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0日 星期六

消費券發放作業模擬演練

[2008生活札記] 2009-01-10 17:47 瀏覽人次(611)


就在下星期日(1月18日),「消費券」即將發放,這是台灣第一次發放「消費券」,我們縣府相關單位及各鄉鎮市公所都戰戰兢兢,抱持相當謹慎的態度來執行這項任務。


今日我們特別委託白河鎮公所及大竹社區民眾一起來模擬領取「消費券」的流程,以及可能遇到的問題,並邀集各鄉鎮市公所相關業務單位一起來集思廣益,讓1月18日當天的「消費券」發放作業能順利進行,圓滿達成任務。




雖然「消費券」發放所的設計雖然跟選舉時的投開票所相似,但是「消費券」與選票最大的不同,就是「消費券」是「有價值的」,就像我們現在通行的新台幣一樣,屬於「準貨幣」,是可以在市面上流通交易的有價証券,而且是「認券不認人」,不論誰拿到都可以消費,所以運送過程中及發放所均須特別注意安全。

以往選票都是運送至郵局,再由主任委員至郵局領取,有些地方選票比較少,甚至用摩托車就可以載到投票所,但是「消費券」不同,為了運送途中的安全,我們建議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一同開車前往領取,並請警察單位協助護送。

其次在發放所門口也會劃設一條「等待線」,由兩名工作人員來控管進入發放所的人數,而櫃臺工作人員後方,放置消費券的地方更要加以區隔保護。




再者我們也要提醒民眾,各地鄉鎮市區公所會按戶發送消費券領取通知單與委託書,若15日前仍未收到或遺失,可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查詢。

符合領取資格的民眾,要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通知書與印章到指定的發放所領取消費券。




為了節省民眾排隊等候時間,我們也鼓勵全戶委託戶內1人領取,不過一定要記得攜帶委託書正本,才可以領取,不得以傳真或影印委託書領取。

當天沒有去領取的人也不用擔心,從2月7日起到4月30日期間,可以到消費券領取通知單所載的指定郵局領取。

符合領取資格之外籍、大陸、港澳配偶及無戶籍國民的領取通知單,則是由入出國及移民署寄發領取通知單,如於1月10日前未收到,可至移民署網站 http://www.immigration.gov.tw ,以居留證件號碼查詢。

因為發放時不論是交付或是收受的一方都必須點清金額,所以會耗費較多的時間,希望大家都能相互體諒,多點耐心,讓大家都能順利領到「消費券」。




更多「消費券」相關消息,請上 http://3600.moi.gov.tw/ 查詢,或撥打消費券諮詢中心 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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