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4日 星期日

長照重度失能老人家屬記者會新聞稿

長照重度失能老人家屬記者會
                 


        來自全國各縣市被長期照顧的重度失能老人的家屬代表,在立法委員劉建國的協助下,將於9月13日(二)上午十時在立法院紅樓302室召開記者會。
預計當天出席人數約150人。

記者會的訴求:

主旨:
一丶2017年長期照顧服務預算應提高到總統承諾的330億元。
二丶行政院應提高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重度失能老人之長照安置輔助費,以符合成本。
三丶一般重度失能的老人,應比照毎月90小時「居家服務」的補助方式,予以補助。

說明:
一丶2017年長期照顧服務預算應提高到總統承諾的330億元:
       蔡總統競選時公開承諾的短期內長照預算提高到每年新台幣330億元。惟行政院公布的長照2.0的第一年的計劃金額僅約新台幣208億元,而行政院在審定107年度的預算時,卻刪到祇剩178億元,已經比蔡總統競選時承諾減少142億元。所以我們要求行政院應該於2017年的預算兌現蔡總統的長照預算承諾,編列新台幣330億長期照顧服務的預算,以免陷蔡總統於背信之不義。
二丶行政院應提高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重度失能老人之長照安置輔助費,以符合成本:
       行政院長期以來對於低收入戶丶中低收入戶之重度失能老人的長期照顧服務其安置經費,本人及家屬無能負擔,而由政府補助其安置的經費,惟此一補助經費與事實上所需的成本有顯著的落差,這些無法彌平成本不足的落差,導致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重度失能老人有現實上安置的困境,而形成大家不願接受的人球,我們要求:「行政院應該提高對低收入戶丶中低收入戶重度失能老人安置到機構住宿型長照機構的安置費之補助,應予提高至客觀上符合成本之需求」。

三丶一般重度失能的老人,應比毎月90小時「居家服務」,予以補助:
        目前長照1.0對於一般重度失能的老人提供每月90小時的居家服務,而長照2.0仍延續此一計劃服務項目。
        但現實上對於重度失能長者而言,每天都必須隨時有人陪伴照顧,而毎月90小時的看顧服務,平均一天祇有3個小時,其他的時間仍然需要有人照顧,所以絶大多數的人都需聘僱外籍看護工,不然就是送到養護中心或護理之家去照顧。所以實際㑹用到每月90小時的居家服務的人,極為稀少,絕大部分的重度失能者都沒有享受到這項福利。

  目前預計約208億(據了解行政院預算已經刪減到178億元)的長照2.0的預算,絕大部分的錢並沒有用來照顧最嚴重的「重度失能者」,而是花許多錢去補助全國469處的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829處的複合型日間服務中心及2529處的巷弄長照站,以及未達「重度失能」前的各項居家服務、交通接送、創新服務等。反而失能最嚴重、完全需要專人照顧的「重度失能老人」階段、也是家屬財務負擔最重的,竟然一毛錢也沒有分到照顧。
  反之如果政府對週休二日採取週休二例的政策,照顧人力成本誓必大幅增加;政府如果依長期照顧服務法22條及62條之規定,強迫現有49床以下之私人社區型養護中心被迫改制為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導致目前社區型的養護中心被迫關閉,或被迫由49床祇剩下30床,照顧成本將大幅提升,將導致家屬負擔費用加重的壓力。
  關於總計208億元的長照2.0預算資源分配,政府對於一般重度失能老人的照顧,應比照重度失能「居家服務90小時」的補助。
  目前長照2.0對於一般重度失能「居家服務90小時」的補助200元/小時*90小時/月=18000元/月。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自負額10%;至於一般戶則自負額30%,亦即政府補助70%=12600元。所以政府應該對於沒有申請「居家服務」的重度失能老人,比照居家服務者給予相同的補助才公平合理,亦即凡是重度失能者一般戶每月補助新台幣1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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