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1日 星期四

熟男熟女來登記!





        因為民國45年10月3日(肆伍)府民一字第109708號令,所訂定之平地山胞認定標準,僅發函台北、新竹、南投、屏東、花蓮、桃園、苗栗、高雄、台東等9個縣政府,臺南縣政府未收到通知,以致於居住於台南縣的平埔原住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喪失了他們的身份。

 

        為了彌補這個長達半世紀的行政疏失,還給平埔原住民身份,台南縣政府自98年1月5日起至98年4月30日,開始受理日據時期戶籍簿種族為「熟」之民眾,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平地原住民之意願申請。

        經統計共11,830人符合資格申請,以左鎮鄉2,194人,大內鄉1,883人,新化鎮1,505人較多,辦理方式:親自辦理5,954人,委託辦理 5,876人。設籍縣市:本縣7,693人,他縣市4,137人,以設籍台南市1,084人,設籍高雄市657人,設籍高雄縣566人較多。

        然而,內政部於98年4月20日以台內戶字第0980072794號函,將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之民族別選項「其他」欄位刪除,導致戶政事務所無法將申請人之申請資料登錄於戶役政資訊系統電腦中。

        在現今中央單位的界定下,「原住民」身份必須經由「登記」來取得,在此現狀下,若是無法取得「原住民」身份,相關的「參政權」(包含登記參選平地原住民民意代表)、教育權及福利更是無法爭取。

        雖然這些權利需經中央政府核定,然而基於地方政府的立場,我們依法行政,在地方行政權限下,協助平埔原住民朋友。

        台南政府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自即日起辦理日據時期種族「熟」之縣民申請登記「平地原住民」,將相關資料列冊,並以正式公文函復申請人。

        透過縣府正式法律登記,並以正式公文函復平埔原住民朋友,平埔原住民朋友就可以以此正式公文向中央相關單位主張權利。

               辦理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方式:

                                    (一)採自願申請。

                                    (二)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並填具申請書。

                               二、受理對象: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熟)者於日據時期設籍在本縣,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寄留簿、除戶簿種族欄註記「熟」、「平」者。

                               三、辦理流程:填寫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申請書、及附應備證件→戶政事務所收件→函復辦理情形。

                               四、應備書件:

                                    (一)、全戶現戶戶籍資料(一份)

                                    (二)、除戶戶籍資料(一份)

                                    (三)、日據時期戶籍資料(一份) 以上已辦理意願書之申請人,且在戶政事務所已留存上開之應繳證件者,免繳。

                        相關表單請至  http://www.tainan.gov.tw/cht/Public/DealData.aspx?Sn=18824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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