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 星期三

活化空屋,振興經濟-----為何不實施空屋稅呢?

       今天自由時報財經版報導:全國空屋根據營建署的標準(以房屋月平均用電數低於60度者為空屋)有85.69萬戶空屋,價值高達5兆元,佔GDP逾3成。但如果依台電公司公布的全台空屋(台電的標準是房屋未及底度20度者)是141.61萬戶,更高出56萬戶。看來台電的調查似乎比較準。
       
       這就是台灣一直存在的怪現象:空屋這麼多,買不起房子的人這麼多,年輕人甚至絶望了,根本就買不起;然而每年新蓋的房子卻又這麼多,房屋土地成為許多人投資理財的優先選擇。
       
       最近新加坡李光耀百年安息了,可是新加坡人最懷念他的可能就是他所推出的社會住宅。讓人人有屋住,這是新加坡社會安定的關鍵。
       
       台灣現在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年輕人已經覺得在怎麼努力,在大台北地區也是一輩子買不起房子。貧富懸殊丶南北差距,工作機會都在北部,但在北部,連一個根本的住的問題都無法安心,當然更看不到未來,所以這也是讓年輕人無法安心成家丶生小孩的關鍵,也是台灣快速少子化的關鍵。為了解決人人有屋住丶居住正義這個需求,也為解決少子化,一般認為社會住宅(政府出租住宅)是公認的解決方案。
       
       去年(2014年)九合一選舉,社會住宅議題受到大家極大的重視,選前大家都開出了社會住宅的支票,台北市柯文哲選前開出五萬戶社會住宅的支票,當選後也再度重申兌現未來八年5萬戶社會住宅的支票。此外新北市丶桃園市丶台中市政府,也都計劃編預算來蓋社會住宅。這個現象其實是好事,表示大家對社會住宅的重視,可惜地方政府急著有表現,但中央政府卻好像沒有他們的事。
       
       我覺得由地方或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蓋社會住宅,固然是值得肯定的政策,但時間上難免是緩不濟急的。如果能夠針對85.69萬戶空屋(或台電調查的141.61萬戶)著手,不但政府的預算不必多花,而且可以更快取得社會住宅,也許會是更快的策略。
       
       祇要針對空屋課徵空屋稅,或課徵不動產持有累進稅,增加持有空屋的成本,屋主將很快的房屋出租或出售,租金將會下降,房價也因而將下降。當然究竟空屋稅課多少?房屋持有採累進稅要課多少?是一項很重要的政策調控工具的抉擇。
       
       其實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政府在課徵空屋稅及不動產持有累進稅時,同時提出「鼓勵民間空屋來作社會住宅」,將社會住宅的租金標準,訂在一定合理的範圍,減輕到一般中下受薪者可以接受的範圍。當然課空屋稅丶不動產持有累進稅,如此「鼓勵民間提供空屋來作社會住宅」才會有誘因。空屋稅的稅率愈高,則民間提供空屋來作社會住宅的誘因愈大。
       
       有人提出政府採取租金補貼的方式,其實這是錯誤的,應該先有社會住宅的收費標準後,中低收入戶繳納不起社會住宅的租金後,才有租金補貼的問題。所以沒有社會住宅收費標準,而進行租金補貼是圖利優勢的多間房屋擁有者。
       
       如何活化空屋?又如何加速「社會住宅」的提供?讓「人人有屋住」的「居住正義」也提早實現。我認為政府應該勇於提出「空屋稅」及「不動產持有累進稅」,並制定「獎勵民間提供空屋供作社會住宅的政策」,如此一定可以不必增加政府的負擔,又能快速達到提供「社會住宅」,落實人人有屋住的目的。而且也同時可以將鎖在空屋上的銀行資金5兆元,也可以逐漸釋出,增加幫助台灣的產業發展的金融資源。
       
       另外也可以獎勵民間將空屋提供作為社會公共空間,例如社區活動中心丶托老丶托幼丶托嬰中心。

       活化空屋,加速社會住宅,落實人人有屋住,振興台灣經濟,就看當權朝野政黨是否有魄力推動「空屋稅」「不動產持有累進稅」及「推動獎勵民間空屋提供作社會住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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