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2日 星期四

再現台灣歷史首都

[真情陳釀--許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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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現台灣歷史首都

再現台灣歷史首都‧打造大台南國際都會

「台南縣市爭取合併升格為直轄市」說帖

一、法源依據 依地方制度法第4條規定,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圖文:7月2日在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與台南市許市長等官員民代一起召開記者會,表達爭取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的決心。黃崇榮攝。)





(取材:中華日報96年7月3日B3版)

二、大台南生活圈的獨特性


(一)大台南生活圈的歷史意義:

台灣之名的由來-大員灣

台南縣、市是漢人和荷蘭人最早接觸、開發的地區,因此也留下相當多的紀錄與繪圖,在台灣歷史上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荷蘭時期當時的人們即稱今日的安平為「大員灣」。台南縣位毗連台南市,為本省最早開發區域,荷據時期荷蘭人為確保其根據地糧源,並開拓台島,經獎勵漢人移往開發,迄鄭成功驅逐荷人後,漢人大量移徙。至鄭氏治台時期,鄭成功明朝制度典章引入台灣,以府城為都設置天興、萬年兩縣並分北東南三路外射屯墾,更在台南縣留下「屯田」營、鎮、宿、協的地名;先民就是以台南縣市為基地向外拓展,並無彼此之分,台灣近代發展史都由此開端。 康熙年間,於大員島設置一府三縣,其中「台灣府」就設於台南(分跨台南縣市範圍),正式採用「台灣」之稱。在清光緒元年(1875)臺灣設置兩府之前,臺南地區作為全臺灣的首府、首善之區的地位也已持續了兩個世紀。

(二)大台南生活圈的不可分割性 1895年日軍進駐台南市區,並設置台南縣,後改為台南廳。1920年台南廳與嘉義廳改制為台南州,台南州廳設立於州轄市台南市。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改台南州為台南縣,州轄台南市改制為省轄市,而脫離台南縣轄區,1946年併入台南縣安順鄉(改名為安南區)。然而,台南縣、市共生共榮的歷史發展脈絡及情感,未因行政轄區的劃分,而有所中斷。

(三)1945~1960年代初,台南縣延續日據時代的稻、糖、鹽等產業,成為嘉南平原的農業生產中心,台南市則在進口替代的政策下,發展紡織、成衣、塑膠、食品、印刷、機械、運輸、工具、製藥、橡膠、電子裝配等輕工業。台南縣、市逐漸形成由台南市主導經濟發展,以農業台南縣支援工業台南市的分工模式。

(四)1958~1960年,台南縣也在台南市的帶動下,食品、紡織、成衣、塑膠、鐘錶、藤製品等出口導向產業開始迅速發展,主要集中在台南市周邊的鄉鎮市。

(五)至1970年代末中山高速公路通車 ,台南市東區及永康市因交通之利,快速增加大量人口,使東區及永康市分別成為台南市及台南縣人口最多的一區,沿線的仁和、安平、新營、官田、永康、仁德等工業區陸續開發完成,新營及官田也因為國家工業區的投資而有所發展,尤其台南安平工業區之開發完整,建構大台南地區上、中下游產業鏈之群聚效應,並蘊育台灣在國際上的經濟競爭力。

(六)1970年代末~1990年代初這一階段中,台南市因地價上揚、商業及服務業擴大發展等因素,將部分製造業外移到周邊的永康、仁德、歸仁等鄉鎮市,使得台南縣位在台南都會區周邊的鄉鎮市,成為台南都會區的製造業生產基地 。

(七)近年來加上台南縣、市重大建設之陸續投入,台南都會區的重要性勢必將更為鞏固。

(八)台南縣、市,地理環境與生活機能融為一體,然而行政區界卻從未做整體的檢討與調整,連貫地理因素卻因行政區域被劃分區隔,造成許多不合理的現象,有鑒於行政區域劃分不合時宜,確有改善的必要 。

三、縣市合併升格的必要性

依據臺灣地區96年3月人口統計,台南縣人口為1,106,114人,台南市人口為761,064人,合計1,867,178人。

(一)就政治面而言:

1‧國家資源的分配傾斜:長久以來,每次提到要平衡南北城鄉區域落差,第ㄧ個被 考慮的就是高雄,第二就是台中,其他區域就被這三大都會區邊緣化,台南縣市淪為邊陲的邊陲。

2‧.直轄市與縣市資源分配不公:台北市、高雄市二直轄市96年度平均每人總歲出預算分別為5.4萬元及4.5 萬元,而台南縣、台南市分別為2.8萬元及3.1萬元,由此凸顯國家資源分配不公,重直轄市而輕縣市,造成基礎建設嚴重落差。

3‧公共管理的事權分割:原本縣市間性質相同之公共問題,因為牽就縣市行政轄區而分割權責單位,以致形成三不管地帶,例如縣市鄰接的河川,就常面臨左右溪岸、上下游整治計畫步調不依之窘境;聯接道路,亦常因施工、保養單位不同,而無法畢其功於一役,交通運輸管理事項亦常因事權不一而無法一致。諸如仁德鄉、永康市、台南市等縣、市多處交界,經濟發展連成一 脈,市街幾乎看不出任何行政區界線,但實際上仍有部份地段,跨縣市致使地上物徵收補償標準不一迭引民怨、區段開發介面整合困難,例如柴頭港溪,彎彎曲曲犬牙交錯,不利於整體開發;近期台南市德高保護區區段徵收作業及仁和自辦市地重劃區,實際環境影響範圍跨越縣市行政區界,如能合併兩縣市,對於合理地價補償、縮短行政作業程序、土地整體開發及空間配置都是有利的,建設成為優質生活都會。

4‧縣市合併,成本與效益均可內部化,減少不公平之現象。 而中央政府在資源分配上較有整體性,並避免因縣市角力而重複投資。

5‧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可增加立法委員席次1名,直轄市長亦可出席行政院院會,對地方整體發展情形與需求可直接向中央秉報與溝通,增進中央與地方之互動進而帶動區域發展。

  (二)就經濟面而言:

1‧南台灣主要科技廊帶「科技金三角」的形成,塑造區域產業政策,增進區域性工商農服務效能: 台南科學園區的發展快速,帶動大台南都會區高度成長,以台南科工─永康科工─南科之發展軸,將成為南台灣主要科技廊帶;而串聯南科、南科工、南台灣創新園區、永康創意園區與成大,則形成產、學、研之科技金三角。台南縣、市未來即在這個基礎上,在合併升格後,發揮台南都會區之群聚效益,搭配周邊新市鎮的開發,讓出口導向產業迅速集中於台南市周邊鄉鎮,台南縣將擴張成台南都會區製造業基地。因而強化產業聚落整體發展效應,提昇價值鍊附加價值。形成傳統產業與新興科技工業區雙向支援,共享科技研發資源,加速產業技術升級。台南市安南區及台南縣七股鄉等鄰近鄉鎮可整合成為台南都會農業事業專區及結合科技工業、文化商圈、農業生態的台江城,支援台南市建立工業發展的農業生產基地。

2‧旅遊動線的整合:  地理一體對觀光發展旅遊套案之整體推動,取代分屬縣市之個別化行銷,可達效益提昇,增強觀光發展及旅遊規劃之地方競爭力。 大台南地區擁有多元豐富自然景觀資源、古蹟、文化資產、美食、地方特產、遊樂觀光景點,便利交通路網串聯縣市套裝行程,取代分屬縣市之個別化行銷,增強觀光發展及地方競爭力,提升全面服務品質,建構國際化高品質的文化觀光城市。

3‧人口的成長趨勢:  合計已逾190萬人口的大台南地區,隨著南科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未來10年內人口數將超過200萬人。

(三)就文化面而言:

1‧打造台灣京都:將來合併後的大台南之於台灣,猶如京都之於日本。荷鄭時代,台南地區實為台灣歷史開發之起源。台南縣境地下蘊藏豐富的考古遺址(目前僅南科即已發現57處),府城則是台灣開發最早的地區,常民文化與市民文化皆承自共同脈絡,大台南地區之文化資產保存若能整合活化,必能打造台灣第一文化古都。

2‧裨合生活圈的系統完整: 台南縣民與台南市民共享都市提供的公共服務功能;台南縣民到台南市緬懷先民來台披荊斬棘、篳路藍縷所留下文化歷史古蹟之美,台南市民則到台南縣擁抱鄉村獨具的自然健康環境,就像一個家裡的不同區域,各具功能卻又彼此緊密結合,不可或分。

(四)就都會區域發展面而言:

1‧合併後的大台南的都會區:包括的目前台南市、永康、仁德等鄉鎮,人口逾百萬人,中小企業的數目甚至超過高雄市及台中市。

2‧合併後的鄉村區:有南縣境內豐富的生態資源,包括不虞匱乏的農漁產區,更有山海各ㄧ處的國家風景區,可吸納周邊的休閒旅遊需求。

3‧縣市合併升格的模式,將能展開更理性、更有效益的國土規劃及利用,均衡城鄉發展。而非只是個別縣市為了與北高爭取中央資源的本位思考而已。

4‧合併後的人才運用:所有建設發展均須仰賴人才,目前縣市政府的組織編制,人員職等遠低於中央與直轄市政府,對於縣市政府的各級公務人員極不公平,相對也使優秀人才往中央或直轄市發展,對台南地區欲留住有經驗且能力佳之公務人員有相當難度,合併後可提升公務人員職等,吸引優秀公務人員盡心為台南地區服務。

(五)就全球化的競爭而言: 在全球化的激烈競爭下,以城市而不以國家為對象,及以城市為主的區域整合已為趨勢,例如聯合國綠色城市議定書、WHO健康城市聯盟、赫爾辛基宣言等國際組織,均以城市而非國家為成員,顯示擁有完整功能與發展條件之城市,才有逐鹿世界的條件,台南市、縣在各方面之機能互補與互利,合併升格後絕對有條件站上國際舞台。

(六)就事權統一而言:台南市縣唇齒相依,地理上屬一完整區塊,例如二仁溪、鹽水溪、柴頭港溪、嘉南大圳、曾文溪等河川,上中游均位於台南縣,都匯於台南市出海,但礙於行政區劃,在環境保、交通規劃、縣市邊界地區的開發,常因分屬不同行政區域而有整治或整體開發上的缺憾,這些問題,常為中央所漠視,若能將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將可收事權統一之效。

(七)就整體國家資源而言:

1‧台灣事實上已為主權獨立國家,對於目前以台灣省政府架構下的縣市區劃,加上所衍生的財政收支劃分,已到重新思考的時機,方可使臺南地區居民不致與直轄民盡同樣的義,卻淪為三等國民。

2‧台南縣市地理位置相鄰,且台南市週邊鄉鎮已高度都市,諸多公共設施應可互通有無,例如垃圾處理、大眾運輸、都市計畫、污水處理等,若能合併升格,將可跨越行政區域、預算編列等藩籬,節省鄰近地區公共設施的重複投資。

3‧台南縣各鄉鎮市目前仍屬地方自治團體,在地方制度法未修改前,以目前鄉鎮市的自有財政,僅維持代表會之運作即耗費不少資源,且常易淪為地方派系分裂鬥爭、阻礙建設進步的原因,若合併升格,即可在不修法的情況下,將鄉鎮市公所改為區公所型態,節省行政資源,提升行政效率。

四、國家區域發展的選擇--台南縣市採取合併升格

(一)台南縣市的共識:

政治人物站在為地方爭取資源的立場,必須主張縣市爭取升格直轄市已是一般常識。但若縣市只是ㄧ味的追求自己升格,將只是限於地方主義、山頭思想的迷思。站在台灣整體區域發展思考的考量,若能採取縣市合併升格,ㄧ方面可以讓北高二市之外的區域得到較均衡的分配,另一方面亦可統合行政體制,增進行政效能。許市長與蘇縣長已達成初步共識,目前進行合併的政黨猜疑也最小,正是縣市合併的適當時機。

(二)台南縣市選擇合併升格:

在法律規定之要件上,大台南地區完全符合地方制度法第4條有關直轄市設置之條件,接下來僅需依循地方制度法第7條、第54條及第62條之規定,由行政院訂定台南縣市合併後之新設直轄市組織準則及新設直轄市議會組織規程後,即可順利達成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之政策目標。本案正可以作為中央政府對地方行政區域調整的開端。

五、結語

長久以來台南縣市的發展未受到重視,即使中央政黨輪替,在分配資源時仍是陷入「比人口」的迷思,許多重大的建設台南縣市都沒有份,台南縣市已經被愈來愈邊緣化。

台灣的地方政府行政劃分也已到了整體檢討的關口。 長期的南北城鄉失衡、區域發展失衡,導致的惡果,不只是邊陲地區獲得的資源不均而已。 更嚴重的,人不能盡其才、地不能盡其利、物不能盡其用、貨不能暢其流,才是整體國力的損失。 因此,台南縣市聯合提出爭取合併升格的主張,不只是基於地方權益,更冀以此作為台灣合理區域調整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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