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呼籲中央儘速核定莫拉克風災復建

         98年莫拉克風災造成台南縣極嚴重災害及損失,也帶來了50年來最嚴重的水患。  

風災過後,縣府全力投入災後重建工作,依據「台南縣辦理天然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作業要點」,就復建工程先行辦理規劃設計,並於每周的縣府主管會報檢討重建及復建工程進度,緊盯各項復建工程,深怕影響災民權益。




至目前為止,縣府各相關單位就八八風災復建工程已先行規劃設計772件、已完成規劃設計62件,工程已完成發包28件,工程已完工有4件。

雖然縣府全力投入重建工作,然而最重要的中央補助案尚有524件未核定,實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縣府向中央申請補助案,合計1,340件,經費需求約32億1,549萬元,然截至98年11月30日止,中央僅核定642件,約17億4,822萬元, 公共工程委員會,尚有524件未核定,約10億5,408萬7,000元,約佔32.78%,未核可174件。

尚未核定台南縣的復建工程524件中,工務處的公路系統工程126件經費3億8,804萬2,000元、水利處的水利工程25件經費1億2,997萬元、 農業處的其他農水路工程126件經費1億2,236萬2,000元、教育處的學校工程138件經費1億6,096萬4,000元、地政處的農地重劃區農水 路工程102件經費1億9,358萬5,000元、文化處4件經費5,211萬4,000元、警察局3件經費750萬元。

尤其此次風災曾文溪及其支流的堤防多處潰隄、崩塌,縣府提出的土堤重建相關工程卻遲遲未核定,這些急迫的復建工程一日不能完工,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就一日沒有保障。

依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工程推動及管控作業要點」所規定,公共工程委員應於今年9月底核定八八風災的災後復建工程經費補助案,可是到現在,尚未核定的案件比例偏高,公共工程委員會明顯未按照既定時程來執行。

反觀前兩年風災復建工程經費核定時程,96年度核定期間約1.5個月,97年度核定期間約2個月,今年度從8月至今已近4個月,然復建工程經費之核定牛步,恐怕復建工程尚未完成,汛期又至,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將無法獲得保障。

再者,台南縣又是重災區,中央災後復建工程速度慢,實在令地方各界感到痛心,我們要在此呼籲中央在這星期內核定復建工程,以利推動復建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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