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莫拉克風災帶來大量雨量,重創南部各縣市,造成本縣水保設施(水土保持及農路工程)受創嚴重,更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多處水保構造物及道路中斷等需立即處理及修復。
縣府相關單位在第一時間即會同轄內各鄉鎮公所前往會勘災損情況,而且為求慎重,又會同財主單位進行複勘,依災損危急程度分為A、B、C、D、E五項程級, 另召開「各類災害可動支數額」會議,決議水保設施以A、B、C級所需之工程與縣民生命財產安全關係最密切,所需復建經費8億5,405萬8,000元(其 中水土保持災修工程3億6,128萬3,000元、農路災修工程4億9,277萬5,000元),及水保設施搶救工程提報經費5,115萬元(其中水土保 持搶修工程304萬2,000元、農路搶修工程4,810萬8,000元),上述總計9億520萬8,000元,一併以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別預算支應呈報中 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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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西鄉灣丘樟湖野溪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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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別預算中央核定1,200億元,其中水保局提報水土保持防災及復建經費44億元、農路復建經費25億元,總計69億元,然而在98年10 月22日由水保局召開之「莫拉克颱風災害補助地方政府復建經費」前置作業研商會議,會中核定本縣水保設施災修經費4億9,000萬元,僅佔原始申請經費9 億520萬8,000元中的35%,甚至與總經費69億元相比,僅佔7%!
台南縣於八八風災中受創嚴重,屬重度災區,然而獲得的經費竟僅佔總經費7%,而且中央核定的經費4億9,000萬元還是分三年編列,本年度只有8,600萬元,光是本次搶修就需5,100萬元,遑論復建經費,明年汛期來時要如何保護縣民生命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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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甲鄉大丘村馬斗欄部落連外道路崩坍滑動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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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經費是依照什麼基準分配?各縣市所得到的經費是否真正公平?是否真正把錢花在刀口上?在無法得到明確資訊的情況下,我們不得不質疑中央水保局核定88水災水保設施災後復建經費過於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