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

一例一休修法如何解套?

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解套,已造成民進黨內部意見分岐,而勞團抗爭嚴重激化。爭議的關鍵在於「一例一休」解套修法,將造成勞工連續工作時間長達12天;
但行政院卻認為這祇是少數特殊情況。雙方各有解讀,而勞方團體完全不能信賴行政院的說詞。
這個爭議其實涉及立法體體例及立法技術問題。
1、首先將勞基法通用適用於製造業工廠勞工,以及種類繁多的服務業,以及目前的知識工作者及高科技研發人員及責任制受僱員工,的確就有態樣不能完全相符的盲點。所以整部勞基法,如何調適時代產業變遷,的確有重新檢討的必要性。

2、例外的列舉體例:
此次「一例一休」立法,最常被質疑的是:既已實施週休二日,為何還要一例一休?
其實一例一休是週休二日的例外,第六天加班已屬例外,但立法上卻未見明示例外的説明,已容易造成誤會。而打破一例一休的例外,更是例外的例外,所以立法體例上應該採取例外列舉的體例。而如有概括列舉的授權條款,也必須有更清楚的構成要件,以避免被質疑為「例外」成為宣賓奪主的「通案」。
但行政院版本似乎卻完全沒有意識到勞動團體可能會理解為行政院大開方便之門!

3、應先協商,再提立法修正案:
其實行政院在立法技巧上,最好先將各行各業可能的「一例一休」例外情形,邀請各行各業團體的資方代表及勞方代表共同協商,提出「需要排除一例一休」的各項案例,將這些有共識的例外案例,分析出類型化來,而成為例外的「列舉式」立法體例。
亦即應該要先跟各行各業團體的資方代表及勞方代表先行協商,形成各行各業團體勞資雙方的協商共識,如此必能大幅降低此次無謂的衝突。

4、立法通過再協商,恐怕抗爭慘烈:
目前行政院的立法修正版本,是打算先通過立法修正解套案,再來各行各業團體勞資雙方來協商各項「週休二日」的例外情形。但這正是勞工團體不敢信任政府及資方的地方,他們認為一旦立法修正通過後,政府的把關他們毫無信心。這種質疑也不無道理。
立法是一門綜合法律立法及談判的專業,而且也涉及對政治經濟社會等整體情勢的理解能力及洞察力,也涉及相關利害關係團體鬥爭的綜合性分析研判能力。這一次看來,勞工團體的抗爭勢必慘烈!


[圖片來源: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參考資料:
一例一休修法 政院盼明年1月三讀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4777
一例一休再修法 勞團:從藍領移工身上榨出更多血汗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28763
重返一例一休修法現場,四點檢視立委各版本立場對照表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3873
要錢還是要假——是誰想修一例一休?
https://www.twreporter.org/a/who-wants-to-refine-labour-law
勞基法幕後》林淑芬「英雄主義」行徑挫團結,綠委:她最清高,我們都墮落
http://www.storm.mg/article/363609
《勞基法》修正案闖關 勞團院外阻擋蛋攻衝撞立法院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70885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