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睡覺中的總統府

這是今年4/29敎育部卡管公文出爐後,我對敎育部公文所作的法律評論。敎育部經過八個月依然沒有補正錯誤,最後衹好投降認賠殺出! ——————————————— 《管案評論—結論正確,但理由不備爭議難息!》 經過了三個多月敎育部終於正式決定以「遴委會委員及被推薦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而駁回台大遴選委員會的決定。 此一決定立即引起兩極化的反應,綠營及獨派團體支持,認為小英政府終於硬起來了;但藍營則群起反彈認為,認為政治介入公然侵犯大學自治。 而柯P則稱:「這(卡管)嚴重侵犯大學自主」「不知道哪個白癡決定了這個政策,應該檢討」 我個人對於敎育部決定的看法是: 雖然對「利益迴避」認定的事實及法理,在結論上是正確的;但 1、對於適用法規的爭議㸃卻沒有說明; 2、敎育部過去適用法規也跟台大遴選委員會採取相同的見解,敎育部本身過去的錯誤,沒有承認錯誤丶也沒有道歉,也沒有人負責。而且此次新的正確的利益迴避的法律觀點,新丶舊之間也必須説明淸楚。 由於欠缺對以上二個關鍵性問題的說明清楚,所以社會仍將陷入各説各話的對立情境,而無法針對爭議點形成更大的社會共識。 至於適用法規的爭論在那裡: 一丶是否祇有「候選人才能舉發」? 1、台大遴選委員會主張及依據: 台大幕僚人員及台大遴選委員會認為:在「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的情形下,衹有「校長候選人」才能舉發。而他們所依據的法規基礎是:敎育部所頒布「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以及敎育部要求台大修改的「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這二個法規都祇規定「其他校長候選人」才能舉發。 2、敎育部如何面對過去的意見? 但敎育部這次決定除了根本完全沒有回應台大遴選委員會的法律主張訴求外。也完全不説明為什麼不適用敎育部所頒布「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以及敎育部要求台大修改的「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敎育部也沒有說明,姚明德次長是台大的遴選委員,而且也背書台大遴選委員會的意見。過去敎育部的正式意見跟台大遴選委員會是相同的,就算是過去的見解有錯誤,敎育部要改變為新的見解,至少敎育部自己要先承認錯誤,不要把一切過失都推給台大才合理吧! 二丶究竟應該適用那一個法規? 在「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的情形下,是否祇有「校長候選人」才能舉發?抑或遴選委員會有主動調查之義務?或其他人均有舉發的權利?則涉及下列幾個法規解釋的優先性適用順序的法律。 1、敎育部所頒布「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 敎育部此一規定祇限於校長候選人才能提出。 但因為本項規範是為了公共利益保護,各大學是否可以有更嚴謹的保護規定?顯然居於大學自治原則,各大學可以有更高的保護規定。所以其他人也可以提出舉發,或遴選委員會可以主動調查,都是為了更好保護公共利益,應該優先尊重其規定。 2、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 台大此一自治法規並沒有限制候選人才能舉發,所以任何人的舉發遴選委員會都可以受理調查,而且遴選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查,作成結論。 台大此一自治要點規定顯然更有利於保護公共利益。因而應該優先於敎育部所頒布的辦法而適用。 3、「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 台大此一作業細則第九條原來跟台大的「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相同,並不限於候選人才能提出。但因為教育部高教司要求必需符合敎育部所頒布「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所以被迫修改。 問題是台大此一作業細則第九條,是依據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定的子法,子法不得抵觸母法。 所以在本案「遴選委員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應該優先適用母法,即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 三丶教育部究竟適用那一條法規?並沒有交待清楚! 這一次駁回台大遴選委員會決定,雖然結論回到依據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的自治法規相同,但其前因卻是敎育部本身犯錯而強迫台大改「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 而且這一次駁回台大遴選委員會決定,竟連適用的法規是什麼?也沒有交代清楚!而且對現行的法規如何解釋?也沒有交代清楚!其實這已經涉及國家行政團隊的法治能力嚴重不足,無法給社會一個更圓滿的法治説服。 所以敎育部本次決定,雖然結論正確,但法規及理由不完備,敎育部本身所犯的錯誤,也沒道歉丶更正或自我檢討責任、追究責任,所以將難以服眾,而爭議擴大繼續延燒!

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20181124蘇煥智辦公室新聞稿-蘇煥智坦然接受敗選 韓流效應將藍綠打回基本盤

對於這次參選台南市長選舉,得票率比我們預期差很多,是讓我們內心有很大的感觸,我們承認這次的敗選。我們事先也認知這次的挑戰難度非常高,成功率本來難度就很高。但是作為最後一任的台南縣長,也是縣市合併的推手之一,面對台南縣市變成直轄市,經過了八年,地方的邊緣化這麼嚴重,卻沒有人提出來檢討,並提出解決的方案。我們作為故鄉的子弟覺得有責任參選,給故鄉做一次選擇的機會;同時也把整個縣市合併後困局的改造方案,也徹底提出來,包括區自治的一些想法,本來就抱持著作為故鄉子弟,回饋報效鄉里,對故鄉盡到一個責任的心情參選。

過去我是在民進黨黨內初選,所以沒有給選民直接選擇的機會。這一次我們是直接面對選民,讓市民有一次選擇的機會。市民選擇了民進黨的黃偉哲,我們也尊重市民的選擇,也祝福黃偉哲。希望黃偉哲能夠把台南邊緣化、振興經濟的問題能夠好好的來解決。

另外司法應該對大創案追究到底,這是國家廉政的重要課題,也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希望小英政府能夠徹底嚴辦到底,才能給社會一個交代。

雖然我們失敗,但是非常感謝在最艱難的階段,還是有很多死忠的好朋友情義相挺不離不棄,讓我們能在這次選戰把我們改造故鄉的構想能夠徹底提出來,也算是留下重要的一些歷史文獻給大家去參考。在網路時代我們參選所提出的政策,可以給關心台南的市民好友留下基本的參考資料。

這次參選的挫敗,我們會勇於面對。我們對台南對故鄉對整個台灣的關心,仍然會一本初衷,繼續參與相關的活動。但是凡事成功不必在我,我們也希望將來有機會來幫助更多的年輕人,來關心台南、關心台灣。也希望能又有更多的有志之士,關心自己的故鄉、關心台灣。我們也會盡可能協助這些後輩、後進,讓台灣和故鄉台南更好。最後要再次感謝所有情義相挺的好朋友,在我們最艱難的時刻,不離不棄的來幫助我們,非常的感謝。

當然這次的選戰看起來,因為韓國瑜效應的外溢,把整個選戰氣氛重新打回藍綠對抗的基本盤。我相信很多認同我們的朋友,在最後做抉擇的時候,就回復到藍綠意識型態這樣的基本盤在考慮。韓國瑜的效應對我們中間理性路線壓縮,各自回到藍綠基本盤。這樣的選舉結果,我們也不得不回歸來看,的確有韓國瑜效應,把藍軍士氣重新激起、帶動起來,也讓綠軍重新凝聚回去,這是這次台灣大選的形勢演變的結果,所提出的觀察。
最後再一次感謝所有支持者,也祝福當選者,希望台南能夠更好,台灣能夠更好。

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課稅、徵收土地應由法院裁判,不應由行政機關球員兼裁判





今天(12/19)晚上參加法稅改革聯盟在凱道所舉辦的1219人權紀念日,所發起的黃背心運動。
我提出一個在台灣比較新的行政救濟的概念。
目前行政機關要徵收人民的財產,都由行政機關自己作行政處分,人民不服再提出訴願、行政訴訟。
其實人民跟政府的關係是一個對等的關係,政府要剝奪人民的財產,不能由行政機關自己球員兼裁判,自己決定徵收。徵收必需由公正的第三者法院來裁判,行政機關祇能扮演原告的角色。
過去刑事訴訟案,覊押票、搜索票、監聽票也都是由檢察官就可以決定,但因為檢察官濫權,經過各界抗議後,目前都已經修法改由法官決定。
同樣的道理,徵收人民財產過去行政權(球員兼裁判)自己決定就可以,但這是威權體制的遺緖,對人民是一種由上而下的統治關係,人民往往處於不利的地位,所以我認為應該由法院決定,而不應該再由行政機關球員兼裁判來作決定。
同樣的道理,課稅也是一種對人民財產的徵收,所以稅務機關不應該自己球兼裁判自己就可以開立税單,而應該由法院作裁判,稅務機關祗能扮演原吿的角色。
希望這一個新觀念能夠成為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的訴求之一。




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反駁陳永和不實的指控

陳永和在本採訪中不實的指控,本人不得不提出反駁:

1、我反對龍崎掩埋場反了九年,沒有看到他在那裡。他竟然指控我是支持龍崎掩埋場。

2、龍崎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是陳唐山縣長時代中央政府的事業廢棄物計劃。可是在我當縣長(2001-2010)的任內可以說毫無進展。
陳永和不去了解,為什麼蘇煥智當縣長期間龍崎掩埋場的開發執照為什麼一直沒有動靜?
因為開發單位連送都不敢送,因為我的立場非常清楚:「必須龍崎鄉親同意」為優先前提,所以開發單位根本不敢送開發執照申請案到縣政府來。我的任內可以說是堅定的拒絕開發單位的計劃。

3、至於陳永和一直以「水土保持計劃許可」「栽贓」説蘇煥智同意龍崎掩埋場;這祗能説他是一個外行人,連「水土保持計劃」跟「垃圾掩埋場開發執照」的差別都分不清楚。「水土保持計劃」跟「垃圾掩埋場開發執照」根本就是二個完全不同的內容。
一般「水土保持計劃」在各縣市都是農業局長以下就決行了,因為數量實在太多了。有關我的任期內是否有通過水土保持計劃乙事,我印象中是絶無此事的。直到我卸任已經七年了,在這一年內才由朋友轉來黃煥彰敎授的臉書po文,才知道任期內最後二個月發生了這件事。究竟是否真有此一水保計劃核准事,其實我也很想了解!我猜測有可能是下面的文官部屬,利用我任期最後二個月處於跛腳的狀態下,擅自決行了。不過我也的確衷心想了解究竟是誰把那個公文決行的?
至於「垃圾掩埋場開發執照」則是環保局主辦,也才會送到一層決行。而龍崎掩埋場到現在都沒有送「垃圾掩埋場開發執照申請案」來。

4、陳永和不但不懂,而且也搞不清楚誰該負責,連對象都搞不清楚。他要阻止龍崎掩埋場除了找台南市長外,應該去找賴清德院長(前台南市長)要求他停止本案的開發。
因為龍崎掩埋場的籌設許可是中央政府經濟部及環保署核發的,根本沒有經過台南縣政府。(至少我的任內完全沒有同意過)。所以要終結此一計劃他必須要求中央政府停止此一計劃。
至於掩埋場的開發執照固然照道理應該由地方政府發給開發執照,但我在台南縣長九年任內已經完全盡到阻擋的責任了。

5、我從1993年到2009年以16年的時間反對東帝士七輕、燁隆大煉鋼廠(濱南工業區),16年來始終如一。這麼大的七輕、大煉鋼鐵廠案件都能堅持理想不被收買了,怎麼可能會為了一件小小的垃圾掩埋場而放水呢?
陳永和反對龍崎掩埋場的立場我當然是支持的;可是他連基本的道理是非都搞不清楚,還硬栽贓在「一個堅持反對9年的前縣長」身上,踩著前人的血來凸顯自己的理想,實在是一個莫名奇妙的人。
為了避免陳永和到處散播不實的謠言所以我不得不提出嚴正的反駁!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小政府、社區自治—振興台灣經濟的根本

振興經濟無力是2018小英政府大敗的關鍵。可惜整個社會迄今沒有聚焦討論如何台灣振興經濟?
二年半前,小英政府一上任也是聚焦振興經濟,然而二年七個月下來証明完全失敗。看起來現在已經完全束手無策了!

其實用人固然是關鍵,但領導者的基本「治國理念混亂不清」才是根本問題。

一個政府如果「尊重民力、善用民力、活化民力」,經濟自然會活絡。目前的政府管太多不該管的事,導致民間活力受到太多不合理的限制。

政府的治理理念應該要有「權力自我節制」,朝向「小政府」方式來經營。

就算是要做「社會福利」或「環境清潔」也應該朝向交由「社區自治」的方式來處理,社區是一個地域性的民間團體,不是政府的機關。社區人管理社區公共事務正是民主的核心價值;不應該全部由政府「集稅集權」採取官辦的模式。

例如:如果政府把社區的環境衛生清理維護及垃圾清運,全部由社區自治,政府把隨水收費的錢全部交給社區自己來負責管理,鄉鎮市還有需要設立清潔隊嗎?

而且社區可能還可以因而增加垃圾資源化回收系統,不但垃圾量可以更大幅減少,還可以降低處理成本,累積社區的自主財源。並且通過社區自己對社區環境的清理維護,可以很快建立社區的里鄰互動合作關係,建立社區共同體的感情。

同樣的道理,如果「托嬰中心」、托幼、托老、長照,也都能由社區自治,政府祇需要把經費交給社區自治來「設立、營運、管理」,社區自然可以發揮其社會福利照顧的功能。這不是人類最早社會的「社區共同體互助合作」的最核心的模式嗎?

台灣沈溺在「大政府」的謎思,人民事事都「仰賴政府」,缺乏責任感。政府責任太多權力太大,民選首長管不了那麼多,反而造成「科員政治」,不但政府管不好,而人民也沒有培養出公共事務人人有責的公民意識(責任感)。這是典型的威權體制的遺緖。

振興台灣經濟,全民必須先建立「小政府」的觀念,政府不要管太多,能夠社區做的就交還給「社區自治」。政府應該優先檢討各行各業的限制是否合理?是否必要?「管的愈少的政府才是聰明的政府」!我們現在的政府是:「不該管的,管太多!該管的,沒有管,或管不好!」

救台灣必須從「小政府、社區主義」開始。

2018年7月3日 星期二

【煥智報告:返鄉參選台南市長宣言全文】

在縣長卸任後,我到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當訪問學者四個月,主要是回到故鄉台南參政已經20年,但世界的科技丶經濟丶國際政治及地球環境均有重大的結構變遷,所以希望沈澱丶思考這些問題!

一、為什麼沒有再選立委?
有長輩及朋友問我為什麼不留在台南繼續參選立法委員服務鄉親?我當時了解如果我要選一定是可以選上;但想到民選民代辛苦的跑攤文化及個案服務其實是辛苦的勞力密集行業,應該留給一些年輕人去歷練;但國家更需要的是要有政經法學專業訓練、又有實務民代及治理經驗的人去思考整個國家的大計。

二、柏克萊大學研究:
我在美國四個月思考世界的新局及台灣如何因應?主要是三個方向:
1、台灣過去傳統以歐美為國際政經中心的思維,在面對中國崛起及亞洲崛起的國際新舊秩序衝突變遷中,台灣應如何因應的對策?
2、而面對行動數位智慧(智慧手機)時代,新科技對台灣的政治丶經濟、商業模式丶社會的衝擊,台灣將如何乘勢而起?
3、2008年的高油價帶來全球經濟雪崩,而逐漸加遽的氣候變遷(颱風暴雨愈來愈大),也為地球石油經濟文明敲下醒鐘;綠色永續能源成為搶救地球文明的一環,也是未來全球競爭力重要的一環,台灣如何因應?如何化危機為商機?

三、台灣經濟振興之道:
回到台灣後,我繼續關注中國崛起丶亞洲崛起後台灣經濟發展的挑戰及契機,並陸續完成「台灣經濟振興之道」十篇專論,並提供給蔡英文主席作為她參選總統的政策參考。

四、台灣地方再生運動:
作為故鄉的遊子飄泊到台北,卸任後我一直關心台灣南北差距持續擴大,城鄉差距擴大,甚至直轄市內部(包括台中丶台南丶高雄)的城鄉差距也是加速擴大的問題。為什麼年輕人必需離鄉背景尋找工作機會,如何創造在地的經濟丶在地的工作機會?
雖然我在縣長任內開闢了三個工業區(永康科、樹谷科、柳營科),一個蘭花園區丶奇美博物館、雲嘉南國家風景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台江國家公園等重大建設多少對創造在地經濟有幫助,但因為產業的營業稅丶所得稅、貨物稅都是中央的稅收,地方收不到稅(地方祇有土地稅及房屋稅),造成雖然地方認真招商,但稅收卻由中央獨享,這種不公平的現象,卻一直沒有人提出檢討。而這正是台灣地方貧窮化,地方發展困難的關鍵。
這些問題如何在制度上徹底解決,並針對台灣「在地經濟如何振興?」,以及「直轄市是否應該恢復區地方自治?」作國際比較制度研究,我們並將硏究成果準備出版專書「台灣地方再生運動」!
推動台灣的地方再生運動丶振興在地經濟,「讓年輕人在地方有足以養家的工作機會」,這正是我投入2018選戰的關鍵原因。

五、台北參選及轉折:
3/3我在台北以「台灣不能再等待!」,「經濟小政府丶愛心大社會」,宣布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台北市長,當時主要是判斷「民進黨在台北市是九成以上不會提名」,所以可以借由台北媒體中心的地位,可以好好宣傳「分稅制」、「直轄市區自治」、「地方再生」的政策理念,也可以為故鄉台南的發展一併發聲。
後來民進黨在台北市正式決定提名姚文智,戰局成為藍綠白三足鼎立,而台北媒體環境表面上是多元,但實質仍是藍綠對抗基本格局,所以連宣揚理念的空間都很困難,所以許多朋友建議我回故鄉參選。

六、台南是我永遠的家:
2012年年底為了生活需要,我在台北重新執業律師,但為了彰顯台南作為台灣歷史文化首都的故事,我把事務所命名為「大員」法律事務所。大員(台語發音)就是台灣最早的名稱,也是台南最早的名稱。「重現台灣歷史文化首都」,一直都是我無法忘卻的夢想及使命!
而無論是推動「分稅制」「直轄市區自治」「地方再生」運動,台南正是煥智在制度檢討的原型,回到台南宣揚這些理念就是為了解決地方邊緣化的根本處方。
舉個例子,為什麼台積電一年繳了661億元的稅收,台南市除了房屋稅的零頭收入外,幾乎全部由中央政府收走,這樣對台南市丶新竹市公平嗎?為什麼台積電繳的稅不能夠地方也分一半呢?
如果地方政府也可以直接分到企業相關稅及所得稅,則台灣各縣市丶各鄉鎮市都會有更大的誘因來推動地方經濟及產業,地方的就業機會就會大增。

七、升格後,經濟反而衰退:
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已近八年,但2017年營業銷售總額比合併當年2010年還少7%,表示升格直轄市後反而經濟衰退,大家更窮了!
而有22個鄉鎮市區人口減少幅度比合併升格前減少幅度更擴大,這代表升格直轄市不但沒有發揮互補效果,均衡城鄉發展,反而更加速鄉鎮地區的邊緣化。

八、房屋稅追溯15年,全國第一:
在經濟下滑的情況下,賴院長在市長任內不但房屋稅漲了81%,而且還創下房屋稅調漲全國唯一追溯15年的追稅第一名。因為追溯15年受影響的戶數將近12萬戶,多徵稅額每年約22億元,八年就176億元,人民有苦難言。
台南人正期待「一個興利的政府」,期待有「更好賺吃的生活環境」。

經過二個多禮拜跟老朋友徵詢,我決定回到台南市參選市長,希望能夠為台南鄉親打造「一個興利的政府」。如果當市長,我將停征追溯15年,已征者退稅。我會代表市府向大家道歉,建立不會硬拗的公務文化,公務人員是要服務市民,不是服務市長。

九、再現首府風華:
台南是台灣歷史文化的首府,也是惟一人口不足二百萬人郤能升格直轄市的例外,如何再現歷史文化首都,是全臺灣人民共同的期盼。
煥智對台灣歷史文化有深厚的興趣及研究,是推動台南再現歷史文化首都最得心順手的推手;目前剛獲得承認為台灣原住民的平埔族群,也是煥智從立法委員到台南縣長任內大力推動的成果。八年前我就大力提倡台南應該重建17世紀熱蘭遮城,這一個將台灣納入大航海時代的世界文化遺產,正等待大家共同作夢來實踐它!

台南,我從來沒有離開!
讓我們共同努力,一起來推動「地方再生」「再現首府風華」!

【離岸風電競標及後續考驗】

一如預期,離岸風力發電的國際競標價格,竟然每度是2.2245元到2.5481元,價格低於目前台電售電均價2.62元。

一丶這次競標價格破盤,在國際競標的前例則是更低,雖經各方有識之士向小英政府建言,但執政者卻仍一意孤行。此案証明原來3.5G小英政府承諾的躉購費率5.8元/度是一個錯誤的決策。

二丶而且離岸風力發電,在夏天中午用電最多的時段,郤往往沒有風,而無法發電供電。雖然擁護離岸風電者認為夏天仍有10%的發電效率,但事實上那些風力發電跟夏天的颱風前後氣流有關;而且非颱風天主要有風的發電時段集中在黃昏到夜間,這些時段均非用電尖峰時段。

三丶台灣學習歐洲大量使用離岸風力發電,卻忽略了歐洲與台灣有地理環境及氣候條件的根本差異:
1、歐洲是溫帶地區,冬天需用暖氣,此季節耗電最多,而此時也正是風力發電最多的季節,二者完全配合。但台灣是亞熱帶地區,冬天鮮少用暖氣,反而夏天大量使用冷氣空調,耗電最多。所以雖然台灣秋冬風力發電非常豐富,但夏天發電效益最低。學習歐洲卻沒有把握地理環境及氣候條件的根本差異。
2、歐洲沒有颱風,但台灣夏天卻有非常多的颱風,尤其地球暖化後,颱風愈來愈強,所以離岸風機抗颱風的成本將會更高。而這次離岸風力發電的聯貸銀行是以台灣的公營銀行為主,將來如果出問題也是主要是台灣要自負其責。

四丶另外以離岸風力發電是不穩定的電源,基本上不是基載,而核能是基載電源,以離岸風力發電作為替代核能發電的主要綠能,恐怕在秋冬季節台灣電網輸配電的穩定性將面臨非常嚴峻的考驗。

2018年6月8日 星期五

【救台灣,應實施空屋稅!】


一丶居住人權及搶救少子化:
台北居大不易,在台北成家立業非易事,對於初出茅廬的年輕人和弱勢族群就更困難了!在台北市租房子,最便宜的租金也要八千到一萬元新台幣,這就相當於一個年輕人近三分之一的薪水,如此一來年輕人要如何存下錢和改善生活品質?這些年輕人又怎麼敢結婚呢?

如何給年輕人與弱勢族群,以及普通的上班族小家庭在台北市能夠安居樂業、落實居住正義、提升生活品質,不祇是涉及人民幸福的根本問題,也是解決台灣少子化困局必須面對的課題。我卸任台南縣長後回到台北來,就一直在思考者台灣的少子化問題,跟台灣社會的可持續性發展密切相關;而不解決居住正義問題,是無法解決台灣少子化問題。2014年太陽花學運後,社會驚覺青年議題嚴重,其中有關居住正義及社會住宅受到大家關注。2014年七合一地方選舉,各政黨市長候選人莫不以廣建社會住宅及提供租屋補貼為政治號召。

二丶柯P的社會住宅跳票:
現任的柯文哲市長在上次參選過程中曾經將推動社會住宅列為重點政策,在任內也有積極推動社會住宅的興建,但是進度落後,選舉期間提出的社會住宅「4年2萬戶完工」政見,實際只有3453戶完工,若扣除郝龍斌任內開工丶施工,以及捷運聯開宅轉作公宅使用,實際上是柯任內全程規劃丶完工戶數僅為1304戶。可以説是支票已經不能兌現,而且緩不濟急。

三丶姚文智濫開支票:
而最近姚文智在一般的住宅補貼政策之外,也另推出了對於青年租屋的租金補貼政策,要給單身青年每月補貼3000元。結婚的青年夫婦每月5000元的補貼,每年一萬戶。姚文智這個政策並没有深入檢討過去租金補貼政策實施效果不彰的原因,而再次為了選舉濫開支票,治標不治本的政策構想!
其實濫開支票丶現金補助,背後的關鍵就是不敢得罪建商及有錢的資本主。我認為要改善目前臺北都會區無殼蝸牛租屋問題,落實居住正義,應該從落實「屋盡其用」「課徵空屋稅」為核心著手。

四丶課徵空屋稅,屋盡其用: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所公布資料,台北市空屋數六萬○六八二宅、空屋率六.八二%。而全國空屋則有八十幾萬戶,平均高達11%左右。所謂「低度使用(用電)住宅」,是以房屋稅籍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每年十一、十二月平均用電度數低於六十度的住宅,認定為低度使用住宅,俗稱「空屋」。

台北市內六萬多戶的空屋,應該「屋盡其用」而不應該閒置,也不應該讓這些房子吸收太多銀行資金,而排擠其他產業的資金需求。如何讓這些空屋能夠釋出,而屋盡其用,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課徵空屋稅」。課徵空屋稅可以馬上逼出空屋,來提高租屋的供給量,量的增加也會讓租金降低,對租屋者馬上可以降低其租金負擔。至於空屋稅應該多少才會發揮棒子的效果呢?我認為最少應該要有自用住宅的2至3倍的稅率才會有棒子的壓力。

五丶鼓勵民間空間參與社會住宅政策:
空屋稅是棒子,除了棒子外也應該要有紅蘿蔔來吸引民間將空屋釋出來做社會住宅,所以政府應該再制定獎勵民間空屋參與社會住宅的方案,如果民間空屋參與社會住宅方案,鼓勵空屋釋出後加入社會住宅的出租,租金的所得可以予以減免課稅,而且原空屋可以比照自用住宅稅率優惠。目前政府實施的包租代管政策其實是管太多了,真正的包租代管應該修正限于「民間空屋參與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政策」的服務。「棒子加上胡蘿蔔」兩項政策搭配,必定能夠增加空屋投入社會住宅的動能和誘因。

六丶制定「社會住宅合理面積及租金收費標準」:
目前住宅法並未規範社會住宅合理的面積及租金收費標準。不過一般認為台北市政府的公營住宅雖比一般同級的住宅租金較便宜,但跟一般市面上房屋的租金相比仍然是太貴了。所以我們認為政府應該訂定「社會住宅合理面積及租金收費標準」,而且社會住宅租金收費標準根據一般市民的反應「社會住宅的收費標準,不宜超過月薪的百分之三十」。

七丶租金管制政策:
居住正義丶居住人權跟租金的高低有密切相關,這就涉及租金是一個完全自由市場,或者必需受到公共利益保障而有所限制。目前台灣的不動產及房屋租賃市場幾乎是一個自由市場,租金負擔成為許多年輕人不敢結婚的關鍵。土地法雖有規定租金限制,但因為8%的租金實在太高了,所以沒有發揮租金管制的效果。而且也沒有漲價幅度的限制。最近台北市常常因為屋主漲租金而趕走原來的店家,許多有特色歷史的街面也因為租金漲幅太高,讓原租業者被迫遷移或結束營業。目前住宅法也同樣沒有租金漲幅的規範,使住宅法形同沒有牙齒,所以我認為應該要有租金漲幅的限制。可以分別就住宅或商業不動產丶工業廠房分別訂定它的漲幅限制。

八丶分稅制,地方政府才會追稅?
為什麼政府實施的租金補貼政策效果不彰,所以一般無殻蝸牛市民無感呢?其實關鍵的原因在於屋主為了避免被政府課稅,所以不願意配合政府的「租金補貼」政策。所以有人質疑房租所得很難課到稅。這個問題其實關鍵在於目前貨物稅、營業稅及所得稅丶煙酒稅等和產業經濟相關的四種稅收,全都是中央專屬的國稅,由中央政府統收統支,地方根本就無法得到這些稅收的直接分配。而國稅局人力有限查稅困難。

可是如果台灣採取如德國丶北歐及中國目前實施「分稅制」的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劃分的制度,以德國的制度中央地方各分百分之五十,地方政府自然為了地方的稅收增加,自然會有動能去努力查稅,也才能落實有所得即應繳稅的公平原則。同時專業的不動產管理公司也才能在台灣真正的生根。

九丶國防部眷改及非公用土地應提供作社會住宅:
目前國防部在各縣市仍有許多眷改土地及非軍事用途而且非公用的土地,而且面積都很大,但目前國防部把這些土地當作自己的金庫,而不受國有財產法的約制。我認為總統府及行政院應該明確要求國防部將這些土地交回給國有財產局,並作為社會住宅所需的土地。

十丶善用都更增加的容積,來作社會住宅:
目前都更奬勵容積絕大多數都成為實施者建商利益。建商成為都更的實施者,這個制度剝奪了「住戶團體」才是都更的主體,可以說是「乞丐趕廟公」。而且都更獎勵的容積率應該以達到成本平衡為原則,超過這個部分的容積應該歸政府拿來作社會住宅之用。

十一、智庫裡的一場對話:
2015年總統大選前一年,我是民進黨智庫成員,有一次花敬群來報告住宅及房屋政策,包括住宅租金補貼丶包租代管,但我覺得似乎都沒有搔到癢處,乃發言提議應該推動空屋稅及獎勵民間空屋參與社會住宅政策,如此才能逼出空屋,降低租金。結果現場中研院院士胡勝正博士(前經建會主委)非常認同,但會場中張景森講了一句話:「我們不採用空屋稅」,衍然他是代表小英做決策的人。

會後胡勝正博士還特別來跟我説:「蘇委員,你的觀點我非常認同。」空屋稅是解決當前臺灣「居住人權」的最有效政策,但卻面臨得罪建商的風險,得罪當權者金主的風險,不過台灣如果不早一點把這些泡沫擠掉,讓資金不要再耗費在不動產的炒作上,而能夠將資金抽出轉投入實質的產業振興,搶救少子化的根本計上,則當少子化往下繼續延燒,台灣房地產雪崩的危機也是指日可待。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大聲站出來呼籲實施空屋稅救台灣的原因!

【中小學裝冷氣?是否有更好的方案?】


到底中小學的教室要不要裝冷氣,今年五月特別的熱,用電量也達到歷年來五月最高用電量。教育部的估算,全面裝冷氣大概需要855億,全國有7萬2千間教室,每一間裝兩台冷氣,差不多就要14萬5千台。當然我個人是支持安裝冷氣機等各項降溫讓小朋友有更好的學習環境,大的方向我們絶對支持。

問題是,是不是祇用這樣罐頭式裝冷氣機這樣的方案?全世界在2015年氣候變遷公約巴黎回合會議已正式通過巴黎協議,其中並要求全世界各國要推動建築能源效率標準,可惜我們台灣到現在並沒有落實推動建築能源效率的制度,我認為台灣應該比照先進國家推動建築能源效率的政策。以後校舍在建築時也要做能源效率的規範。

當整個環境面臨氣候變遷,環境的挑戰,正好是環境教育丶科學教育學習的重要時機。單一式提供冷氣做為解決方案,錯失了一個環境挑戰各種解決方案的學習機會。
比如說教室的最頂樓常是最熱的,也許大部分地方可以裝設太陽能,某種程度具有隔熱和發電的雙重效益。另外也可在屋頂增設隔熱的措施。南晒或西晒的教室,可以在建築設計時可以留比較大的空間來減少對教室的熱效應,或是棚子設計來遮蔽西晒和南晒的部份陽光。

現有的建築物怎麼樣增加它的隔熱效果,會比只單純裝冷氣機的效應會更好。包括冰水的風扇,還有冷氣機也有多種形態,這是一個環境教育非常好的機會,應該舉辦全國教室如何節能降溫各種解決方案的競賽,由學校、家長甚至專業團體結合,共同發揮更好的創意,共同來提出解決方案,透過這樣老師及學生可以有很好的學習和創意的機會。敎育部及台北市及各縣市都可以來做競賽,透過這樣的學習運動,一定可以發現非常多的創意甚至商機。同時裝的冷氣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應由政府全額補助,應該一半由校方自行出錢來解決,這樣也才會有節能的誘因和動能。

也要呼籲教育部和營建署對於台灣教室建築的能效標準,要趕快訂定和落實的實施。不致新設還有未來修繕的教室都要用新的能效標準來管理,甚至民間新建的建築物,也該落實建築物的能效標準。

教室要不要裝冷氣機?這個議題讓我們面對地球暖化氣候的挑戰,也希望能激發更多科學創意的解決方案。

【禁掛五星旗 黑道大進擊?】


最近有民間團體發起「是否同意立法規範,禁止公開展示及懸掛五星旗等境外敵對勢力的旗幟?」的公民投票,據了解也有民進黨地方黨部被要求協助連屬公投,贊成方與反對方都各有根據,贊成者認為應該將中國五星旗視同和納粹旗一樣應加以禁止,反對派則表示懸掛與展示五星旗是言論自由範疇應予保障。

在台灣公開展示中國五星旗一直以來都是極為敏感的課題,過去在長期戒嚴期間,光是去揣摩五星旗長的樣子都是一種犯罪,更別說公開展示或懸掛了。但近年來發生的許多衝突與暴力活動中,都不乏看到手持五星旗的暴徒攻擊其他民眾,也看到公開展示五星旗的民眾與其他民眾爆發口角與肢體衝突。究竟懸掛展示五星旗應該是要立法禁止呢?還是應該保障其言論自由?

一、 言論自由是否包括公開展示與懸掛中國五星旗?
懸掛與展示中國五星旗,法務部年初已經有公開見解,認為「懸掛五星旗就被認為是分裂國土而施以刑罰,無異僅因言論主張分裂國土,就施以最嚴厲刑罰,顯然逾越中華民國憲法所定必要範圍」,所以否決了網友提案。

但是以南韓的案例來看,南韓在國家保安法中對於懲罰宣傳北朝鮮國家象徵有嚴厲的規範。南韓在國家保安法第二條中明確訂立反國家團體範圍,認為是自稱為政府且以變亂國家為目標的團體,明顯指稱北朝鮮。在國家保安法第七條中,在公開場合讚揚與宣傳反國家團體象徵與宣傳物就是犯罪,依法都可判刑。所以南韓不時有親北朝鮮人士因為公開懸掛北朝鮮國旗而被逮捕,近年來在國會擁有席次的左派統合進步黨更因為親北朝鮮而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而被解散。以此看來南韓是以極高的國家安全標準否定宣揚北朝鮮國體為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言論自由是否要有國家安全界線?這是一個高度敏感性的問題,就和在以色列是否可以公開展示哈瑪斯旗幟,在南韓是否可以展示北朝鮮國旗一樣,就算南韓以法律禁止北朝鮮國旗的公開展示,也要面對民間的反對意見,認為國家保安法侵害人民言論自由權。但是法務部對於禁止懸掛中國五星旗的回應,似乎少了對於國家安全層面的考量,講得太快了點!

二、 應該以互惠原則思考中國五星旗的展示問題
為何中國五星旗的公開展示與懸掛會引發爭端,除了中國對與台灣的主權聲稱與台灣的統獨之爭外,中國對於中華民國國旗的打壓也是原因之一。除了在國際場合,中華民國國旗都被中國方面公開要求撤下之外,中華民國國旗也不能在中國大陸公開升起,反而中國五星旗可以在台灣公開展示並且獲得憲法保障,這就是一種不對等。

而且在各項國際賽事中,中華民國國旗也不能公開懸掛,只能懸掛奧會旗幟。即便是國際賽事在台灣舉辦,一樣不能在場上揮舞中華民國國旗,以去年在台北舉行的世大運為例,在賽事周邊展示中華民國國旗竟然成為警察執法對象,可見在台灣揮舞國旗是多委屈的一件事。這也就不難理解大家對於中國五星旗的厭惡感了!如果政府從對等尊嚴的立場出發,禁止中國五星旗的公開與懸掛就不涉及言論自由的問題。

三、 公開懸掛與展示五星旗的背後
但是如果立法禁止中國五星旗公開展示與懸掛並加以取締,就不單純是表示言論自由問題,除了國家安全問題之外,也必須要評估管理有效性的問題。

近年來在台灣可以看到五星旗在越來越多公眾場合出現,但這些在公開場合懸掛展示五星旗的動機都不單純,不少都涉及黑道幫派介入,甚至也有公開質疑的民眾受到手持五星旗的民眾攻擊,甚至也有商人以法律方式侵占廟產,為了規避政府的查緝追稅,就在廟產上公開展示中國五星旗以混淆視聽,也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換言之近年來台灣出現五星旗的背後除了有一票背景不單純的黑幫人士之外,還有一票政治投機份子在背後虎視眈眈。

如果以公民投票方式要求立法禁止中國五星旗的展示與揮舞,可能會讓五星旗會變成一種政治商機,換言之許多政治人物、政治投機者和黑幫人士剛好可以藉由揮舞中國五星旗故意遭到政府單位打壓,而獲得舞台,反而讓揮五星旗成為一種撈取政治資本的手段。這種狀況就如當年美國在一九二○年代禁酒主義成為主流、讓美國聯邦政府立法禁止酒精販賣,不但沒有徹底禁止酒精的使用,反而讓黑手黨認為有利可圖,其中的艾爾卡幫還因此發跡。換言之如果立法全面禁止與懲罰公開懸掛展示中國五星旗,可能剛好順了部分幫派分子與極端主義者的願望,政府的法律剛好成為他們在兩岸撈取政治資本的工具,也會讓台灣反而陷入治安危機。

【玉成戲院變身國際級專業錄音室】


1、戲院售票口的早餐
日前(5/31)的早餐場景,頗後現代的混搭,我在玉成戲院的售票口吃鹹粥、香菇雞湯。早餐是基進黨內湖、南港市議員參選人蕭筱臻媽媽的愛心。玉成這個老戲院,已經變成超專業錄音工程師Andy Baker的玉成戲院錄音室。筱臻也是這個錄音室的共同發起人。
玉成戲院建於1978年12月,分為金銀兩廳,設有600個座位,算是一個大戲院,2001年納莉颱風台北大淹水,才剛花大錢重新裝修的老闆損失慘重,只好停業掛上休止符。這個戲院就一直荒廢在那15年。

2、老戲院如何變身錄音室?
Andy2007年來到台灣,就愛上台灣,一待就是10多年。4年來他就住在玉成戲院附近,每天經過卻看不出它是個戲院。2016年剛好那段期間,董事長樂團主唱阿吉和Andy正在尋找夢幻錄音室的地點,才發現它是個舊電影院。幾經波折才找到地主,戲院的挑高、大空間正好非常適合做為錄音室,就決定租下它來進行大變身的改造工程。
戲院入口藏著一座四合院老宅,老戲院變成現在專業錄音室,刻劃著台北市從過去農業時代到傳統娛樂業,再到數位錄音室的時代演變。每個錄音工程師都想打造自己心中的理想錄音室。Andy對電腦數位分軌錄音,少了樂手間的互動和感動,想改變台灣過去錄音室的模式。他要採用「同步錄音」的技術,回復樂手一起玩音樂那種live jam的感染力和音樂的飽滿。老戲院的挑高和大坪數空間,也讓弦樂器的共鳴表現更趨近完美。從構圖、施工各項微調,Andy慢慢再完成他的夢想錄音室。施工就將近一年,直到去年六月,「草東沒有派對」樂團,要錄製他們新專輯,施工還沒完全到位,被他們逼著提前上陣開始第一件錄音工程。

3、無聲冰水循環節能冷氣
一般冷氣引擎的低頻聲音一直是錄音室很棘手的難題。Andy決定不手軟的重金200萬,採用日本的新型空調「Ecowin微子無風恆溫系統」。此一系統是利用室外的熱泵來製造冰水,利用冰水循環來降溫,而不靠一般冷氣機調節溫度,不但無聲又比傳統空調省三成電,節能又無噪音,完全符合錄音室要求高品質雜音阻絶需求,而每個月省下非常多的電費。

4、專業國際級的錄音室:
Andy在錄音室的許多細節上都非常考究,像是可調控高度的鼓傘,來準確控制聲音的散射。隔音牆、地板的吸音、皺折的擴散板,每一處都是精準的聲波考量。還有購自美國的1965年的老鋼琴,還有許多讓人驚艷的老樂器,讓來錄音的樂手可以有更多編曲的選項組合。玉成戲院錄音室給台灣音樂產業提供一個更專業的國際級的基礎支援產業。

5、免費幫助新樂團錄音及國際行銷:
而且更可貴的是Andy也免費幫忙台灣有潛力的新的樂團錄音,並透過他所熟悉的國際流行音樂的通路,協助推廣台灣新的樂團到歐美的流行音樂圈,幫助台灣新興樂團打進國際市場。Andy跟筱臻對台灣的新興樂團,做了台灣政府文化部都做不到的貢獻,令人敬佩。

6、結語:政府如何向民間學習?
政府在許多新興產業的專業及產業鍊的知識,的確落後於民間,政府如何扮演一個好的傾聽者,如何充分善用民間專業的能量?傾聽丶定位問題、如何善用民力?今天聆聽Andy及筱臻的創業故事,給我深刻的感觸!
作為一個台北市長參選人,我深知「傾聽丶向人民學習」是成功政策的第一步。1992年我第一次參選立法委員時,就是透過傾聽丶向人民學習,而提出了突破性的老人年金政策,帶來臺灣老年基本生存年金制度的建立,而照福台灣的長輩。台灣的產業再升級,台北的產業再升級,的確台北需要一位能夠傾聽人民心聲的市長。

【從台灣代駕,看台灣新創產業的瓶頸】


5月24日下午拜訪「台灣代駕」群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年輕的創辦人劉子莊執行長解說創業經營的心路歷程。這是我第一次知道有代駕這種專業服務的公司。

群悅是全國第一個純提供代駕服務的企業,有APP、Line、網頁、市話等四種呼叫方式。2016年 6 月服務上線以來,已經提供5萬次服務、有將近12000位常客。劉執行長分享了他們公司創業的經驗,以及作為一家新創公司面對的挑戰。我把他的經驗分享整理出一些觀點,希望引發公部門、社會共同關心與討論。文章有批判的地方是我以一個平民人權律師的角度所作的評論,跟劉子莊執行長無關:

一、代駕減少車禍,政府應多宣導
「防治酒駕」一直是交通、警察單位長期宣導防治的工作。除了推動「喝酒不開車」的觀念,並嚴格取締酒駕外,對於許多人因工作需要不得不應酬者,那麼代駕的確是避免酒後駕車肇事的重要方案。
我認為預防酒駕,政府有責任協助宣導「代駕」這種新興的服務項目。大多數的人還是不瞭解有這一項新興的服務。目前警察廣播電台等交通廣播服務單位,除了推廣防治酒駕外,並沒有對代駕服務進行宣導推廣,其理由是認為這是私人商業行為,所以政府不便推廣。
其實這是觀念上的混淆,代駕服務就是酒後不開車的替代方案,至於那個公司或是車行提供此項服務那才是私人商業服務,所以祇要不特別提到公司或車行,就沒有廣告的問題。所以宣導代駕的觀念並沒有圖利私人問題。

二、政府對數位新創產業口惠而不實
群悅科技主要是利用開發的手機APP作為代駕服務的管理平台,公司有一半的人力是用來開發及維護APP。這種台灣本土以數位智慧APP來管理的新興服務業,其實正是小英政府所謂「亞洲矽谷」政策應該協助的產業。
而且代駕這一項新型的服務業,在韓國及中國都發展的非常成功。
劉執行長提到:「現代韓國戲劇幾乎都出現代駕的劇情,已經融入生活的一部份。」韓國從1998年就開始有代駕行業,總共有1萬家公司,每天有70萬件服務量。中國從2012年開始有此行業,主要市場由兩大公司每天服務上百萬件。
所以既然韓國丶中國都已經有很成功的經營模式,所以照道理在台灣這種本土開發的數位智慧APP管理模式的新型服務業政府理應支持才對。可惜群悅科技公司無論去找亞洲矽谷辦公室,或是行政院開發基金請求資金融資或投資,結果都不了了之。足見目前臺灣政府對於數位智慧相關新創產業的支持仍然是口惠而不實。

三、如何突破「數位殖民地」
台灣資訊科技人才濟濟,在國內與海外企業打拼,打造智慧與便利的軟體、硬體,台灣的人才及資金應該都不缺乏。
但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理事長林之晨曾說:「我國已經淪為數位殖民地。」劉子莊表示「台灣有絕對足夠的人才,開發本土品牌的APP,讓台灣人下載使用,並推廣給海外的使用者。」我很認同這個思維。
但為什麼台灣會淪為「數位殖民地」呢?我認為關鍵在於:
1、政府官員並不是真的了解數位軟體產業,而政府委託作為投資審議的主要單位「資策會」卻經常陷入「球員兼裁判」「與民爭利」的利益衝突的角色。
2、資策會球員兼裁判,與民爭利的角色必需要徹底杜絕。
3、民間公協會不宜替代政府角色,台北市電腦公會也是常受到政府委託審議的單位,基本政府委託民間公協會作為決定投資與否的角色,其實並不妥當,畢竟「民間公協會」並不能替代政府部門聘任的「專業公正的相關產業投資專業人士」。
推動台灣開發APP及各項數位智慧軟體,這是發展數位經濟非常重要的契機,以群悅科技實際的遭遇來看,台灣政府的幫助非常有限。

四、代駕多角化經營,提升優化服務
群悅科技起初是以酒後「代駕」為主要服務對象,而幫需求者與車輛行駛到指定的地方。現在有與國際知名車廠合作代駕服務,鑑於現代人工作忙碌,提供「汽車保養維修」代駕服務。或因應高齡化社會,子女無法隨時陪同長者來回醫院看診,也促成「銀髮族就醫」的代駕市場。而群悅科技為有效瞭解代駕司機的服務品質,建立管理評分機制,讓服務體驗得以反饋,有利於提升服務優化的目標。

五、台灣代駕不能申請公司名稱
將近兩個小時的拜訪,劉執行長最後感性地談到,當初他們公司申請以「台灣代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稱登記,結果經濟部商業司不同意「台灣代駕」成為正式名稱,他們公司才被迫改名為「群悅」。我表示「國泰人壽保險、新光人壽保險、台灣人壽保險」都可以正式申請公司名稱了,那為什麼「台灣代駕科技公司」不能夠申請名稱呢?雖然劉子莊不是那麼抱怨,但我們也可以看到政府不該管的管太多,造成人民的困擾。而真正該協助的反而是「東怕、西怕」,連「代駕」都不敢宣導。

身為台北市長參選人,從群悅科技公司這家新創服務公司,在台北市創業過程中所遭遇到的實際困難,令我有很深的感觸。政府對民間創新投資的鼓勵不但不足,而且不合理的管制及限制也不少,二十幾年來並沒有因台灣民主化而改善。
過去我擔任三屆立法委員、二屆縣長,最大的成就感之一,就在於當人民受到政府不合理的對待或迫害時,能夠利用我的法律專業,為人民申寃!並以我的專業促進政府改善其不合理的規定及限制,以振興在地經濟,增加年輕人及在地人更多的就業機會。
其實台灣新創產業能否澎勃發展,攸關能否改善年輕人的低薪困境?而台北市正是台灣最密集的創意中心,目前仍有許多不合理的障礙需要排除,我的專業及豐富的歷練,應該可以協助大家排除這些不合理的規定及限制,讓台灣的創意起飛,讓年輕人的夢想成真!

【智慧路燈不能變成全民監控】


目前台北市政府有意推動的智慧路燈計畫,功能包括電信業者放置接受器、車牌人臉辨識功能、偵測空氣品質、主動回報故障等功能,目標於2021年在台北市裝置十六萬支。這個計劃包括「人臉辨識功能」引起民間人權團體極大質疑,認為是嚴重侵害人民的隱私權,並擴大社會監控。雖然副市長林欽榮第一時間出來澄清,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出面表示會遵守個資法並要大家相信政府做法。

一丶智慧城市是熱門議題:
自從數位科技快速發展,無論是科技感測丶數位行動通訊等快速發展後大大改變人類生活,而進一步進入智慧家庭丶智慧社區丶智慧交通到智慧城市,都成為下一波更方便的生活及數位智慧科技發展的契機。不過在數位智慧科技發展的背後是否代表更嚴密的人類生活的監控,以及人類存在價值的物化,也的確成為全球對於「科技與倫理」的省思。

二、喬治歐威爾《1984》的再現?
最近新聞報導有一位法國記者到中國大陸去實際測試中國公安單位所全面舖設的「人臉辨識系統」監視器。當公安單位把他人臉輸入,並列為通緝犯,結果他離開公安單位到外面行走,結果在七分鐘內就被公安單位透過人臉辨識系統找到,予以逮捕。

這個實驗震驚了全世界,也驗證了1949年英國作家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在《1984》這本預言式的小説,所描述的老大哥(Big Brother)竟然在70年後活生生的中國出現。數位智慧科技正以不斷加速推動的情形下,電影中的「魔鬼終結者」的數位智慧戰爭機械人已經不是一個幻想,而是一個必需從「科技與倫理」更高程次的思考來加以檢討的課題。

三丶智慧城市的方向該如何走?
台灣發展智慧城市台北可以說是一個最好的實驗場域,但如何著手呢?的確智慧交通系統的確有助於解決台灣短期的智慧交通管理,及中長期的交通規劃。而智慧環境監測系統也有助於解決環境污染源的發現及管理。智慧家庭丶智能電網對於改善我們的能源管理系統丶整體節約能源有幫助。另外對於治安管理也有相當的幫助。可以說智慧城市仍有許多可以努力的方向。不過「人臉辨識系統」的確是引起大家極大的恐慌。

四丶執法單位濫用權力無法監督:
政府單位有關政府對個人資料的蒐集,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五條裡面已明確說明必須在執行法定業務之內、並且經由當事人同意且無侵害當事人權益。人臉辨識是非常重要的個人隱私,也是基本人權保護的一部份。但是從目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落實而言,當前政府對於個人資料保護還沒有獨立的第三方監察單位保護個資,法務部對於個資法的解釋也極為寬鬆,公部門對於濫用個人資料難以防杜。台北市長柯文哲希望市民相信政府的所作所為合法,這種說法不但凸顯其欠缺個人隱私權保障之理念,也對當前個資法保護狀況欠缺了解,也欠缺現代憲政體制國家政府應對基本人權保障之態度。

五、智慧路燈如侵害隱私權,將影響與歐盟貿易
目前歐盟已經通過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根據GDPR,未來業者若想使用用戶個人資料,必須明確獲用戶同意,萬一用戶的個人外洩,業主必須在72小時內通報監管機關。用戶也有權查看業者取得哪些個資遭到洩漏。目前行政院方面已經有翻修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計畫,並且準備設立獨立的監察單位,提高對於消費者的保障,以爭取成為歐盟的合格白名單成員之一。

智慧路燈計畫中的人臉辨識功能之外,除了和目前行政院的促進保護個資的方向相違背,也將會影響台灣的資訊產業是否符合歐盟的個資保護規範,甚至於影響台灣是否成為歐盟的合格白名單成員,不可不慎。智慧路燈與隱私權的問題不但涉及科技與倫理的問題,也涉及立憲主義與基本人權的問題,甚至於可能會涉及對歐商貿的問題。

面對世界總體趨勢對於隱私權保障的要求日漸高漲,柯市府應該走向更進步的腳色,而不是反而向中國嚴密監控人民這種「Big Brother」的法西斯主義心態學習。應該依法徹底落實保障個人資訊,並明確宣示智慧路燈放棄安裝人臉辨識系統。

【找回公正才不會內耗—管案的省思!】


教育部長吳茂昆日前主導了「拔管」決議,並再次駁回了台大臨時校務會議的要求速聘的意見,並且再次發文要求台大重啟遴選,關於這些事情,我已經於先前多次撰文表示,教育部在最後採取的利益迴避原則適用的方向大致正確,但是敎育部在利益迴避的法律意見前後不一,並未給予合理交代;而且適用法條依據採用行政程序法卻也引發新的適用法律的爭議。

尤其吳茂昆部長本人近日來被爆出的種種爭議,不僅未讓焦點置於管案身上,反而影響教育部處理管案的正當性,以及英頼政府執法差別性對待及公正性的質疑。

一、敎育部前後法律見解不一問題?
針對遴選委員蔡明興(台灣大哥大的副董事長)對於候選人管中閔(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是否構成「有具體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的利益迴避原則之適用?以及是否僅有其他校長候選人才能夠提出檢舉?是這一次台大校長遴選案的爭議焦點。
(一)敎育部先要求台大修改作業細則第九條:
原來台大「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是依據台大的「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的規定,除規定「候選人得提出舉發」外,也規定遴選委員得主動提議,經遴選委員會議決。但教育部卻要求台大必須修改「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九條,刪除遴選委員主動提議,以符合敎育部所頒布的「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六條所規定。
(二)敎育部三位遴選委員背書台大1/31遴選委員會的意見:
由於利益迴避原則是一個程序正義的公益原則,基於程序正義的公益原則,理論上「候選人得提出舉發」,並不代表其他一般人不能檢舉,或遴選委員會不能主動調查。
可惜1月31日台大遴選委員會作出「祇有校長候選人才能舉發」的法律解釋時,敎育部本身具有行政法規解釋權,不但沒有即時予以更正法律解釋錯誤,反而三位教育部派出的遴選委員包括姚立德、鄭瑞城與鄭秀珍三位委員也在元月31日的遴選委員會背書台大遴選委員會的意見。當台大遴選委員會發言人宣稱全部遴選委員會一致的法律見解時,教育部及教育部三個遴選委員均沒有表示異議。也沒有提出不同意的法律見解。
(三)敎育部從1月5日到4/27前從未表達不同法律意見:
而當台大遴選委員會宣稱祇有候選人才能提出舉發的法律見解後,敎育部一直沒有否定這種法律見解,而直到4/27才正式表示「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這次遴選結果。
教育部有責任也有權力針對系爭的利益迴避原則儘快提出權威性的法律解釋,但竟然拖了三個多月未公開針對台大遴選會有關利益迴避原則的法律見解,提出對或錯的明確立場,這已經算是嚴重的失職,也是造成今天社會爭議丶動盪不安的關鍵。除了敎育部該受嚴厲譴責外,英頼政府的領導能力也受到嚴重的質疑,而且被嚴重懷疑是政治性的干預。
(四)未懲罰相關失職人員,難令人信服!
敎育部處理管案,犯了以上嚴重的曲解法令缺失,拖延法律解釋爭議,造成社會衝突動盪,除了潘文忠不明不白拍拍屁股走路外,而其前後立場不一,竟然沒有人受到處罰,當然難以服人。

二丶吳茂昆是否侵害東華大學專利?
此外敎育部長吳茂昆甫上台不久,就被爆發校長任內2015年9月在美國成立美國師沛恩公司,是否侵害東華大學專利的爭議。
(一)吳茂昆任東華大學校長時,以師生共同研發的「綬草」(又名清明草)萃取技術,而該項技術早在2014年3月即由主要發明人生物系敎授翁慶豐以東華大學名義向美國提出申請專利。2015年3月在台灣也以東華大學名義,提出申請專利。
但吳茂昆等人卻於2015年9月在美國開設美國師沛恩公司,在未經東華大學同意轉讓的情形下,即以該公司名義將此一技術向中國丶美國丶歐盟丶日本申請專利,而校方並不知情。這就涉及是否侵占東華大學專利技術問題。
(二)2015年12月東華大學將綬草萃取相關技術專屬授權給麗台科技公司,技轉金150萬元,吳茂昆、翁慶豐丶史閔元、謝蕙雯各分得95000元技轉利金。但吳茂昆等人竟於2016年8月以謝蕙雯為負責人成立台灣師沛恩公司,並進駐東華大學育成中心。同時該公司在未經東華大學的正式授權,竟於其生產的産品上使用東華大學的技術並標示專利字號,顯然有侵害專利權的問題。該公司於2017年年初向東華大學申請綬草專利權讓與,但東華大學因與麗台科技公司已有專屬授權,而並未同意。2017年12月該公司再度向校方申請技轉,校方今年3月再度駁回。
(三)是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侵占丶背信、侵害專利權疑雲罩頂:
吳茂昆部長是低溫超導的專家,但並非生物科技專長;但他曾擔任國科會主委一職,對於研發智慧財產權制度按理應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雖然他對協助東華大學綬草研發團隊應該有一定的貢獻,但對於科研成果的分配體制應該有一定的了解,竟然涉及校長本身監守自盜學校研發成果的倫理問題,實在是令人感到非常遺憾!目前本案已經由監察院及司法單位調查偵辦中。但由於吳茂昆接任敎育部長必需處理台大校長遴選案爭議,而使得東華大學綬草專利爭議提升到抬面上,可以說是自跳火坑。
不過行政院對於敎育部長陷入監守自盜的專利技術侵占倫理問題,不應該自身事外,應該儘速調查清楚,並採取必要的處置,否則將嚴重傷害政府的公信性。

三丶找回公正才不會內耗,台灣才有希望:
台大校長遴選案,迄今社會嚴重撕裂,是非對錯各説各話,真正的關鍵在於政府缺乏法治能力及法治公正的態度。行政部門缺乏法治能力是因為行政高位者一貫的恣意,以及行政救濟體制(訴願及行政訴訟)效果不彰,這是本次司法改革理應關注的重點,但可惜似乎沒有受到重視。至於公正的態度,則是執政者面對各項重大的政治社會爭議該有的格局,可惜台灣社會長期陷入黨派惡鬥,無論黨與黨之間的互鬥,抑或黨內派系的惡鬥,都已經把客觀公正摧毀殆盡。
找回公正客觀,臺灣才能避免內耗,也才會有希望!

【台北地下迷宮踏查】


5月21日,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台北週一,煥智來到有「台北地下迷宮」之稱的台北車站地下街。我從M3出口處進入地下街,由西往東踏查。
台北車站為台鐡丶高鐡丶北捷共構,最後再加入機捷,形成四鐡共構,是台北市重要的交通䌔紐,地底的地下通道複雜度可想而知。台北車站地下街由南到北主要分為三區,分別是Z區丶K區及Y區。Z區為「站前地下街」,延著忠孝西路及捷運板南線,是最早開通的地下街,K區地下街目前主要是由誠品書店經營的商店街,而最新的Y區稱「台北地下街」,則是沿市民大道連接機捷及通往捷運北門站。

自從國光客運台北西站遷至京站轉運站之後,Z區(站前地下街)人潮相對減少,不過進駐的攤商五花八門,生活百貨小物丶按摩推拿服務丶各種算命小店丶遊戲場丶跳舞機丶街頭快打⋯⋯還有當下最紅丶什麼都能夾的夾娃娃機,去年開始,瘋娃娃機現象襲捲全台,沒想到北車也淪陷了。現場我也體驗了一下從日本引進的「太鼓達人」及扭蛋機。請玩得正起勁的年輕人教我打了一段太鼓,竟然連過兩關!這遊戲譲我也想起台南十鼓,可以開發類似的遊戲機,一定也能引起風潮。
接著又選了扭蛋,得到了一個暴龍頭的模型,我認為如果扭蛋機的內容物能發展一套台灣相關的各種小物,似乎也是商機無限!例如台灣百大人物,舉凡台灣近代西方美術導師石川欽一郎丶台灣藝術家黃土水丶陳澄波丶林玉山丶建築師森山松之助丶井手薰丶建築彩繪大師許連成丶作家西川滿丶傳統戲曲藝師廖瓊枝丶攝影三劍客李嗚鵰丶張才丶鄧南光等。

結束台北車站地下三條主要地下街的踏查,大家認為台北車站是個大迷宮般的空間,我認為主要是指示標誌過於複雜,會讓外地人初次對台北留下不良印象,雖然台北市政府曾經針對台北車站專用的「台北車站通」APP,但這個問題若是從一開始設計指標即可改善,而非事後再以科技進行亡羊補牢。
此外,我也發現前往Y區方向的機捷,必須先穿越K區(即誠品商店街)及停車場區。令人訝異的是,有別於誠品地下街的氛圍,Y區與Z區一樣,這𥚃依舊是傳統攤商丶百貨小店的陳設,Y區有28個出口,靠近北門站端規劃為美食街,相較於Z區(站前地下街)中段設有臭豆腐攤位,或多或少對空氣品質有影響。而Y區(台北地下街)新設有不少的東南亞美食餐廳,即使是台灣小吃,並常見標示東南亞語系的語言。

踏查中段,我由站前地下街往西走到底(懷寧街方向),出口左側為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出張所舊址。我選擇最東的Z10出口(重慶南路方向)走出地下街,是重慶南路與忠孝西路路口,遠眺重見天日的北門風光及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鐡道部舊址。
最後,從北門站塔城街出口(Y2)離開地下街,在結束這趟台北市最大地下迷宫踏查行程前,愛喝咖啡的我來到森高砂咖啡,聽說這裡賣台灣精品咖啡,所以我特地來嚐一嚐,我點了一款名為「南投九分二山極品莊園咖啡」,在市定歷史建築𥚃喝咖啡,彷彿回到早期的台灣文人生活氛圍。

森高砂咖啡曾經是黑美人大酒家,在此之前,日治時期乃一café(咖啡廳),當時為洋式休閒空間之代表物,反映早期台人優雅生活的一面。戰後改為萬里紅酒家,再改為黑美人酒家,直至1996年閉店。黑美人長期以來一直是台北最高級酒家,不少名人常在此聚會,其中,二二八事件時,更有不少台灣仕紳聚會。今這座位於三角窗壯觀的建築更是煥然一新,南京西路的牆面依舊保留「萬里紅公共食堂」老招牌,供世人緬懷。

【從賴揆台南經驗,看台灣地方創生的瓶頸及解方】


5/21行政院長賴清德召開地方創生會報,表示將要推動地方創生政策,來促進島內移民、都市減壓,並且將會把2019年定位為地方創生元年。的確頼揆願意正視鄉村地區人口外移老化丶地方沒落,要推動「地方創生」,是值得予以肯定支持的。

一、從社區總體營造到地方創生:
但地方創生其實是源自社區總體營造,並不是一個新的概念,祇能算是安倍政府將過去社區總體營造加入一些新的元素而予以重新包裝而已。賴揆要台灣學習日本地方創生的政策,可能要先了解地方創生的本質仍然是台灣早已經推動了二十幾年的社區總體營造問題(馬政府時代推動的農村再生計劃,其實也是一種態樣)。所以地方創生政策如果要成功,可能要檢討台灣過去社區營造是否成功?原因何在?

二丶台灣社造算成功嗎?
檢討台灣目前社區總體營造是否成功?原因何在?的確是台灣社造二十多年來需要誠實面對的問題。基本上臺灣社區總體營造在某些案例的確是很成功。但總體來講的確是大部分是不成功的,而且沒有政府的補助就息火了,而無法可持續性。問題何在?
(一)村里社區?或鄉鎮市區?
台灣社區總體營造往往自我設限,陷入以村里社區為範圍,而此一範圍往往不具規模經濟的效益,而無法發展出可持續性的效益。
其實社區總體營造必需要達到一定的經濟規模,才能發展出可持續性的經營效益。而通常應以鄉鎮市區為範圍,才具備經濟效益。(當然要看在地的特色資源,也可以有較小或較大的範圍),所以社區總體營造其實鄉鎮市區公所的角色重要性其實遠大於村里社區,但台灣長期因為地方選舉買票黑金政治,所以社區總體營造這種具有較高理想性的政策,就往往刻意忽視鄉鎮市區公所應該扮演的重要關鍵角色。
(二)村里長?或社區發展協會?雙頭馬車的台灣基層組織:
而就算是以村里社區為範圍的社區總體營造,也往往因為「台灣特有的村里長公職選舉」,而導致地方從村里長選舉分裂為二派,許多社區發展協會跟村里長並沒辦法整合,而形成在村里社區就已經分為村里長一派丶社區發展協會一派的雙頭馬車。當然有些也是有整合的。如何解決此一問題,其實祇要回復到有地方自治體才有地方自治選舉的根本原則。由於村丶里並非地方自治體,應該恢復為純粹民間地域性公益性團體的定位才適當。

三丶地方自治體制改革,地方創生才有成功的機會:
台灣社區營造總體迄今仍然不算成功。不過社營不算成功,其核心問題,除了規模範圍外,關鍵其實是地方政府的體制(地方政府的組織丶民選公職人員的選舉制度丶及選舉制度帶來的生態及文化特質)財源丶權限等問題。
(一)鄉鎮市區政府及農漁會的體質,是決定地方創生能否成功的關鍵:
目前討論地方社區總體營造或地方創新,幾乎都避免去討論地方政府的體制丶權限及財源,其實是捨本逐末的。蓋握有地方最大權限及資源的地方政府領導幹部,以及地方的農漁會,本來就應該扮演社區總體營造及地方創新領導的角色,如果這些人長期不能扮演這個角色,那就是代表台灣的地方政治體制失靈,應該要重新檢討。
(二)地方政治體制良善治理失靈:
我認為地方政府失能跟台灣地方選舉制度有密切相關,目前選舉選個人的制度,導致選舉成本太高,綁樁文化丶跑攤文化,既耗費時間丶心神,也耗費金錢,導致買票丶黑金政治問題,導致地方政府貪瀆情況嚴重。

四、如何改革地方政治體制?
如何改革目前買票黑金文化?我認為最好的方案是學習歐陸的制度:
1、政黨比例選舉制度:
把地方選舉制度改為全政黨比例代表制,如此才能杜絕買票,而且可以大幅降低選舉成本,及避免綁樁文化,才能徹底杜絕黑金政治。如此才能鼓勵人才投入地方公共事務及地方政治。
2、開放地方型政黨:
由於配合地方政府採取政黨比例代表制,所以應該同時開放地方型政黨。鼓勵更多人關心地方公共事務,並籌組關懷地方公共事務的各項地方政黨。
3、簡化地方選舉,地方政府體制改採一元體制的委員會制,由多數黨領袖擔任委員會主任委員兼鄉鎮市區長,而不另外再選鄉鎮市區。
五、直轄市是否應恢復區自治? —-以賴揆的台南經驗來看!
2010年實施六都計劃已經七年多,其中賴揆執政台南市這段台南經驗的成果如何?正是體檢直轄市是否應該恢復地方自治的重要參考依據:
1、合併後除了:新營區/佳里區/西港區/新化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定區/仁德區/歸仁區/永康區/南區/北區/安平區/安南區/中西區 ,以上15區在合併後:
(1)有五個區人口衰退減緩(例如新營區丶西港區、新化區、南區丶中西區)。
(2)四個區雖然保持人口持續成長但增幅減緩(例如佳里區丶安定區丶北區丶安平區)。
(3)有六個區則人口持續增加而且增幅擴大(例如善化區丶新市區丶仁德區丶歸仁區丶永康區丶安南區)。
(4)其餘22鄉鎮區人口減少幅度擴大:
除了其中舊市區的東區特例外,其他21個鄉鎮都是原台南縣區的鄉鎮地區,都呈現在合併升格直轄市後,人口反而擴大衰退。
(5)而其中人口衰減幅度大於合併前衰減幅度達5%以上者有:白河區、後壁區、東山區、大內區、七股區、北門區、左鎮區、龍崎區等8個鄉鎮。
足見合併升格直轄市反而加速偏鄉人口的流失。
2、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營利事業銷售總額不增反減:
合併當年2010年台南市的營利事業銷售總額為2,392,352,217(千)元,除了合併後二年略有增加外,從2013年開始連續五年反而呈現衰退的現象,而成為2,274,870,042(千)元,甚至2016年掉到2,191,571,850(千)元。營利事業總額在賴神上任後最大衰減幅度為11%。2017年度雖有微幅回升,但仍較他上任當年2010年減少幅度達7%。
由以上賴揆執政的政績,應該可以証明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不但加速22個鄉鎮市區人口流失加速,而營業事業銷售總額還比合併當年衰退高達11%。
所以我認為廢止鄉鎮市地方自治改為官派區長的確已造成鄉鎮地區加速偏緣化,而且在地產業加速沒落。其中賴揆將東山咖啡節移到安平,台灣國際蘭花展從後壁移到仁德,都有加速偏鄉沒落的效應。而且也証明喪失鄉鎮市區地方自治後,連既有成功的在地産業模式都可能被集權的市府予以摧殘。所以賴揆如果有心推動改革,應該記取台南實踐的經驗,應該優先恢復直轄市區自治,以改善衰退的困局。

六、至於農漁會體制如何改革?
我認為應該回歸以專業農漁民為主體的農漁會,並恢復股金制丶事業體的基本體制,有盈虧分配的績效導向體制。沒有地方政治體制的改革,地方創生恐將淪為「新瓶裝舊酒」的口號政治。

七、解構中央集權集錢體制,應採取地方分稅制:
目前地方在地經濟發展不佳,地方政府縱使有心推動地方社區總體營造丶地方創生,也往往苦無經費,而且許多政府的權力過度的中央集權,所以要推動在地經濟丶社區總體營造丶地方創生,不能衹有中央政府帶頭摇旗吶喊,而必需各級地方政府及在地民間團體一起動起來,才能發揮效果。所以如何解構目前「中央集權集錢」的體制,賦予地方更大的權能及資源,才是地方創生振興在地經濟的根本之道。
(一)產業經濟消費稅不應中央統籌:
目前地方政府普遍財政不佳,主要原因是中央政府集權集稅,跟產業經濟有關的稅收(所得稅丶營業稅丶貨物稅、煙酒稅)都是中央政府統收,再另計一套公式分配給地方政府,導致地方不能直接分配到產業相關稅收。地方政府招商卻收不到稅金,反而必需多付出成本。所以無法激勵地方拚經濟。
(二)分稅制,才能救在地經濟:
如何解決地方政府財源不足?我認為祇有仿效德國的制度,採取分稅·平衡制,跟產業經濟有關稅收(營業稅丶所得稅、貨物稅丶菸酒稅)一半歸中央丶一半分地方。地方能夠分到一半的稅收,自然有客觀的KPI(績效表現指標),也自然會努力拚經濟。其實中國過去二丶三十年經濟增長快速,其中最關鍵的政策,也是因為鄧小平將中國中央與地方的財稅劃分改革為分稅制,使各個地方政府都全力拚經濟,因為拚經濟會增加税收,增加地方政府可支配的預算。所以台灣要振興經濟,賴揆要推動地方創生,就必須有勇氣改變目前中央集權集稅的體制,而採取分稅制、權力下放,台灣的經濟自然能夠由下而上振興。

所以要地方創生,要振興在地經濟,必須先解構目前中央政府集權集稅的體制,否則一切祇是淪為口號、空談。

【煥智與駱師傅對談:台北精緻食品與台灣農業】


上週三(5/16)晚上煥智拜訪位於永康街商圈的駱師傅法式冰淇淋之家,知道店家的芒果口味蠻暢銷,我帶著台南縣長任內撰寫的《蘭花芒果經濟學》一書,作為送給駱師傅的伴手禮。煥智在冰櫃前挑選駱師傅推薦的白水陳年高粱、桑椹牛奶口味的冰淇淋,我們邊吃邊聊,一起談駱師傅眼中的台灣農業視角。

一、自種香莢蘭,淬取香精
駱師傅製造冰淇淋需要用香莢蘭的香料,而香莢蘭正是蘭花的一種,台灣目前一年進口6000公斤的香莢蘭香料,而且價格從過去一公斤500美元漲到3000美元。所以駱師傅就動念「為何台灣不能自己種香莢蘭來淬取香精呢?」後來他跟朋友也實際在台灣栽種成功,並且摘取後發酵取得香精。
駱師傅手工製造冰淇淋的經驗,讓他從加工製造端反推「如何將一些農產品的加工原料台灣本土化?以替代太貴的進口的原料。」是一個非常聰明的思維。所以擴而大之,台北市作為台灣最大的消費地,也是許多精緻食品加工的地方,如何結合台灣各縣市農業生產地的農民,一定可以達到提升食品加工原料在地化、精緻化、高值化的合作互利的伙伴關係。

二、如何提升台灣水果的精緻形象?
我為了行銷芒果,每年會到日本舉辦促銷會,並實地考察日本通路的實況,並聽取日本通路業者的心聲作為台灣生產端、供貨端改善的參考。我曾到日本東京三葉百貨看到日本宮崎縣的芒果,一顆550克標價5萬元日幣,讓我感觸很深!日本水果的分級包裝作的非常細,他們將頂級水果,當作是大自然的藝術品,專門作為高級的禮品送給貴客。
台灣如果要提升台灣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的形象,那麼一定要學習日本人的精神,先作好農產品的分級包裝,並依據不同市場定價。對於賣相較不好的,則一律收購進入加工市場。
而台北市作為最大的消費市場,如何由消費端回饋資訊,協助建立台灣水果的分級制度,以提升台灣水果精品形象。並以台北市豐富而且最強的食品加工專業人才如駱師傅等,以及消費通路,協助將台灣過剩的水果、農產品收購,作成高附加價值的各項食材及加工品,而達到台北市食品業者與產地農民雙贏的成績。

三、落實水果不浪費
每顆水果都是農民的心血,水果因供過於求、賣相不好等市場因素,導致滯銷、價格差,讓辛勤的農民作白工。我也特別請敎駱師傅,例如台灣的柳丁生産過剩,日本人很喜歡台灣柳丁的口感,但做成果汁外銷卻有口感變異的問題,這個問題似乎無法解決?沒想到駱老師竟然為我找出原因!他説台灣柳丁榨汁,因為業者往往壓得太徹底,導致柳丁的皮的汁也被榨出,而破壞其口感。若業者不要榨得太徹底,就不會連皮的汁也榨出而影響口感,他的答覆令我敬佩。
這讓我想到目前農委會所成立的國家級臺灣國際農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似乎對於台灣生產過剩的農產品祇有鮮果外銷的業務目標,似乎對於現正生產過剩的農產品缺乏緊急收購,製成農産加工品的業務目標,可以説是非常可惜。
作為台北市長參選人,我覺得未來台北市政府如何結合類似駱老師這些有創意的食品加工專業者,協助台灣各地的農民走出一個更高附加價值的新農業及有台灣特色的食品創意產業,的確是一個有非常大可以發展的空間。

最後,煥智要特別推薦駱師傅法式冰淇淋之家,駱師傅原來是一位設計、出版編輯的專才,因為父親生病厭食但愛吃甜食,乃萌生自製冰淇淋給父親吃。沒想到因為這一份孝心發展出來的技術竟然成為他的興趣,過了好幾年,先在2009年經營網路店面,現在已經有市府店、東門店兩間店面,穩定的網路訂購族群。煥智在此祝福熱愛台灣的駱師傅冰品事業日益興隆,台北人永遠吃得到健康美味的駱師傅冰淇淋。

【彈藥庫成為富陽自然生態公園】


前天5/20星期天下午1:00,在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長「海洋」及棲地組長「大葉」導覽下,體驗了緊鄰都市的「富陽自然生態公園」。原先我的心理一直納悶著為何正午一點大太陽下要來走公園?沒想到一走進公園,就立即感受到一種自然降溫的涼爽效果。

*彈藥庫撤走 幾經波折荒野保護協會認養
富陽自然生態公園佔地3.8公頃,日治時代是軍事彈藥庫,國民政府時代1950設置四四兵工廠軍事彈藥庫。1987年因為輿論反應,開始全面彈藥清出作業,但還是軍事管制區,一般民眾不得進入。1994年才改建為簡易公園,以「富陽山」為名,稱為富陽公園,部分平坦區域舖設水泥地,還設置了兒童遊樂區。一直到1997年,居民提出「台北市富陽街底森林公園催生計畫」,成立台北市第一座以保育自然生態為目標的森林公園。2004年荒野保護協會正式認養。2006年正式開園,富陽也是公園路燈管理處、荒野保護協會與緯創人文基金會攜手推動公園生態化的起點,期待保留這塊大台北都會區的「綠寶石」,提供給後代更優質的生活環境。

*台灣藍鵲初體驗
我和海洋分會長和大葉組長,才剛走進公園沒幾步路,就遇見一群「台灣藍鵲」,這還是我頭一次親眼見到長尾新娘的身影。這片山坡地過去因為軍事管制區的背景,沒有被過度的開發,意外的保留下豐富的自然生態。歷經20年,這裡已經演替一座䈵鬱的天然次森林。姑婆芋、大輪月桃、水同木、水冬瓜、水金京散佈園區各處。海洋分會長還介紹了富陽三嬌客台北樹蛙、長吻白臘蟬與大赤鼯鼠。

*公園客廳化到公園生態化
海洋分會長和大葉組長也告訴我認養至今,早些許多民眾會把公園客廳化,平坦地區鋪上地毯,甚至擺上幾張椅子,荒野保護協會與民眾溝通協調的歷程,溝通過程中也能體會到民眾享受自然的方式,其實是對於公園裡的生態不認識呀。這十幾年來荒野保護協會透過環境教育推廣方式,帶領民眾親近自然體驗自然,並推動公園生態化,而三大目標是水泥零成長、綠地零損失,生物多樣性。並推動到台北市其他的公園,以公民參與的方式與公部門一起合作!

*親子教育自小扎根
走訪富陽當日正好是星期天假期,我也看到荒野保護協會親子團,帶領小朋友認識體驗富陽之美。我想小朋友可以從小,接觸大自然,體認與大自然共存,那長大的胸襟視野也都會非常不一樣,更能接受生態保育自然共存的理念。

*交通便捷的生態秘密基地
富陽自然生態公園,緊鄰麟光捷運站,步行幾分鐘,就可以進入與都市水泥叢林完全不同的另一個國度。不需跋山涉水的遠路程交通,富陽簡直就是台北市裡,保存保育良好的生態秘密基地。

*富陽山福州山中埔山共同規劃
附近還有福州山公園及中埔山公園,如果可以一起規劃,我想可以生態公園的腹地更廣闊,也可為大台北會區多留下更多更大的綠寶石。

【歷經滄桑—艋舺祖師廟】


5/19星期六下午參觀艋舺名廟清水巖祖師廟,也是台北市唯一清朝時代工匠所修建的廟宇。祖師廟為市定三級古蹟,與龍山寺和青山宮合稱艋舺三大廟門。興建於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落成。是當時福建泉州安溪移民來艋舺的安溪人所集資興建。在進入牌樓前,我在對面端詳著祖師廟,心𥚃一直納悶著為什麼原來的廟庭廣場門面被店家佔住了,使整個寺廟建築的美感無法呈現出來。

《頂下郊拚械鬥事件》
進入牌樓來到正殿前,高傳棋介紹大輿出版社社長周宇廷(台大學弟,前市長周百鍊之孫,也擔任廟的董事)來幫我們導覽。參觀中,我正關注1853年泉州三邑人與同安縣人,為了艋舺商業利益,而發生「頂下郊拼」的集體分類械鬥事件,當時祖師廟也無端受到波及,甚至被燒毀。頂下郊拚事件後,廟方才在淸同治六年(1867年)重新整修,而遲至光緖元年(1875年)才完工。

《廂房被拆一半》
我也注意一張舊廟宏偉兩側對稱廂房美麗外觀的祖師廟圖畫,與目前左側廂房切了一半的奇怪造型很不相同。正要請教周社長,適巧來了吳月杏總幹事來幫我們作詳細導覽,才進一步了解左側廂房是1971年長沙街道路拓寬,才被拆的故事。而且未來廟方也有準備恢復左側廂房的計劃。

《後殿尚未重建》
清水巖原有三殿,格局完整,但目前僅存三川殿及正殿,這是因為1940年(昭和15年)後殿遭回祿之災,而迄今已歷78年卻仍未重建。1985年在原後殿位置,因闢建停車場而挖出一批長期埋在地下的清水巖後殿的舊殿興建的樑柱等石材。最近因為側翼廂房邊的違建戶搬走拆除後,更露出清朝時建廟的廟牆遺跡。後殿因為火災後,吳月杏總幹事拿出當年的舊照片,幾乎成為廢棄物丟置的地方。吳總幹事提到當年建停車場時,為了搶救出後殿的建築石材,廟方所作的一些努力。

《與林安泰古厝同一批工匠》
途中也遇到文史工作者呂慶炎,他特別解説護龍通道廟埕的地磚是來自福建安溪的紅普石,也就是當年唐山過台灣的壓艙石。呂老師還特別提到,林安泰古厝也有同樣的石材和工法,當年建廟的師父先修建林安泰古厝,後來再到艋舺修建祖師廟。紅普石的自然龜裂,呂老師說那更是表示春天來的好吉兆。

《日治時代成功高中老松國小創校地》
祖師廟日治時代1896年(明治29年)這裡曾是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的附屬學校(今之老松國小)。1922年(大正11年)這裡是台北州立第二高級中學在此設立,就是現在「成功高中」。寺廟與學校連結,在台灣教育史也留下特別的一筆。

《廟埕廣場是否納入古蹟園區》
三級古蹟的祖師廟,目前從正門看幾乎看不到廟埕,但歷史上衪的廟埕的確是一個完整的開放空間。台北市政府應該考慮將廟前廣場也納入寺廟古蹟園區,或許才能讓艋舺清水巖祖師廟古蹟園區的規劃更完整。我有點疑惑的是,清水祖師明明就是佛教的,為什麼成為道教的廟,儒釋道融合也許正是台灣民間傳統信仰的一個特色。

【小英執政二週年評論:台灣仍陷在結構困境泥沼中。】


蔡總統執政二週年,台灣民意調查基金會公布的民調回升到39%,但仍然有48%不贊同者。
回顧小英政府二年執政,她在競選期間所提出「五加二」產業政策(包括亞洲矽谷、生技醫療、綠能科技、智慧機械、國防航太五項,再加上新農業和循環經濟。)但目前除了以台中精密機械為基礎的智慧機械產業民間本來就有很高的基礎,也跟得上國際市場智慧化的大勢外,其他的部分除了綠能產業因為非核家園政策而略有進展外,其他的部分可以説進展有限。

《新南向政策》
例如新南向政策小英政府原來敲鑼打鼓,並在總統府下設立新南向辦公室,但因為負責的官員沒有掌握新南向政策的關鍵在於如何將產業整合及政府如何與民間結合打團隊戰,以避免過去台商單打獨鬥的高風險。如今總統府新南向辦公室已經撤銷,而新南向政策卻幾乎消聲匿跡。

《陷入泥沼的綠能產業》
而原來小英政府宣示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的目標,這應該是綠能丶儲能、節能很大的發展契機,很可惜綠能政策多頭馬車,主事者缺乏政策整合能力,而牛步前進;許多該推動的政策例如綠能部分的地熱發電丶潮汐發電丶節能丶儲能、社區公民電廠,迄今進展有限。而去年更發生全國性大停電事件;
而連續二年在冬天季節,空污嚴重紫爆,空污問題使民意不滿情緒高漲小英政府不得不重啟核二1號機組及核三1號機組,而使非核家園的承諾蒙上陰影。而在空污不滿情緒的情形下,英賴政府仍然通過興建深澳淨煤火力發電廠,引起一片譁然。

《問題頗大的離岸風力發電》
而最近通過的離岸風力發電,也被專業界質疑在夏季中午用電高峰期,其發電效率不到8%,而冬天發電最多的時候卻是台灣不缺電的季節。而離岸風力發電的擁護者卻主張離岸風力發電可以當作基載電力取代煤炭發電,但風力發電受天氣變化影響很大,是不穩定的供電來源,絕對不適合當作基載。而且目前一度簽約約新台幣5.8元跟國際競標價格不到新台幣二元,顯然是一個非常受質疑的政策。
可惜小英政府聽不見這些善意的諍言。一個非核家園綠能政策經過二年的實踐,不但未能脫離缺電限電的危機,反而陷入空污民怨喪失政權的泥沼中。可以說充份凸顯英頼政府治國能力的瓶頸。

《亞洲矽谷—也是不了了之》
亞洲矽谷從一開始設在桃園中央大學附近,大家就知道已經走歪了。但無論如何在這一個數位時代快速來臨年代,沒有發展數位智慧產業,及數位電子商務及數位經濟,祇有死路一條。而這個也是現階段台灣應該發展的長項,包括Fintech以及數位支付,但因為涉及許多政府政策的開放與否?目前政府過度保護既存的產業模式(例如為了保護商業保險公司的利益,到現在政府並沒有正式開放互助保險),也相對的限制數位經濟模式的發展。目前亞洲矽谷由經濟部龔次長負責職掌,效益不彰。而數位政委唐鳳到底能在數位智慧產業發揮多少功能,也令人存疑。
由於五加二績效不佳,小英就職二週年,反而就很少再提五加二政策了。

《二極化的台灣》
謝金河在4月20日財訊專欄「在極度唱衰中,看到台灣經濟的亮光」文章中對最近台灣的股市丶出口丶經濟成長率丶上市櫃公司的獲利都表示肯定,似乎看到台灣的希望。不過我認為這個現象正是全球化的一個矛盾的現象,一方面跟上全球化腳步企業,的確有享受到全球復甦帶來的經濟利益,但台灣特殊的地方在於台灣企業出口的產品,有60%以上不在台灣製造,所以企業的薪資主要不是支付給台灣的勞工,台灣勞工所分配的總薪資是否也跟著成長?是一個問題。而且賺錢的老闆賺的錢也有許多規避台灣的稅賦,資金回流台灣的比例有多少?在謝金河前揭文也特別提到2017年台灣金融帳淨流出高達686億美元,創歷年新高紀錄。從2012年第三季開始,已經連續淨流出逾30個季度,淨流出金額高達3540億美元。這就顯示國內投資不足,而貧富懸殊加劇,搭上全球化列車成功的老闆們愈賺愈多,但在台灣投資愈來愈少,錢都跑到國外投資。所以國內分配到的所得並不如經濟成長率,而且國內投資也不足,所以國內一般民眾的感受就是愈來愈窮。這就是全球化後在國內二極化反應,一方面是順利搭上全球化列車的企業主愈來愈有錢,而國內一般民眾則感覺愈來愈困難,這樣子兩極化不同的反應。我認為要判斷人民是否覺得經濟更好與否?可能不再能祇用外銷多少來判斷,而必需從投資及消費,才能判斷人民實際的感受。

而從台灣民意基金會民調也顯示小英政府的經濟表現祗有3成5的人滿意,而高達6成1的人不滿意,其中並有三成的人強烈不滿。而對於民進黨完全執政二年,有三成6民眾滿意其執政表現,但有5成8不滿意。這個民調應該可以回答謝金河答案了。所以對於小英執政二年,我認為台灣經濟仍然陷在結構困境的泥沼中。

【從斯文整宅,看柯P都更迷航!】


號稱柯P任內最具有代表性的公辦都更案,斯文整宅第三期都更案,就要在明天(5月18日)動工拆除。

斯文整宅第三期之都更案,基地面積3219平方公尺,建物為地上五層地下一層,於民國58年6月5日完成之鋼筋混凝土建築物,每層52戶,但其中4戶未辦理保存登記,共261個建號。建物樓地板面積10838.58平方公尺,其中地下樓2152.26平方方米,及44間建號共1481.35平方米,合計3633.61平方米為台北市政府所有;其餘7204.97平方米建物為民間所有。土地部分民間220人持有土地面積2193.94平方公尺,佔持分比例約68.16%,台北市政府面積852.06平方米,佔持分比例26.06%,國有地173平方米,佔5.37%。

本案都更後規劃興建RC造,地上13層丶地下3層之多戶住宅、一般事務所與公共住宅。興建之總樓地板面積為24842.28平方米。共350戶(公宅142戶丶180多戶住宅戶丶一般事務所1單元,一般零售店舖27戶)丶151席法定汽車停車位丶2席自設停車位,172席法定機車停車位。

身為律師又有三屆立法委員處理民眾陳情豐富的經驗丶及二屆縣長扮演執政者統合者的經驗,對於台北市都更緩慢丶建商與住戶糾紛層出不窮的課題,也花了一些時間研究。由於法律專業的訓練,我常常第一個質疑是,為什麼住戶自己組成的都更團體不能成為自己土地房屋都更的實施主體呢?
我們就以斯文整宅三期都更這個案案來看:

一丶為何不讓住戶成為都更主體?
都市更新在日本主要是涉及整體都市基盤結構,例如道路丶交通丶公園丶公共設施等的重新改造,而提供更好的整體公共環境的改造。所以都市更新的範圍通常是一個比較大的區域的整體老舊市街的改造,而不是小面積的集合住宅的改造;而且由於都市更新涉及現有居民空間結構的改變、影響其生活秩序丶商業利益丶生活環境,所以原則上都是以市街住戶組合的團體作為主體來推動,而且因為涉及公共設施改造必需重訂都市計劃及執行基盤開發,都是由政府來實施。而涉及住戶個別權益的集合住宅老舊更新改建則完全是由住戶組成的團體為主體來實施。

但在台灣實施都市更新二十年卻發生二個非常奇怪的現象。
(一)目前台灣號稱都更的計劃,其實都尚不能稱為都市更新,而頂多祇能算是集合住宅的改建更新。以斯文整宅三期都更案來看,為什麼不能整合斯文整宅一丶二、三期及樹德公園以及蘭州國宅,作一個整體的規劃,再來分期實施呢?其實祇做斯文整宅第三期,真的不能算是都市更新。祇能算是老舊建築改建更新。
(二)為什麼住戶本是主人,但在台灣的都更制度下,卻往往不能成為都市更新的主體,反而卻淪為都更的客體。而建商為什麼卻能反客為主呢?
除了建商借著與住戶簽的保密協定,將住戶各個擊破外,其實政府部門觀念錯誤丶長期縱容建商主導,而住戶缺乏專業知識丶財力弱勢也是關鍵。為什麼住戶本來是所有權人是主體,卻反而一切權利都被實施者建商所掌控呢?
或許大家認為由住戶推動都更有其困難,包括住戶不願意出資丶缺乏資金,以及住戶缺乏相關專業知識與經驗等。但這是可以克服的,就資金方面,其實政府可以協調金融機構對都更施行籌辦前期所需經費扮演融資的角色;專業部分也可聘請都更經理專業公司來協助,而居民組成都市更新團體或合作社也可以聘請都更專業者協助處理。
我認為台北市政府自組的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應該重點放在大區域大範圍的都市更新,從道路丶交通丶公園丶各種公共設施等基盤改造為核心。至於小區塊集合住宅的都更,反而應該鼓勵居民自己組織更新會,並協助融資丶協助一些專業都更經理公司來幫助住戶的更新會,讓主導權回歸住戶,並由住戶團體自行協商內部權利變換相關事宜。柯P這種政府兼建商的心態,不下放權利給住戶,難怪都更延宕無效率。

二丶市府兼建商,反客為主,球員兼裁判:
本案台北市政府既是約30%的土地共有人丶也是約30%建物權利人。而且又是市府公辦都更,扮演都更實施者的角色,這個角色就是目前一般建商的角色。而市政府既要扮演建商的角色,又要扮演審查者裁判者的角色,一旦市府的計劃跟民間住戶利益衝突時,市府既是利害關係人又是裁判者,真的是球員兼裁判,如何能服人呢?市府的立場已經不是公親,而是事主了,如何敎人民心服呢?

三丶1、2、3期、公園丶蘭州國宅整體規劃,分期實施:
都更不該只是舊屋改建,應是大街廓大基盤的屬於都市計畫中的整體規劃。斯文里整宅一二三期,還有樹德公園丶蘭州公園,這麼大面積都更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本來應該一起納入整體規劃,分期施工。比如說,一二三期地下停車場和公共設施,三期一起規劃,也才能發揮最大效用。整體社區可以建立林蔭步道系統,三期整併大面積開挖地下停車場,一起解決住戶和周邊的停車問題,也讓公園社區化,延伸為未來都更後社區的綠化園藝。並且增加活動中心丶托老丶托幼等的公共空間。
可惜柯P為了趕選舉政績,而放棄整體規劃分期開發,卻只處理斯文三期都更,的確是浪費了一次大同區大面積都市更新的好機會。明顯違反大基盤整體規劃的最大效用原則。致使都市更新的「有計畫開發」淪為空談,降格成為個別基地建築無秩序的改建。

四丶都更後面積太小,仍然標籤化:
斯文里三期整宅,原本就是相對經濟弱勢的社區,當初原建物10坪以內佔33.5%,而12坪以內的戶數就佔96.2%%。非常不適合家庭居住。本應利用這一次都更,將改建後的房子符合目前市場上一般住家所需的坪數,以符合現代家庭使用,而且也去除過去社區被標籤化的印象。但是市府此次提出的都更案,13坪以下的戶數,仍高達約72%,16坪以下仍高達93%,19坪以上也祇有23戶,7.12%,顯然還是坪數過小,這一社區還是很難逃開「被標籤化」的困局。

五丶政府借容積權利共享,提升住宅舒適空間:
至於如何讓居民在都市更新後提升其居住空間,達到一般市面要求的品質?有人建議台北市政府應該採取創新的模式,建議不一定要細分到350個單位,而將每一個單位儘可能提20坪以上。每一個單位可以採用市府與住戶按照權利分配比例共有模式,住戶可以出資購買市政府的權利;如果買不起,則優先由住戶分配使用,住戶按照市府持分給付市府租金,但租金可以比市價優惠,以避免影響住戶生計。未來如果住戶欲出售房屋,就必須將市府租借的持分一併售出。如此不但市府的權利可以確保,也解決住民的生活品質問題!

六丶市府疑有吃住戶之嫌:
(一)是否有低估土地價值?
按照目前市府規劃的斯文里三期都更案,都更後總產值達51.49億。都更前土地市府估價是19.38億,也就是每坪平均是新台幣191.47萬。但根據熟悉當地市場的居民表示,以總面積高達約一千坪,如此大面積土地,市價一定超過新台幣300萬,顯然市府顯然是低估了土地的價值。一坪相差一百萬以上。
(二)高估支出:
市府提出的財務計劃共17.43億,其中工程費用9.38億,而權利變換費用竟高達4.69億,是工程費用的一半。而權利變換費用,祇包括規劃費丶估價費丶地籍整理費用,這些權利變換費用似乎有「灌水」膨脹的嫌疑。
(三)老百姓文件看不懂:
建案、都更案本來就專有技術名詞一籮筐,現有實施者不管是建商還是這次的北市府,與住戶本來就存在著資訊丶知識丶專業不對等的關係。再加上臺北市政府兼建商,球員兼裁判,住民祇有挨打的份。為了徹底解決此一問題,市府應該把實施權交還給住戶組成的更新會。
(四)到目前為止市政府根本沒有跟住戶簽正式的契約書,還沒有簽契約書就要拆住戶的房子,非常不合理。
(五)市政府迄今並沒有提出一套合理的計算公式,就將全部停車位,由台北市部政府全數拿走。住戶要求拿出合理的計算公式,但市府球員兼裁判完全不理。據住戶表示市府至少多賺了15億以上。

七、趕政績急拆屋
——統包工程尚未發包,就急著拆屋。
四月斯文整宅三期都更統包工程,無人投標狀況下,宣布流標。但台北市府都更處還是急於5月18日要動工拆除原整宅建築,有必要這麼急嗎?拆屋的目的無非是瓦解住戶提出異議的機會,再次證明了柯市長是為了選舉政績行銷,而急拆房屋。為什麼不能等工程統包工程發包完成後,再來拆呢?

八、結語:
(一)、柯P不應該為短期政績而放棄整體規劃,應該踩煞車暫停拆屋。
(二)、應該將都更實施權交回給住戶自行成立的都市更新會,由住戶做為都更實施主體。
(三)、斯文里整宅1、2、3期、公園、蘭州國宅應該重新總體規劃,分期實施。
(四)、都市更新後房屋面積應增大符合一般家庭居住需求,不應該採取目前絶大多數是小坪數的規劃案。

【平埔族的歷史轉型正義】


台南西拉雅平埔族各部落的代表們,為了最近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認為不承認西拉雅平埔族為原住民是違憲,也違反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這個平埔原住民人權得到歷史性的伸張,讓他(她)們感到非常難得的高興,所以今天中午特別趕到台南高鐵站來向我致謝。

我也特別邀請當時一起努力的陳俊安,也來參加。

這個故事源自於我當立法委員即推動振興平埔文化運動,後來當台南縣長時,率先承認西拉雅平埔族是台南縣的縣定原住民,並成立專案辦公室。萬淑娟(Uma)即是專案辦公室的執行秘書。2008年曾經擔任我的祕書的陳俊安,回國找資料,恰巧找到民國46年台灣省民政廳的公文,已經正式承認日據時期戶籍資料為「熟」者是平地原住民。有此一公文依據後,縣府即自2008年大力推動平埔族熟蕃,可以在戶籍上正式登記為原住民,但遭行政院原民會及內政部戶政司全力阻止。縣府乃協助西拉雅平埔熟蕃們打行政訴訟。

歷經二十多年的努力,終於總統府及行政院正式承認平埔族為原住民,目前法案已經在立法院審議中。而司法訴訟也得到確定性的翻轉。
平埔族的歷史轉型正義,我算是扮演先驅推動者的角色,能夠看到此一成果頗為欣慰!

祝福伊斯蘭教朋友齋月吉慶!

各位台北市的穆斯林朋友與移工朋友,伊斯蘭曆的拉瑪丹月到了。煥智在此敬祝大家齋月吉慶,完成功修,身體健康!

Ramadan Mubarak!

【針對民進黨自提台北市長人選 我堅定無黨參選】


針對民進黨選對會今天(5/16)宣布,將會黨內自提台北市長候選人,本人予以祝福。民進黨提名台北候選人與否,並不影響本人繼續參選的決心及行動。

選舉是對執政黨政績的檢驗。民進黨的完全執政狀況下,處處展現出治理能力和法治能力的不足。但最大在野黨國民黨距離台灣主流民意仍有相當距離,無法獲得中間選民認同。根據歷次民調,台北市的自主選民也有超過六成。以無黨籍參選、爭取中間選民認同與勝選機會,仍然有相當大的空間。

我會繼續在競選過程中推出一系列改造台北的城市願景,以及建構社會安全網的政策。我們仍然繼續堅定追求勝選的決心與希望。

【改善投資環境丶才能解決低薪】


頼揆趕在下週一連續三天要宣布政策利多,以拉抬英賴政府二週年的民調。明天將針對解決青年低薪記者會,將宣布:

1、中央派遣工起薪3萬元以上。2、基本工資時薪140元往上調。3、代課老師鐘點費往上調。

針對上述利多政策,我的評論如下:
一、政府應該帶頭禁用派遣工:
派遣工制度是造成台灣長期低薪的原因,許多常態性的工作,因為派遣工制度而被濫用,而政府就是派遣制度的濫用肇始者。
二、政府部門加薪,但政府並沒有針對民間部門振興經濟的對策,民間經濟沒有提升,並沒有辦法全面解決青年低薪的問題。
三、政府的國營事業丶及其子公司及財團法人與民爭利,壓縮民間部門生存的空間,使民間部門淪為政府國營事業及財團法人的下包,剝削民間企業間接造成低薪,政府應該明文嚴格禁止國營事業及其子公司丶財團法人與民爭利。國營事業及政府財團法人應該著重在前瞻性計劃,以及民間沒有能力做的計劃。
四、政府應該成立專案辦公室,通盤檢討妨害民間企業發展的不合理的法規,全面檢討修正。

【台大校長案,敎育部審查權的界線在那裡?】


台大校長遴選案5/12(六)台大臨時校務會議作成拒絕重新遴選,要求敎育部儘速聘任的決議。而進入台大與敎育部公然對抗的新局。而呂秀蓮前副總統及張善政前行政院長也連名公開支持台大校務會議決議。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發言表明敎育部的聘任權當然包括核准權。我認為這些爭議其實是對法律體系的誤解所造成,應該予以釐清。行政部門應該有責任釐清:

1、台大校務會議將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及「敎育部聘任」制度,與「公職選舉」混為一談。沒想到呂副總統也把兩者混為一談。其實兩者完全不同。
2、公職選舉,的確選委會沒有審查權。
3、但在遴選及敎育部聘任的制度下,教育部的聘任權的內涵如何定位?是否如公職選舉一般不能有審查權。我認為這是錯誤的類比。
(1)基本上聘任權既然在敎育部,則至少有關「程序合法性」(例如是否有應迴避而未迴避的情形)及「實質合法性」(例如最高票候選人是否有違法犯罪,或違反學術倫理等實質違法)的審查權。
(2)但是對於候選人的好不好的判斷(所謂妥當性的判斷),既然已經有遴選委員會的遴選制度,所以這種「妥當性」部分,已經是遴選委員會的權限,敎育部應該是沒有裁量權。
亦即敎育部有「合法性的審查權」,但並沒有「妥當性的審查權」。

4、敎育部聘任權的限制?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説:「公立大學校長的聘用權本來就在敎育部,敎育部自然有准駁之權,當然不用再賦予核准權。」這個說法固然有其道理,但並沒有說明清楚「敎育部審查權的界線」。行政院應該要清楚「妥善性」並非敎育部審查權的範圍。
5、至於台大能否提出行政救濟?
這是一個法理上值得探討的課題。由於台灣大學尚不是一個獨立的公法人(但民事上台大是可以作為權利義務主體),它仍然祇是敎育部所屬的機構,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行政命令並不是一個行政處分。而提出訴願卻祇限於人民對政府的行政處分,所以台灣大學並不能對其上級機關敎育部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

6、管中閔有無司法救濟程序?
(1)能否訴願?
至於管中閔能否尋求司法就濟程序?台大無法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但管可以嗎?管如果以敎育部不作為提出不作為的訴願及行政訴訟,尤其主張敎育部違法作「妥善性」審查,可能也會面臨程序上「當事人不適格」的問題。但如果教育部違法作「妥善性」審查,按理應給予救濟的機會。但本案敎育部看來是作合法性審查,而非妥當性審查。
(2)能否提出民事救濟?
至於有人主張管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敎育部聘任。這個主張也是從公職人員選舉的模式來思考。但遴選聘任制並不是公職人員選舉,聘任機關有合法性審查權,但沒有妥當性審查權,所以管如果主張敎育部違法作「妥當性」審查,的確應該考慮給予救濟的機會。但本案敎育部看來是作合法性審查,而非妥當性審查。

【母親節快樂! ——如何安心生育?】


今天是母親節,祝福天下的媽媽母親節快樂!並祝福媽媽們永遠健康美麗快樂!
現代的婦女不婚不生非常普遍,台灣已經連續十幾年成為全球出生率最低的國家。這個情形繼續下去台灣社會經濟將面臨不可持續性崩潰的危機。

當前婦女不婚不生的關鍵是:
1、生小孩的照顧及敎育財務負擔太重。
2、婦女生小孩擔心職業不保。
3、加上買不起房子,所以更不敢結婚。

如何增加婦女願意結婚及生育的環境或誘因,當然就是要解決這些課題,我認為應該:
1、行政院應該設立搶救少子化對策專案辦公室。目前祇設在衞福部底下的少子化辦公室層級太低,是絕對不足的。
2、勞工在生育方面的權益應該比照公務員予以平等對待。
3、普設社區化公共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是收容0-2歲的嬰兒。3-5歲則是托育中心或幼兒園。由於目前民間居家保母收費都是2萬元以上,家長負擔很重,許多人被迫辭職帶小孩,這就是目前的困境,所以政府應該大力推動社區化公共托嬰中心。
(1)至少153家以上:
以台北市而言,目前有153間國民小學,每一家國民小學的學區範圍,至少應該要有一家社區化的公共托嬰中心。學生數較多的大型學校,應該增設幾個社區化托嬰中心。所以最少就是153家起跳。台北市目前祗有20個公共托育中心,其中托嬰中心更少。
(2)設立的地點,可以考慮學校閒置敎室或社區閒置空間。或靠近公園的地方。由政府提供空間及設備,以降低家長的負擔。
(3)至於收費標準,則比照台北市目前公共托嬰中心家長的自付額的標準,每一個嬰兒每月繳交新台幣5500元。
(4)至於社區化公共托嬰中心,並不是政府公辦,而是朝向社區化的地域性公益法人來主辦,利用社區志工參與,以降低成本。避免官辦而造成成本反而提高及效率不彰。

4、普設社區化公共托育中心:
對於3-5歲階段的公共托育,也必須朝向普設社區化公共托育的方向推動。而對於目前民間已經設立部分,如何達到「善用民力」與「減輕家長過度負擔」之間的平衡,也是需要進一步加以深入檢討。
5、有關育兒相關費用在所得稅可以完全扣除。
6、婦女生小孩可以提早領退休年金:
法國為鼓勵婦女生育,凡是婦女生小孩者,每生一個小孩可以提早二年(一年懷孕,一年照顧)領全額退休年金;生二個就可以提早四年領全額退休金,看起來頗有透因。
台灣應該學習法國此一制度,以鼓勵婦女生育。

7、是否發放育兒津貼?
各國為了鼓勵生育,多有育兒津貼的制度,台灣也有一些人開始提倡育兒津貼。我在1992年選立法委員時開始推動老人年金,1996年推動幼兒教育券。至於是否推動育兒津貼?以台灣目前低稅賦,能否發放育兒津貼?這必須要中央執政者全盤考量。但我認為仍應以社區化托嬰中心丶及社區化托育中心為優先政策。但基本上育兒津貼仍是國家應該推動的政策。
8、保護年輕人負擔得起的居住權:
如何保護人人負擔得起的居住權,讓年輕人不必為居住而煩惱,這是這個時代的科技及資源完全做得到的。政府有許多可以選擇的政策方案。我將在以後再詳細作說明。
母親節是個快樂溫馨的佳節。這一次我投入台北市長選舉,其實最重要的目標就是要推動搶救台灣少子化危機的政策,讓年輕人可以安心結婚、放心養孕小孩。

也許我的政策仍有不夠周延之處,歡迎大家提供意見,共同來推動。最後再次祝福大家母親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