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房子」成為國有地的「肉票」

        台南鐵路地下化行政院核定的版本是永久軌東移䅁,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對外宣稱的理由之一是:「東移案比原軌案拆的房子比較少」,以此作為東移䅁正當化的理由,一般人不是很了解,很容易聽進去這種說法;但真相是這樣嗎?

原軌施作,免徵民地:
       
       事實上在原軌下挖施作永久軌,下挖的寬度約16.3公尺,以目前軌道圍柵約12公尺,祇需在圍柵向外各2.15公尺,即可有寛16.3公尺的地下墜道。而目前圍柵外超過5、6公尺內的距離,都仍是國有地或公有地或國營事業用地。有的地段甚至有更多的公有地。所以在原軌施作永久軌,其實是完全可以免徵收民地的。
        而這些土地的價值遠大於仳鄰圍柵旁2.15公尺範圍內的地上建物,這些建物很多都是違章,其價值超過10倍以上。

仳鄰戶佔用公有地問題:
       
        而在鐵路現場,兩側的確有部分地段許多建築是很貼近圍柵,尤其是西側,但真正連2.15公尺都沒留空的,其實並不多。在這2.15公尺範圍內可能拆到的這些房子,其實許多都是違章建築丶而且很破舊,幾乎全部都是佔用公有地,有些完全沒有租賃關係,頂多繳納使用補償費。

「佔用戶」祇是「肉票」:
       
       這些就是台南市政府及鐵工局想要保護的對象,希望不要去拆到西邊這些房子,而東移去徵收東側的民地來作永久軌。
       問題是這些要保護不要拆的房子,它的基地都是國有地丶公有地丶國營事業用地,所以表面是「減少拆房子」,而實際上就是要「保護這些公有地」不要被撥用或徵收,因為土地的價值是這些房子的10倍價值以上。所以「少拆房子」講的非常神聖,其實是成為「保護公有地」的「肉票」。

「公地優先使用原則」優先適用:   
        
        衡量公共交通建設實施的公共利益,如確有其必要性,則必要時拆遷民屋及民地本不是問題。東移案構成爭論在於本來可以選擇不徵收民地,而在原軌施作永久軌,但卻選擇東移徵收民地及拆遷民屋,這是違反「公有地優先使用原則」。但鐵工局的理由之一就是「少拆房子」,但我們已分析所謂少拆的房子其實是佔用公有地丶國營事業用地,所以「房子」成為公有土地的「肉票」,而這就是「公共建設公有地優先使用原則」較優先?或「少拆房子原則」?何者優先適用?當然土地的價值在此遠大於建物,當然應優先適用「公地優先使用原則」。

「狡兔死,走狗烹」:
      
        然而這些房子的住戶,就真的保護了嗎?其實市政府研擬的「鐵路地下化後都市縫合計劃」要實行時,這些佔用公有地的住戶,都將被國有財產局及國營事業,予以收回趕走;不但補償費拿不到,可能還要賠償政府佔用補償金。

先射箭再劃靶心:
       鐵工局96.9版本送行政院審核,該版本原是在原軌道施作永久軌(簡稱原軌版),臨時軌採用租用民地,完工後返還民地;但行政院交給經建會審查,96年10月經建會卻以增加土地活化利用回饋政府財政,要求重新規劃。因而才有後續98年9月行政院核定的東移版,所以增加國有土地活化利用,以填補政府財政困境,成為非工程技術性的財政目標。所以在此目標下,鐵工局「先射箭,再來劃靶心」,98.9的版本由原軌版變成東移版的理由,其實就是怎麼編來迷惑人民丶紊亂人民丶欺騙人民的理由!
       所以以「減少拆房子」的神聖理由,其實祇是以「房子」為肉票,真正的目的是要「減少公有地被撥用或徵收」。

高架化也面臨同樣的誤導:

       減少拆房子,不但成為東移案的肉票,在本人提出高架化的主張後,「拆更多房子」也成為鐵工局及台南市政府誤導社會大眾反對高架化的理由。
       但如前所述鐵路圍柵兩側尚有約6公尺土地都是國有地丶公有地及國營事業用地,而有許多路線有更多的公有地,所以鐵路沿線平均約有25、26米的國有地或公有地。而本人主張的高架化在原軌中心施作橋墩,採T字形高架橋,橋下形成約23公尺的平面道路,中心橋墩5公尺,兩側各二個車道及一個機慢車道,這個方案其中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增加一條聯外道路,以解決高速公路進出台南市區塞車的問題。其兩側各二個車道及一個機慢車道的寬度是(3.5+3.5+2)=9米,亦即(2+3.5+3.5+5+3.5+3.5+2)=23米。所以原來鐵路及沿線公有地來建鐵路高架化,已是綽綽有餘。就算其中有少部分私有地,也是極少數例外,而且可以透過容積率移轉的方式,可將其權利轉為容積率而分配在沿線土地上,而不會減損其價值。
       至於沿線佔用公有地的現住戶,如何保障其居住的權利,當然也是一個應予照顧的問題!但不應以「房子」為肉票,而保護「國有地丶公有地不被撥用或徵收」的道理是相同的。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鐵路地下化,是否造成土壤液化危機?

        研究台南鐵路地下化的工程計劃愈多,對於鐵路地下化是否會造成大地震時「土壤液化危機」,憂慮更深!尤其在2016年2月6日南台大地震造成台南多處土壤液化,不少房屋倒塌;其中尤其是永康維冠大廈倒塌,死亡117人,更是歷歷如新!
        本人因為擔任台南縣長9年的縣政歷練,參與了許多重大建設及台南縣全縣治水計劃的經驗,對於水文及地下水文的問題,有一定架構的系統思維,所以就運用過去這些經驗,把鐵路地下化帶來台南地下環境的衝擊,對地下水系的衝擊,及後續可能的影響,分析給大家作參考!

 一丶長8公里高30公尺的壩堤:

       台南鐵路地下化採用明挖回填法,挖出一條深20公尺,寬16.3米的深槽,把上面優質的細砂挖出來,可以任由地下水方便滲透的細砂被挖出時,為避免兩側土壤丶土沙崩塌,所以必須在兩側先施作連續壁。連續壁必須是不透水的,而且這些連續壁要有夠強的阻擋側壓的強度,所以就打入的比20公尺更深達1/2,亦即連續壁要深達30公尺。
       而30米的地下在鐵路沿線的台南台地的地下約25公尺附近已是屬於泥岩地形,這一層土層就是屬於不透水層,所以連續壁等於形成了一堵「長8公里,高30米的壩堤」。

二丶一個大型地下水庫:

       由於府城原來的地下水並不深,平均4、5米就有地下水,而地下水的流向,主要是東向西流向海的方向。而鐵路以東到永康丶仁德崁腳山一帶就是台南台地,屬於較高的位置,所以地下水絕大部分就是東向西流入海的方向。
       如今鐵路地下化造成一條長8公里、高30米的壩堤,而地底下25公尺是不透水層的泥岩地形,所以原來東向西流向的地下水,幾乎全部被圍堵住,而祇有少部分向南丶北擠壓流出,而形成一個約面積達2、3000公頃的地下水庫!一個長期存在的2、3000公頃的地下水庫,會產生什麼樣的衝擊與效應,的確值得大家探究?

三丶鐵路以東的衝擊:

      1、 鐵路地下化施工後,地下水阻斷,鐵路以東部分地下水位上升,形成一個地下水庫,在大地震來時土壤層大力搖晃,很容易造成土壤液化的危機!2016年2月6日的大地震,造成台南多處土壤液化房屋倒塌,其中尤其維冠大樓倒塌死了117人的悲劇,全世界都在關注。
      2、地下水位上升,浮力增大對建築物的地基及結構構成很大的衝擊,增加房屋倒塌的機率!尤其是大地震發生時,這個地下水庫地區土壤容易液化,而發生「房屋大量倒塌的機率」將大增!尤其台灣是地震頻繁地區,所以鐵路以東將成為大地震容易受災區。
        特別是台南台地邊緣有後甲里斷層及新化斷層(1946年新化大地震,芮氏規模6.1)觸口斷層(1964年白河大地震,芮氏規模6.3)甲仙不明斷層(2010年甲仙大地震,芮氏規模6.4級)2016年2月6日美濃大地震(或稱南台大地震)。

四丶「後甲里斷層」就在台南台地!
       
       台南台地的邊緣,正好從永康丶仁德丶到台南都會公園一帶,有一個斷層叫「後甲里斷層」,後甲里斷層的北邊不遠,有一條永康到新化的新化斷層,這兩個斷層都是活斷層!
       
       鐵路地下化造成的地下水庫,不但在城市中心人口稠密區,而且斷層也緊鄰著人口稠密區,值得重視!

五丶鐵路西部:地層下陷及海水入侵

      至於鐵路西部特別是老城區的歷史古蹟部分,因為地下水被阻斷,在缺乏地下水補助下,可能造成地層下陷及海水滲透入侵的問題,皆可能對建築物構成威脅!

六丶危機是海安路的N倍:

       海安路日據時代本來是規劃作為林蔭大道,結果在施治明前巿長時代,卻不顧府城歷史上的「五條港」排水及地下水文由東向西流的大自然運行,卻挖地下街長達800公尺,而阻斷地下水流向,不但造成施工期間房屋倒塌丶龜裂糾紛不斷,而且通氣孔橫堵馬路妨害交通,施工糾紛不斷,歷經三位市長都因本案而有官司之災,而超過二十年迄今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海安路地下街挖了800公尺,造成府城最重要的老街商圏的沒落,也是府城人所共同痛苦的記憶!
       但鐵路地下化的長度是海安路的10倍,深度更深,它所造成的危機不是祇有10倍,其殺傷力之大恐怕是很難想像!

結語:
       我深思台南鐵路地下化的危機,從地下水阻斷的科學論述,可以了解台南鐵路地下化所帶給台南的地理環境的衝擊,遠大於海安路地下街的10倍以上,甚至於潛藏著重大的地震毀滅性的危機,所以我們慎重的建議:小英新政府交通部及環保署,應該重新做一個更完整更徹底的環境影響評估,也重新思考「府城需要冒這個危險嗎?」。
       而另一個更安全丶更快速丶而且更便宜做的更長(從8公里,增加為20公里以上)丶能夠增加一條四線道的聯外道路,改善府城聯外交通的「鐵路高架化」,不但效益最高,而且至少讓大家不用再擔心「地下水阻斷,大地震來時土壤液化,房屋倒塌」的危機!

Ps:2016/6/28重修。
    

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大員法律事務所開幕邀請函

敬愛的朋友:
       
       感謝您過去對煥智的支持,讓我從台北(結束律師工作)回到台南縣故鄉的民主運動能夠非常順利;參選三屆立委及二屆縣長均能順利當選,給我有為民服務丶為故鄉奉獻的機會,無限的感激!
      
       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台南直轄市,雖然我無緣代表民進黨參選,讓許多朋友很失望,但民進黨在台南人才濟濟,地方事務我也樂於把機會留給年軽一代去發揮;而希望自己在卸任縣長職務後,能夠對台灣的大局丶國家的大政方針丶國計民生丶經濟振興,有更充裕的時間去學習與思考。
       
       但對於台南地方的公共事務,我也衷心願意成為終身的志工;尤其如何解決台南縣於升格直轄市後,反而面臨加速邊緣化的問題,我也以「抱着贖罪的心情」,推動原鄉鎮市改為區能夠恢復區自治選舉,以搶救邊緣化中的台南縣!

       卸任後已快三年,也有許多朋友勸說我繼續參選,但當前台灣政治環境「鬥爭內耗為尚」,大家祇盤算選舉與曝光;而不是坦誠面對台灣的各項問題,而共同討論尋求解決之計;而這已不符合我這種「做事,解決問題」的性格傾向及志趣。所以我內心很清楚,這樣的政黨政治文化已經離我愈來愈遠了!祇是這樣的台灣繼續下去,恐怕台灣及台灣人將面臨整體被陶汱的危機!
      
       所以今年六月份,我就已決定完全回到民間,作一個單純關心台灣的「公民」,並決定在台北「律師事務所」重新開業。

       我把事務所的名稱取名為「大員法律事務所」,「大員」(台語發音)是17世紀大航海時期「台灣」(台語發音)的古名,象徵一個最具有全球視野時代,也是台灣進入歷史的起點。

       11月2日上午10:00正式開幕!(懇辭一切花圈丶花籃)
       地點: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216號7F之1。電話:(02)23661030

       再一次致上最高的謝意!
        並祝福您!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蘇煥智  敬上
                                                                                                                    2013、10、16
       

「公地不用,卻強徵民地」-----南鐵東移抗爭事件的本質

一丶南鐵抗爭,全國矚目
       
       有關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計劃的抗爭,主要是鐵工局所規劃的鐵路地下化工程路線,捨棄在原軌道路線地下開挖永久軌道,而將永久軌東移最多達30公尺,而導致因東移而被徵收的地主及被拆遷戶共407戶,成立「反東移自救會」,而激烈抗爭。

二丶政治明星對上社運英雄
       
       南鐵東移爭議的抗爭正逢苗栗大埔事件沸沸揚揚時機,許多同情大埔事件的媒體及學生團體丶社運團體,也把焦點關注到南鐵東移抗爭事件。目前反東移自救會已經與反大埔抗爭的社運團體完全結合,並由大埔事件抗爭一戰成名的徐世榮敎授領軍,結合在地的成大丶台南大學丶神學院學生,共同向台南市政府賴市長抗爭,徐世榮並公開指出南鐵東移䅁是另一個大埔事件。並對台南市政府拒絕召開聽証會,拒絕非受害戶參加說明會而引起一連串的抗爭事件,徐世榮並指責政治明星賴清德市長開民主倒車。南鐵東移案的抗爭已成為全國矚目的焦點。

三丶原規劃並沒有東移:(96年9月的版本及以前版本,並沒有東移)
       
       反東移自救會的抗爭引起各界同情的關鍵在於,本案從民國84年的原始規劃以來,一直到96年9月的規劃案,都是在原有軌道下方施作永久軌(簡稱原軌版),而沒有永久軌東移問題;而於施工階段需要臨時軌道,所需土地則採取徵用(即租用)的方式,而其上建物則徵收拆除,而於完工後土地仍然歸還原地主。
       這種永久軌不東移的原方案,一直到民國98年7月交通部鐵工局的規劃報告,才正式改變採取東移的方案(簡稱東移版),而此一版本並經行政院正式核定!

四丶原軌不作永久軌,就有失公平:
       
        鐵路立體化(不論是高架化或地下化),基本上應該在原軌道上施作永久軌,如此才能公平對待鐵路兩側的居民,如果祇在其中一側施作永久軌,則很明顯的是圖利其中一側的居民,而對另一側的居民是不公平對待,是公然違反公平原則,這恐怕是一個很單純的公平正義原則。很不幸地南鐵地下化,從98年9月行政院改為東移版本推翻96年9月的原軌版後,行政院丶鐵工局丶及台南市政府,卻是大辣辣的公然違反這種公平正義原則。

五丶東移案是唯一版本嗎?

       由於東移案引起強烈抗爭,並且被指責變更原規劃,交通部與台南市政府乃於2012、10、2 聯手召開記者會聲稱,民國98年9月行政院核定的才是唯一版本。但這個說法顯然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事實上鐵工局在96年9月份提出的「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報告修正本」,該版本就是在原軌道施作永作軌(原軌版)。交通部於同年10月4日以交路(一)字第0960009331號函報行政院審議的就是這個版本。
       行政院將此計劃交經建會審查,以通過列為重大經建計劃,列為預算分配計畫中。結果經建會審查結果於同年10月25日院台交字第0960004851號函復審查意見給行政院,由行政院交給交通部據以修正計劃。
       經建會的意見才是導致鐵工局改變規劃,而鐵工局於98年5月完成綜合規劃第二次修正版本,此版本才是第一次提到的永久軌東移版本,此案並於98年9月經行政院正式核定!永久軌東移案版本於是定案!

六丶東移案的理由?

       交通部許俊逸次長於2012年10月2日的發言指出為何採用現有軌東側施作(即東移案),主要是基於:1、維持鐵路正常營運,2、保住古蹟,3、拆除建物面積等,三大面向考量。顯然這些都不是真正的理由。
       
七丶東移案的理由成立嗎?
  
   1、就維持鐵路正常營運而言:
       維持鐵路正常營運,真正的專業專家是鐵工局丶鐵路局,為何他們從84年到96年9月所提的版本皆是在原軌道施作永久軌(原軌版)呢?而施工期間租用臨時軌用地。顯然從鐵工局這些專家長達12年多的專業認定,原軌版此方案對「維持鐵路正常營運」一點問題都沒有。
       反觀經建會是為了重大經建計劃匡列預算,他們的專業並非鐵路工程丶鐵路營運,而是控管計劃的社會效益丶經濟效益及財政效益,為政府財政有效利用把關。而本案係因經建會審查意見,基於計劃的自償性及財政效益,要求交通部「改徵用為徵收」,提高鐵路地下化後國有地更高的土地開發利益,以挹注國庫,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2、就保住古蹟:
       火車站列為古蹟,早在民國87年12月就已列為古蹟,而鐵工局直到96年9月的規劃案,仍採取原軌版,顯然應已充分考慮火車站是古蹟的事實,並對古蹟的保護方案均已有詳細的說明及考慮,所以根本不是問題。
       
   3、就拆除建物面積:
        原軌案(即不東移)徵收土地面積37171平方米,房屋拆遷總樓地板面積116996平方米,土地及建物拆遷補償費35.4億元。
        東移䅁:徵收土地面積51418平方米(約增14000平方米),房屋拆遷總樓地板面積95586平方米(約減21000平方米),土地法及建物拆遷補償費33.4億(減少約2億元)。
        這個規劃報告有顯着的缺失:
      
     (1)低估地價丶高估房價,滿足編造故事:
             「多徵收土地14000平方米」,竟然可以比「減少房屋拆遷線樓地板面積21000平方米」,要便宜近兩億元。這個估算已脫離常識甚多,因為這裡的地價最少有建物建坪的五倍價格以上。更何況兩旁都是老舊房子居多,價格應該更低。
               所以東移䅁必然增加政府的補償費,但規劃報告竟然低估,認為東移䅁較便宜,顯然是顛倒事實,「先射箭再畫靶心」。
      
     (2)原軌版不會徵收私有地:
              更何況原軌案(不東移),因為鐵路兩側全部是國有地丶公有地丶或國營事業用地,而沒有私人土地。所以原案(不東移䅁)不會徵收私有土地,僅需公地撥用,徵收國營運事業用地,即足矣!
     
     (3)「公共建設優先使用公地原則」:
              公共設施公共建設應優先使用公地的原則,我國都市計畫法第42條也有明文規定,依法鐵工局有責任公佈沿線國有地丶公有地丶鐵道用地丶國營事業用地,並優先使用予以使用,在未儘優先使用情形下,即將民地劃入,顕然違法。
     
     (4)原軌版是否拆更多房子?值得懷疑!
              原案(不東移案)在原軌道下挖地下化是否有房屋拆遷達116996平方米?甚至比東移多,頗值得懷疑,也不合理。
     
     (5)房子成為公地的肉票:
             但縱使拆更多房子,這些建物許多都是,緊鄰鐵軌道旁的違章建築丶有些是公有地國有地的佔用戶,或承租戶。
             鐵工局以「少拆房屋」的神聖口號,其實是為了掩護「這些違章戶丶佔用戶」佔用的基地免被撥用或徵收,而這些基地就都是「國有地丶公有地或國營事業用地」。所以「房子」成為公有地的「肉票」,而真正的目的就是:「公有地留着不用,等待鐵路地下化後,來開發」

八丶南鐵案的本質:「公地不用卻強徵民地」
       南鐵地下化東移案所衍生的自救會與市政府嚴重對抗的事件,此一事件的本質,在於:
      1、一般鐵路立體化工程(地下化或高架化),通常是採取在原軌上立體化(原軌版);不在原軌上施作而變更路線,基本上就已違反公平正義原則,是很難服眾的!
      2、更何況,自民國84年到96年9月,鐵工局的規劃一直都是採原軌版,足見原軌版在工程技術丶交通安全維護管,及古蹟問題,都不成問題!
      3、自救會所主張的其實就是鐵工局自84年到96年9月的版本。
      4、公共建設應以公地優先使用為原則,而南鐵地下化東移䅁卻正相反,而是「公地不用卻強徵收民地」,這是一個嚴重違法丶違憲的政府濫權行為!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答覆各界對台南鐵路高架化的質疑(一)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九月政爭看台灣的憲政改革!

       九月政爭引起台灣政局動盪,一方面馬英九主張國會議長涉及司法關說是大是大非問題,而王金平否認關說認為祇是關心,並指控特偵組違法監聽;而民進黨方面則迄今不承認柯建銘關說,並指控特偵組違法監聽洩密等罪責。目前戰況膠着,國民黨雖然撤銷王金平黨員資格,但王金平暫定黨員資格的假處分已獲准,而且抗告案再度獲勝,可以說是連下兩城;而且特偵組違法監聽及監聽立法院的情節暴光後,檢察總長已搖搖欲墜,馬英九的處境更形險峻!目前政務停滯,而台灣經濟也因而雪上加霜!
       如何解決當前的政局衝突?國民黨立委及大老均勸馬王雙方和解,但馬英九已下不了台階;而民進黨也提出罷免丶彈核等主張,但現實國會席次實力不足成事;而挺王立委也不敢呼應罷免案及彈核案,合縱連橫也不成局。
       就在如此殭局下,馬英九的智囊陳長文跳出來主張:甘脆「倒閣丶解散國會丶重新改選」,這個方案顯然是馬默許丟出來的方向球,而江宜樺也呼應了這一項主張。而民進黨蘇貞昌主席也順勢表態支持,看起來本方案似乎大為可行!然而立法院是否會支持倒閣?看來並不樂觀,因為倒閣後,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無異於「馬英九有錯,而立法委員受罰」,再加上馬英九民調低迷,國民黨立委更擔心重新改選可能落選的危機,所以大概也祇是民進黨立委提案,而國民黨立委全部不支持,大家演一場戲給大家看罷矣!
        其實從憲政體制來看,「倒閣丶解散國會丶重新改選」,是內閣制特有的配套制度,因為重新改選後由新的多數黨組閣,涉及執政權的再確認或喪失執政權,所以任何一個現任執政黨都必須審慎決定,是否要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因為改選結果是可能喪失執政權。但以目前台灣的憲政體制,立法院並沒有閣揆同意權,也沒有閣員同意權,所以國會改選,就算民進黨成為多數黨也無法執政,所有的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仍然是馬英九任命,國會改選祇是白忙一場。所以認真來講當時國民黨李登輝總統為了修憲拿掉有「雙首長制特色」的「閣揆同意權」,卻增列「倒閣丶解散國會丶重新改選」,根本就是違反憲政原理的設計,而在野黨配合李登輝的修憲!所以陳長文所提的「倒閣丶解散國會丶重新改選」,根本上就是「馬英九有錯丶立委代罪」的本質,國民黨立委不可能配合演出。
       目前國民黨除了對假處案提出再抗告外,與王金平的司法糾紛恐非短期內可以解決,而立法院長與總統長期公開決裂,而且相互司法對決,對國家是嚴重的傷害,也是政府領導的公信力受質疑;尤其目前台灣經濟停滯,國家競爭力衰退,人民看不到未來的希望之際,兩位國家最重要的領導者卻拔劍相向,決戰司法,而卻沒有有效解決的方案,真是國家的悲哀!
       
       其實這個時候正是檢討台灣憲政體制問題的重要時機。
       
       自從1996年台灣總統直選後,目前這種「有權無責」,𣎴直接處理政務(除了國防丶外交丶國家安全以外),卻「高坐太上皇」的「超級總統制」,實施迄今已歷18年,經歷五屆三位國家元首,從李登輝(一任)丶陳水扁(二任)丶馬英九(二任),也該是好好檢討的時候!

太上皇總統?或跛腳總統?
       
       目前的憲政體制的確有很大的問題,由於總統民選所以民意基礎很大,而相對的民意期待也很大,但總統卻不能主持行政會議無法直接處理政務作決策,祇能透過任命行政院長,間接委託行政院長去達成人民的賦託,而各部會首長理論上由行政院長任命,但實際都是總統提供的名單,而這些人也以效忠總統為尚。由於民選的壓力,理論上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但總統直選後,實際操作的結果是行政院長成為總統的執行官,總統府的手伸入行政院及各部會的人事丶政策丶預算中。因而導致「聽話而弱化,不能完全負責的行政院長」,而總統則成為「有權無責,不受節制的太上皇」。而跟國會的關係,則總統如與國會多數黨是同一黨,則政務推動尚無大礙;但若非國會多數黨,則政務推動則陷入困境,這是總統制先天的問題。而目前台灣如果民進黨當選總統,幾乎都要面對國民黨是國會多數數這樣的現實困境,而在立院多數黨國民黨的挾持下,幾乎註定成為跛腳的總統!
       
票票不等值,但憲改停滯!
       
       目前討論台灣憲政體制的改革方向,有偏向走「更純粹的總統制」,但也有偏向走「更純粹的內閣制」。由於目前立法委員選制採取日本式的「單一選區二票併立制」,即區域與不分區二元併立,不合區席次依各政黨得票比例來分配不分區的總席次。此一選制有利於國民黨,國民黨仍穩居國會多數黨;而且自此一制度實施以來,國民黨所得席次比例,遠高於其政黨得票比例,這個現象被稱為「票票不等值」,非常不利於民進黨,更不利於其它小黨。所以如果依照現行立委選舉體制,若採取內閣制,則國民黨恐怕可能是永遠組閣一黨獨裁。因而民進黨一直不傾向朝內閣制方向改革,而寧可朝向總統制,以搏取總統大選勝選的機會。至於朝向更純粹總統制的配套國會制衡權力,則社會並無強烈共識,朝野立法委員也沒有積極的主張。主要是社會對國會議員的信賴度不高,對於賦予國會議員更大的調查權及閣員同意權及撥款權没有信賴感。所以目前憲改的聲音是微乎其微!

國會選舉--票票不等值?
        ------朝向德國制改革
       然而目前國會議員選舉票票不等值,政黨得票支持度與國會議員分配席次不相當,已是有識之士共同的心聲,尤其單一選區兩票制實施以來,北藍南綠的強化,造成台灣區域發展不均衡,南北對立,已引起各界關切,包括與馬英九親近的陳長文律師及王金平院長都表達應改革的主張。
       尤其陳長文律師更明確表達國會選制,應朝向德國式的「單一選區兩票制聯立制」,並以各政黨所得的政黨票所佔的比例來分配全部總席次,不分區分配席次即總分配席次扣除各該黨區域當選席次。德國式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比較能夠達到「票票等值」的公平性,所以推動憲政改革應優先改革國會選制,採取德國式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其中區域與不分區各佔50%,區域79席仍維持,而不分區目前佔30%計34席,應擴增佔50%,而從34席增至79席;合計總數158席。

德國制改革後,應朝向內閣制或總統制?

       如果國會選制改革能夠達成票票等值的德國式制度,則台灣究竟是走向徹底總統制?或內閣制?這就是本文要表達的重點,我認為五屆的台灣總統直選經驗,選民應該也受夠現行體制選出的總統,脫離民意,距離人民愈來愈遠,而且個人獨裁專斷,缺乏討論及制裁,而且連政黨都無法約制他。我認為這就是總統制的問題。
       如果採取內閣制,則由人民直接祇選國會議員而不另選總統,由政黨票得票比例最高的多數黨的黨魁來組閣,在人民選舉時,已經可以預期那一黨的黨魁可能是未來的總理。內閣制的確是比較有團隊平等討論的文化與氛圍,而總統制容易陷入個人獨裁專斷的陷阱,從阿扁及馬英九身上的確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領導困境。內閣制的確有強化黨整體討論協商的團隊約制力,但總統制則容易總統凌駕在政黨之上,政黨成為總統個人卸用丶卸責的工具。
       目前因為選制關係,不但政黨無法約制總統,連區域選出的立委都無法約束,政黨弱化,導致缺乏政黨政綱丶政策的推動的落實,祇有短線選舉勝敗的計算。朝野三黨國民黨丶民進黨丶台聯黨,除了統獨政策略有差異外,其他的社會丶經濟丶文化政策幾乎沒有多大的差別,幾乎已到達「你執政,我反對」「我執政,你反對」,在野反對在朝的反對黨。

加重政黨責任,推動內閣制憲改:

       目前體制總統遙控政務又不理政務,導致溝通介面的落差與資訊的不完整,往往出現很多因沒有直接溝通所引發的錯誤及誤解,而且往往是以上對下的形式,缺乏理性討論形成決策的機制,而政黨淪為總統役使的工具,總統個人權力太大,而政黨則被挾持,沒有權力但結果政黨卻需承擔。而內閣制可大幅改善目前這種不理政卻干政,衍生的一堆問題。不但政務幾乎都是總理與同是國會議員的閣員,共同開會決策,相對地立於較平等丶且可以理性計論的環境;而決策資訊都是第一線資訊,而且採會議形式資訊比較全面,有疑問可即時討論;而且團隊集體領導的精神比較強,政黨形象及政黨約束力也相對較高,政黨責任也相對加重。
        
        坦白而言,五屆民選總統實踐的結果,總統權力有權無責權力太大,也因而導致政治鬥爭太激烈;而且往後看這個問題依舊難解。我認為台灣應該捨棄目前這種太上皇總統制,也不宜走純粹的總統制。反而應該走向加重「政黨責任」,採取「德國選制」,實施「內閣制」,才是優質化台灣民主必須要走的路。與其陷入「關說丶監聽丶洩密」的政治鬥爭,不如努力推動「票票等值憲改----國會選舉德國式」及推動「內閣制」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