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南部3縣聯合聲援平埔族正名

        5月2日,將會是台灣平埔原住民史上重要的一天,我們呼籲所有關心平埔族正名運動的好朋友們,一起來凱達格蘭大道,用實際行動來聲援,將「原民身分權」還給平埔族的朋友們!

        台灣平埔族,早在400年前,早在中國大陸漢人前往台灣拓墾、定居之前,已活躍在台灣的歷史舞台。

        在台灣西海岸的平原地帶,從北部的宜蘭、基隆一直到恆春,這些不同文化、不同語言、不同部落認同的人群在台灣居住著、生活著。

        然而在現今政府所認定的原住民族群中,卻不見平埔族群的名稱,明明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族群,怎麼會不見?

        平埔族群因與漢人接觸頻繁,相較於山地原住民被稱「生番」,平埔族被稱為「熟番」,在日據時代的戶籍簿中還有種族為「熟」之註記。

        長期以來,不論是官方或是學者專家的研究,大多是傾向平埔熟番因漢化而失去原住民身份,或是認為平埔熟番受當時主流社會歧視,乃隱身於漢人社會,主動放棄平地山胞身分登記。

        然而,根據陳俊安處長翻閱省政府時代數百份公文後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依據民國46.01.22「台灣省政府令」(肆陸)府民一字第128663號,函文屏、花、東、苗四縣政府:「日據時代居住平地行政區域內,而戶籍簿種族欄記載為『熟』,於光復後繼續居住平地行政區域者,…,經聲請登記後,可准予登記為『平地山胞』」。 

        再者,民國46.03.11「台灣省政府令」(四六)民甲字第01957號,函文屏東縣政府:「日據時代居住於平地,其種族為『熟』者,應認為平地山胞」。 

        依據此二份公文我們可以得知:「日據時代居住於平地,其種族為『熟』者,應認為平地山胞」,乃是依法有據。

        此外民國45.10.03省府(肆伍)府民一字第109708號令公佈「台灣省平地山胞認定標準」,發文對象僅北、桃、竹、苗、投、高、屏、花、東等9 縣政府,並說明:「凡日據時代居住平地行政區域內,其原戶口調查簿記載為『高山族』者,為平地山胞」。未發文台南縣。

        而隔年所發的上述二份公文,雖明確指出「日據時代居住於平地,其種族為『熟』者,應認為平地山胞」,但僅有屏、花、東、苗等四縣政府知曉,其他縣市皆未得知此事,造成平埔族人權益受損。

        台南縣政府為了保障平埔族原住民權益,自98年1月5日至4月15日止,受理日據時期種族欄註記「熟」之縣民,受理補登記「平地原住民」之申請意願書,總共受理登記人數達1萬2,478人。

        原民會於98年4月14日來函引用原住民身份法第2條解釋不得註記,內政部則於98年4月20日來函,將戶政資訊系統中原住民身份及民族別登記原住民族別代碼,刪除民族別選項之「其他」。

        雖然遇到行政上困境,但我們不放棄,因為有更多的人聽到我們的聲音了!

        為了尋求更多的支持,我特別前往拜訪高雄縣楊秋興縣長及屏東縣曹啟鴻縣長,結果得到相當振奮的成果!





        楊秋興縣長在聽過我們所收集的資料及情形,直說這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我們都應該為平埔族盡一份心力;隨即請來高雄縣政府民政處邱志偉處長、原民處谷縱‧剋勒芳安處長,一同聽取相關內容,並指示民政處進行日據時代戶口簿的清查工作。







        楊縣長說,平埔族部落在高雄縣是有跡可尋的,如內門、六龜、甲仙一帶,其中最有名的要算是甲仙鄉的小林夜祭了!他也說,相傳平埔族血統,靠近手肘處會出現一條橫線紋路,他當場就撈起袖子讓我們看看他也有這一條橫線紋路,他相信自己也有平埔族的血統。





        曹啟鴻縣長,對於台南縣政府在平埔原住民族正名運動的努力相當肯定,以屏東縣來說,在其過去的歷史「鳳山八社」來看,六十四個村落,都是平埔族部落,包括現今的社皮、社口等地都是,因此,對於台灣平埔原住民族正名運動,他也非常支持與認同。  

        得到兩位縣長的支持,對平埔族正名運動無異是如虎添翼,我們也當場敲定4月29日前往台北召開記者會,不僅為5月2日凱達格蘭大道「2009台灣平埔原住民正名運動」預作暖身,更共同表達三縣聯合為平埔族爭取原住民身份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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