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3日 星期六

中國小客車登台行駛的法律問題!

      據報載馬政府與中國已協議,從平潭到基隆兩岸小客車10月登台行駛。此一政策開放懸掛中國五星標誌牌照的自小客車可以通關入境,在台灣趴趴走,引起各界關注,也引起部分國人不安與慮虞!本文嚐試就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加以探討丶分析,以期有更完整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

一、此涉及中國的駕照,台灣是否承認問題?在台灣持中國駕照能否開車問題!
       如果政策上要開放,也不應該祇憑中國駕照就可以在台灣行駛,也必須憑中國駕照再重新核發給台灣的臨時性丶限旅遊期間的臨時駕照。但必須扣留原中國的駕照,確保其遵守旅遊之目的,而直到離開時再收回臨時駕照,發還中國的駕照!
二、中國的車,未掛台灣牌照,能否在台行駛?是否繳納牌照稅?
       如果政策上要開放,也不能憑中國牌照在台灣行駛。而必須核發台灣的臨時牌照,並一併繳納牌照稅及汽車燃料稅!
三丶是否需繳納汽車燃料稅問題?
       汽車燃料稅當然要課徵,並於發給牌照時一併課徵!
四丶是否需辦理汽車強制責任險問題?
       中國大陸的車子在台灣行駛,對台灣的路況丶交通號誌丶規則較不熟悉,在台期間發生車禍機率較一般駕駛更大,所以更需強制投保汽車責任險!
       而且汽車強制責任險祇是最低的保障,肇事者往往需另外再賠償,所以中國大陸來台行駛的責任保障金額應該更高,以確保受害人在陸客返國後不會求助無門。額度建議依照目前台灣一般民間車禍賠儥之案例,以加倍額度為宜!
       另外強制責任險,也以發起臨時牌照時一併辦理為宜!
五丶海關報關丶通關查驗把關機制問題!
       由於利用汽車複雜空間走私的機率大幅提高,所以海關應該嚴加把關!
六丶強制辦理ETC卡問題?
       來台陸客車輛行使國道機率很高,所以應該於申請臨時牌照時一併強制辦理ETC。
七丶罰款問題?
       陸客車輛來台發生違規事件,其交通罰鍰,應該在離境前辦理結清!所以入境時有必要扣押其中國的駕照,以作為擔保質押!

       本文希望拋磚引玉,提供大家集思廣義,期使主管機關能夠有一完整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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