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8日 星期六

台南地區防制環境犯罪結盟



        台南地區防制環境犯罪結盟已2年,運作模式是全國的典範,結合台南地區檢警單位、縣市政府環保局、民間環保團體及河川巡守志工的力量,官方與民間攜手合作,為我們的環境把關。

        這個結盟有一大突破,就是台南地檢署的參與,地檢署的反起訴處分金也運用到防制環境犯罪這個區塊上,而社區及地方的積極投入也是一大鼓勵。

        結盟運作2年來,我們看到境內二仁溪、鹽水溪、曾文溪、急水溪、八掌溪等河川污染程度大幅改善,這項成果是大家共同努力的貢獻,希望大家所做的努力,能變成為全國性的政策。

        以往當民眾發現有工廠偷排廢水的情形時,趕緊通報環保單位,然而當環保單位趕來時,往往因為已經過了一段時間,廢水早已排完,想採樣也沒得採了,如果當時一發現就能立即採樣,不就可以立即將環境污染源找出來,更有證據去舉發嗎?

        過去地方想參與環境保護工作有所限制,民間採樣受到質疑,還好環保署對台南縣放寬此限制,只要經過環保局專業訓練及標準作業流程的採樣,環保署接受此證據力,非常感謝環保署的協助,使得現在有很多社區巡守隊可以投入環保工作。

        既然台南地區環境犯罪結盟的運作已發揮效果,目前縣市環保局正安排到鹽水溪坐船巡溪至台南市四草,這個行動具有宣誓意義,即宣誓大家努力的成果,以及永續台灣行動河川清流目標。

        為了維護人民身體健康,讓我們的子孫能夠在乾淨的環境中生活,秉持防制環境犯罪精神,共同捍衛鄉土及水體環境,這個結盟會繼續堅持執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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