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 星期一

王道與霸道的分際——南鐵東移受災戶的寃曲!

《王道與霸道的分際—
              南鐵東移受災戶的寃曲!》

1、原案是原軌施作:
南鐵地下化案的原規劃案於96年9月以前送到行政院的規劃案,是採「永久軌原軌施作」,並無東移問題。東移部分祗是施工期間借用的臨時軌,等到永久軌道施作完成,還是要返還原地主。

2、東移的理由:
但當時經建會審查時,認為全國鐵路立體化財務負擔很大,要求鐵工局在規劃時應一並考慮土地開發的利益,以回饋到本項計劃的財源,所以要求鐵工局重新依此原則規劃。

經建會這個創造國家財源的動機,不算私心;但卻忽略了都市計劃法第42條的規定,公共工程應該優先使用公有地的大原則。

3、強奪民地、保留公地:
發回交通部鐵工局後,該局乃秉承經建會的審查意見,將原來的臨時軌變成永久軌。而原鐵道的軌道及兩側土地均為公有土地,反而不作永久軌道,而成為空出來的新增閒置公有地。郤反而東移22公尺徵收私人土地來作永久軌道。這就有「搶奪民地,保留公地」的強盜本質了!

4、政府公地留作都更:
至於保留20公尺的公有地,本來準備規劃全線沿線都市更新,就搖身一變成為道路旁有價值的土地。但因為民間抗爭太激烈,所以政府暫時不敢再提全線都市更新的問題,而宣稱將保留作為永久綠帶。
其實這祇是政府暫時怕坐實民間所指控的「政府賤價搶奪民地;但把政府原有軌道的公有地,透過都市更新後變成道路旁的高價土地。」而等到事過境遷社會漸淡忘後,再來規劃鐵路沿綫都市更新的問題。
5、王道?或霸道?
南鐵東移「政府違法強佔土地,圖利政府」的本質是非常明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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