
漁業署指定42艘CT4(噸數為70至100噸)漁船,自即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同意於台中縣(北界)以南、台南縣(南界)以北距岸3至12浬間海域進行表、中層拖網漁船試驗研究調查計畫,實是「以試驗研究之名開放拖網漁船進入台南縣距岸3至12浬行捕魚之實」!
農委會曾在民國88年公告明定50噸以上之拖漁網不得進入距岸12浬內作業,表示這是一種違規的行為,如今漁業署假借研究名義,開放3至12浬間海域進行雙拖快速底拖網作業,分明就是「掛羊頭賣狗肉」!
97年間第四海巡隊(位於台南市)應縣府要求,強力查緝進入本縣距岸12浬內海域作業之違規拖網漁船,引起高雄市拖網漁船業者不滿串聯向漁業署抗議,經漁 業署協商同意於97年12月1日起至98年1月31日止計2個月,由漁業署派遣觀察員隨高雄市籍拖網漁船計34艘,出海瞭解拖網漁船於台灣西南海域距岸 12浬內作業情形。
台南縣籍之漁船屬小型漁船,多數為20噸以下之小船或漁筏,網具為流刺網,捕撈之漁貨為位於海域,表、中層之魚類,而漁業署核准之42艘拖網漁船都屬雙船拖網,船速快噸位大,不管是底層、中層或表層之魚類,雙船拖網皆可捕撈,可說一網打盡。
漁業署隨船之觀察員僅規定每月至少1航次隨船觀察,並非每航次隨船,如此怎能約束及管控呢?
因此,當時本府即以公文函覆漁業署堅決反對此項作法,仍強烈禁止拖網進入本縣距岸12浬內海域作業,並請第四海巡隊持續加強取締。
原本該海域為本縣籍小型漁船作業之場所,現在卻開放讓船速快、噸位大拖網漁船作業,未來恐將引起更多捕撈糾紛,衍生更多問題,將近長達1年之試驗期間,已嚴重影響本縣漁民之生計!
目前在日本與美國都已禁止底拖網漁業,台灣也應全面禁止底拖網。
因此對於漁業署的作法,我們表示嚴重抗議,且不排除前往漁業署陳情抗議!
昨天特別前往行政院,參加新閣揆吳敦義院長所召開的八八水災災後重建會議,卻發現災後重建特別預算1,200億當中,相關治水經費98年度經濟部僅編列 51.06億,但其中淹水救助就佔了40億,僅有11億元用於治水、融資優惠等七項需求,用來復建水災時破壞的水利設施都不足,更遑論治水!
莫拉克水災造成河床嚴重淤積,迫切需要疏濬,但從昨日的八八水災災後重建預算看來,針對最迫切的治水需求,卻是漠視,我特別在會議中提出建議,但吳院長竟表示「重建會議只討論重建,不討論治水」,這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死了那麼多人,到現在還不討論根本治水問題,這樣下去,如何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如何讓憾事不再發生?
中央管河川有太多的河床疏濬問題是地方政府無法解決的,例如台南縣境內曾文溪、急水溪、鹽水溪、八掌溪等,河床高灘地高於附近農地的情形,然而疏浚工程非 僅是地方所能處理,其中從上游、中游、下游就分屬中央林務、水保、河川局等各單位,應由中央統籌權責才能有效率達成治水任務。
此外,河川疏濬的土方量十分驚人,其中還牽涉到許多私人土地,該如何獲得有效的解決,更需要行政院吳敦義院長親自召開全國性的治水會議,整合各機關迅速處理治水問題。
本次莫拉克風災,曾文溪堤防遭受空前損害,包括大內、石子瀨、東昌、六分寮堤防等潰堤,另山上堤防溢堤,西庄堤防倒灌等,造成沿岸鄉鎮嚴重淹水災情,亟需 全面施作堤防、背水堤、水門、抽水站等防洪設施,粗估曾文溪就需要36.72億經費。但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僅編列20億整治曾文溪堤防與護岸,根 本無法徹底封堵缺口,一旦曾文水庫洩洪還是有溢堤成災的風險。
其他中央管河川如二仁溪中州堤防,鹽水溪媽廟、埤子頭、八甲、五甲、車行、西勢、歸仁堤防,急水溪河東堤防、龜重溪篤農堤防等同樣亟需待建堤防,卻未編列特別預算予以整治,如此漠視將嚴重危害鄰近地區的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此外,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針對區域排水部份8年800億特別預算實在不足,單就台南縣已有規劃之排水系統尚待核定者即需533億元,其中迫切需要 者,如麻豆排水、埤頭排水需40億、永康排水系統36億、三爺溪排水系統78億、龜子港排水系統47億、虎頭溪排水10億等。
我們在第一線的地方政府看到了治水的迫切性及必要性,然而,當我們把地方的聲音傳達給中央時,卻感覺到中央尚未感受到治水的迫切需要。
我們預計將在22日前往立法院陳情,10月10日國慶日當天也將發起到總統府和行政院的萬人大遊行,以期喚起中央對治水問題的重視記取此次風災的教訓,別再讓憾事重演!

自八八水災至今,已屆滿一個月,然而目前中央對於全面治水的急迫性與必要性似乎尚無認知與決心,讓我們感到相當憂心。
尤其是在此次行政院災後重建條例中,雖然編列了1,200億元預算,但實際上用於治水方面僅約200億元,光是災後搶修及復建就不夠用了,何況要整治河川需要更大規模的計畫,經費明顯不足。
再者,先前提出的8年800億治水特別預算,因為冗長的審查期間,至今執行不到300億元,而且單就台南縣所有區域排水為例,所需的整治費用就高達500億元,全國僅800億元的預算怎足以支應?因此,預算規模應再擴大。
為徹底解決治水問題,我們提出四點具體訴求:
一、建立全流域系統治水、成立各河川流域管理局,
整合上、中、下游水庫管理單位、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與水利署體系。
二、2至3年內全面疏浚中央管河川,立即有效減輕水患。
三、成立中央管河川治理特別預算,5年內全面整治完成。
四、擴大8年800億治水預算為5年3,000億,全面治理完成區域排水整治。
為了讓中央正視治水問題的重要性,也為了確實表達出受災百姓的心聲,我們將號召萬人大遊行,以長期抗戰的方式,堅持達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