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 星期二

評柯P的社子島開發案!

       柯市長的社子島計劃原先的初案是兩條水道的「台北威尼斯」計劃,但最新的消息是已捨棄「台北威尼斯」。而是參考美國加州長堤式防洪土堤,在基隆河丶淡水河岸往內140公尺範圍內填土成為1:20的長緩坡土堤,作為防洪的緩坡的超級堤防。而社子島的中心仍保留有127公頃未填土的範圍。至於填土的高程則由目前的2.5公尺,墊高到最高的高程為9.65公尺,足足高達7.15公尺。但斜坡的坡度為1:20的緩坡,
       
一丶柯市長的新方案與郝市長的方案作比較:
1、填土量:
      由郝市長的計劃1620萬立方公尺減為600萬立方公尺,減少了1020萬立方公尺。
2、填土面積:
      郝市長的計劃,全面平均,填土墊高約290公頃;柯市長的計劃約170公頃(中心未填土面積127公頃)。
3、填土高程:
      郝龍彬時代是:2.5公尺(原高程),全區填土墊高到8.15公尺,再建1.5公尺高的防水牆。柯P則是由2.5公尺以1:20的斜坡逐漸填到離岸邊140公尺墊高到9.65公尺。
4、開發時程:
      由13年縮短為6年。市中心不填土可以不進入二階段環評,可以省3-4年;填土時間由9年縮短為6年。總時程由13年減為6年。
5、開發經費:
      由271億元降至135億元。

二丶社子島開發䅁的前提:是否廢止洪泛區?治水高程為何?
       社子島原先在治水防洪的定位是"洪泛區",亦即增加基隆河丶淡水河的通洪量,減少堤坊的承載風險。
    1、是否要廢止洪泛區?
       但在洪泛區的土地與居住的建築,如果要開發利用,勢必經常因水患而遭受損失。社子島的居民因不堪水患之害,生命健康的威脅財產的損失而不斷向各級政府陳情,所以1987年行政院終於同意將堤防增高為6公尺(應是海平面起算)。所以這其實某個程度已變更其「洪泛區」之功能。但如果水位超過6公尺,則仍然有洪泛區效益。
       至於如果徹底廢止洪泛區,則整個淡水河丶基隆河的防洪治理計劃,是否可以容許?則是一個必需先作評估通過的前提(目前幾乎沒有說明此一問題)。
       如果整體治理計劃通過可以「廢止洪泛區」,則社子島堤防的安全防護標準,應訂為多少高程呢?現有堤防是6公尺,而自1987年設置後究竟是否有溢堤淹水過?看來已將近30年社子島的水患已經克服了。但郝龍彬時代訂的填土墊高8.15公尺,再加上1.5公尺的防水牆,合計是9.65公尺。(這是200年頻率洪水保護標準)。而柯P市長顯然是繼受此一防洪標準。
      2、200年防洪保護標準,是否太高?
問題是:需要訂到200年頻率的防洪保護標準嗎?因為淡水河丶基隆河丶大漢溪的全線是否均已採用200年頻率的防洪標準?這個標準是否訂太高了?我認為應該有通盤再檢討的必要?

三丶柯P生態緩坡計劃的檢討:
(一)9.65公尺是否太高?
         社子島目前高程約2.5公尺,現有堤防高程6公尺(約一層樓高)。但新的高程達9.65公尺(約二層樓高),我認為200年頻率高程實在太高了,尤其員山子分洪道開闢後,整體水文環境有所改變,所以有必要重新檢討!
(二)環區景觀休閒道路兼具堤防功能,比生態緩坡更具可行性:
         柯P的方案已比郝龍彬的方案減少了一千萬立方的填土,已算是很大的進步。但:
        1、柯P的方案仍然是填土太多。填土範圍高達170公頃。
        2、而且生態斜坡要140公尺,使用了太大的土地面積,恐怕會增加民間的抗爭。
        所以我主張以現有堤防為基礎,依檢討後的高程,打造一條"林蔭景觀休閒道路",而且"兼做超級堤防"的功能,至於寛度可以是50公尺的多功能景觀道路,兩側有專屬的自行車道,運動跑步的步道,人行步道,適當的停車空間。堤防外應該仍要保留10公尺的防汛道路。
        至於水門,平常是進出車道或出入的道路,大雨來時成為防洪的水門。而且因應溫室效應大洪水來臨頻率提高,也可以在堤岸道路上裝設活動性的環區防水牆,一旦大洪水威脅時,就可以將活動性的擋水牆豎立起來。

四丶環區景觀休閒道路兼具超級堤防計劃的優勢:
      環境景觀休閒道路兼具超級堤防的好處,是影響最少的計劃,當地居民可利用的土地最大,而且填土最小,而且堤岸景觀休閒道路,成為休閒的重點。而且堤岸外除了一條10公尺的防汛道路外,其自然的溼地生態,仍然完全維持現狀的自然狀態。
      至於堤岸內土地可利用的範圍將比柯市府目前方案大出很多,堤防內則全區都市更新,新增的容積率可以作為社會住宅之所需。
      
      
       
       


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

現行農藥管理制度之三大害

現行農藥管理法及農藥管理制度之三大為害:
一、阻礙無毒農業環境的進步:
       因為無毒生物資材及生物農藥無法使用,被迫使用傳統有毒的合成化學農藥!
二丶一般消費者,被迫吃較重的化學農業殘留的農產品,導致台灣的癌症發生率很高!
三丶阨殺台灣農業生技產業發展:
       台灣農業生技的研發英雄無用武之地,而且顯然已落後韓國丶中國甚多。而台灣的農業生技產業也因而無法存活。現行的農業管理法已經成為阨殺台灣農業升級的絆腳石!

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台灣農藥管理制度之病重矣!----看業界心聲!

       這是黃東煌先生今天(5/26)在line群組社團"台灣生物資材法規推動聯盟"所留下的實際遭遇,值得把它保留下來供參考。黃先生是中興大學植物系及植病研究所畢業,自66年開始就服務於農藥肥料公司,從事植物保護工作深入農村基層。

    「很高興蘇縣長能重視農藥定義已經不合時代之問題。
       目前只要有防病蟲害或調節植物生理機能的都是農藥,都要登記為農藥,否則便會被以偽農藥罪法辦。
       
       以前農政單位人員對許多非農藥之天然資材並不會將之移送法院。但是這矛盾的定義令政府每年花大筆預算由改良場、農試所硏究之生物防治資材,因農藥登記之極高門檻,要花許多時間金錢完成已經公認天然安全之原料微生物生產之產品;
       
       還要依新制,進行吹毛求疵極複雜之田間試驗設計,及找不到有單位可以進行田間試驗(一般改良場,農試所不願接,沒有義務接,只有少數幾位要接,但案子排一大堆;私人幾家公司只做自己的案子,是球員兼裁判之不合理。外面公司不願將產品交給競爭同業做沒有信任感,也怕洩露商業機密)。
        
       況且要廠商自己找地,登記一項作物之病蟲害只能推廣該項,等十多年後登記出來廠商早倒了。以致於百泰,聯發等公司投入數百千萬登記設廠研發生產推廣損失慘重。在台灣都無法生存,讓農民用到低廉有效的產品,還奢望外銷賺外匯。
       
       而像我們這些有專業知識有理想的廠商,引進先進國家已經上市的安全植保資材,只能以肥料名義登記銷售,不能告訴消費其作用功能,很難推廣!還可慢慢讓農民漸漸接受減少化學農藥的污染殘留,可是這些執法人員竟然將這些資材都當偽農藥罪來辦。
       
       苦棟油一般含有天然背景值之印楝素300~2000 ppm,海草精含有天然的細胞分裂素,微生物發酵之胺基酸含有天然的GA,NAA IAA 等生長素,有機液肥必需添加防腐劑才不變質發臭,而中藥之苦參,黃連,大黃食品之辣椒,大蒜,洋蔥薑黃等等都可調製成代替化學農藥之資材,供採收前或無毒有機農業使用,卻都變成偽農藥,譲業者上法院打官司損失慘重,身心名譽金錢損失,浪費司法資源,造成寒蟬效應。
       農民找不到可以使用之資材,不用則損失慘重,用則殘留超標,或用到未推薦農藥。
       
       社會大眾之食安問題,永遠不是靠做表面工作之"農藥銷售必需登記:農民姓名,資料,作物,害物,藥品名稱"可以解決;反之改良場也推薦農民自己用沒有肥料登記證的亞磷酸加氫氧化鉀,調製成可以防露菌病丶疫病之亞磷酸。亞磷酸產品在澳洲有的登記為液肥,也有登記為農藥,就像碳酸氫鉀,氰氮化鈣本身就屬於肥料,國外也登記為肥料或農藥,但我們只能登記為肥料,也讓我們提心吊膽怕變成偽農藥。
       
       韓國早在十年前左右,就將天然植保資材,另外以對環境友善的植保資材另外登記管理。只要原料來自「天然安全物質」,沒有化學農藥有害物質,大槪半年不到,台幣十萬就可取得登記証。我們已經取得其四五百頁的登記管理法規送去翻譯。另有其取得土壌改良用產品800多種,生物殺菌,殺蟲劑380多種之名單也在翻譯中。
       
       上星期六日在漳州舉辦的「生物農藥與生物防治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硏討及交流會,我去參加,他們非常蓬勃發展,但是也要儘量降低登記門檻才能降低成本,儘量普及,我在場也建議兩岸可以學習韓國不要用生物農藥的名稱,才能改變大衆根深蒂固怕化學農藥的印象。且要減肥減藥的雙減,才不致於將生物農藥也納入農藥統計。
       
       我們台北市植保公會一再向農委會防檢局農藥所反映,我和地球村蘇先生發起連署取得500多份學者,業者,農民,消費者之連署,但都沒有下文,希望縣長幫忙。」


        看到業界朋友如此無奈的心聲,實在令人淒淒焉!

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南鐵立體化延伸到永康善化可行性方案評估」之盲點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05022299617135&set=gm.820397781375580&type=1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news.asp?id=32DFB0B4-1206-435A-9F12-287BC7EDD7F1


       台南市政府於5/19日發佈新聞表示:「台南市政府基於永康、新市及善化等人口稠密地區,長期因臺鐵路軌造成都市空間分割,嚴重影響沿線兩側區域均衡發展,及軌道與路面平交易造成交通衝擊等因素考量後,遂委託專業團隊辦理鐵路立體化北延善化之可行性研究,該研究案已於今(104)年3月將報告書函報交通部辦理審查。
「臺南鐵路立體化延伸至善化地區可行性研究」係為銜接台鐵西部幹線「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北自善化火車站北側0.5公里,南至大橋車站以南約0.3公里,長度約16.6公里,現有的5個車站、11處路橋、1處車行地下道,10處平交道,均在規劃之內,目前已完成期末報告審議,並函報交通部審核中,俟通過後將爭取中央持續辦理後續的綜合規劃、工程規劃等後續細部規劃作業。評估各項因素所提出鐵路立體化之建議路線方案,即永康地下化、新市高架化方案(如下圖)。
鐵路立體化後,計畫範圍內原有10處平交道將減少7處,配合公共運輸走廊與台鐵捷運化政策的規劃,將可增強地區經濟發展動能與大眾運輸便利性,提升都市整體發展,解決大台南的交通瓶頸問題,真正達到直轄市鐵路立體化應有的規模及效益。」


      對於台南市政府對永康-善化立體化規劃之方案圖及說明 ,本人茲評論如下:

1、我們樂見台南市政府公佈「南鐵立體化後續規劃可行性評估報告」,但目前祇公布新聞稿及方案圖,完整的報告並未公佈,也未提供民間索取!

      而且重要的是在規劃期間並未召開開放性的公聽會,特別是有不同見解的個人或團體,完全沒有被邀請去參與意見的機會,仍然不具開放性。而且本案未召開公聽會丶說明會,即匆匆送到交通部,仍然不具開放政府丶開放政策的胸懷!
2、本規劃案自「新市大營平交道(含)」以北,仍維持原狀平面段現況不改。

     所以所謂立體化(或高架化)到善化,根本是欺罔公眾,其實祗在新市大營平交道以南才高架化,根本不含善化,應該說明清楚!

3、永康火車站能否地下化面臨的考驗?
       本規範䅁最大的關鍵,在於永康火車站能否規劃為地下化?

       如果永康火車站地下化,則能否從地下一丶二十公尺爬升到地面,再直接爬升到永康工業區站的高架軌道上?因為火車從靜止加速到有足夠動能可以開始爬坡,到爬升到平面上需至少公里呢?(以南台南站南下起動、加速到開始爬坡,到爬升到地面上距離為1.940公里,其中地下平面加速段長達1.1公里,而爬升段為0.625公里)。目前從龍橋街到永康站的距離祇有1.15公里,看來是否能滿足此一需求,是有問題的?這一點規劃報告面對質疑,卻沒有交待清楚!
       而如果永康站地下化北上爬坡上來到永康工業區站,有困難無法達成,往下推的規劃䅁就完全無法成立。
4、如果依此方案則永大陸橋可能無法拆除,而龍橋街必須封閉!
5、由實踐街到大橋站,改為全部地下化,顯然與目前行政院已經核定者(由地下爬升到地面)有衝突,市府是否與交通部丶經建會丶行政院先行協商取得一致的政策共識,再來進行都市計劃。

        因為此一新興計劃涉及中央重大財政分配,如果沒有取得共識,有正式公文核定,將來中央財政如果無法配合,有可能一切成空。
6、此外經費需增加多少,南鐵地下化一公里37億元(高雄市地下化一公里超過42億元)來計算,高架化以每公里13億元來計算,則全部需多少?地方分擔比例多少?中央何時能夠核定?目前新增桃園鐵路高架化,桃園市府的負擔超過30%以上。看來未來的負擔也不可能低於此數字!

       市府如果有誠意,應公開相關的規劃報告內容,供各界來檢視,參與討論,形成共識。同時並應暫停都市計劃的進行,讓原來南鐵地下化的工程及本項後續延伸案,全案取得中央及地方及各界的共識,才來進行!而不是匆忙提出一個未經充分檢視者,企圖掩人耳目的規劃䅁來塘塞!

2015年5月16日 星期六

賴市長打臉郭國文林宜瑾

       針對我主張南鐵全線高架化,以利用鐵路立體化將原鐵軌的路廊,成為一條新增聯絡道路,銜接永康交流道,以徹底改善永康交流道進出府城老城區市中心的交通擁塞的問題,賴市長回應:南鐵地下化後續延伸段由北區到永康丶新市、善化,全長16公里多,採高架延伸。

1、頼市打臉郭國文、林宜瑾:

       頼市長提到南鐵地下化後續延伸段由北區到永康丶新市、善化,全長16公里多,採高架延伸。顯然市府的提案,已正式打臉郭國文、林宜瑾兩位市議員所主張的「地下化延伸到永康」的主張,可是卻沒有看到他們兩人站出來捍衛他們的主張。看來他們兩人地下化延伸到永康的説法,祇是說給永康人聽的,也不像是玩真的!

2、市府陌視永康市二公里多永久阻隔問題:

       而且市府後續延伸案,從北區實踐街地下化開始隆起高架化過柴頭港溪,將造成從北區實踐街到永康大橋國中之間,長超過二公里多,成為永久性的隆起阻隔段,兩邊無法相通,而這一段都是人囗密集區,兩邊將造成永久性的阻斷!
3、市府陌視府城新增聯外道路機會永久消失:

       而且利用鐵路立體化將原鐵軌的路廊,成為一條新增聯絡道路,銜接永康交流道,以徹底改善永康交流道進出府城老城區市中心的交通擁塞的問題,將因為鐵路隆起段,永久阻絕不通,而改善機會永久消失!

       對於我所提出的根本問題,賴市長關閉耳朶,充耳不聞,鷄同鴨講,這種拒絕傾聽的決策態度,將造成台南永久喪失改善聯外交通的契機!而府城北區及永康區的民代,在賴市長的聲望居高不下的壓力下,也不敢挑戰,其實沒有儘到為地方長遠利益把關的責任!

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政院版房地合一稅通過!不過有二點疑惑:
1、日出條款:
針對2016年元旦以後交易房產實施!是否代表以前已經買的房產不適用「房地合一稅」?如此是否與民意脫節?民意可能期待「立法生效後的交易」就需適用!
2、房地合一稅與土地增值稅的關係?
原來課土增稅後即不再課所得稅,但房地合一稅與土增稅是併立課稅?抑或擇高課稅?似乎沒有講清楚?

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太康有機專區許君國的遭遇

       太康有機專區的農民許君國先生,栽種的有機芒果丶蓮霧,及有機的中藥材料紅棗,並裝置有以色列進口的滴灌設施。
       台南市政府要求業者許先生要自行剷除地上農作物及設備裝置,並通知業者,5/20市府將僱請清除業者實施強制剷除。
       市府為何要強制清除呢?理由是他是轉租的,市府不同意轉租,而且市府要求承租戶將來要種蔬菜類!
       許先生已投資新台幣好幾百萬元在太康有機專區的承租地上,種植多年生的有機紅棗丶芒果、蓮霧,如果全部清除,預計損失將近千萬。
       太康有機專區土地租賃,是由市府是向台糖租地,再將土地轉租給農民作有機耕作,如果嚴格遵守土地法108條規定,市府本身就已違反土地法第108條轉租無效之規定了,整個太康有機專區的運作基礎,就全部垮了。「土地法第108條立法本意,是要保護真正的耕作人,避免被中間轉租剝削」(52年台上116號判例)。所以轉租問題並不是當然違約,而依民法443條規定及前揭判例,其實祗要市府同意即可!
       考慮到許先生為實際投入有機農業經營的農民,而且投入資金龐大,果樹正植採收期,這正是成立太康有機專區吸引有機專業農民的目的,所以市府應該同意他的承租才合情合理,而且也是符合法律的,並不會構成違法!
       現在市府堅持不同意轉租,要求剷除果樹及設施,農民損失將近千萬元,實在是欲哭無淚,求助無門!
       上天有好生之德,好好的有機芒果就這樣剷除,實在讓人心痛。
       公門好修行,不要作繭自縛,用法律來捆綁政府及人民!
       給青年農民一條生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