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

蘭界回應商業週刊

[真情陳釀--許這塊土地]
2007-08-03 22:40 瀏覽人次(2738)


蘭界回應商業週刊

商業週刊「一間公司打跨一個王國」報導內容蘭花產業有所鞭策,可是也因部份內容與事有所出入不只間接打擊到業者的士氣,對業界也將引生一些不利的影響,我和縣農業局、蘭花發展協會、業者及學者下午在縣長室召開記者會,提出必要的回應與說明,以下是縣府同仁整理的發言紀錄:
報導與事實有出入,致不利業者銀行融資和貿易談判

縣長:

某週刊有個很聳動的標題「一間公司幹掉一個王國」,說台灣半世紀的蝴蝶蘭皇冠,荷蘭只花5年就搶下,這篇報導出來以後,很多人心裡很洩氣,其中,這些報導出來的訊息,我們覺得有很多與事實有出入,對蘭花產業造成不是很好的影響,造成蘭花業者銀行貸款的困擾,對產業敘述的錯誤,造成台灣的業者在融資和貸款受到某些影響,這讓我擔心。第二,某些報導會讓國內業者與國外貿易商之間的談判基於不立。

我想,這篇報導有很多需要澄清的事情,我們如何針對真相說明,我想還是先讓業者解說一下,因為,業者本身較清楚、較專業。我們就先請蘭花發展協會的林秘書長,他對這方面較清楚,讓他先來和大家做些分享。

商周未注意到產銷類型不同

林秘書長:

非常感謝商業週刊這麼重視我們蘭花產業,我們農業能登上商業週刊的封面,這也是不容易的事。這篇報導的篇幅有高達20幾頁,我想這也算是對我們產業的肯定,另一方面,它純粹就商業的觀點提出來,也是對我們的鞭策,這邊我們就是說,它的統計資料引用上有些問題,實際上荷蘭是做末端的開花株,所以說,它的生產期只有4個月,那台灣是做瓶苗、種苗,我們要15個月以上,另一方面,產值的部份,它的統計也是有誤差,我們做我們自己生產的統計,荷蘭那邊做自己的統計,造成的誤差會很大,另外一部份就是說,其實我們這邊出口到荷蘭那邊的,也都被重複算入荷蘭的產值,尤其,荷蘭是歐盟的一國,歐盟是一個共同的經濟實體,換句話說,在歐盟的內銷市場,在經濟實體的認定上,其實它不算是外銷,如果考慮到銷歐盟的其他國家,那外銷數和台灣的相較,差距不到1/10。當然,荷蘭也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這部份是我們需要去多方面學習的。

縣長:

林秘書長講的有個要點就是,這報導寫說荷蘭的蘭花出口是51%,這51%中,台灣是18%,計算的基準為何不一樣?那是因為台灣是賣瓶苗、中苗、小苗、大苗,然後荷蘭是可能大苗是買自台灣的、大苗和中苗是買自台灣的,但是荷蘭是賣成株,開花後賣出去的,所以產值可能要加計台灣才正確。

可以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我們台灣賣出一台筆記型電腦,這台筆電的CPU可能是跟INTEL買的,DRAM可能是跟力晶或三松買的,所以,如果將筆電全算做台灣的產值,那就漏計了其中佔約30%的產值了,那不是台灣的產值。所以,他們在算荷蘭的產值,其實沒有算到瓶苗、中苗、小苗、大苗的部份。我們出口到歐洲、美國、日本,主要都是走大苗、中苗,結構計算是不一樣的。所以如果用產值來算,不是很標準。

另外,荷蘭賣到歐洲共同市場不算外銷,但是歐洲是一個共同市場,荷蘭在拍賣市場之後,就送到歐洲那些國家,我們台灣不一樣,我們台灣要送到歐洲要花很久的時間,所以沒有辦法用成花來賣,我們最多只能賣大苗,所以,為了彌補這個缺點,我們現在正在籌組「蘭花國際行銷公司」,希望能建立我們在歐市的直接通路,如果我們只賣大苗,我們等於是在做OEM、ODM,到時用他們的品牌去行銷,我們自己的品牌通通不見了。這就是我們要成立蘭花國際行銷公司的必要性。

成立蘭花國際行銷公司的必要性

嘉義大學園藝系系主任沈教授:

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出來政府在蘭花這塊產業盡了多少力量,「一間公司幹掉一個王國」這在商業上是非常有吸引力非常震撼的標題,實際上,如果是幹掉,那台灣現在應該已經是被幹掉了,但事實並不是。台灣蘭花產業是一直在提升的,只是荷蘭用它的廣大腹地,很快的走,所以,我們不得不佩服荷蘭用我們的策略,可以很快的成長,短時間內做好,剛剛縣長提出一個想法,刈稻丫尾,開米碾,收稻米加工後再售出,賺得比農民還多,我們蘭花就像在種稻,從瓶苗做那麼久才成中苗、大苗,而他們跟我們買成株,開花後賣出,賺的錢是我們的5~7倍,所以,縣長提出一個跨國的生產基地或者是一個頂級的傳銷公司,我想這個想法是非常非常的正確,也就是我們未來贏的策略,我指的是,這是我們用來提升自己的贏的策略,而不是指這是我們反敗為勝的策略。

我認為,我們是要繼續自我提升,我們業者看了這個報導之後,應該有些自我期許,要有科學化的決心,你看人家荷蘭用逆滲透水用接近純水在種蝴蝶蘭,所以,他們有科學管理,我們的業者,一定要有一個觀念,那就是我們一定要自我提升,然後,企業化的管理,當然,我們在競爭下我們的創新作為也很重要,這篇報導給我們的最大期許就是這樣。因為競爭,我們馬上要產生一個創新的作為,創新的作為要能夠馬上讓我們的業者產生利益,這是這篇報導給我們的最大收穫。

產值計算基準不同,致失之以偏蓋全

專櫃是百貨公司營業額的締造者之一

牛記吳董事長:

我先自我介紹我是蘭協理事、國際蝴蝶蘭展裁判組的組長,我講話會有一點點影響力,我做很多育成的工作,我對花卉很懂,所以蘭花是在我們這一代在我們這些老人手上做出來的,我要先講一點這篇報導把我們產值說得很少,這把我們的士氣影響到了,我們一直以世界第一的地位為榮,我們必須提出一些辯駁,一間公司打跨我們,這說法絕對是錯誤的。

我們以種苗生產為主,一年生產一億株,他們賣的價格是0.85元,荷蘭催花後一億株通通賣掉就一億五千萬歐元,所以這產值誇大,因為他們歐盟的生意型態跟我們不一樣,他們跟我們買苗以後,轉2、3次,我跟你買的不算,你算你的營業額,我算我的營業額,我賣給你5塊,你加工以後賣15塊,15塊的蘭花到了終端再賣30塊,三個人的產值,不能以偏蓋全只以一個人的產值來算。

我這樣比喻,荷蘭是一個超級的很大的百貨公司,本來沒有在賣蝴蝶蘭的,而我們是做小攤販的,我們辛辛苦若的經營這個行業,現在我們的蝴蝶蘭已經變成專賣店了,他們把我們的專賣店引到他們的百貨公司裡面,他們業績當然會很好,可是我們專賣店還是有我們專賣店存在的價值。所以,這兩個東西不能混為一談的。

種苗生產量商周的數據不正確

病毒是過渡現象不應過份強調

牛記少東(台大園藝系博士候選人):

就種苗生產量,就商業週刊的報導,跟之前學者在2006年的調查顯示,在生產方面就有9千多萬苗,那怎麼可能賣出去的只有3千多萬苗?這邊有很大的落差,問題可能出在計算方面,因為在荷蘭方面他們透過公開拍賣市場進行銷售,所以他們每一棵成品都有記錄,只是我們台灣以中苗、小苗、瓶苗為主,我們出去有些是算台斤,計算方式都不一樣,他們也可能是在計算方式上把所有的苗都以大苗來計算,一棵大苗可能是好幾10棵小苗的量,所以算出來的結果,就會在數量上有些誤差。

就農委會2、3年前做的種苗出口名錄和去年我們蘭協做的一些報告,就我們目前所知道的一些我們業者的組織培養操作檯,從我們種苗出來大概多少量,就可以大概知道情形了,那我算出來的台灣這邊南部一些比較大的業者就已經超過1千檯了,以每檯我們一般業者平均大概10萬苗計算的話,這些大的業者的種苗生產量就已經超過1億多苗,何況還有一些小型的業者未列入其中,再怎做打折,組培苗出來,大概有多少量也都還是固定的,所以怎麼樣也不可能掉到(商業週刊所說的)那麼低的數字。

另外,(商業週刊)還有強調病毒的問題,我個人是做病毒檢測這方面的,就我個人的認識,很多的人都強調我們台灣的有很多病毒,但大家可以去問問看這些做組培苗的業者,哪一位業者他自己不曉的自己的種苗有沒有病毒的,就我們自己公司而言,我們牛記目前大概有35檯操作檯,200多個自有品種,哪一個品種有病毒、哪一個品種沒有病毒,我們都一清二楚。

因為這是在過渡時期,一些商業品種可能在改良和無病毒的種苗選取沒有那麼快,只是我們一直在做一直不想去強調這個重點,就荷蘭的業者,我們東西賣荷蘭,他們也沒有因為我們的種苗有病毒他們就不買,他們自己標榜的那些東西(沒病毒),我覺得他們是有在做,但目前他們要找到沒有病毒的,我覺得困難度是蠻高的。就算找到了,也是要把它育成一個新的商業品種,也是要1~5年的時間,那這段期間,過渡時期,就是沒有辦法,一些病毒的種苗還是要使用,我覺得我們國內不必要去特別強調這些東西,農委會、嘉義大學、台南農試所都有幫忙做病毒檢驗,政府很多單位都有在做,我希望大家了解這個狀況。

我們在國際競爭上確有一些不利的地方

蘭花園區設病毒檢測中心希望中央支持

蘭花國際行銷公司亟待中央參與促成

品種登記智慧財產權註冊服務加速中

縣長:

總結幾個專家的角度,商業週刊這篇報導也是蠻重視、關心蘭花產業,這表示這個產業已經開始受到各界更大的關注,相對的,國際上有幾個國家也開始重視到蘭花這個產業,像荷蘭、韓國、大陸,特別是這幾年我們很清楚的知道荷蘭是我們排名第一的競爭對手,再來大陸是潛在的一個很大的競爭對手,另外,美國這個市場也開始有很大的投資,所以這個部份我們也在注意,美國事實上有很多專業業者大手筆投資已經開始進來了,所以這是一則以憂一則以喜,全世界大家都看到這一塊大餅,看到這個產業的商機,這篇報導大概給我們的第二個感想就是,其實它也有正面的,希望藉這個報導,中央政府能夠真正看到,包括蘭花的業者也能看到我們在國際競爭上還有一些不利的地方,這些不利的地方也是確實存在。

他們的溫室是更精密更高效率的,基本上,這大概也是一個事實。可是這麼精密的溫室,用在台灣,是不是絕對有效益的,它那麼貴,這一套溫室是有它的價值,這套溫室有它的價值是相對於荷蘭的工資比台灣貴8倍,在台灣,我們的工資相對沒有那麼高的情況下,台灣現在是不是一定要引進那麼先進那麼貴的一套溫室,這還要再評估。

我知道我們蘭花園區已經有人打算引進這種溫室,(牛記:我們是要引進,不過自動化電腦化這部份我們先排除,我們引進半套,因為員工素質還沒搭配上,我們大概引進8成左右的設施)。

第三點,剛剛談到很多病毒的因素,我覺得事實上我們的業者已經都非常的重視,也在處理,而且處理了好幾年了,我們園區也是打算要成立一個病毒的檢測中心,希望在進行組培的時候,都能夠進行檢測,這是我們下定決心的,我們希望農委會能夠支持。

我剛剛提到說,我們的弱點就是國際行銷,這不是現在才弱,而是從一開始弱到現在,所以,為了要突處終端市場,所以我們在今年蘭花之後,我們就積極在推動,我們要成立一個蘭花國際行銷公司,希望就在今年能夠籌組成功,籌組這個蘭花行銷公司最大的目標,就是希望在歐洲這個最大的蘭花市場,我們能夠直接進入它的拍賣市場,這個通路是我們認為非常重要的。這個部份我們也是期則中央包括農業金庫、行政院開發基金能夠來參與、支持這個計劃,把國內的生產者、業者,包括貿易商整合起來。

另外就是關於品種的開發,蘭花的品種登記問題,過去受到很多限制,過去是沒有辦法登記的,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們國內的農民已經可以在歐盟登記他的蘭花新品種,這是我們這幾年努力,這幾年辦國際蘭展得到國際肯定的一個重點,他們重視到台灣這個品系,所以同意讓我們來登記品種,這算是一個突破,可是,我們蘭花業者都是小農,這次蘭協要強化他們的服務項目,其中一項就是幫助蘭花業者來做智慧財產權登記,這個項目其實從去年開始就在談,要幫助業者在歐洲註冊他的專利,這次我們藉著商業週刊這樣的批評,我們蘭花業者要加快,因為,我們的組織總是比較脆弱,所以還是需要中央有些資源來補助,幫這些業者去註冊,不然台灣你拿一朵新的花到歐洲那邊去註冊,花的錢可能不是小蘭農負?得起,所以,我們希望我們蘭協這邊提供更專業的服務,專人來幫忙註冊,如果委託專利公司代辦,一件就要很貴很貴,所以這是我們需要政府來協助的。



"精密的溫室"建造,只要能提出設施控制要求,以台灣現有的科技人才,一年內應是可以作到的,甚至可以用1/10價格,就可而建造的比荷蘭好的溫室。

黃清松 於2009/4/12 下午 05:24:29迴響 | E-mail URL

請問我們要拿什麼和荷蘭抗衝? 健全而良好的制度?(驗證制度?) 豐富而多樣的品種?(品種權?) 健康而無毒(低病毒)的植株? 穩定而成熟的栽培技術?(蘭園管理標準化?) 低變異而量足的瓶苗?(不穩定的技術) 暢通而廣泛的行銷?(蘭花國際行銷公司) 重直與平行的整合?(合作?) 現在的我們, 做了多少?有多少沒做?有多少該做? 或者,還有不在這些上面的? 也許我上面說的並不是全對, 但產業也並非只是一條線或幾個點, 唯有整體的提升,方能走出一條路吧。 台灣還是有希望的,只是該怎麼走? 就靠你我共同努力吧。

C.J.Chen 於2007/8/13 下午 07:44:51迴響 | E-mail URL

對此文章評論如下: 一、荷蘭蘭花產業分成兩項: 1.種苗公司:負責育種、組培苗生產、2吋苗生產。自組培苗生產至2吋苗需要6個月。 2.蘭花公司:自2吋苗生產至4吋苗開花株,需要11個月 此文章內容”實際上荷蘭是做末端的開花株,所以說,它的生產期只有4個月”這種資料根本不正確。 二、”台灣是做平苗、種苗”,是瓶苗而不是平苗。連名稱都用錯。   其他太多錯誤內容,列舉出來則比原文還多。   對於荷蘭產業根本不瞭解,如何勝過荷蘭,如何說服自己的意見有理。此種座談會就像夜半走路吹口哨,自我壯膽,自我過癮,有何意義?

陳加忠 中興大學生機系 於2007/8/6 下午 06:41:36迴響 | E-mail URL

我們的蘭花產業已經好幾年了,台灣的蘭花佔有百分之百的產量出外銷。

吳儒欽 於2007/8/5 上午 11:22:56迴響 | E-mail 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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