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 星期日

年金改革的智慧

年金改革是台灣社會未來二年內部衝突的關鍵,推動改革的列車已經如火如荼的前進!
但改革的戰略、戰術,其實需要高度的智慧,如何「善巧」的達到改革的目的?並將衝擊降到最低,的確是需要高度的「政治智慧」!
但目前的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的運作方式的確是「大鍋炒」,炒了這麼多次下來,各方已經「吵」的都「變臉」了!
如何「智慧」丶「善巧」來達到「階段性改革」的目標?恐怕國家領導者要慎思也!

電業法修正風暴蘊釀中!

這次電業法修法的迫切目標其實主要是為了綠電的發展,所以其實應該是因應綠電之售電丶買電自由化而已。
但這一次經濟部及行政院的野心更大,想要畢其功於一役,所以修法的範圍擴及於「廠丶網分離」,各自公司化。
如此切割的目的被各界解讀為,電網成立國有的電網公司,而電廠部分則先成立各自獨立的電廠公司,而電廠公司再來民營化。
這樣的司馬昭之心,台電公司工會的員工豈有不知之理,台電工會就怕民營化,為防堵民營化,所以就先阻擋行政院的廠網分離的電業法修正草案。
目前已經有工會幹部利用環島苦行的模式,為抗爭暖身!所以這一次電業法修正,一定是一場台電工會的反抗大戰!

2016年9月13日 星期二

如何解決年輕人住的問題!

       台北的房屋非常貴,許多年輕人已經自覺一輩子買不起房子。以台北市的房價來看,台北人平均不吃不喝16年才買得起房子,但如果扣除生活費,恐怕真的一輩子買不起房屋。年輕人買不起房屋,卻必須以不低的租金買房子,但相對而言,台北市卻有六萬戶空屋。但政府卻又要蓋20萬戶社會住宅(據了解目前新政府已將政府自建部分縮減為12萬戶,其餘八萬戶則希望利用民間空屋)解決年輕人沒房屋住及租金太貴的問題。所以從國家整體資源來看,為了提供便宜租金的社會住宅,而花用龐大國庫增加房屋的供給,的確是資源重複投資浪費在房屋上!從國家總體資源來看的確是不明智的浪費行為。
       其實要解決國民住的問題,其實最佳的解決方案,並不是再蓋12萬戶、或20萬戶的社會住宅,而真正最佳方案就是課空屋稅。
       課空屋稅為何能解決國民住的問題呢?
一、空屋稅可以逼屋主讓空屋釋放出來出租,可以立即擴大租屋的供給面,租金馬上下降,一般無殼蝸牛馬上因租金下跌而受惠!供作社會住宅!
二、空屋稅可以健全化台灣不動產租賃市場,發展出專業化的不動產物業管理公司,而且可以徹底杜絕目前臺灣不動產租賃市場屋主自己經營,而且逃漏稅的問題。
       以空屋稅來解決社會住宅之供給問題,其實至少尚需有如下的配套計劃:
一丶政府需訂定單人丶雙人丶家庭所需居住的社會住宅的面積標準(可依不同城市而不同),以及租金收費標準(可依不同城巿而不同)。
二丶政府需訂定獎勵民間參與社會住宅的計劃,凡是民間屋主願意提供其屋參與政府社會住宅計劃,以法定社會住宅標準收費者,政府應該可以給予適度的獎勵!
        社會住宅是解決社會中低收入者居住問題,落實人人有屋住的基本生存人權,也是社會安定、安全的重要基礎。
        台灣目前年輕人不但一輩子買不起房子,而且在居住的租金負擔也很重,所以年輕人沒有安全感不敢結婚丶不敢生小孩,所以讓每個年輕人丶每對年輕夫妻,都可以有房子住,而且租金負擔不要超過基本工資的25%,這對鼓勵年輕人放心結婚丶放心生小孩應該是有幫助的!
        政府蓋社會住宅當然有其必要,但政府聽任台北市六萬戶空屋閒置,再花大錢蓋社會住宅,在國家財力異常困難的情形下,其實並不是聰明的作法,如何活化民間空屋?獎勵民間參與社會住宅方案,達到雙贏,這才是一個聰明的政府聰明的作法!
        而且這才能快速達到解決人民及年輕人目前居住負擔沒有安全感問題的困境,尤其是台灣少子化問題已經非常嚴重,連續十幾年孩子的出生率降低到1左右,所以快速解決年輕人居住的問題,也是快速搶救少子化的重要對策之一!

七股潟湖景觀橋光彫水影

七股潟湖景觀橋是我在縣長任內特別拜託林陵三部長以「景觀橋造形」來設計。第一期(祇完成一邊的車道)在2006就完成了,第二期(另一邊的車道)正施工中。
而配合景觀橋的光彫系統正在規劃設計。
而其中關鍵的規劃是對於附近的紅樹林保護區野鳥棲息地,如何規劃「不會對野鳥構成光害」?
規劃單位表示波長600-800奈米的光線是鳥類看不到,但人類卻看得到光波,所以人類可以看到光彫及水中倒影,但鳥類卻看不到,所以不會有對鳥的光害!真的是長知識了!
謝謝公路總局賴處明煌兄,持續關注本案的推動,謝謝!

2016年9月9日 星期五

「鯽魚潭再現」治水的可行性分析!

       連續數天(9/1-9/9)台南市下大雨,永康仁德一帶三爺宮溪上游段,淹水非常嚴重,把賴市長在2014年8月所宣稱的三爺宮溪治水「花三年解決三十年的水患」的「治水政績」,打回原形!
        不但如此,事實上在三爺宮溪上游的古鯽魚潭範圍,包括永康大灣丶崑山地區到太子廟一帶以「築堤圍堵」的治水方式是否有效?抑或是造成排水更困難?終於讓大家有機會從不同觀點,加以檢討審視!
       或許有人會質疑過去我擔任九年的縣長,這件事我也有責任。事實上每次淹水,我們都同災民一樣,感同身受!
但因為三爺宮溪當時是水利署六河局的權限,縣府祇是參與建議的角色,並没有決策權。所以雖然治理方案在崑山丶大灣丶太子廟丶土庫、一甲,一帶採取築堤圍堵的策略,值得檢討,但決策權在六河局!後來聽說水利署六河局有接受我的建議,在上游古鯽魚潭範圍採取系列滯洪池的構想,在三爺宮溪接二仁溪交會口設置大型水柙門,並設置大型抽水站,這個規劃已經比較接近我的治理構想!可惜升格直轄市後,三爺宮溪交給市府治理。市府在古鯽魚潭範圍,因不了解歷史上的地理變遷,及這一區是週邊最低窪的區域,結果治理方案,又回復到過去築堤圍堵抽的治理模式,這個治理模式,既花錢卻沒效益,而且反而防礙水流的渲洩,這幾天的水患應該可以得到証實。
       但對於採取「古鯽魚潭再現系列」的滯洪池治水方案,市府秘書長(前水利局長)的答覆是:1、40公頃的滯洪池土地徵收費可能高達100億元。2、環評及地主抗爭,土地取得困難。完全沒有討論的餘地,一口就否定了!
       照道理是政府官員要去探討各種解決問題的可能性,並要有虛心的態度傾聽各界意見,尤其是對於我這種設立「台南縣水利局」,發表「台南縣治水白皮書」的老縣長,應該也要有一些基本的尊重。但現在的官僚體系這種作官的態度,把不同意見都視為敵意,也不會太意外,反正「花三年解決三十年的水患」這種話都敢講了,這種反應也不㑹太意外!
       不過為了長期淹水之苦的永康丶仁德的災民,也都是我過去的縣民,如何早日幫助他們脫離水患之苦,也是老縣長對故鄉的一份情,所以我就把「古鯽魚潭再現系列」的治水方案的可行性分析,提供給大家進一步去思考及作判斷!
一丶  從治水的有效性而言:
       應該大家都接受在最低窪的古鯽魚潭範圍恢復較大面積的滯洪池,這在治水的效果上,大家應該基本上沒有爭議!所以有效性應該沒有爭議!

二丶從財務負擔的可行性分析:
        而我所謂的「古鯽魚潭再現系列」的構想,是採用「創新式的區段徵收」的手段,並在:
1、確保農地地主權益(以避免不必要的抗爭)。
       在此區域編定為農地的土地,不應該在作其他用途的䆁出,而祇配合此次「古鯽魚潭再現系列」治水目的,而採取「創新性區段徵收」的方式。
   (1)而取得土地,採區段徵收,地主原則上可以變更為建地,取回一般四成的建地。
   (2)所謂「創新性」的意思是指,全區皆作為滯洪池的水域,而地主分回的土地,其地下也必須作為滯洪池,而地上的使用容積獎勵一層以換取地下層全部供作滯洪水域!
2、極大化滯洪池的範圍。
       如上所述,採取創新式區段徵收,可以達到幾近所有的現有農地範圍都可以作滯洪池,而達到極大化的滯洪治水功能,而且範圍從仁德一甲往北到永康崑山丶大灣地區,達到古鯽魚潭再現系列。
3、一併進行水都景觀規劃,除了治水外,「生活、工業用水水污染」問題,也一併治理,徹底改變此一的生活環境,使成為「永康威尼斯」的景觀特色!
4、在財務上完全具有可行性上,
(1)地主可能95%以上領回土地,政府負擔極小:
        因為採取區段徵收,地主可以選擇領回土地,以永康土地之稀有性,地主通常會領土地,再加上本計劃不但解決淹水,又創造歷史難得景觀再現,所以相信有95%以上的地主㑹領回土地,所以幾乎不必花費太多土地徵收的費用,政府的負擔極少!
(2)工程費用不多:
        由於本件區徵目的是治水,挖取土地作為滯洪池,並把一些不必要大灣中排等拿掉,所以工程相對簡單,費用相對少很多!
總而言之,古鯽魚潭重現的經費其實是在市府的治水預算可承受範圍,如果再爭取中央的補助,市府的負擔將非常少,所以絕對是一個可行性很高、效益很高的計劃!
三丶鯽魚潭重現計劃,將成為新的觀光景點:
       古鯽魚潭重現系列計劃,不但是一個根本性的治水方案,也是一個歷史遺跡與景觀再現計劃。這個計劃除了徹底解決水患外,並保永康828以前存在的鯽魚潭的部分歷史地貌重新恢復,而且也恢復湖泊水鄉澤國的特色景觀之美。未來地主分回的土地範圍,其地下部份也完全供作滯洪池,建築物就蓋在湖泊之上,以目前的工程技術,這絕對不是困難的。而且這樣的房子可能成為最具有景觀吸引力的建築,而成為競相爭取的湖上景觀建築。所以我們預期原來地主應該會有高達95%以上的人,會選擇領取土地。
       而除了湖上建築之外,原來的大灣中排及支流,也將完全移除,全區成為一個景觀湖泊,配合湖上遊船計劃,湖中島丶生態島的規劃,古鯽魚潭重現系列計劃也將成為大台南地區新的歷史景觀湖泊,成為熱門的觀光景點!將如義大利之威尼斯丶杭州的西湖丶荷蘭的羊角村一般,成為台灣的另一項結合治水丶歷史丶景觀的傑出的計劃。所以不是祇有治水,對於改善地方景觀風貌,帶動地方發展有非常大的效益!所以是百善而無不利!

2016年9月8日 星期四

我的年金遭遇!---公保勞保不能合併計算問題!

       小英總統上任後推動年金改革,雖然是全民絶大多數對於國家財政的永續性的要求,對於年金改革有共識。但改革總會砍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利益被砍的人反抗是必然的。但因為小英政府的操作手法,先是年金改革委員會的開會就已經鬥爭的天昏地暗,天天吵架了,沒想到明年一月丶二月又要召開年金國是會議,真的歹戲拖棚,社會撕裂加深。如何早日提出改革方案,可能才是當務之急!
       由於不滿被改革的既得利益者為全力阻止改革,而發動各項抹黑的烏賊戰,其中一項就是抹黑説:《93年阿扁總統時代通過的政務官退職金條例,包含「立法委員二屆八年」及「民選地方首長二屆」均有領取退職金,並領有18%》,由於網路亂傳黑白是非不分,而且答覆丶一再答覆,應接不暇!
       所以我就借此機會,把我自己的年金遭遇整理一下,供大家作參考,大家就可以了解我的年金遭遇,有多可憐,有多麼不公平!相信也有不少朋友有類似我的情形,希望大家共同來努力改革這一個不合理的制度!


以我自己的案例來説明:

1、縣長退職金那有18%?
9年縣長加上二年當兵,11年退職金約110萬元。因為我不是公務人員,9年年資也不是84年以前的,所以完全沒有18%(但二年的義務役似乎也沒有算18%)。而且九年領的錢還是我自己按月繳的錢及僱主政府按月分擔繳納的錢。
        謠言是刻意打烏賊戰,模糊改革焦點,真的是非常無恥。
       我卸任後跟我太太兩人到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遊學半年,110萬元一下子就花光了,祇好回來重新當律師!

2、至於9年立委:
       立法委員事實上是沒有任何退職金或退休金!既然連退職金都沒有了,當然更談不上18%。
       事實上有許多立法委員卸任後,沒有收入,連生活都成問題,可以說是晚景非常蒼涼!
       同樣的情形在直轄市議員丶縣市議員丶鄉鎮市民代表,其服務的年資也沒有退職金或退休金。

3、公保18年軍保2年,
       我立法委員約9年,縣長也九年,合計18年,但我卸任縣長時尚未滿55歲,所以雖然保費繳了18年2年軍保,但並無公保退休給付。所以政府就像吃角子老虎一樣,祇進不出,白白賺取不義的保費!
        同樣的情形在直轄市議員丶縣市議員丶鄉鎮市民代表,其服務期間投保的公保,最後也絶大部分領不到公保給付,也形同繳給政府的吃角子老虎。
4、勞保全額繳納10年,也還沒有勞保退休給付:
       勞保雖然已經繳納10年的保費,但因為許多年資我自己是老板,雖然自己繳了全額百分之百的保費,但聽說老板不能享受年金給付,不知道是否如此?會不會也是吃角子老虎祇進不出呢?仍有些懷疑!
5、國民年金繳了約三年,但也沒有領取!卸任後有一段時間空窗期,沒有去找工作,所以就祇好加入國保!
       至於未來能否領勞保年金,目前實在尚不清楚!
         目前祇靠律師事務所的收入維生!
       像我這樣的遭遇者,橫跨公保及勞保丶軍保丶國保,結果年資都不能接續,而各項保險保費都繳了,結果卻什麼都領不到者,(國家衍然是吃角子老虎的怪獸)應該也有不少人有類似的遭遇!大家應該團結起來,共同來推動各類社會保險年資接續整併計算給付的問題,推動修法改革!
       政府在年金改革委員會,應該處理各項社會保險年資接續分開計算合倂給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