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你的農地能蓋農舍嗎?

       中秋節過後是敎師節,中午(9/28)板根建設陳董及其夫人葉園長夫婦邀請我們聚餐。
        陳董夫婦都是大內二溪人,對故鄉有一份深厚的感情,他一直有一個心願就是:從建築界退休後,希望落葉歸根回到故鄉大內二溪(南灜天文台附近),能夠蓋個農舍,經營休閒農場,一方面過著半退休的生活,一方面把他祖先留下來的約一甲的農地給予活化利用。同時也提供來大內天文台觀星的遊客,在夜間觀星時,有一個好的休閒農場民宿可以住宿,也帶動地方的發展。
       他的祖厝因早年家庭困苦已經賣掉了,所以也沒有祖厝可住,所以要落葉歸根,也不得不利用祖傳農地來蓋農舍。
       但目前農舍的規定,限制需有農民身分才能蓋農舍。而他是建設公司的董事長,也是幼稚園的負責人,所以不具農保的資格,也不是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從事農漁業的工作者。所以他對最近農委會從嚴要求必須農民的身份才能興建農舍非常的不滿。因為他強烈擔心無法返鄉落葉歸根。
       
       為了詳細了解他是否能夠被認定為農民?而可以蓋農舍!我詳情查閱2015年9月4日修正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第二條及增列第三條之一。此次修正案包含三大要點:
一丶農舍不能妨害農業生産環境:
       修正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增列「該農舍之興建並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之發展。」
二丶農地經營計畫書:
       同時為「確供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認定,由申請人檢附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經營計劃書格式,載明該筆農業用地農業經營現狀丶農業用地整體配置及其他事項,送請直轄市丶縣市主管機關審查。」
三:農民之認定:採實質生産認定原則
       增列第三條之一:「農民之認定,由農民於申請興建農舍時,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經直轄市丶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家丶學者會勘後認定之。但屬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或全民健康保險第三類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
       亦即有農保資格及全民健保第三類農漁民免審查。但不是這兩類的人,並非都不是農民,而是採取實質審查,必須「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証資料」,並經會勘審查認定!
       所以我建議他,並非絶望,祇要他實質經營農業生産,而市政府所聘請的專家丶學者不要再有額外的要求,應該仍然算是農民,而可以興建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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