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 星期四

我的年金遭遇!---公保勞保不能合併計算問題!

       小英總統上任後推動年金改革,雖然是全民絶大多數對於國家財政的永續性的要求,對於年金改革有共識。但改革總會砍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利益被砍的人反抗是必然的。但因為小英政府的操作手法,先是年金改革委員會的開會就已經鬥爭的天昏地暗,天天吵架了,沒想到明年一月丶二月又要召開年金國是會議,真的歹戲拖棚,社會撕裂加深。如何早日提出改革方案,可能才是當務之急!
       由於不滿被改革的既得利益者為全力阻止改革,而發動各項抹黑的烏賊戰,其中一項就是抹黑説:《93年阿扁總統時代通過的政務官退職金條例,包含「立法委員二屆八年」及「民選地方首長二屆」均有領取退職金,並領有18%》,由於網路亂傳黑白是非不分,而且答覆丶一再答覆,應接不暇!
       所以我就借此機會,把我自己的年金遭遇整理一下,供大家作參考,大家就可以了解我的年金遭遇,有多可憐,有多麼不公平!相信也有不少朋友有類似我的情形,希望大家共同來努力改革這一個不合理的制度!


以我自己的案例來説明:

1、縣長退職金那有18%?
9年縣長加上二年當兵,11年退職金約110萬元。因為我不是公務人員,9年年資也不是84年以前的,所以完全沒有18%(但二年的義務役似乎也沒有算18%)。而且九年領的錢還是我自己按月繳的錢及僱主政府按月分擔繳納的錢。
        謠言是刻意打烏賊戰,模糊改革焦點,真的是非常無恥。
       我卸任後跟我太太兩人到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遊學半年,110萬元一下子就花光了,祇好回來重新當律師!

2、至於9年立委:
       立法委員事實上是沒有任何退職金或退休金!既然連退職金都沒有了,當然更談不上18%。
       事實上有許多立法委員卸任後,沒有收入,連生活都成問題,可以說是晚景非常蒼涼!
       同樣的情形在直轄市議員丶縣市議員丶鄉鎮市民代表,其服務的年資也沒有退職金或退休金。

3、公保18年軍保2年,
       我立法委員約9年,縣長也九年,合計18年,但我卸任縣長時尚未滿55歲,所以雖然保費繳了18年2年軍保,但並無公保退休給付。所以政府就像吃角子老虎一樣,祇進不出,白白賺取不義的保費!
        同樣的情形在直轄市議員丶縣市議員丶鄉鎮市民代表,其服務期間投保的公保,最後也絶大部分領不到公保給付,也形同繳給政府的吃角子老虎。
4、勞保全額繳納10年,也還沒有勞保退休給付:
       勞保雖然已經繳納10年的保費,但因為許多年資我自己是老板,雖然自己繳了全額百分之百的保費,但聽說老板不能享受年金給付,不知道是否如此?會不會也是吃角子老虎祇進不出呢?仍有些懷疑!
5、國民年金繳了約三年,但也沒有領取!卸任後有一段時間空窗期,沒有去找工作,所以就祇好加入國保!
       至於未來能否領勞保年金,目前實在尚不清楚!
         目前祇靠律師事務所的收入維生!
       像我這樣的遭遇者,橫跨公保及勞保丶軍保丶國保,結果年資都不能接續,而各項保險保費都繳了,結果卻什麼都領不到者,(國家衍然是吃角子老虎的怪獸)應該也有不少人有類似的遭遇!大家應該團結起來,共同來推動各類社會保險年資接續整併計算給付的問題,推動修法改革!
       政府在年金改革委員會,應該處理各項社會保險年資接續分開計算合倂給付的問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