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0日 星期四
航向金銀島
2025年2月18日 星期二
太康有機專區及三位傑出農友
大年初三(1/31)下午約農業界老友陳坤生、翁炳坤、及賴東卿父子到太康有機專區拜年並到服務中心用餐。
陳坤生是有機農業先驅「陳稼庒」的創辦人,也是有機專區的業者。是反七輕及大煉鋼廠運動中,推動七股潟湖黑面琵鷺生態旅遊的重要推手。3年多前他因車禍火燒車嚴重燒燙傷超過60%,在醫院躺了一年多,可能因他友善大地的義舉感動上天,終能康復。
翁炳坤的「台美牧場」是人道飼養蛋鷄的先驅,生產的「善好蛋」是符合歐盟人道養殖方式Cage-Free(無籠飼養)生產的鷄蛋。我縣長任內他曾擔任肉品市場總經理,建設肉牛屠宰場,是發揚台南清燙牛肉的基礎設施。也擔任過南灜農產行銷公司總經理,負責玉井芒果蒸熱檢疫處理廠,幫助愛文芒果外銷日本。
賴東卿從推銷東山咖啡,到投入太康有機專區轉型從事有機農業,目前在園區有五公頃基地。他投入有機蔬菜生產,除了溫室及各項農機投資外,更投入冷鍊、分裝、截切生產線,供應大型生鮮蔬果量販店,從單純生產者轉型為兼具通路供應商的角色。
他的兒子賴策方,六歲開始就幫忙家計賣咖啡,大學專研農業機械及自動化設施,畢業後成為他父親的左右手,假日更到台大農推研究所在職專班進修,農產行銷理論實務結合,非常難得。
太康有機專區是2005年我在縣長任內創辦,是台灣第一個有機專區,也是目前全台灣最成功的有機專區。目前台南市政府已經規劃新增第二期約二十幾公頃。
目前園區的管理營運中心委託生展生技公司經營,無論是賣場及餐廳都非常成功。店𥚃養了幾隻兔子,許多小朋友都很喜歡。園區成為全台灣最成功的有機專區,值得慶幸!
2025年2月3日 星期一
2025巨變的新世紀
過年期間,全球關注著川普政府的表演,川普的政策一波一波的衝擊著美國及世界!
其中關稅的衝擊會快速的影響到全球的貿易、通貨膨脹,物價到底會衝擊到何種程度。4%的估計應該是偏低。連加、墨進口的能源都要課10%,這怎麼可能不通膨呢?
如果連晶片都加課關稅,許多電子消費產品也都會上漲!研發成本也將墊高。
一方面通貨膨脹,但各項消費將緊縮,經濟成長勢必放緩,甚至縮收。
至於俄烏戰爭排除烏克蘭,能否順利達成停戰協議?仍有待觀察;不過川普給足普丁面子,而且美國以美國國安的理由,帶頭在格陵蘭、巴拿馬運河、及加拿大上扮演擴張主義的角色,也稀釋了普丁法西斯侵略者的邪惡形象?這時候應該是普丁鞏固階段性侵略成果,而暫時停戰的好時機,所以看來停戰協議簽署的可能性很高。
不過這個停戰也祇是階段性停止,雙方應會加強為下一個階段的戰爭作準備而已!
過年期間另一個全球關注的焦點是中國大陸AI新創公司Deep-Seek的衝擊,特別是對美國AI科技領先地位的衝擊,及對各個AI相關領先科技產業公司的影響。2025看來AI產業將會加速發展,世界將會加速受到AI高科技產業的全面向影響;台灣如何因應此一大趨勢,我們每一個個人、家庭又將如何因應這樣的AI科技的未來?年輕人又如何掌握這樣的大趨勢?教育如何因應AI的新世紀!
2025年1月26日 星期日
憲法法庭進入癱瘓!
憲法法庭原定在1/24審議是否暫時停止適用的處分,結果會議最終並未舉行,而未能即時阻止憲法訴訟法的適用!所以憲法訴訟法於昨天(1/25)正式生效。
這樣的發展可能超出賴總統及民進黨的預期;也呈現出國會在野黨過半且朝野激烈對抗下,賴政府陷入跛腳化的政治現實變化,多少影響大法官的心態,部分大法官不願意背負執政黨打手的污名。
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後,將來審理「暫停適用處分」時,究竟要採用1/2以上多數決?抑或採取絕對多數(至少9人以上)?可能會成為爭議!
按第30條修正案「違憲宣告至少需九人以上」,是否也適用在「暫停適用處分」案?不過因為有違憲爭議才要暫時停止處分,而暫時停止處分已經發生「暫時違憲的效果」,所以按理應該比照新法違憲宣告需絕對多數(9人以上同意)才合理,也才能服眾!
在新的大法官產生前,目前的憲法法庭已經不能再作出任何違憲性判決,形同已經癱瘓!
不過政治上到底在野聯盟是否得分?恐怕就不一定了!恐怕是氣勢上得分,民心上失分!
2025年1月11日 星期六
台灣出生率全球倒數冠軍!
2025年1月8日 星期三
《京華城是否弊案?(一)》
《京華城12萬平方米可以無限𣈱飲嗎?》
金華城一直訴求「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米。」也就是120284.39平方米容積率可以不限次數,這個訴求合理嗎?
林欽榮擔任柯p的副市長、林洲民局長都認為在京華城的購物中心的特許執照已經適用了,而且該建築物拆除後,就應該恢復商三特的一般管制的基準容積率392%。12萬平方米不能無限暢飲!
但監察院介入,根據80年都市計劃要求台北市政府應以基準容積560%比較合理。但監察院這個意見合理嗎?有沒有受到污染?
至於柯P的意見呢?在簡版起訴書p.40(第9行以下)提到109年2月18日前的某日柯p向副市長彭振聲表達:「京華城120284.39平方米樓地板面積,應不限於使用1次等語」表達了不同意台北市政府107年都市計劃刪除12萬平方米最高容積保障的立場。明示其支持沈慶京的訴求。
柯P支持沈慶京的訴求,合理合法嗎?
金華城主張享有120284.39平方米的依據是80年2月14日生效的都市計劃。
一、容積率實施前,唐榮搶掛超額容積:
該基地原為唐榮鐵工廠舊廠,後來唐榮經營不善而成為省營企業。後因台北都市發展,鐵工廠舊址成為應淘汰的工廠。
民國72年台北市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自此之後工業區容積率僅為300%;但唐榮公司卻趕在實施前搶先申請工業廠辦建築,並將建築容積高達120284.39平方米,而基地面積16485平方米,容積率高達729.66%。
當時在容積率管制強制實施前,台灣各地方一片搶建風潮。但沒想到政府省營企業竟然也跟民間一樣爭著搶著實施前「掛號容積率」,真的是非常錯誤的示範。
二、唐榮低價售地:
如果取得工業廠辦建築執照後,有實際興建,那也就認了;可是唐榮公司卻將土地標售,並由威京公司於76年(1987)7月11日以新台幣13億元標得。等於每坪僅26090元(2.6萬/坪),每平方米7786元。如果以容積率計算相當1088元/每容積平方公尺。應該算是低價取得土地。
那時我已經正式執業當律師,75年9月以每坪8萬元在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購買房屋。相對於唐榮土地一坪祇有2.6萬元,實在是太便宜了!
三、建照未施工,超額容積喪失;恢復一般管制:
如果威京集團有依照建照興建工業廠辦大樓,那麼繼續享有12.084萬平方米的容積率,大家大概也不會有意見。可是威京集團並沒有興建工業廠辦,反而申請變更工業區為第三種商業區,興建購物中心。等於工業廠辦大樓的執照已經失其效力,應予以撤銷,而應該回復72年已經生效的工業區容積率管制300%。
台北市政府80年2月14日的都市計劃,將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要求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萬平方米,其實就已經違法圖利威京集團。
四、唐榮工業區變更商三特是重大失策:
其實從都市發展及經濟科技發展來說,唐榮舊址的確需要轉型,但究竟是朝向以國際購物中心為中心的商三特?或是朝向「工業廠辦建築」落實?或是更進一步將「工業廠辦」進一步朝向以「電腦資訊工業的高科技廠辦暨研發營運中心」的方向規劃興建,而不需要將工業區變更為商三特呢?
環顧當時台灣的電腦資訊產業環境,1976年宏碁成立,同時也是台灣工研院派曹興誠等人到美國RCA去學習半導體製造技術;1980年聯電成立,1987年(民國76年)2月台積電成立;1970-90年代正是台灣電腦資訊工業澎勃發展的年代。許多電腦資訊公司因為在台北找不到工業用地紛紛外移到台北縣、桃園甚至新竹。但其營運中心、研發、試量產許多仍然留在台北。台北市的高科技廠辦非常缺乏。如果唐榮舊址規劃為「電腦資訊高科技廠辦及研發中心」,將可以引導台北市松山區及以東區域、南港、內湖這些原來逐漸沒落的舊工業用地朝向「電腦資訊高科技廠辦及研發中心」發展。可以吸引更多資訊高科技人才留在台北,吸引更多國際高科技人才來台北市就業,台北市在全世界的競爭力將會更強,商業也會更蓬勃!
對威京集團而言12萬平方米的高科技廠辦大樓,如果能夠適當的規劃,不但穩賺不賠,而且可以大賺一把。同時也可以引導威京集團朝向投資高科技公司,也許整個威京集團的體質可以更健康。
據了解京華城購物中心的計劃一開始就有很多人並不看好,畢竟京華城距離忠孝敦南百貨商圈非常近,兩者有競爭關係;而相對偏僻而且並非主要交通幹線的京華城,如何跟早已成型而且是主要交通幹線的忠孝敦南商圈競爭呢?
無論是對威京集團或台北市政府、或內政部、經濟部來說,將唐榮舊址由工業區變更為商三特都已証明是一項錯誤的政策;但大家似乎都還沒有反省到其實台北市及台灣是喪失了一個重要轉型發展的契機。如果將一個搶佔容積率的工業廠辦建築,重新定位為「電腦資訊高科技廠辦、研發中心、營運中心」則台北市、台灣將更具有豐厚的國際競爭力。
《京華城是否弊案?(二)》
五、80年都市計劃兩大爭議涉違法?
80.2.13台北市政府將原唐榮工業用地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僅供作公眾服務空間、國際購物中心、國際觀光旅館、辦公大樓、文化休閒設施及停車場等六種用途。為大街廓整體開發理念將C區(西北側20筆小面積土地係多人所有,基地面積2134平方米)土地共同納入80年都市計劃範圍,亦變更為商業區。
該 計 畫 案 說 明 書 蛓 明 : 「本 案 應 捐 地 料
30%規劃設計為公園 、廣場之用 ,並登記為市政府所有 ,以 回饋社會大眾 ,增建捐地後土地20%樓地板面積作為停車空間,並開放供公眾使用;為採用『大街廓整體開發』理念, 並符合臺北市土地因畸零不整且丘塊過於瑣碎而必須採取 “整合與集約使用之特性 “,本基地開發方式應採大街廓整 體開發為原則 ;本案開發計畫應由威京公司整體開發⋯⋯•容積率依工務局於78. 11. 2 第六次專案小組會議所提 (78. 10. 27製表)”京華再開發計畫案不同使用強度建築面積比 較表”之第六案計算〔即容 積率依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70%×560%)〕,但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共120,284.39平方公尺)為標準」,80年月14日0時起生效。
80.2.14生效的都市計劃,有二點涉及違法疑慮:
(一)不應損及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
如上所述此執照原是工業廠辦之建築執照,而且祇是為「搶先掛號,搶佔超額容積率」,既然工業廠辦建築執照已經不興建,自然應予撤銷,而且也當然喪失此「超額容積率」而恢復正常的都市土地分區管制。
都市計劃竟然保護已不存在的容積率,而且違反土地分區管制的容積率,顯然是違法圖利。
(二)392%的商三特容積率,應該祇適用在已經變更為商三特的土地分區上適用;至於捐地30%的土地已經捐贈給台北市供作公共設施用地,而且並非商三特的土地分區。這三成土地是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的回饋,所以變相將其容積移轉到威京公司的土地上,顯然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基本原則,也是違法的。
六、金華城購物中心實際容積率已達678.91%:
本案土地開發於87年都市設計審議通過並核發
建造執照(北布府87建⻋年212就),京都公司、威京公司及京華城公司於90年10月16日與北市府簽訂捐建公園廣場設施之履約擔保契約書,北市府於90年核發使用執照 (北市府
90使字第350號) ,至此完成京華城建築案即京華城購物中心 ,基地面積16,485 平方公尺 ,容積樓地板面積111, 919. 11平方公尺 (地下1 層至 地下8層並未列入容積 樓地板面積計算 ),換算 容積率約為678.91%(111,919.11 /16,485 = 678.91%)。
七、錯誤的政策,撐不到十年:
京華城是2001.11.23開幕,開幕前的9月就因納莉颱風水淹地下室損失慘重。開幕過了不久就發現人潮不足生意不好;開幕不滿十年就因生意慘淡,於2011.9向台北市政府尋問是否可以都更。
為了轉換方向準備朝建築行業轉進,提高系稱土地容積率,乃針對京華城土地基準容積率是392%?或是560%開始跟台北市政府不斷陳情,當時郝龍彬市長時代基本上堅守著392%容積率。京華城乃轉向監察院陳情。
八、監察院站在錯誤的基礎,比劃乾坤:
監察院依據80年都市計劃書,認為京華城土地的基準容積率560%。不過監察院似乎忽略了更前面的歷史沿革,因為原來建照超過300%的容積率,已因為威京公司沒有履行工業廠辦建照建築,而失所附麗。
而且捐地是變更為商業區的回饋對價,並不能將捐地上的容積率移𨍭到京華城的商三特的土地上;而且所捐的地也無容積率可轉。但監察院於105年1月12日(1月16日總統大選)利用總統大選權力即將交替真空之際,以105內正字0005號糾正案認為560%較392%合理。
其實監察院是在站在錯誤違法的基礎上作有利於京華城的解釋。用違法解釋壓迫北市府原堅持的合法立場,圖利財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