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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全面推動農村社區更新

台南縣有許多默默耕耘的農民朋友,在縣府、農會及學者專家的協助下,不斷地改良品種及技術,近幾年來成果極為豐碩。

與榮獲十大經典好米的程淑霖小姐合影



從崑濱伯榮獲冠軍米後,這幾年來台南縣的農友也陸續獲得十大經典好米的肯定,此外,在有機農業領域也有長足的進步,尤其是獲得神農獎的「巨峰有機農場」及 利用有機益生菌種植有機米的洪國勝老先生,縣府也特別在柳營太康設置全台灣第一座縣立有機農業專區,希望不僅能推廣有機農業,更要讓台灣人吃得安心、吃得 健康!

雖然近年來台灣農業面臨嚴峻考驗,但台南縣亮麗成績有目共睹,芒果蘭花外銷成績逐年攀升,今年「2010台灣國際蘭展」外銷訂單由去年的36億提升到55 億,我們樂觀預估在3年內可望突破百億,而芒果外銷日本更是以「顆」計價,我們的努力在這幾年逐漸開出美麗的花朵,也打響了台灣農產品的國際知名度。

近來馬政府推動ECFA,我們相當擔心在ECFA簽訂之後,恐將影響廣大台灣農民的生計,雖然馬總統一再保證不會損及農民權益,但是國際政治相當現實,身 為農業大縣的首長,我也要特別呼籲呼籲馬總統一定要堅守住將農業項目排除在ECFA之外的大原則。

縣市合併升格為大台南直轄市之後,我們更要保護台南縣的農業環境並加以提升,現行的「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雖可振興農村,然而中央編列的預算太少,一 年只有5~6億,平均下來不到10個庄頭受惠,如果能增加預算到一兩百億,農村社區全面更新的成效會更快更可觀。

展望未來的直轄市,我們期許打造大台南成為台灣精緻農業的領航者、田園城市的典範,朝向精緻農業領航者的目標努力,讓高附加價值的農業提高農民收入,同時 吸引年輕人回歸故鄉接手農業的經營。

從土地重劃、農村再生著手,相信可以讓台南的農村社區在10年內全面更新,更具備國際競爭力。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農村政策的「鐵達尼號」





近來,在政界、學術界、民間引起廣泛討論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目的在突破農村長期發展的瓶頸,照顧在農村社區中的弱勢農民,立意良善,然深究其內容, 若執行方法錯誤,恐將造成台灣農業生態環境的大災難,嚴重破壞農業生產經濟,淪為農村政策的「鐵達尼號」,不可不慎!

我特地前往立法院參加「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公聽會,以一位農業縣縣長,以及一位長期關心國家政策的人的身份,將我們所看到的問題以及隱憂提出,因為這個政策將造成農村社會巨大的衝擊,必須審慎面對。

農村政策的「鐵達尼號」        台南縣長蘇煥智

一、 農地大開發/大炒作,本法一過,農地最少漲5倍至10倍(草案第25、第28條)。依照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之設計,以全國農地面積83萬多公頃估計,衍生變更建地或供興建集村農舍之面積超過8萬公頃,農地待價而沽、地價暴漲,成為土地投機炒作之溫床,並嚴重衝擊全國房地產市場行情。

二、 徹底摧毀農地管理制度,紊亂國家土地主管機關之體制(草案第24條、第25條…)。農村再生發展區內之土地容許使用、用地變更原則、土地使用強度、審核程序等由農業主管機關定之,徹底摧毀目前由內政部掌管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則及農委會掌管農業發展條例等長期建立之國家農地管理體制,尤其需另訂子法規繁多,未來執行體制及專業人力堪憂。

三、 徹底破壞台灣的農業生產環境。 農村再生條例未以農民及保護農業生產環境為主軸,又嚴重輕忽農地變更與開發之後遺症,非農民容易取得農地,但又無心耕作放任休耕或荒廢,甚至變更為與農業經營不相容之使用,將徹底破壞台灣的農業生產環境。

四、 專業農民買不起農地,經營環境更困難。農村再生條例大開農地炒作變更方便之門,專業農民買不起農地,又未見扶植經營之具體辦法,缺乏競爭力,農業經營將益形困難。

五、 缺少農業產業活化之規劃章節及條文。「農業」、「農民」、「農村」應整合思考,而農業產業活化係農村再生之根本,現行經營農產加工處理場所之農民資格及面積應放寬。農村再生條例缺少產業活化之規劃章節及條文,將形同「農村開發條例」。

建議方案:

一、 刪除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

二、 有關農村土地活化,應以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為藍本,並做適度之檢討。

三、 將目前一年二、三億之「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之預算提升為十年三千億,預算可編在農委會,除了應用農委會水保局相關專業人才外,並結合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及營建署等相關專業人力,以免紊亂體制。

四、 應落實先「整體規劃」及「細部設計」,才進行工程興闢之補助,以避免「工程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