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 星期二

 2022/05/31

明星一寶總統賀!
疫災死亡二千多,
救助颱風六分一;
疫苗死亡上千人,
要補償先解剖,
家屬心酸淌血吞!
人命三千不及明星寶!

2022年5月29日 星期日

2022/05/29


 
有「人為操作」就要移送法辦嗎?還是應該也要「看內容」吧!


「許多孩子走了!」的確尚未明確構成「假消息」!應該仍在合理的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內。
移送法辦,祇會凸顯「綠色恐怖」/「酷吏」形象!

要真正抓到敵人的認知作戰,要先有「包容性」,才能真正「引蛇出洞」。

而不是把不同意見者都當作敵人,如此可能會「引火上身」!

2022年5月28日 星期六

 2022/05/28

因「很多孩子走了」,蘇揆要查辦藝人郭彥均等!如果10個不算多?那蘇揆要多少人才算多?今天死亡127、中重症408,政府應優先關心如何減少死亡、中重症?而不是消滅異己!

2022年5月27日 星期五

2022/05/27



今天(5/27)確診數9萬4808例,死亡126例,中重性343,可以說三破紀錄。防疫仍應該是最優先的。


8400億防疫特別預算,到底優先次序為何?當然防疫必要戰略物資,應列為最優先。

蔡政府昨天(5/24)拍定345.6億的振興方案,但相對於:

1、政府對快篩沒有先作好準備,而且一盒五劑500元,還要天天排隊。但國外都是政府免費提供。
2、對於救命口服特效藥提供的層層把關,及缺乏方便的SOP;不知因而增加多少中重症及死亡。
3、對於注射疫苗死亡者要求解剖,補償態度非常苛薄。
4、對於染疫死亡救助的苛薄。

蔡政府345.6億的振興方案,正逢疫情高原期,更刺激人民感覺政府做事根本沒有抓到重點。

 2022/05/27




《這個算不算花2.9億收買學界?》
這次農田水利法違憲訴訟,憲法法庭邀請一位專家吳啓瑞,卻掛著「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二所所長及助理院長職務。我很好奇怎麼會有這一個組織呢?
後來才發現其背後是「財團法人台灣水資源與農業研究院教育基金會」,是2016年8月蔡英文就職後才成立的基金會,吳榮義還是董事長。這好像不是他的專長,怎麼手伸那麼遠?
更讓我訝異的是,在其成立短短五年內,共接受政府委託案55件。
委託總金額高達2.8963億元。
而其中光是農委會及農田水利處(佔絕大多數)的案件共38件(詳細細目如下面二表),光是金額就高達2.26億元!
這令我不禁聯想到這個所謂「研究院及基金會」,根本就是為了「沒收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用來收買學家及專家的白手套。
而且很有趣竟發現吳啟瑞107年7月在政大科法所的碩士論文題目:「農田水利會公法人困境與制度續造」
而其論文研究結論:
「本文認為,農田水利會公法人為既存之行政主體,其組織人員與公益資產之保障,以及自治功能之重要性,應在組織變革選擇中納為重要關鍵因素與行政組織法之原理原則並行判斷。再者,學者Elinor Ostrom提出永續經營之灌溉組織所服膺之八項原則,以及德國、荷蘭及日本均採行自治團體之農田水利組織體制,都再度強化本文大膽提出的最終建議:社團公法人仍為農田水利事業體最佳經營模式。」
吳啓瑞的論文結論,可以証明:
「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並沒有必要性;反而是開政府組織再造的歷史倒車!」
而且也証明吳啟瑞在憲法法庭所提供的意見,完全違背其碩士論文的研究結論。
為了「沒收水利會」用2.9億來收買學者專家;卻是消滅吳啓瑞的研究結論「社團公法人仍為農田水利事業體最佳經營模式。」
而且是重蹈「1937年納粹希特勒消滅德國水利會,財產收歸國有」的覆轍!根本就是「花錢改惡,貪圖民產!」

2022年5月24日 星期二

 2022/05/24

今天上午十時,我代表全國農田水利會自救會,就農田水利法消滅全國17個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並搶奪數兆元財產,提出違憲訴訟,今天早上進行辯論。有興趣者可以看網路直播!

 2022/05/24

蘇煥智律師發言1

蘇煥智律師發言2

蘇煥智律師發言3

【沒收農田水利會,重蹈1937年納粹希特勒的覆轍】
今日煥智代表全國農田水利會自救會及費鴻泰等38位立法委員聲請人,以訴訟代理人身份出席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針對「農田水利法」將「 17個水利會消滅、改制為公務機關,並沒收全國水利會超過數兆元的財產」,侵害人民結社權、生存權、財產權,聲請宣告「農田水利法」違憲。
我國自1993年國會全面改選後,即積極推動政府組織再造,推動「民營化」、「小政府」運動。其中許宗力教授、李建良教授更以「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藍本,推動政府機關法人化,有很大的貢獻。
沒想到,原來作為「政府法人化/民營化」典範的農田水利會,竟然遭農田水利法沒收、去法人化改為機關化的命運,真的是大開歷史倒車!
以德國水土協會(水利會)的發展為例,德國於十一世紀出現「堤防管理合作社」,並且於十三世紀時組織擴大並建立自有資金體系,演變成後來的水土協會。
但是1937年,納粹時期施行『帝國農田水利會法』,將水土協會收歸國有,取消協會選舉。
直到二戰後西德依照民主憲政原則,重新制定水土協會法,重新恢復水土協會地方自治公法人的地位,恢復選舉自治。
蔡政府制定的『農田水利法』,正重蹈1937年德國納粹時期希特勒沒收全國水利會的覆轍,期待憲法法庭能夠撥亂反正!
而對於公法人是否可以主張侵害基本權,現在行政院認為水利會是由國家依法律創設履行公共任務的公法人,藉由法律廢止之或改制為公務機關,消滅其公法人格以及沒收財產都不會構成侵害人民基本權。這個見解並不正確。
但令人質疑的是,宗教團體、同業公會、律師公會、醫師公會等等在德國也是公法人,難道僅因是公法人,政府就可以立法解散宗教團體沒收教堂嗎?難道就可以解散同業公會、律師公會等團體、沒收其財產嗎?
行政院的説法連在德國都站不住腳。
再來是地方自治團體之廢止、整併、變更須經住民投票才能加以變動,即使是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法人,也並非政府就可以法律直接廢止或變更,例如歐洲、美國、日本地方自治團體的存廢與變更,須經過人民的公民投票同意始能變動,這點歐洲地方自治憲章第五條都特別強調。
水利會就是為了「顧農民的肚子」,就是為了農民的基本生存權。公法人化只是強化保障農民基本生存權,所以跟德國的公立大學、公共電視、教會等公法人一樣,都有權利主張基本權。而且水利會為了會員農民共同的農田灌溉經濟行為,因而也如同同業公會一樣可以主張基本權。
他主張農田水利會具有公法人及民間法人的雙重個性。水利會之於國家水利灌溉,就如同BOO的角色;跟高鐵BOT案台灣公鐵公司一樣都是公辦民營的模式,祇是高鐵是BOT,但水利會卻是BOO( Build-operate-own)。日本政府採取成立公法人BOO的模式主要就是為了要台灣農民負擔大部分的工程建設費,出土地、出工。水利會及農民基於BOO的出資出力者而取得水利灌溉,當然有權利主張基本權。
另一件荒謬的事情是,農委會主張日據時期公共埤圳時日本政府就已徵收;並指嘉南大圳是官設埤圳,由日本政府興建。
但農委會的說法完全扭曲歷史,因為公共埤圳並非日本政府出資徵收,完全是由組合成員負擔經費。而嘉南大圳明明後來是以公共埤圳興建,而且農民負擔七成的建設經費;甚至曾經因為負擔太重導致農民年年抗議!
由於日據時期日本政府以公法人名義,逼迫台灣農民犧牲負擔非常大,才建立了台灣綿密的農田水利灌溉系統,生產糧食支援日本軍國主義者的大東亞戰爭。
二次戰後此一農田水利灌溉系統及農田水利會,再度讓台灣可以從戰後快速恢復糧食自給自足並可以外銷。對台灣邁入工業化提供良好的基礎。而且也養活當時國民黨反攻大陸的60萬大軍。農民、農田水利會及農田水利灌溉系統,對台灣的貢獻實不能抹滅。
農民負擔沈重好不容易才取得溉灌水,如今農田水利法,既沒收農民的水權及財產,又讓他們喪失會員權利,也不能選舉來監督水權的保障,農業用水將會毫無節制被工業財團移撥使用,而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農民的生計及生存權、工作權將難以保障。
(以下是本人今天三次發言影片,敬請指教!)
擬看全程者,請點司法院

2022年5月23日 星期一

2022/05/23



【農田水利法釋憲案 憲法法庭辯論】


明天(5/24)上午 10 點,憲法法庭將就【 110 年度憲一字第 2 號聲請案-農田水利會組織案】行言詞辯論。

現場直播請連結!
🔗司法院活動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991223381536452/

2022年5月21日 星期六

 2022/05/21



520蔡英文就任六週年,到底做得好不好?
以下幾個例子,應該可以供大家參考:
1、台中一媽媽帶確診女兒到醫院就診,從醫院要回家卻「叫不到防疫計程車」女兒發燒睡路邊!因為他先生也確診不能出門,又不可能叫一般計程車,這個媽焦急心碎 。
台灣這個防疫SOP到現在還是一堆亂象!
2、侯友宜市長抱怨中央的「傳染病通報資訊系統」一直卡卡,以致未能即時通報確診及居家隔離,而被民眾天天駡翻了。他說他已經反應了一個多月了,也親自打很多通電話給陳時中,結果到520仍然沒有解決。
這種疫災應變能力,如果是戰爭,可能早已被敵人消滅了。
3、小英政府花了8400億元防疫特別預算,卻仍然要全國人民排隊買快篩,而且比其他國家貴二倍以上。但美國總統拜登是免費送國民快篩。而且美國染疫快篩陽,有危險因子就給口服特效藥。台灣快篩陽有危險因素,要拿口服特效藥,仍然障礙重重!
4、台灣2021的新生兒祇有15.4萬人,創歴史新低。出生率全球最低。新生兒愈來愈少,死亡愈來愈多,光是少子化就看不到台灣的未來!六年了,蔡政府卻束手無策。
5、1937年希特勒將德全國自治管理的水利協會收歸國有,取消自治選舉。但二戰結束後,德國即制定水土協會法,讓水土協會重新回歸地方自治的公法人。
蔡英文跟蘇貞昌都是台大法律系,蔡英文還號稱是留英的法學博士,但2020年蔡英文政府竟然跟1937年納粹希特勒採取相同的立法,將全國17個水利會全部消滅,收歸國有。蔡政府的法治思維缺乏對基本人權的尊重,不尊重歷史,為了政治利益,不惜扭曲歴史霸凌老農民。其心態停留在1937年納粹希特勒年代國家威權統制的思維。
要底蔡英文總統六年做的好不好?
我覺得答案應該就是一個「美麗的錯誤」!

2022年5月19日 星期四

 2022/05/19


【農田水利法違憲憲法訴訟!】

2020年7月立法院在民進黨多數暴力下,通過了「農田水利法」。此法案的出現,也象徵著台灣歷經400年形成的基層農民灌溉自治組織——17個農田水利會,將會被強制消滅。
甚至把原本農田水利會自主經營管理的「農田水利灌溉業務經營權」、「農民的水權」及「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的資產全部沒收,成為國家所有,並全部由中央政府負責經營管理。

這些資產包括現金779億元,灌溉事業用地2.3萬多公頃,非事業用地1600多公頃。這還不包括累積400年為數龐大的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總價值超過數兆元以上。
總計全國2823名員工,全部納入公務機關。而原來農田水利會155萬農民會員,一夕之間喪失了會員權,只剩下「灌溉受益權」。

小英政府不顧全國17個水利會自救會老農民們的反對,強行以國會多數暴力通過。
自救會乃請在野黨(國民黨)協助提起大法官會議解釋。
於2022年1月1日開始實施憲法訴訟法,所以本件釋憲案即依據憲法訴訟法,預定在5月24日(下周二)上午召開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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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抗繳水利小組費用結緣:

本人跟農田水利會有一個很特殊的因緣,1992年我第一次參選立法委員時。當時台南縣六甲鄉一位農民黃俊維,因為抗議水利會沒有供水,卻仍然要收「水利小組費用」,因而拒繳,而被嘉南農田水利會提起訴訟催繳。當地農民團體「珊瑚民主促進會」發起「水利小組費用抗繳運動」,而我當時也擔任黃俊維義務律師,結果很幸運在簡易庭獲得勝訴。

由於當時正值台灣第一次國會全面改選,民主風潮頗為興盛。台灣省政府也在隔年1993年,全面取消「水利小組費用」的課徵。這就是說「水租(其實是水利小組費用)抗繳運動」成功,這跟我能夠在1992年年底,以10萬5千多票最高票當選立委有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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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提案要求恢復水利會自治】:

1993年我進入立法院,結果沒想到立法院在1993年1月份的「殘會期」(第二屆立法委員已經選出,預計1993年2月1日就職),修改「農田水利會自治通則」將會長、水利代表選舉取消,並預計三年內改制為公務機關。

由於不能忍受一個農民團體,竟被政府強制沒收接管;再加上台灣要加入WTO,農業及農民可能在農產品國際貿易自由化受損最大,如果水利會改為公務機構,農民的水權很容易被剝奪;因而乃在1994年率先提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將水利會恢復會員民主體制,將會長改由會員直選,水利代表恢復分區民選。因為於當時民進黨是國會是少數黨,所以該法案一直沒機會被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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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從水租抗繳運動到釋字518號解釋】:

水利會告黃俊維的抗繳水利小組費用案件,後來由楊丕銘律師繼續義務幫他忙。結果沒想到後來這個案件打到提出大法官會議解釋,而且經過大法官於2000年12月7日作成釋字第518號解釋,這個解釋案也是後來一般引用為「水利會是自治團體」,也間接促成了2001年6月份立法院再次修法,將我在1994年在立法院提出的「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會長直選方案,重新在立法院提出,並完成立法。2002-2020水利會才又重新回歸民選自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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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水利灌溉設施組織,是先於國家而存在】:

全世界的農田水利灌溉組織,其實都是早於國家的存在。在國家還沒有正式建立以前,人類社群從採集狩獵文化進入到農耕文化時,就開始有最基層的農田水利灌溉的互助組織。這是人類社會進入農業社會,為了增加生產、養活家族成員,就必需要有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及灌溉組織,所自然產生的合作、分工、互助的設施及組織。

台灣自16、17世紀,部分漢人移民到台灣,為了生存開始有農耕生產,也就開始有農田水利灌溉設施及組織。根據蔡志展先生研究,荷蘭及明鄭時期台灣的水利設施已經有35處,到了清代已經有966處。這些都是民間自行集資、提供土地、出工而完成的水利設施,其經營管理也均為民間組織,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彰化八堡圳的開發。

承如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硏究員吳宗謀博士所稱:「⋯台灣灌溉團體自治自律,建立在自由農民因付出開鑿渠道的勞力,而享有不同於土地權利、且可讓與、繼承的水權這兩個基礎條件上。稱之為台灣版的洛克式自然權利亦不為過。」所以農民灌溉的水利設施、享有的水權,都是農民出資出力甚至提供土地所獲得的「自然權利」,並不是政府所創設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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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公共埤圳組合雖是公法人,但財產並非國有或官有】:

清代埤圳水利灌溉設施都由民間自行投資興建,例如著名的台南官田番仔田埤、彰化的八堡圳(墾戶施世榜所建)、台北溜公圳。

但在日據時代日本為確立「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發展策略,為確保灌溉水源穩定,乃著手整個整建既有水利設施,並將重要的私有埤圳公共化。

1901年日本總督府公布「台灣公共埤圳規則」,及後續1906年公布「施行規則」「台灣公共埤圳規約準則」及修正規定,將私有埤圳,其中對公共利害關係者均可指定為「公共埤圳」。並由利害關係人組成「公共埤圳組合」,為公法人,成為一種水利事業自治團體,惟仍由地方行政官署首長任管理人,負責水利事業管理。這也正式開啓水利會為公法人的時代。

由於公共埤圳組合是法人,可以向日本勸業銀行等金融法人獲得巨額融資,而能夠投入土地改良及後續的水利投資。例如公共埤圳其產權仍為圳主所有,圳主每年仍向組合收取水租費。嗣後為求管理方便,水利組合可向銀行融資乃向圳主收買產權,圳渠成為組合的公有財產(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由政府出錢向圳主收買產權)。再由灌溉農戶分期攤還。又為了使用水戶交付水租有統一收費標準,各地區水利組合多定有「公共埤圳使用規約」詳列收費標準,報奉總督府核准實施。所以公共埤圳組合雖是公法人,但其公共是指水利組合的公有財產,並不是國家或官府的財產。

📍
㈥【水利會是公法人,財產就是公有財產,就是國家的嗎?】

小英政府以水利會是公法人,即認為是由國家所創設,所以國家也可以將水利會消滅改制公務機構,而其財產就是國家公有財產。

這顯然完全睜著眼睛說瞎話,刻意忽視日據時期日本政府賦予「公共埤圳組合」(水利會前身)公法人的地位,其目的在於方便公共埤圳可以擴大其規模,增加供水範圍,造福更多農民,而賦予可徵收水利用地及課徵水租及分擔建設費。但其所需資金仍然是由組合內的農民共同分擔。並不是由日本政府出資徵收或興建,頂多只是分擔一部份的補助。而其灌溉組合為公法人,其實是在既有農民灌溉組織基礎上進一步的法人化。水利設施、水利灌溉、灌溉組織也均非國家政府所創設,而只是政府透過公權力予以擴大提升其效能。

我國土法法第四條及土地稅法第七條規定:「本法所稱公有土地,為國有土地、直轄市有土地、縣(市)有土地或鄉(鎮、市)有之土地。」所以水利會雖是公法人,但其土地均不算是公有土地。

📍
㈦【水利會公法人,但性質上跟電信業、電業、台鐵、高鐵類似:

水利會雖然是公法人,但其性質類似電信業、電業、台鐵、高鐵等之性質,均具有自償性收入,具有事業的性質。其所謂的公法人性質,其實也只限於圳渠土地徵收(但徵收款仍需自籌)、會費、建設分擔得為強制執行外。這個性質跟電力、電信事業路線土地的其實是類似。

利事業在日據時代及戰後40、50年代農業興盛時期,農業收入還可以時,可能其自償性還很高。只是現在農業所得偏低的年代,水利會虧損年年都需要依賴政府補助。不過在2018年全國17個水利會的自籌備仍然高達67%。政府補助32.8%。

但水利會跟電信業、電業、高鐵、台鐵等最大的不同是,水利會是社團法人,全國17個水利會共有155萬個農民會員。主要是由農民出資參與興建,許多土地也是由農民無償提供或寄名提供。

但電業(台電公司)、電信業(原為電信局經營,後來公司化,目前已經民營化,但實質政府主導)、高鐵(民營化,但目前由政府主導)都是公司制。台鐵仍由鐵路局以機關經營,目前政府正在大力推動國營台鐵公司。除了高鐵一開始採取BOT外,其餘三者一開始都由國家完全投資。

全世界都在推動公營事業公司化、民營化,目前行政院正式大力推台鐵公司化,台電公司發電、輸配電、售電分割自由化、民營化。結果卻相反地把三、四百年已經民營化的農田水利事業,大開民主倒車!滅掉全國17個水利會,改變為公務機關。

📍
㈧【二次改制公務機關都沒成功:

在國民黨一黨獨大的時代,也曾經有二次要把農田水利會收歸官有。第一次是蔣經國時代,在1975-1981健全水利會方案時期,當時停止水利代表選舉,會長改為遴選。但最終因為把水利會財產變成國有財產,法律上無法克服。最後只好放棄繼續維持民主選舉。

第二次是李登輝總統時代,1994-2002年將會長改為遴派,會員代表改為會務委員,亦改為政府遴派。原預定三年內改制為公務機關。後經水利會抗議而取消。但終李登輝任內不敢消滅水利會改為公務機關。其實最大的關鍵仍然是廢除水利會需有合理適當的法律程序,而國家能夠繼受水利會的財產嗎?這都是法理上有根本的困難。

📍
㈨【期待大法官成為人權守護者!】

這一次憲法訴訟結論攸關台灣人權法治保障水平,到底政府是否可以未經法律明文,即可以消滅一個法人?是否可以未經財產清查,未經合法徵收程序,即將民間法人的財產、水權、灌溉經營權變成國家的?是否政府可以未經法律的明文授權,而可以成立農田水利署三級機關?

蔡英文政府搞的這個消滅水利會、搶奪農民財產的爛攤子,就讓我們來看看,大法官憲法法庭能否成為台灣人權的守護者?

2022年5月18日 星期三

 2022/05/18

不顧桃園參選者非常踴躍,朱立倫堅持徵召張善政。
國民黨跟民進黨一樣,都在做「反民主」(沒收初選)的示範;如此恐釀成大分裂。
真的是「好好仔鱉,刈甲屎流!」

2022年5月17日 星期二

 2022/05/17

影片連結:
https://fb.watch/dOct8dzIA7/

昨日出席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邱顯智王婉諭 以及 王薇君 - 保護兒童我願意 召開的【醫療量能大塞車!採檢、藥品大不足!】記者會。
記者會上,我再次重申兩點:
📍
㈠【回歸災害防救體系】
台灣的「災害防救法」及災害防救體系的建立,是歷經921大地震的災難所催生。已經歷經二十多年的考驗!
新冠肺炎是一種「生物病原災害」,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應為災害防救法所適用。
以目前台北、新北、桃園三都這麼嚴重的疫情,召開「區級」新冠疫災防救會報,整合區公所及各衛生所的人力資源及區的民間醫療資源共同參與,應該對於共同對抗新冠大流行會有很大幫助。
📍
㈡【防疫模式應該盡快去中心化】:
將權力、服務、診斷、用藥「下放地方及社區」。
指揮中心應該號召社區「基層開業醫師、醫檢師」加入體系
讓「基層開業醫師」參與新冠門診,並可快篩及開特效藥處方。
同時號召「基層檢驗所」,開放民間參與PCR篩檢的業務。
📣📣📣
最後提醒,可以參考美國正在實施並完全社區化的「Test-and-treat」One-stop-service計劃,採取「快篩陽性」即認定是確診,有症狀並即進入看診,若符合有危險因素就給口服特效藥Paxlovid,讓防疫體系深入基層,也讓患者不錯過服藥的黃金時間。

2022年5月16日 星期一

 2022/05/16


經濟部要補助餐飲業每家「最高十萬元」!小英政府就是這樣選擇性的補助!

特別預算8400億,不是應該優先來買防疫藥物嗎?
不是應該「免費提供」人民「快篩、PCR、特效藥」等防疫藥物嗎?

結果現在快篩要錢、排不到預約PCR也要錢、快篩陽看診也要自費。

這種「對救命防疫藥物刻薄吝嗇」,但卻把8400億元亂花的政府;真的難怪人民要駡「* * 的,王八蛋!」


2022年5月15日 星期日

 2022/05/15

PCR量能不足,陳時中終於認了!今天也同意確診同住者改採以篩代隔;65歲以上快篩陽,即可經醫師開處方提供口服藥!但高風險者為何不開放?視訊看診問題不少,對中高齡是障礙。

2022年5月13日 星期五

 2022/05/13

今天新增中重症217、死亡41。
疫災洪峰來襲,陳時中仍堅持PCR確診,但大塞車,一定會錯過用藥黃金期,造成更多人死亡;而且會增加確診黑數,擴大感染;並癱瘓醫療量能。

2022年5月12日 星期四

 2022/05/12


【面對疫災洪峰,應回歸災害防救體制!】

台灣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5月11日新增確診來到本土57216例,中重症70人、死亡8人,累計確診已達50萬5455例、死亡951人。預估5月20日以前累積應該會超過100萬例。

陳時中原來預測疫情高峰期是5月20日,不過由於台灣人對於病毒比較謹慎,口罩帶得比較緊,自動軟封城,所以爆發的速度沒有原先估算的那麼快,高峰期可能遞延到五月底。五月底確診數有可能上看200萬病例。這一波台灣疫情更可能累積確診超過400萬例。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目前輕症及無症狀感染者仍然高達99.77%,中重症僅0.23%,目前這一波的死亡率約為0.02%左右,在全世界算是相對低的。由於疫情尚未達高峰,而且包括台大及大台北地區應變醫院及專責醫院,均已陷入醫療崩潰的危機,而且快篩嚴重供應不足,新冠口服特效藥輝瑞的Paxlovid及默克Molnupiravir,管制太嚴,無法即早供應給高危險群確診者,所以死亡率是否能夠維持目前這麼低的狀態是大家感到焦慮的!

目前防疫的亂象,人民的不安,其實也是其來有自:

📍
㈠【快篩之亂】:
由於快篩嚴重不足,感染者當作感冒治療,助長疫情擴大。快篩嚴重不足是疫情爆發以後一直存在的問題,除了是小英政府及陳時中沒有超前部署外,而且拖了一個多月仍未解決,充分顯示應變能力很差。

其實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只要第一時間,開放進口所有歐、美、日已經認証許可的快篩。並允許家庭、工廠、公司自用的快篩,可以快速通關進口。而陳時中拖到今天才同意開放個人自用快篩。但為什麼不同時開放公司、工廠、法人自用的快篩進口呢?

📍
㈡【醫療崩漬危機】:
台北市聯醫工會及台大醫院護工會在5月6日都發表聲明,表示「大量醫護確診隔離,第一線人力嚴重不足。護病比翻倍,醫護人力嚴重過勞,我們已經擋不住了!」

雖然指揮中心表示,全國病床空床數尚有5800多床,空床率超過53%。但合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等五大醫療工會,5月10日到指揮中心抗議。直言指揮中心粉飾太平,防疫工作壓垮醫療人員,號稱超前部署的醫療體系不堪一擊。

工會指出:「當前問題包括輕重症分流徒具形式,無法給病患像樣的照顧品質;一般病房轉型或加開專責病房時,專責病房醫護比從原本的一比五,膨脹了三倍到四倍,一個護理師要穿厚重隔離衣照顧十個到二十個病患,不能吃飯、喝水、擦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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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不提供口服特藥效,導致不少人因而重症化或死亡】:

目前治療新冠肺炎的口服特效藥有輝瑞的Paxlovid 及莫克的莫納皮韋(Molnupiravir),都能有效預防高危險族群從輕症轉變為中重症化。這兩種藥都必須在發病後5天内使用。但許多符合用藥資格的高風險群,卻囿於「領藥行政流程不順暢」,而五天内無藥可用,陷入重症化危機!

目前指揮中心已經訂購70萬人份輝瑞的口服特效藥Paxlovid,已經到的有35萬人份。最近又會到20萬人份。但截至5月9日的使用量僅2千多人份。導致許多確診者輕症而有危險因素者,一直未能提供口服特效藥,又不能住院,所以不少人快速惡化成為中重症,甚至死亡。4月24日基隆陳姓婦人,也包括一位我的法律系同學,都是未能提供口服特效藥而導致快速惡化死亡。

至於洗腎患者確診或腎功能有嚴重問題不能服用Paxlovid,而需服用默克的Molnupiravir,但目前該藥庫存僅存3770人份。

根據台大公衛學院陳秀熙教授的團隊研究,從4/1-5/9這39天內,為了避免未適當分流,而不能住院的輕症者,又不能領到口服特效藥,因而重症化者超過38人,甚至死亡。這個研究可能尚未包括直接就在家裡死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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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集中式大型專醫療機構,是大流行時醫療崩潰的關鍵】:

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全国COVID-19染疫者從「PCR採檢、檢驗、門診、住院治療、加護病房(ICU)」,全部集中在應變醫院、專責醫院。這種集中式大型專責醫療機構包辦的模式,在年五月第一波爆一天最高7、8百的病例就已經覺得很大的醫療量能無法負擔的壓力及危機。而幸好去年在全面清零的政策管控下,一個多月就呈現可管控。

但這一次在與疫共存,儘可能維持原有生活方式的新防疫戰略下,疫情飆升已在指揮中心預期中,5月11日已達57216例,這麼龐大的量集中在專醫院,難怪醫護人員承受不了。

❶擴大PCR採檢量能:

5月6日指揮中心宣布,將新增190家耳鼻喉科診所加入PCR及快篩檢測及門診。指揮中心這個動作慢了一個半月,不但沒有超前部署,而且缺乏一個公開徵求的程序。全國基開業醫師有一萬人,如果再加上開業的醫師的檢驗所,一定可以號召更多醫師、醫檢師參加。

❷地方政府也投入增加篩檢點:

台北市政府也在5月7日,率先在士科推出車來速,接著木柵車來速。新北市、台中市、彰化縣⋯等地方政府也紛紛跟進增加PCR篩檢站,分散PCR檢測的負擔,以避免大型醫院醫療崩潰,並方便市民的防疫。

這看到一個現象,就是「中央集權」崩壞失能後,地方政府會進一步承擔其責任。

❸救災代替管控,去中心化權力下放:

指揮中心從成立開始,一直就只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為依據,而採取「管控/限制」的心態來杜絕病毒傳染,並採取「獨裁決策模式」。指揮官在過去二年四個月的權力,幾乎比總統還大。而且完全跳過「災害防救法」及其「救災體系」。不但違法,而且非常不應該的事。

如今要與疫共存,不再清零,不得不經歷大流行的陣痛。台灣即將要面對一天超過6萬、10萬、甚至20萬例的考驗。所以整個心態一定要快速調整到「災害防救」,「以救災替代管制」,所有的救災救病藥物及物資,到徹底「下放到第一線」,才能夠對抗可能長達一個多月「疫情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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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回歸災害防救體系,合力對抗「疫災洪峰」:

台灣的「災害防救法」及災害防救體系的建立,是歷經921大地震的災難所催生。已經歷經二十多年的考驗!台灣社區營造界非常有名的嘉義新港小鎮醫師陳錦煌,在扁政府時代經李遠哲推薦,擔任過行政院政務委員及921災後重建基金會執行長,他也是參與推動災害防救法及災害防救體系重要推手。

❶陳錦煌的感嘆:

現成災害防救法所規範的三級防災體系,為什麼在這一次新冠肺炎COVID-19 大流行的防疫防災,竟然全部被跳過,鄉鎮市區級災害防救組織及災害防救會議,也完全不見了。

對於一個基層開業醫師而言,一個來看病的感冒症狀的人,就非常可能是COVID-19 的確診者。但醫師不能幫病人做快篩,因為做了健保局也不給付。而且也沒有快篩。在基層第一線的開業全台灣一萬多個醫師,竟然完全被排除在防疫的工作。

❷回歸災害防救法規定:

新冠肺炎是一種「生物病原災害」,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應為災害防救法所適用。而災害防救法第二章第6-11條災害防救組織,採取三級體制,

Ⅰ、中央應成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行政院長是召集人。行政院應設災害防救辦公室。不過非常可惜,這次新冠肺炎疫災,完全看不出行政院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有發揮什麼功能。

蘇院長做為「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的總召集人,對於目前的防疫亂象、快篩不足太貴、醫療崩潰、口服特效藥沒有落實給藥導致重症化死亡,其實都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Ⅱ、直轄市、縣(市)設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並設立「災害防救辦公室」

Ⅲ、鄉(鎮、市)設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並設「災害防救辦公室」。直轄市的區得比照鄉(鎮、市)辦理。

❸疫情洪峰將至,應儘速啟動「鄉(鎮、市、區)災害防救會報」:

這次新冠肺炎疫災,完全看不出鄉(鎮、市、區)級災害防救會報有發揮什麼功能,可能連召開都沒有。

以目前台北、新北、桃園三都這麼嚴重的疫情,召開「區級」新冠疫災防救會報,整合區公所及各衛生所的人力資源及區的民間醫療資源共同參與,應該對於共同對抗新冠大流行會有很大幫助。

台中、台南、高雄目前也都超過二千病例,恐怕區級疫災防救會報的功能也會愈來愈重要。其他縣市也有四個縣市每天確診人數破千例,大流行的「疫災洪峰」即將來臨,應該趕快啟動「鄉(鎮、市、區)災害防救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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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完全下放基層醫師、醫檢師參與新冠診療及檢驗】:

❶COVID-19 要降級(蓋牌),卻不准基層醫師看病,很矛盾:

既然要與疫共存、恢復正常生活。而且指揮中心還打算在七月份要將新冠肺炎從第五類改為第四類,亦即改為「流感併發重症」,並打算不再公佈每日確診數。

其實歐美各國縱使將COVID-19 當作比較嚴重的流感。而且不再實施居家隔離,甚至對於確診者也沒有強制居家照護、居家隔離,但各國仍然按日公布確診數、死亡數。難怪有人質疑,指揮中心三月份仍然嚴管嚴罰的管制,一下子180度的大轉變,打算七月就不管、不公布(蓋牌了),是為參選作準備。

既然要與疫共存,為什麼「不把基層開業醫師、醫檢師,納入新冠的基層檢測及治療呢?」歐美國家那有一個國家沒有將「基層開業醫師、醫檢師」納入新冠肺炎的防疫及治療隊伍?

❷與疫共存,應回歸社區醫療體系:

面對COVID-19 染疫洪峰來襲,陳時中應該醒醒、更公開化、透明化,訂出辦法,公開號召「基層開業醫師、醫檢師」,參與新冠肺炎的檢測及治療。讓確診者可以更方便更安心的接受熟悉的社區醫師來診斷治療。而且有權限可以直接開立口服特效藥的處方。如此必能大幅度減少PCR的過度集中;也能夠讓輕症及中重症可以更淸楚的分流,可以避免專責醫院醫護過勞,而導致癱瘓專責醫療量能。而確診有高風險者可以儘早取得口服特效藥,避免重症化,可以減少死亡率,也可以安心在宅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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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疫災洪峰,應回歸災害防救體系】:
未來一個多月是台灣的「疫災洪峰」,也將是台灣二年多來防疫努力的總考驗,度過了這一關,我們將有機會恢復正常的生活。並重啟國際交流。如何能夠儘可能降低台灣這一波的死亡率,如何能夠安然有序的度過這一次大考驗?

其實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應該回歸正常的災害防救體制,讓最基層的鄉鎮市區防疫救災會報重新啟動,讓基層的社區醫師、藥師、醫檢師皆能共同投入,從檢測、診療、特效藥皆能儘快的社區化。而中央與地方應召開的災害防救會報,應該對全民公開透明,中央並應該定期聽取地方災害防救的心聲,並扮演鬆綁、服務、充分提供防疫戰備物資及口服特效藥等角色。不應該再扮演一個高高在上的指揮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