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9日 星期五

有機農業立法?或農藥管理法修法?

       因為前行政院長游錫堃的推動,農委會主委曹啟鴻宣示將於九月份將有機農業法送到立法院,尋求立法。
       無論是曹主委或是游前院長,有心推動有機農業,都是很好的理想,應予以肯定!但到底是該推動有機農業法?或者是應該優先推動無毒或低毒性農業呢?
       台灣是一個「過度農藥」「過度化肥」的地方,導致土壤貧瘠酸化,為什麼會這樣呢?
       首先應該先檢討台灣農葯管理法的過度嚴苛,規定「凡是影響植物生理」的都是農藥,都必須以農藥管理的方式來管理,導致許多無毒性或低毒性的農業資材在台灣均被歸類為農藥,需高門崁的經費及時間才能取得執照,而導致現實上這些無毒及低毒性的農業資材反而遭禁用,造成的有機農業反而沒有足夠農業資材使用的困境!
       而且台灣農藥原體不能在台灣製造,祗能進口混合分裝,而可憐的是許多農藥原體竟是中國大陸製造的便宜貨。由於無毒丶低毒性農業資材無法使用,使得台灣農業過度用藥而毒害環境傷害人體健康。所以看來正視現行農藥管理法對台灣農業及農地的危害性,重新修改符合國際標準及農業生化科技發展趨勢的農藥管理法,可能比推動制定有機農業法更重要!亦即推動無毒農業及低毒性農業,可能比有機農業更實在,也應該更優先!
       至於生產履歷制度可能也應該比有機農業更應該優先!
       至於設施農業對於降低蟲害、降低農藥也是非常重要,這些也都應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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