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評游盈隆的憲改主張

游盈隆的說法就是不了解政黨政治運作的本質!
權責相符,責任政治,應是制度設計的關鍵。目前國政之亂人民之不滿其實關鍵是馬英九總統本人,但現實上是他完全不需負責,而完全由他的執行官行政院長江宜樺負責!這就是權責不符!也是現行憲法大家不滿意認為應該修憲的關鍵!而且總統制往往政黨被總統綁架,容易形成個人獨裁,現在的馬英九如此,阿扁執政時何嘗不是如此,而俄羅斯的普丁就是現在活生生的例子!
游認為增修「閣揆需經立法院同意權」及「總統主動解散國會權」即可,但如果依據這種説法,可能的後果是:
1、如果沒有先解決國會議員選舉,票票不等值問題,改為採取德國式聯立制,則可能民進黨小英主席雖然選上總統,但國會國民黨仍是穩居多數黨(因為金門丶馬祖丶原住民六席,這八席一向是國民黨或其黨友),組閣仍是國民黨,而且可能長期都將是國民黨組閣。
2、主動解散國會權是在內閣制才有的權力,也是為了權責相符而徵求最新民意。目前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賦予國會議員對行政院長不信任投票通過時,行政院長得呈請總統解散國會。顯然就是錯誤的設計。所以目前超級總統制下又賦予總統主動解散國會權,總統更是有權無責,有勢無恐的可以教訓國會。所以游説顯然違反憲政原則。
游盈隆對於國會選舉制度採取「德國式政黨票導向的聯立制」,並主張不分區增為79席,總席位由113席增為158席,見解倒與我完全一致。
不過既然已經採取德國式聯立制了,那為何不就直接採取內閣制,而仍咬着總統制不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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