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日 星期四

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藍白如何回應?

 
行政院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出覆議,我支持!


因為這不是一個政黨利益之爭,而是一個「人民司法人權」是否被侵害的問題!


立法院藍白在野聯盟,修改憲法訴訟法,將違憲判決要求必須有9位大法官以上同意。這個新修正案,將目前「相對多數」的決議方式,變成「絕對多數」的決議;但違憲決議需要至少九名大法官同意,是嚴重剝奪人民的司法救濟人權。


藍白在野聯盟以為大法官需9席以上共識決議,才能穩定社會價值;猜想應該是在野聯盟對於大法官在同婚及廢死及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的解釋及判決非常不滿而引起的修法動機!


不過藍白在野聯盟關切的這個問題,其實關鍵在於「大法官人選由總統及執政黨”整碗捧去”」的問題,所造成的司法不獨立及民意及價值的被扭曲。其解決之道在於如何避免「大法官的提名權、同意權被總統、或執政黨”整碗捧去”?」(將另案討論)而不是提高違憲決議的門檻!


在野聯盟顯然忽略了,除了少部分涉及單純社會價值觀如同婚、廢死的價值爭議案件外,其餘絕大多數的憲法訴訟案件是涉及「人民vs政府」、「人民vs人民」。其中尤其「人民vs政府」的案件,本來大法官就有袒護政府的傾向,如果這些案件再採取「絕對多數決」,那人民的寃情將更難以伸張。例如「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有非常多條文被憲法法庭大法官站在維護政府利益的保守黑箱立場予以否決,就是典型的例子。


如果國會藍白在野聯盟連這點都看不清,就實在令人非常遺憾!所以我們期待國會藍白在野聯盟,應該支持憲法訴訟的決議恢復原來「相對多數」,祇要出席大法官1/2以上的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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