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政治利益>民主DNA

 
這一次選罷法修正案,藍白兩黨到底是進步?或是倒退?


就以罷免連署而言,跟公投法連署相比;公投連署不需附身份証影本,甚至還要求必須提供「電子連署系統」(但中選會迄今未提供電子連署系統);而現行選罷法罷免連署也不需要附身份証影本。
 

但藍白兩黨此次修法,刻意要求「提案人及連署人均需附身份証影印本」,其目的增加罷免案的障礙,以保護目前在地方執政的藍營縣市長及立法委員,避免被罷免的困擾。
 

其實我對以罷免案作為政爭手段也不認同;但對於限制人民行使罷免權的障礙「更反感」!
 

「藍白vs.綠」政治博奕,在選罷法修惡上,凸顯藍白的表現是:「政治利益>民主DNA」。
 

在野黨應該推動的是「比民進黨更民主的法案及作為」,例如儘速落實「公民投票可以電子連署」、「取消公民投票不能綁大選的限制」、「總統參選人可以電子連署」的更民主的立法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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