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 星期二

朱立倫為何參選連任?

       朱立倫宣佈參選連任,而且宣布當選會做滿4年,不會參選下屆總統。這一個答案並不出人意料之外,但大家對於他所宣布的「當選做滿4年,不會參選下屆總統」的説法,都持懷疑的態度。
       但其決定參選連任的理由看來是:
1、等不到閣揆的位子,因為馬不會放手,一旦朱當上行政院長,無疑是馬提前交接,馬勢必提前跛腳,而且朱吳的矛盾提早白熱化;
2、而且朱若不參選,又無閣揆寳座,擔心在沒有位子下要直攻2016的變數及風險很高,空窗期將近一年,而且恐與吳的競爭陷入白熱化,而且與馬的矛盾將增加。
3、尤其目前桃園都丶基隆市陷入貪污醜聞選情不利,台北市連勝文也陷入困境,穩住最大都的新北市對國民黨繼續執政非常重要,所以配合國民黨戰略,先鞏固新北,支援危機中的台北都及桃園都丶基隆市。
4、把2016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問題丟回給國民黨及支持群,把問題遞延到2015年。
所以朱立倫算是打一個最安全牌!
       朱如果幸運連任,在2015丶2016年帶職參選,其附帶效應就是,民進黨內也可能有人在2015丶2016帶職參選挑戰蔡英文的機率大幅提高。

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

游錫堃贊成新北市區自治!

游錫堃丶林志嘉都贊成新北市區自治,這是好事!值得鼓勵及進一步與他們討論!
但看來他們似乎還沒有推動區自治的行動方案,而且區自治的方案內容也還沒深入思考!
區政府的組織為何?是採取區行政首長與區議會分立制衡體制,如同目前鄉鎮公所與代表會分立制衡的體制?或者採取行政與議會整合為一的委員會制?我的主張是應採取行政議會整合為一的委員會制!
至於選舉制度,則未見進一步說明,如果照目前選舉方式則買票丶黑金問題仍然無法有效防治!他們兩人可能也尚未考慮到此。我認為杜絕買票丶杜絕黑金,最好的方法就是學習歐陸的全政黨比例制,祇投政黨票,而不投政黨提名的個別候選人,如此可防堵買票,並避免政黨提名黑道。至於個人獨立參選亦可。

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

青年佔領政治如何啟動?------談地方政府體制及選制改造方䅁

今天下午綠黨前召集人潘翰聲,邀請我6/29(週日)13:30-15:30參加《靑年佔領政治》營隊,主講「地方政治與選舉實務」。
晚上我特別邀請他來討論「直轄市區自治」及「區政府組織及選舉制度應如何改革?」,以及此項改革與青年參政的關聯性及重要性。
他非常認同目前直轄市區長官派,區沒有自治權,是嚴重的民主倒退。所以應該全力推動區自治及區自治選舉。
他對於我所主張的:1、區政府採用「歐陸式委員會制」及2、選舉方式採取祇投「政黨票」的「全政黨比例選制」,此一制度改革,也頗為興趣。
此一地方體制及選制改造,不但:1、可以徹底杜絕目前地方選舉黑金綁樁買票問題,2、也可以鼓勵更多年輕人下鄉到地方,推動地方公共事務及社區營造運動,並可以有機會被政黨提名列入政黨區議員名單。這樣的論述他也非常認同。這樣的地方政府體制丶選制的改造,才真正能達到「青年佔領政治」的目標,他也非常認同!
真是難得遇到知音,也期待共同來推動台灣地方政府體制丶選制的改造運動!

桃園航空城弊端?------將成為朱立倫邁向2016的地雷區

       將航空城比喻核四,可能就貪污面及土地炒作,尤其是就內線的土地炒作。
       航空城最大的問題,它就是另一個大埔土地開發案,而且比「大埔事件」更嚴重50倍以上,赤裸裸的炒地皮大計劃。
       它假藉航空城產業需求名義,擴大區徵範圍達6150公頃(7/29通過的計劃是4600公頃),嚴重誇大生活機能所需的住宅丶商業需求土地,而行官民合作大炒地皮之實。
       桃園航空城其中最核心的航空城第三跑道,若確有需求,則可以一般徵收取得,而其所需的面積應不到500公頃;
       至於航空城可以吸引那些與機場有直接關聯的產業呢?恐怕連最核心的航空業者「長榮航空」的張董事長都不看好,並公開批評航空城是沒有「蛋黃」的蛋。長榮航空更公開抱怨他們需要的飛機維修工廠專業所需用地政府卻遲遲不能提供給他們使用。而且土地價格炒作這麼高了,真正的產業用地需求者更難負擔,要吸引產業進駐更困難!
       桃園航空城從政績變成不公義的政䇿,反而成為是朱立倫邁向2016最大的地雷區;而民進黨小英主席想要智取2016,桃園航空城的弊端,才是關鍵的政策攻擊點!
民進黨桃園直轄市長候選人鄭文燦在此議題著墨不多,不知其策略為何?

社區營造的瓶頸與地方自治之改革!

        社區總體營造對活化地方,帶動地方發展非常重要。但社區總體營造有三個核心思惟:1、何謂社區?社區的範圍有多大?2、總體的概念是何?一種總體觀,系統化觀察及思維!3、營造是什麼?為什麼樣的目標而營造?用什麼方法來營造?
        
        社區總體營造(以下簡稱社造)引進台灣已經將近30年,也帶動許多有志者投入社造,發揮了不少的功能及也有許多社區成效卓著。但社造仍然無法成為地方政府政治治理的主軸,仍然不是政治的主流,在地方上仍是極少數熱心人士在推動。我個人觀察,台灣社造的根本屏頸在於:
一丶社區總體營造以村里級社區為範圍----是一項誤解:
 (一)Community如何翻譯?
       目前社區總體營造的概念,常常侷限在「村里社區」的範圍,這個現象可能肇因於引進社造時,將「Community」的中文翻譯問題。Community中文的翻譯,通常翻譯成社區,而英文原意應該是更抽象寛廣的包含「社群」的概念;而社區的概念也應該是更廣義的定義,而不是內政部「社區發展協會」所界定的村里級社區發展協會。但在台灣實施起來,卻受到內政部「社區發展協會」概念的約制,而將社區總體營造的社區,局限在村里級的「社區發展協會」。這可以說是英文翻譯的誤解所造成的陰錯陽差!
  (二)村里級?或鄉鎮市級?
       事實上如果以村里級的社區發展協會來看,其範圍顯然是太小了,資源較有限,發展格局自然受限。
       我個人一向認為社造的範圍原則上應該以鄉鎮市或更大的區域範圍,資源的豐富度才夠,才符合經濟規模。例如過去農委㑹過去推動的「一鄉一特產」的政策,其實就是社區總體營造政策,也是一項非常成功的一種政策概念!但因為目前台灣的農會制度,由原來的股金制改為會員制,農會由原來的事業體質變成為政治團體,而使得一鄉一特産政策的執行成效大打折扣!

二丶台灣的選舉制度,不利於社區營造工作者:
       台灣目前社區總體營造工作者,到社區蹲點,從事社造工作,往往成為地方民選公職人員(及政治人物)的假想敵。地方政治人物會懷疑社造工作者可能有政治目的,是潛在的競選競爭對手。而且社造做得好,反而搶了政治人物他們的光彩,會對未來構成潛在威脅。因為地方政治人物如村里長丶代表丶鄉鎮長丶議員,經常會以社區工作者為假想敵,或列為敵對派系而唱反調或打壓。
      為什麼會造成這種矛盾,其實跟選舉制度有關。由於台灣基層選舉非常競爭,基層村里長丶代表丶議員丶鄉鎮長幾乎都是全心投入服務或基層綁樁,反而地方大的公共事務缺乏專業,也無暇規劃推動。
       我認為目前的地方政府體制及選舉制度均應該大改造:1、在政府組織方面,將目前鄉鎮公所與代表會,分立制衡的組織,整合為一,改為委員會制;2、選舉制度方面,目前採用投候選人個人選票的「選人」的制度,造成惡性競爭,買票黑金問題;改革為祇投「政黨票」,而不投政黨提名的候選人票,(但無黨者仍得以個人名義參選),並採全政黨比例選制,使社區草根工作者,可以較容易進入政府決策體系,才能事半功倍。
三丶社造應以產業營造為核心,並以創造就業機會:
        目前社區總體營造的目標,並沒有清楚的界定其產業發展目標,並以創造更多在地就業機會,讓年輕人可以在故鄉有工作機會為核心目標。這一個目標的釐清,明確化,其實非常重要!
以上三點值得大家來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