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 星期二

中共臨時環台軍演,台灣危機加劇!

中共今天(12/29)臨時環台五區軍演,30日將擴大到八區。 過年前的震撼,希望喚醒大家茍且偏安、溫水煮青蛙的麻痺! 此次環台軍演是臨時公告,對船舶、飛機通航造成很大的風險及不確定性的危機!對台灣的經貿環境,可能會有影響!台灣的危險實質加深! 演習區入侵12海浬,對漁民構成威脅,對台灣主權更是嚴重的侵犯!頗有測試台灣是否軟柿子?及軟柿子的程度到何底線? 一些朋友反應,這次為什麼美國到現在並未召開記者會作出回應?迄今仍然保持沈默,這是什麼狀況?是不是川普的心態被中共拿揑而有所顧慮?有些令人擔心! 台灣應該正視中共武統台灣的危機,正在加深、加速,務必要深化台海防衞戰的對應策略,並強化全民參與台海防衞的配套,特別是在反制共軍登陸台灣之際,應拿出「手牽手·護台灣」的精神。當然同時也應該要考慮如何降低兩岸戰爭風險的和平策略!

2025年12月26日 星期五

《彈劾案,賴清德會出席嗎?》

立法院藍白在野聯盟對賴清德總統提出總統彈劾案,這可能是台灣民主化後第一個在立法院成立「總統彈劾案」成為議案;雖然要通過2/3的門檻幾乎不可能,但也算是台灣民主政治史上的里程碑! 我問ChatGPT這個問題,它回答不是!說阿扁也有類似彈劾(或罷免)的議題!不過我查了一下,阿扁總統時代,立法院應該沒有成立議案,當然就沒有審查及表決。但賴清德總統彈劾案,卻要面對審查程序! 但彈劾賴清德總統案在立法院以60 v.s 51通過,所以已正式成立議案。 這一次在野聯盟的策略,應該就是利用彈劾案逼賴清德總統到立法院接受詢答。看其後續計劃時程:1/14、15 公聽會,1/22、23邀請受彈劾人說明,並進行詢問;4/27聽証會,5月19日第二次審查會。 由於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立法院11/14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在法案覆議失敗後,仍然拒絕副署,公然違憲對抗。以及憲法法庭在不足10人出席,組織顯然不合法的情況下,作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判決,朝野風暴延燒,不可收拾;兩個事件疊加,點燃了總統彈劾案! 有趣的是,賴總統針對彈劾案會去立法院接受詢問嗎?我看這個可能性非常低!他應該會選擇拒絕!

2025年12月23日 星期二

張文北車無差別殺人案,凸顯了那些問題?

繼十一年前鄭捷在捷運車廂內隨意殺人案後,12月19日傍晚在台北車站及捷運中山站又發生震驚中外的張文連續二波的「無差別殺人案」,釀四死十一傷慘案。 讓號稱社會安定人情溫馨的台灣頓生駭人波瀾。

涉案張嫌事前除預謀分批購置爆裂凶器外,又多日勘查佈署與擬定行程表,且案發當天下午15:40先在他處實施多起縱火案(受害火煱店及汽、機車),並選擇周六前晚的臺北車站最多人要下班與返鄉之際,17:23到台北車站捷運地下通道M7、M8處穿黑衣戴防毒面具,先丟擲煙霧彈並企圖引爆汽油彈,經民眾制止轉而持刀殺人;犯此慘案後又跑回旅館補充武器,再轉到中山捷運站三越誠品生活南西店再無差別砍人與登上六樓跳下受傷送醫不治死亡,前後約達四小時之久。 這件單一兇嫌卻多地犯案,並進行三波無差別對民眾攻擊,耗時近四個小時,成為台灣國安與治安史上浩劫,引發社會各界質疑警方與交通管理機關等的預防及應變措施,遲緩及失效。

 由於造成人員死傷的第二攻擊在四鐵共構的台北車站,第三波攻擊在北捷中山站,平常即人潮很多,上下班時間更是人潮洶湧。台北車站四鐵共構每天人潮估計有80萬人,的確很容易成為恐怖攻擊及反社會無差別攻擊的目標的。所以這個事件的確值得大家來檢討,北車的災害應變中心及警力配置及應變問題。 

1、鐵路警察局及北車聯合防災中心是否有責任? 台北車站目前有鐵路警察局位在車站大樓的三樓上,鐵路警察北車分駐所位於一樓西側。另「台北火車站特定區聯合防災中心」設在地下四樓。該中心內現在配有值班人員透過逾二百支監視器監看每一重要空間與配置交通部號稱超高水準之結合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大數據庫(Big Database)、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等先端科技系統軟體等。可惜這一次無論是鐵路警察局及北車防災中心,均未發揮應有的功能。筆者認為此次事件「鐵路警察局」及「台北火車站特定區聯合防災中心」均應大大檢討,而且兩者在空間及指揮管理上,也應該整合。 

2、無差別攻擊事件通報及因應: 本案第一波攻擊是下午3:40、3:54在林森北路及長安東路一段,實施三起縱火案,下午4:53在公園租屋處縱火,如果當時警方接到報案時,能夠即時通報可欵的無差別縱火攻擊。也許可以提高相關警方單位的警戒心及準備。警方對於無差別攻擊行為的通報及相關的準備及因應,值得檢討。 本案第二波攻擊17:23,如果警方有接到一個多小時前,已有多起縱火案發生,相信在北車的鐵路警察局相關人員應該會更具有警覺,增加巡邏的密集度。 本案第三次攻擊是18:37,距離第二次攻擊已經過了一個多小時,照道理台北車站隔壁中山站應該要有警方進駐,才是比較合理。

 3、張文凸顯台灣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張嫌事前多方縝密規劃,連續三波無差別對民眾攻擊攻擊,其預謀性、機動殘忍行事等特性,証明其反社會性非常強。

一個27歲的年輕人因爲職業、工作不順、淪落為失業的社會邊緣人,缺乏家庭的關懷也缺乏社會的支援與關懷,而走向反社會的無差別攻擊,的確是值得警惕的課題。這代表台灣社會安全網有嚴重的漏洞值得關注!

2025年12月19日 星期五

憲法法庭違憲亂鬥的計算!

憲法法庭今天在5人出席3人缺席,在未達法定出席人數10人的情形下,作成114年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項、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及第95條違憲失效! 其中三人未出席的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更另行提出不同意法律意見書,指控出席人數未達10人是憲法法庭的組織不合法,其所作成的判決當然無效。 這是繼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附署11/14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對抗立法院修法後;今天司法院代理院長,以違法的憲法法庭(不足10人)宣告憲法訴訟法部份修正修文無效。堂堂憲法法庭也陷入分裂亂鬥。我相信沒有賴總統的壓力,謝銘洋代理院長是不可能這麼幹的! 固然藍白在野聯盟的憲法訴訟案修正案,的確已經造成憲法法庭陷入癱瘓格局;目前的狀態也的確使許多人民的寃案無法取得最後的救濟機會。 不過合理的解決之道,在於賴總統應該召集朝野政黨領袖坐下來好好溝通,如何補救目前陷入癱瘓的憲法法庭?另外剩下7席大法官人選如何容納在野提出的人選,在憲法法庭能融入較多元平衡的大法官聲音。這才是正常的解決之道。 為何賴政府不惜讓憲法法庭陷入違憲亂鬥?關鍵原因可能是賴政府想要宣告「11/14立法院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是違憲的,並解決目前在野多數聯盟在立法院通過很多執政黨不能接受的法案,例如年改修正案。賴政府不惜違憲硬幹,另一可能的原因就是讓目前已經癱瘓的憲法法庭強勢復活,開始處理憲法法庭訴訟案,以凸顯藍白在野聯盟癱瘓憲法法庭的責任,目標應該是指向2026年年底期中選舉。賴政府可能認為人民對於「是否違憲」沒有判斷能力,根本無感!但是否如此?有待未來選票考驗! 賴總統如何領導少數執政?目前的方式其實是「對抗李全教,拒絕進議會」的翻版;未來二年多台灣恐將陷入全面政治鬥爭、對抗的亂局!

2025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少子化進入斷崖期,台灣正加速衰老!

少子化進入斷崖期,台灣正加速衰老! 

預估2025年出生人口恐不足11萬人!

自然減少8萬5千人!

 2023年(民國112年) 

總出生人數 135,571人 

總死亡人數 205,368人 

自然減少 69,797人 
 

2024年(民國113年) 

總出生人數 134,856人 

總死亡人數 202,107人 

自然減少 67,251人 

 

2025年(民國114年)前十一個月 

總出生人數 98,785人 

總死亡人數 177,171人 

自然減少 78,386人。 

 

預估2025年出生人口恐不足11萬人!自然減少恐達8萬5千人! 

如此嚴重的少子化,已成為國安嚴重的課題應該列為最優先課題!但可憐台灣,朝野各黨卻忙於內鬥!

2025年12月17日 星期三

財劃法是否違憲亂局,如何解套?—廢中央統籌,將營業稅及所得稅,改為分稅制!

 


行政院長不附署11月14日立法院藍白在野聯盟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30、32條及增列32條之一、37條之2、37之3,而使修正案無法公佈生效,創下行政院長違憲拒絕附署,而又不自行辭職的歷史紀錄!
 
但行政院長卓榮泰宣稱在野聯盟「11/14該修法內容」違法違憲,這個說法是否合理?值得客觀探究!
 
財政收支劃分法在野聯盟連手三修:第一次是2024/12/20修正案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依使地方政府新增3753億元。2026年統籌分配稅款總金額預估將達8840億元。但統籌分配稅款雖增加了許多,但中央政府也因而減少一般性的補助及計劃型補助。例如2025年一般性補助款被刪除636億元,而2026年計劃型補助從2025年的2454億元刪到祇剩308億元,足足減少2146億元。
 
《11/14修法內容》
 
11/14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其主要內容就是要求行政院不得減少計劃型補助及一般性補助。這對於行政院來說,的確是一件很為難的立法。因為國家總稅收及總收入是一定的,如今統籌分配稅款已經增加分給地方政府將近4000億,如果計劃型補助、一般性補助仍然維持過去相當的規模,則中央政府祇有:1、繼續刪減中央政府其他支出。2、增加舉債。但因爲這是每一年持續性的需求,勢必面臨修法提高舉債上限。
 
《11/14修法是否違憲?》
 
而且一般性補助款跟統籌分配款,性質上均具有滿足地方政府財政基本需求的特性,既然統籌分配稅款增加了將近4000億元,一般性補助款自然減少也是正常的現象。至於計劃性補助款則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酌予補助地方政府。但以下列事項為限:1、計畫效益涵蓋面廣,且具整體性之計畫項目。2、跨越直轄市、縣(市)或二以上縣(市)之建設計畫。3、具有示範性作用之重大建設計畫。4因應中央重大政策或建設,需由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這些計劃補助其實都是視中央政府的財政能力及國家社會發展需求,才能具體擬定,這應該是行政權的核心裁量權,不應該以國會立法權在不考量國家財政能力下,片面決定中央政府計劃型補助的規模。所以立法院11/14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實在已經踰越立法權合理的分界,而侵犯了行政權的核心領域。
 
所以行政院指控11/14財劃法修法違憲侵犯行政權,並非無的放矢!
 
《帶頭違憲、兩敗俱傷!》
 
雖然在野聯盟的修法涉及違憲,但總統府、行政院在本案立法前,未善盡府院及院際溝通的努力,而以執政者帶頭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的明文規定,公然違憲拒絕附署實在是創下歷史惡例,帶給台灣政局朝向惡性循環的亂局,殊不可採!但在野聯盟不負責任的立法,社會觀感也不佳,可以說是兩敗俱傷!
 
《中央統籌吃大鍋飯,無法振興經濟!》
 
而且在野聯盟在「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案,仍然採取「中央集權式」的統籌分配稅款制,而且將營業稅列為國稅,並將營業稅全部納入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給地方政府,但中央政府卻一毛錢也分不到,這是自相矛盾的邏輯;而且中央有權卻分不到營業稅款,如何讓中央投入振興經濟呢?而且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制,無法鼓勵地方政府招商創稅,仍然是大家吃大鍋飯,祇享利益分配,而不需努力創稅,無法振興台灣經濟及在地經濟。
 
《和解之道/廢中央統籌·改為分稅制》
 
在野聯盟應該要思考將跟經濟發展最有關的「營業稅及所得稅」改列為國家及地方「共享稅」,並以各分得50%為目標,讓地方政府也可以因爲地方的努力而「創稅」並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及就業安居。讓中央及地方政府均有為地方經濟發展的動機及動力。
 
國家亂局中,也許最好的兩全其美之方案,就是將「營業稅、所得稅」改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並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制,改為「分稅制」;讓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振興台灣!

2025年12月16日 星期二

評高虹安案高院判決貪污無罪— 小水庫變大水庫,是否核實?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11萬元一審判7年4月,今天高院二審判決貪污無罪,改判為6個月得易科罰金。


此一判決宣判後,高虹安得申請復職,明年仍然有機會繼續參選新竹市長。


到底高院此一判決的依據主要是立法院提供給法院的解釋,認為公費助理,是立法院給立法委員的補助,所以認定高虹安缺乏貪污的犯意,因而判決貪污無罪。但助理費申報不實而有使公務員登記不實的偽造文書問題。


不過此一判決可能擴大目前詐領助理費判決「貪污無罪」的範圍,值得注意!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貪污罪是否成立?涉及高虹安是否復職?及明年年底是否能繼續參選新竹市長?因而為各界所重視!


過去民代涉詐領助理費的犯罪類型,是以助理費補助為科目範圍,如果詐領的助理費仍然用於聘請其他助理協助問政或服務,則不構成貪污。這可以說是「助理費小水庫」理論。雖然貪污不成立,但仍適用偽造文書中的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並沒有禁止再參選的限制。


但此次高虹安的判決,則是依立法院的回函,將助理費列為是屬於立法委員的問政補助款科目,似乎將立法委員薪資以外的補助款,列為非貪污之標的,而認為並無貪污的主觀犯意,因而不構成貪污。這種見解可稱為「補助款大水庫」理論。採取此一見解,將大大擴張「貪污無罪」的範圍。


事實上立法委員的補助款有很多項目是直接𣿬入立法委員的帳戶,例如研究費、出國考察、服務處租金補助⋯等等。這些補助款如果沒有實質行為及支出而請領補助,是否不構成貪污仍有討論之必要;但助理費則是直接進入助理的帳戶,這不是單純避免立委所得稅課稅問題,而是有助理公、勞保及助理薪資保障問題。所以將助理費視為補助款,性質上的確爭議很大。


而且補助款是否用於問政所需要的立法院所明列的「補助項目」上,或是用在其他個人開支,也是關鍵。所以法院仍需核對是否已經用在立法院「明列的補助項目」上,不能僅說是「補助款」而不需核實是否用於「明列的補助項目」,即可免其貪污罪責。高院的判決就此部份仍有可議之處。

2025年12月15日 星期一

僵局、亂局、癱瘓局!

 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將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憲政首例,也再次激化國會在野多數聯盟的對抗,同時引發違憲危機!


行政院長「拒絕副署」是否違憲?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如果認為「窒礙難行」必須提出覆議,覆議失敗後,依據憲法增修修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後段規定:「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亦即行政院長「必須要接受」,這是憲法增修條文「明文規定」。所以賴總統、行政院長及民進黨這次公然違憲是事實!


我國在1997年修憲時,將憲法增修條文原來的覆議案國會維持門檻是絕對多數三分之二,這個門檻是相當於美國總統行使憲政「否決權」的門檻,修憲後降為二分之一。但增列解散國會規定。
這是民主憲政主權在民及三權分立的憲政分權大原則,所以代表民意的國會具有立法權,法律通過後如行政權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可提出覆議,覆議失敗後,行政權必須接受,否則即成為行政權獨大,高高在上。


並不是說覆議失敗後,行政院仍然可以拒絕副署,這已經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
 

如果行政院長仍然可以拒絕副署,這種解釋無異是讓行政院長取得超過民選美國總統的權力。
 

這並不是說立法院必需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通過後才能罷黜行政院長的權力。
 

當然行政院長如果仍然認為拒絕副署,最好的方式是宣布辭職拒絕副署,以凸顯立法院通過法案窒礙難行。
 

目前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又不辭職,無非就是賴總統及執政黨要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逼迫立法院多數在野的藍白黨團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以換取行政院長向總統提出解散國會重新改選,以改變目前國會朝小野大的格局。

但在野黨聯盟顯然不願意將目前國會「朝小野大」的優勢格局改變,而且解散國會重新改選,藍白在野聯盟也不必然有優勢。所以在野聯盟並不會主動提出不信任案,而讓自己陷入解散國會的不利局勢。 

至於立法院民進黨團是否會自己提出不信任案,而藍白在野聯盟又如何因應?有待觀察!


目前台灣政局將持續陷入「僵局、亂局、癱瘓局」的惡性循環。

 

2025年12月12日 星期五

助理費除罪化 大開貪腐倒車!

 國民黨立委提案擬將「不實的助理費申報」除罪化,引發各界爭議!國民黨不但未予制止,反而以尊重立院國民黨團的決議,意圖廻避其政治責任,我覺得是一個非常不明智的決定!


執政黨的表現不佳,但國民黨在此案的態度,卻讓人覺得國民黨在包庇民代貪污助理費,「大開貪腐倒車」,真的是令人遺憾!也非常不智。


其實民代貪污助理費被判刑的案例在過去30年層出不窮,並非法律不明,或是歷史共業的狡辯;而是民代貪心及僥倖的心態問題!


可惜鄭麗文在本案的態度,顯示其爲了不得罪中央及地方民代,其實已証明她已經墮落在大染缸𥚃!

2025年12月4日 星期四

憲法一中?或二中?

 鄭麗文高揭「憲法一中」並以「兩岸和平、反台獨」為其兩岸路線,實質上唱和中共的「和平統一」。鄭麗文上任後,的確讓中共「一中原則·統一台灣」的聲量更強化,也讓台灣被武統的危機攀升。
 

而新任日本首相高市再度重申「台灣有事、日本有事」的宣示,引起北京政府強力的抗議,但也使台灣的國際定位受到關注;而且依據舊金山和約「台灣地位未定論」被正式提出抬面,使台灣究竟是「中國的一部份」或是「台灣地位未定論」,抑或是屬於「台灣2300萬人民自決問題」成為關注話題。
 

名電視主持人劉寳傑也提到台灣不應鎖在一中原則,兩岸並非內政問題。其中最大的關鍵就是「憲法一中」的論點是否正確?或者祇是一個「虛擬的命題」?
 

「憲法一中」最早提出者是謝長廷,當時謝擔任高雄市長正打算去訪問中國大陸;他提出此一論述時,我個人就認為與台灣民主化的憲法現況不符,而且很容易淪為中共統一台灣的法理依據。

果不其然,後來馬英九大量予以引用,而這次鄭麗文更引為護身符。
 

可惜到目前為止,民進黨政府尚未正式就「憲法一中」提出反駁意見,令人遺憾!
我個人認為「一中憲法」或是「憲法一中」論,是一個與現況事實不符的論述,它基本上是一個「虛擬問題」。憲法現狀更非「一國兩區」或「一中兩區」。
 

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分為「自由地區」為中華民國憲法體系實施適用地區。而「大陸地區」則非中華民國憲法實施適用地區。這是台灣民主化化爲了落實主權在民的民主精神,將中華民國憲法實施及適用範圍與現實結合,僅及於自由地區台澎金馬。
 

至於大陸地區非中華民國憲法效力所及,其人民亦非中華民國國民,不能享有憲法上的公民權及國民身份的權利。至於大陸地區的範圍則依固有疆域的不確定性的法律概念來確定;但目前主要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及法律體系實施範圍,已非中華民國憲法效力所及;所以現實是兩中(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並非一中。
 

所以目前中華民國憲法並無所謂一中問題,憲法一中或是一中憲法,其實都是「虛擬命題」,其實並不存在。而這個所謂「憲法一中」其實是指,所主張的領土範圍與現狀統治範圍不同(現狀其實是兩個中國,是「憲法二中」),而馬英九鄭麗文等主張「憲法一中」,其實是指「未來統一成為一個中國」(實際上是未來一中,並非現況一中)。


而有關領土變更、合併,則應依民主原則,需經2300萬台灣人民來公投決定。沒有民主原則為前提的一中原則,其實是出賣台灣人民的選擇權。

2025年12月2日 星期二

評賴總統「2027中共武統台灣」論及「國安對策方案」!

 賴總統在11/27提出「2027中共武統台灣論」並提出400億美元(1.25兆新台幣)的對美軍事採購的「國安對策方式」,而引起國內外多方評論,個人認為台灣面臨中共武統危機已是台灣必需迫切正面的課題,以下是我的看法:


1、以總統的身份表達「中共以2027武統台灣為目標」的確衝擊性很高,使中台敵對性氣氛提高,雙方容易陷入更多情緒性衝突。
在表達上如果能加入依據「國際智庫評估」的公開資訊,並加入「可能」會比較和緩。而且也能達到提醒國人加強「台海防衞準備」及提高國防預算的政策目標。
 

2、不過公開提醒大家「中共可能在2027年武統台灣的目標」,客觀面對可能面臨的危機,並即早做準備,也是國家領導人非常重要的責任及態度。
至於鄭麗文認為賴是「玩火」使台灣成為火藥庫的觀點,反而是顛倒因果,片面歸責,模糊化中共武統台灣的反民主及侵略性。
 

3、不過賴清德所提針對2027中共武統的台灣「國安對策方案」,祇針對400億美元的對美軍購,則顯然有嚴重不足。針對中共可能2027武統台灣,又豈是祇有武器採購那麼簡單的問題?
例如中共的第一擊是什麼內容?可能的衝擊是什麼?外界一般認爲「電網崩潰,全國大停電,而且可能要等到戰爭結束,才能復電!」台灣如何面對呢?
 

4、中共第一擊可能另一個衝擊是通訊、網路及切斷台灣對外海䌫,台灣如何因應?應該不是祇有武器及反制武器問題,可能涉及衞星通訊問題。
 

5、中共第一擊後,可能在第二天、第三天就以千船齊發的方式,閃電式的登陸台灣。這個可能性有多大?值得密切討論研究,其破解方案也必須盡快擬訂,因為這已經是台灣存亡的關鍵!
 

賴總統的「國安對策方案」如果祇有武器採購,恐怕是嚴重的不足。
 

如何讓國民參加台海防衞戰守護台灣?如何防堵共軍登陸,民間參與非常重要,應該成立地方(以縣市鄉鎮區)地緣關係的國土防衛隊。
6、台海防衞戰無人機非常重要,應該如何充分利用台灣電子資訊產業的優勢,善用民間科技產業參與攻擊及防衞無人機的研發製造。
賴總統的「國安對策方案」祇有對美軍購,沒有採購國製無人機的計劃,讓人非常不安!

2025年12月1日 星期一

懷念台灣歷史文化的陳耀昌!

 老朋友陳耀昌醫師走了,享年77歲!

陳醫師是一位多才多藝的傑出醫師,是台灣骨髓移植的先驅,也是細胞、幹細胞研究的專家!
由於關懷面寛廣,曾熱衷政治參與,與施明德交情深厚,曾擔任民進黨國大代表,也參與紅衫軍倒扁活動,並成為紅黨主席。

 耀昌兄熱衷跨界整合研究及創作,曾創作「島嶼DNA」乙書探討台灣人民多元起源關係,對台灣史具有高度興趣及深度研究,並創作「福爾摩沙三族記」(獲2012台灣文學獎)、「傀儡花」(2016被改編為斯卡羅電視影集)、獅頭花、苦楝花、島之曦等歷史文學作品。他期待其創作的作品能有機會改編為電影、電視的劇本,成為電影電視節目,建構台灣人民的國家意識及國家認同!愛這塊土地、及其人民、國家。
 

陳耀昌為台灣新文化運動灌溉其心血的精神及豐碩的成果,應該會讓其生命不朽,繼續發光、發熱。

2025年11月8日 星期六

評鄭麗文的兩岸論述!

 這次國民黨主席改選跌破大家眼鏡,鄭麗文竟以超過50%大敗郝龍斌獲得勝選。


1991年我第一次參選國代時,鄭麗文台大法律系剛畢業,在邱義仁引介下南下台南仁德幫我助選。那次我們國大選舉的訴求就是「制憲建國」。當時鄭麗文以清新大學生的形象,但演講能力卻頗受好評!因為這段淵源,後來她退出民進黨並加入國民黨,大家仍然維持朋友關係。


這次她當選主席後,我一直想要了解她的兩岸關係有何新觀點;不過從德國之音的訪問看鄭麗文兩岸關係的基本論述,她主張「憲法一中」、「九二共識」是兩岸的通關密語、並反台獨作為取悅中共的敲門磚;並以和平訴求,以談判代替對抗正當化兩岸立場;她也認為台灣民意不支持北京的「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但卻反對擴增軍購預算。看來其論述仍然不脫繼受馬英九、蘇起的國民黨基本觀點。


不過她將兩岸的戰爭風險,一味怪責在民進黨政府的台獨敵中立場,替中共開脫有失公允。


而鄭麗文基於親中立場的延伸,也對俄烏戰爭的立場,採取如川普上任初期苛責澤倫斯基,卻反而多方討好普丁的言論。但川普已被普丁的一再跳票折磨的充滿挫折!這種為強權開脫的觀點,讓歐盟國家對台灣很有疑慮!

不過鄭麗文的觀點,顯然刻意忽略中共對中華民國及台灣的基本衝突立場:


1、中共的九二共識,祇有一個中國,並沒有各表。所以中華民國及台灣不見了!

2、一個中國藴含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而國際普遍認爲中國指的是北京政權,所以一個中國的基本立場為中共統一台灣提供法理正當性;而且中華民國及台灣將掉入下階段的統一時程表的談判議程。
 

3、有關台灣前途是否由台灣人民決定?中共立場是堅決反對,而鄭麗文的立場也祗是「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並不敢明確表達「台灣人民的決定權」,喪失民主原則的基本堅持。
 

4、輕忽中共武統台灣的決心,以為談判就可以達成和平的目標;其實正好相反,這反而麻痺台灣人民防衛台灣的決心及台灣政府及人民整備保台的努力,擴大中共「溫水煮青蛙」的效應。

2025年10月28日 星期二

緬懷珍古德—水雉保育

 

2008年11 月27日黑猩猩之母珍古德女士,應當時高鐵董事長殷琪女士的邀請來台灣,並南下台南縣官田鄉參觀「官田水雉生態保護區」。這個保護區是高鐵興建時的環評承諾事項,由台灣高鐵公司出資認養。當天我以地主身份(台南縣長)特別出面接待,並致贈水雉照片留念以感謝珍古德女士對水雉保育的重視。
 
台灣高鐵公司是台灣重大交通建設第一個BOT案,算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民間開發模式。也是1992年我第一次選上立法委員進入立法院,1993年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推動刪除高鐵預算,並決議應推動民間參與的BOT開發模式;後來李登輝政府依據立法院決議,正式以民間參與BOT模式招標由大陸工程領銜籌組的團隊,以政府零出資完全由民間投資的方式得標。這也是當時全球各國檢討政府效率,提出民間參與的潮流。

2025年10月9日 星期四

重點在是否違法?並非圖利?——評李四川的圖利罪論!

 今天上午李四川講到市府堅決不同意新光將地上權開發權轉讓予輝達的理由:「對於外界質疑市府不同意是因為怕被講圖利,李四川強調,不是市政府怕圖利,而是”這樣轉,新壽可以得到很高的利益,這絕對是涉及到圖利”。”當初契約規定的很清楚,要把房子蓋好才能移轉,這樣的限制讓很多人不敢來投標。現在修改契約,讓地買來馬上又可以賣出去,讓新壽得到這樣的利益,會涉及到圖利”,「並不是公務員怕不怕的問題,違法不是魄力,真正的魄力是依法行政。」


李四川的意見透露出,台北市政府認為違法圖利的理由有:
1、如果允許新光直接將地上權開發轉讓予輝達,將使新光獲得很高的利益。
2、合約約定需房子蓋好才能轉讓;所以如果未蓋房子,就同意轉讓,就是違法圖利。
 

李四川作為一個資深的技術官僚政務官,他的觀點看似有理,但卻顯然缺乏「宏觀的法價值體系」的見識:


一、從T17、T18作為「科技專區」的投資招商的目標,能夠吸引全球AI科技產業的龍頭企業之一的輝達公司的海外總部設於此地,毋寧是近15年來台灣最重要的國際投資,在全球進入AI年代而言,其幅射出公共利益遠大於目前新光現有的投資案。李四川的答覆中「完全沒有此一重點」。可以說完全見樹不見林的短視。


二、由於國際科技產業發展變遷快速,法律上的情勢變遷原則應該有其適用。


例如台北市政府原來要求新光需蓋好房子,才能轉讓;這其實就已預知新光集團是金融專業,並非電子資訊、半導體、AI等高科技的專業公司,所以同意其蓋完房子後可以轉讓。當初由新光集團得標,的確也凸顯當初柯市府是否有用心向國際高科技產業界招商,令人質疑?


另外國際上著名的高科技產業對其研發辦公室均有自己的特殊需求,所以輝達要求要自己設計,這是非常合情合理。李四川執著於「要先蓋房子才能轉讓」,不但昧於國際高科技公司營運及研發總部的設計建造模式,而且也忽略了國際高科技的競爭激烈,時效非常重要。


而且所謂招標的公平競爭應該審查的是「那一個投資案的投資效益」貢獻度最大。而不應該再溯及既往的討論對5年多前擬參與投標者是否公平的過去式。


三、「⋯轉讓,新壽可得到很高的利益」,是否「絕對是涉及到圖利」?


李四川認為直接轉讓新壽可以得到很高的利益,構成圖利,是本案卡關的關鍵。所以市府退而求其次,要求新壽合意解約交出T17、T18,市府再直接將T17、T18交給輝達。但新壽卻要求市府需賠償其50年1百多億元的預期利益的損失。但市府不同意,造成本案卡關。
 

其實新壽同意讓出T17、T18予輝達,也是認同要將輝達海外總部留在台灣。當然新光也的確從輝達那𥚃得到可觀的對價。


問題是新光轉讓地上權開發,因而「新光從輝達拿到可觀的利益」這件事台北市政府有需要管嗎?台北市政府如果同意轉載,是否因而構成違法圖利?
 

其實所謂「圖利罪」必須以有「違法」為前提;單純的「他人得到利益」,並不構成圖利罪。所以台北市政府該考慮的是「是否違法?」,而不是「是否圖利?」
 

由於禁止轉讓條款是約束的「得標的科技公司」,但對於市府(即地主)並没有禁止。地主居於契約自由原則是可以權衡利益,選擇同意轉讓的或反對。問題是北市府居於政府保護公共資產、公共利益的職責,應該衡量的是「新、舊投資案」那一個對市府的利益較大,對公共利益較大。
本件輝達海外總部的投資案其公共利益遠大於新壽投資案,所以台北市政府理應予以同意!絕對不會構成違法。
 

至於是否需新壽蓋房子後面能轉讓,因為新壽的原設計方案根本不符合輝達的需求,由新投資者自行設計,才能滿足新投資者需求。所以居於更大的投資及更大的投資效益,市府同意轉讓,其決策的公共利益權衡並予以公開,應該不會有法律風險。
所以市府其實不需要考慮「新光從輝達的轉讓中賺了多少錢?」而祇需考慮「市府同意轉讓是否構成違法?」問題。
 

由於市府不同意轉讓,而要求新光合意解約;但新光因而請求市府賠償50年超過100億元以上的收益。其實這也是新壽集團追求企業利益正常的訴求。但這是台北市政府「作繭自縛,拿石頭碴自己的代價」。不應該把責任推給新壽,並抹黑該公司。
 

四、不正視問題,卻縱容挖牆腳!
 

這幾天無論台北市政府、中央各部會,及新壽集團、輝達公司,各方都忙著解決輝達海外總部投資卡關案,其它縣市也不忘釋出挖牆腳的訊息。
 

不過無論是中央政府及台北市政府均未正視「如果台北市政府同意此一地上權投資轉讓案,是否構成違法圖利」提出討論。而整體賴政府的態度似乎傾向於「順勢給各地方去挖牆腳」。我實在是替台灣無能的政府感到丟臉,也為黃仁勳返鄉投資之路抱不平。一個平常的法律爭議,竟成為投資障礙!真的是將帥無能,累死眾兵!

2025年10月8日 星期三

如果留不住輝達海外總部,賴清德、蔣萬安將成台灣罪人!


前一篇文章我已經說明台北市政府可以居於輝達海外總部對台灣有更大的公共利益目標,而行使行政裁量權「同意」新光集團將地上權投資開發權轉讓予輝達公司,而這絕對並不構成違法圖利問題!但問題是蔣萬安要有擔當,勇於負起政治及法律責任。不能把風險全推到事務官等文官身上。


至於此一投資案目前在台北市政府不同意地上權𨍭讓而卡關,是否賴清德總統、行政院及中央政府相關部會經濟部、內政部有責任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解決法律疑慮?


我認為中央政府應該是責無旁貸。蓋輝達的海外總部選擇在北士科案,不是一個地方上的小型投資案,而是一個國際級的AI產業重大投資案,其前瞻性、未來性都是全民有共識。此一投資案振奮人心,遠比新光集團的投資價值超過百倍以上。所以這不祇是台北市地方的大事,更應是國家級中央政府應該要列管,專案協助的重大投資案,屬於絕對不可閃失的大事!


更何況目前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企業的營業稅、營業所得稅、所得稅全部是國稅,並非地方稅,全部由中央政府課徵收取。難道中央政府可以祇負責收稅,而不管排除投資障礙嗎?所以行政院及中央政府經濟部及內政部等相關部會,要負起投資環境的改善,排除相關投資障礙的責任。


所以賴清德及卓榮泰所領導的中央政府相關部會,對於目前台北市政府對輝達案卡關,應該要積極站出來協調處理台北市政府的疑慮。並可以作統一的法律解釋。以減少地方政府因擔心違法圖利而消極不作為。
 

至於輝達投資案此一個案投資的公共效益也是遠大於新光案,社會對此亦有高度的共識。所以賴清德政府也應該明確公開支持「新光集團可以將地上權轉讓予輝達公司」。我相信有中央政府的背書,台北市政府應該也會支持。
 

至於目前內政部在7月份的公文,祇表示地方政府應依法辦理,並報請內政部備查。其實就是推給「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而報中央政府「備查」,其實就是中央政府可以「備而不查」,但也可以「備而查」並表示意見。其實就是中央政府並沒有要積極站岀來協調整合,統一解釋排除法律虞慮的態度,但仍保留中央介入干預的空間。所以到目前為止內政部仍然沒有積極排除投資障礙的作為。中央政府這種推卸責任的態度,更容易刺激台北市公務人員採取更保守自保的態度。
 

如果政府把「輝達海外總部投資案」搞黃了,賴清德、蔣萬安兩人應負起最大的責任,兩人都將是對不起台灣、不可原諒的罪人!

2025年10月7日 星期二

蔣萬安「作繭自縛、缺乏擔當」!


台北市政府由於迄今不同意新光集團將地上權投資開發轉讓給黃仁勳的輝達科技公司,所以建議輝達到T12區塊來投資。其實蔣萬安開錯藥方,所以今天(10/7)北市府召開的協調會議並沒有結果。


其實輝達公司已很明確其所要求的投資面積不得小於3公頃(3萬平方米)。而台北市政府建議輝達公司到T12,但T12卻祇有6500公尺,完全不符需求。台北市政府真的是「作繭自縛」又「開錯藥方」!
 

台北市政府跟新光集團的「地上權投資開發」契約,有禁止轉讓條款;其實這在「地上權投資開發」的模式上,通案上一般的確都有此一約定。
 

不過「禁止轉讓地上權投資」的約定,如果在一般民事契約,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如果後來地主同意地上權投資可以轉讓,並非不可以。
 

但如果涉及土地是公有土地,則同時具有民事契約及公法契約所雙重屬性。但此一約定的本質在於保護地主(在此即政府)的利益,而「約束地上權投資開發商」,並非在「約束土地所有權人(即政府)」所以地主及政府如果有更佳的利益選擇,是可以同意的新的投資案的。
 

但因為政府具有追求公共利益、保護公共利益的職責,所以在作此決策時,需考慮如下因素:
 

1、是否與原招標案的政府政策目標相符?
例如原政策目標是爲了吸引高科技產業,而不是吸引重化工業或傳統產業或賭場、八大行業。
 

2、如果政策目標相同,則新、舊投資案的公共利益作比較,如果新投資案有更大、更多的公共利益,則政府同意才是真正的為人民、社會、國家謀求更高的利益,所以政府可以同意也應該同意。
 

3、但如果新投資案的公共利益比原投資案所帶來的公共利益比較少,則政府應該可以禁止地上權投資轉讓。
 

所以並不是「原契約有禁止轉讓」的約定,政府就當然不得同意地上權投資開發案的轉讓;同意就構成違法圖利。台北市政府如果採取此一保守的法律解釋,那就是「作繭自縛」。
 

關鍵在於新投資案的公共利益是否大於原投資案的行政裁量權?但真正問題是市長及政務官要有擔當,勇於承擔此一行政裁量的政治及法律責任。而不能把風險全推到事務官等文官身上。
 

蔣萬安就是一個「作繭自縛、缺乏擔當」的市長;但中央政府的責任呢?

2025年10月2日 星期四

輝達案卡北市府關,台灣恐淪為國際笑柄!

黃仁勳的輝達公司擬進駐台北市士林科技園區的T17、T18,作為該公司的海外總部,這對台灣在邁向AI的時代的產業佈局及國際競爭力,無欵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也是作為首都的台北市未來城市科技競爭力的重大利多。不過這幾天卻傳來整個計劃面臨卡關。
 

卡關的關鍵主要是業者(輝達公司與新光集團)雙方同意地上權開發權直達轉讓予輝達公司,但台北市政府卻以有違法圖利輝達公司為由,而明確反對此方案。
 

而從這三天來,無論是原取得50年地上權開發的新光集團及輝達公司,及最關鍵的地主兼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所發表的意見及回應,看來仍然是各說各話,看來非常不妙。
 

不過蔣萬安市長的北市府官員「太過於自我保護的保守作為,成為最大的投資障礙」;而蔣萬安市長及李四川副市長,沒有擔當的軟蝦子性格也曝露無疑!
 

不過迄今中央政府賴總統、卓榮泰院長及經濟部長仍保持沈默,完全看不出主動出面協調北市府官員,排除市府違法疑慮的作為;看來中央政府似乎仍然不知道如何扮演中央協調整合排除投資障礙的角色。其實中央政府應負的責任也應該不低於台北市政府。
 

至於選區立委吳思瑤對於此一重大國際級先趨性投資出現投資障礙,祇怪責蔣萬安市府,卻未協調中央政府及台北市政府,協助排除市府的投資障礙,其實也祇作一半,並未完全盡責。
 

從目前透露的信息,卡關的最大關鍵其實是輝達公司期待市府配合將T17、T18整合為一個完整的區塊,將兩塊土地中間的道路「廢道改為科專區」。北市府認為這是違法圖利。而地上權開發轉讓是否本身就違法圖利?市府倒是沒有清楚的論點。
 

其實「地上權開發」是否可以權利轉讓?其實市府並非不可以「以前後兩投資案帶來的公共利益作比較」,如果新的開發計劃的公共利益大於原開發計劃,市府可以同意「地上權開發」的轉讓。這不但沒有違法圖利問題,反而是一個英明的政府該有的作為。
 

雖然媒體歸因於「柯P違法圖利案,帶來的寒蟬效應」,但公務人員本就有保守傾向,但民選首長及政務官就是要有擔當,並釐清法律界限,負起政治責任。蔣萬安市長是律師出身,看起來法律似乎沒唸通,跟馬英九差不多,倒像是一個「陷入法律囚牢」的律師。
 

T17、T18是同一個企業投資,兩塊地間的道路其實就祇有同一家企業及員工在使用,所以這條道路廢道改為「科技產業專區」,對於公眾利益並沒侵犯問題。
 

反而因爲廢道改為「科專區」,政府可以再向新的投資者再收取50年的投資權利金報酬,增加市府財政收入。而且也減少市府公共道路(含路燈、綠帶)維護費用。而且可以增加輝達公司在此的投資規模及更多的就業人口;更有助於台北市成為世界級AI產業的聚落,其外部公共利益非常巨大。


所以廢道改為「科專區」政府應該儘速予以支持。不要讓「輝達公司落腳士林科關卡案」成為「台灣不友善投資」的國際笑柄。

2025年10月1日 星期三

從台灣矽盾到美國矽盾,台積電及台灣成為懷璧之災!

 [台海戰爭風險與美國矽盾戰略]


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9月30日宣布將推動「美台晶片五五分」,把美國目前的晶片自給率2%提高到川普任內達40%,並建立「美國矽盾」。他談的很清楚「在中國毫不掩飾要奪取台灣的情況下,美國不能再過度依賴台灣半導體」。從戰爭風險來看,美國對中國武統台灣倒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挑戰!而一旦戰爭發生全球晶片將面臨供應危機,美國將首當其衝。
 

美國商務部要推動美台晶片五五分,把美國目前的自給率2%提高到川普任40%,建立「美國矽盾」,從台海戰爭風險正在大幅提來看,美國是務實的。
 

反而台灣高唱「台灣矽盾」,雖然得到國際重視;但反而成為各國要求分散風險的箭靶!
 

[中共第一擊的目標?]
 

事實上中共一旦發動武統,其第一擊必然會癱瘓台灣的電廠、電網,使台灣在最短時間內無法正常供電生產,經濟停擺。戰爭發生後全面癱瘓台灣的電網及供電系統,將使台灣的民生、工業、商業、經濟全面停擺,半導體晶片製造全面停擺。如此將嚴重影響全球晶片供應。
 

[100%晶片關稅再逼台積電]
 

不過川普政府一方面祭出至少100%以上的晶片高關稅,逼迫台積電及台灣其他半導體業者投資美國,協助建構「美國矽盾」;但卻又似乎並沒有相對明確「保護台灣」的承諾;反而要求台灣「繳更多保護費」的心態!這種心態是不公平、不尊重的心態!
 

[台灣如何贏得尊重?]
 

台灣面對川普政府這種不公平的對待,其實應該要有更多「自主國防、守護台灣」的決心,更應投入更多「自主國防科技研發」。應該要自立自強,破除「依賴美國」「佔美國便宜」的錯誤形象,而被川普政府看扁予取予求。
 

[如何因應中共武統迫切危機?]
 

由於「狼來了」喊久了,大家都痳痺了!面對「中共武統台灣危機」,台灣人民已經陷入「溫水煮青蛙」的情境;在加上「政府國防獨佔性」及「國防機密」的「密室政治」,全民根本無從參加!
 

所以「台海防衞戰」,最大的危機是人民完全無法參與討論,更惶論行動參與了!
 

我認為「如何因應中共武統台灣的危機?」,這個存亡攸關的議題,應該成為台灣全民共同討論的課題;而且具體的對策也應該是全民共同參與的行為及作為。
 

[中共第一擊,台灣準備好了嗎?]
 

中共武統台灣的第一擊將會造成那些衝擊?中共是否會在72小時內大部隊登陸台灣?台海防衞戰的想像,應該要成為台灣的公民知識。我認為中共第一擊至少台灣需面臨下列三項課題急需因應,台灣要如何處理呢:
 

1、當中共第一擊攻擊電網,造成全國性斷電的情境;而此一情境可能成為戰爭期間的常態時。如果家戶沒有電,沒有冰箱、電視,也不能通訊;可能連瓦斯都沒有,連食物、吃都成問題,這樣台灣的民心是否會潰散?如何讓家戶能夠有自主的用電?
 

2、中共第一擊攻擊台灣的通訊系統,包含電話、大哥大、網路、有線電視,無線電視、無線電台,如何因應?其對策為何?
 

3、中共第一擊也會針對軍方及政府「指、管、通、資、情、監測、偵」予以攻擊,而且可能緊接著在三日72小時內發動台海登陸戰。
 

但目前台灣祇有國軍部隊在第一線反制共軍的登陸戰,這足夠嗎?尤其台灣四面環境,可登陸的地點非常多,在加上目前登陸艇及各項登陸載具比起二次大戰時大幅進步,所以光靠國軍正規部隊顯然是不夠的!但如何讓人民參與反登陸保衞家園的戰鬥呢?目前看不到政府有此作為!
 

[如何宣示全民守護台灣決心?]
 

台灣人民要向全世界宣示守護台灣的決心,至少應該仿效烏克蘭的「國民衞隊」及「國土防衛隊」的民間參與守護國土的制度
 

我認為台灣要讓川普政府看得起,至少應該成立各直轄市各縣市及鄉鎮市區的「國民衞隊」或「國土防衛隊」。而且也應該學習以色列全民皆兵的精神,男女平等都應該服義務役。
 

台灣全民應該要有積極作為,不應該如「溫水煮青蛙」,祇抱著「靠老美保護」的心態,則台灣危矣!而且幾十年的民主運動成果恐怕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2025年9月28日 星期日

張俊雄過世,享年88歲!

張俊雄過世,享年88歲!
 
他是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曾連任二屆增額立委,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後的第2、3、4屆又跟我是立委同事。在阿扁總統任內曾經二度擔任行政院長。
 
2000年10月27日上午阿扁總統在總統府邀請國民黨主席連戰見面會談;但當天行政院長張俊雄宣布停建核四,而引起國民黨強力的反彈,政局動盪!
 
2003年下半年我在台南縣任內正為輔選阿扁連任而努力,有一次跟張俊雄(時已卸任行政院長)在嘉義水上機場同機北上,我們在機上聊天,我請教他為什麼要同日宣布呢?是否有考慮到邀請國民黨連戰主席溝通請益,卻又在同一天宣布核四停建,會被國民黨認為是打臉國民黨的感覺?但他說事先有跟阿扁提到此問題,但阿扁認為仍然照預定時間宣佈停建核四!

當天我也請教他,許多台商一直期待政府推動「二岸直航」,為何不考慮在選前宣布「推動兩岸直航」的政策呢?
 
結果他告訴我一個袐辛!原來民進黨府院黨已決定將在2003年農曆年後宣布推動「兩岸直航」的政策,但因為李登輝強力反對,甚至表示如果阿扁要推動此一政策,他不會支持他競選連任!
 
後來民進黨拜託李登輝的老朋友、企業界大老奇美創辦人許文龍去向李登輝作溝通,結果李登輝仍然不同意!
 
因為那一年的年初我也到淡水台綜院去拜訪李登輝,而正巧許文龍創辦人正好拜訪李登輝後正要離開,我也跟許文龍打了招呼,所以有些巧合。因而我研判張俊雄所透露的秘辛應該是真的!

2025年9月26日 星期五

天災?或人禍?評馬太鞍堰塞湖溢堤災難責任!


9月23日因颱風豪雨引發一千1百多公尺高的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堤,而土石流冲斷馬太鞍橋,並冲到光復鄉市區,死了17人!此一事件引發朝野互相追究責任,雖然是天災,但這中間政府基於防災救災的職責,是否有應作為而不作為的疏失,的確值得探討、


花蓮縣府9/25日在回答李鴻源所稱中央有9次發布紅色警戒時指出,「因9月22日上午7時,林保署監測判斷堰塞湖「24小時內有潰堤風險」,發布第9封通報單「發布紅色警戒」,縣府與地方鄉鎮公所也已同時進行強制撤離。」


的確中央及地方政府在9/22上午有此作為,至少已盡到事前要求強制撤離的責任!


不過9/23上午已屆危險警戒線及後續發生溢堤,其中陽明交大防災中心預測9/23中午可能溢堤;但是9/23當天上午到下午14:50前,似乎沒有看到中央或地方政府防災部門有任何警示通報,以加強民眾撤離或作防災應變作為;這恐怕才是目前社會大家關注的焦點。畢竟在超過危險警戒線時,即將溢堤前的通報最具有警示效益,也是疏散、避難的關鍵時刻。


可惜從目前相關透露的訊息來看,仍然看不出9/23上午到中午,在超過危險警戒線及溢堤時這二個關鍵時刻,中央及地方政府是否有發佈災害警報!


看了馬太𩣑溪堰塞湖的相關資料,發現除了沒有「水位超過警戒線」、「發生溢堤」的即時監測、警佈通報系統外;


另外看不到堰塞湖的集水面積及範圍資訊,而且也無法預測集水區未來幾個小時、12小時、或24小時,到底會下多少雨?而堰塞湖的水位預估,及可能溢堤時間的較精確的估算預測。所以1、堰塞湖的集水區域、集水面積應該列為重要調查資訊;2、集水區的雨量監測,3、集水區的未來雨勢預測,這三項資訊對於災難風險預測及防災相關作為,是關鍵的注意事項!


馬太鞍溪堰塞湖後續該如何處理?傅坤箕主張要採取爆破的方式炸開堰塞湖壩堤,但被李鴻源打槍!


的確如果了解堰塞湖壩體的基本量測資料:壩高約200m、壩寬2,300m、壩長600m,壩體體積約2億m³;而滿水庫容約8,600–9,100萬m³,相當於南化水庫的蓄水量。壩體的量體幾乎庫容量的2.5倍多。而且壩體的材料石頭的比率可能多於泥沙的比例,這跟台灣西部地區的堰塞湖的壩體材料以泥沙佔比較大有所不同。從基礎資料看來要用火藥炸開2300米的壩寛,恐怕反而會引起系列高山崩塌問題,可能引發一系列更嚴重的災難問題!


目前看來可能要作好一段時間不得不與堰塞湖共存的災難應變對策!

2025年9月18日 星期四

科學園區是萬能丹嗎?


國科會通過「南科沙崙生態科學園區」(南科第四期)面積531公頃!這應該是為台積電而設立,也為台南高鐵站未來發展而設立的園區;但究竟這是否是一個好的策略?
科學園區是否是台灣未來成功的重要策略?


尤其是目前一縣市一科學區,這種停留在製造業思維的策略,我認為2000年以前是對的,但2000年以後的重點應該在軟體系統整合等產業研發;目前廣設科學園區的策略,就是「江郎才盡」的「Copy」。在邁入AI時代,重點在軟體、內容、系統整合、研發創新競爭的策略,完全「劃錯重點」!


現在需要的是軟體、內容、系統整合等創新環境,產業運籌暨研發環境及產業孵化環境、資金募集環境更重要! 


台南高鐵站特定區,在引進陽明交大及中研院南分院、工研院南分院後,其實最迫切需要的是如何引進「研發、設計型公司」進駐?而不是再搞科學園區。


過去陽明交大南部校區執行長林健正教授,在這方而有非常正確的理念經驗及執行力,他協助引入不少研發型公司進駐南交大;並協助引進一些研發設計型大廠進駐台南高鐵特定區,可惜一些需要台南市政府配合事項,市府並不積極配合,導致後繼無力,非常可惜。而且林教授這種傑出、熱心、務實、創新、有經驗、有成果的科技人才,後續未能受校方繼續重用,也未得民進黨政府的重用,導致台南高鐵特定區招商不順利。


至於如果需要引進北部地區高科技廠商進駐台南高鐵站週邊生產製造,則我在縣長任內已在沙崙站西北方約二公里處台糖農場規劃約150公頃的仁德科技工業區,作為配合研發公司的生產基地。

2025年8月21日 星期四

霸凌台積電!

 川普政府繼半導體課徵對等關稅300%之後,又再次要求獲得「在美設廠投資設廠補助」的台積電及三星,必須將補助轉換成美國政府的投資。


此一消息一出,台積電的股票立即重挫!媒體報導台積電面臨「完美風暴」。


川普以「美國國安」為理由,一再對台積電及台灣的半導體產業出重手,的確已讓台灣的「疑美論」捲起陣陣的漣𣻗!


川普在競選時主張以高關稅逼外國半導體到美國投資,而反對拜登政府的補助政策;後來逼得拜登政府出爾反爾,將補助政策增加美國政府依補助比例分潤的政策。這已經讓半導體廠有受騙上當的感覺。而川普政府上任後更再要求台積電加大投資,否則課300%的高關稅;而如今更是違反「法律不得溯及既往」的法治國原則,要求「將補助轉換成美政府的投資股份」,更是對私有財產公然的侵奪,違反基本人權。川普政府以國安理由對盟邦企業的霸道作為,已經嚴重超過合理性及比例原則,幾乎已達「霸凌台積電」的程度!

這樣的環境氛圍如何能避免「疑美論」漫延呢?

2025年8月18日 星期一

柯P案的關鍵之一! —沒有法源依據,能否以細部計劃給予容積獎勵?

 蘇偉碩醫師很認真蒐集資料,指出部分地方政府過去都委會以細部計劃給予容積獎勵的先例,用來替柯P辯護沒有違法圖利!


國土署針對此一質疑作出如下答覆:


「國土署指出,雖然細部計畫得訂定容積獎勵項目規定,但獎勵項目及額度應符合公益性及合理性,避免為單一對象創設各種名目的獎勵規定,以符合公平正義。」


國土署的答覆看來仍然不夠清楚,因為關鍵在於「在缺乏法源依據的情況下,都委會能否在”細部計劃”訂定”容積獎勵項目規定”?」。


如果沒有法源依據,都委會也可以在”細部計劃”訂定容積獎勵,那麼柯P就有脫罪的空間了。


不過如果國土署採此解釋,將大開地方政府圖利廠商的大門,可以大辣辣的假藉都委會之手,而以行政裁量權圖利廠商的容積;如此豈不是徹底破壞都市計劃容積率制度;同時也大開地方政府圖利地主建商,大撈錢的大門呢?

2025年8月1日 星期五

20%令人失望!對台衝擊多大?

 川普政府公布台灣對等關稅20%,算是賴清德政府談判失利!不能比照日、韓、歐盟談成15%,的確令人非常失望!

尤其台灣對美貿易順差主要源自IC、ICT、及電子零件產業部門;而半導體、ICT、電子零件的對等關稅稅率,則要等美國商務部232調查報告出爐,才能最終確定關稅。但此一調查報告還要等幾天才能確定!

所以台灣在談判策略上,其實可以要求先將232調查範圍的IC及ICT等的貿易順差予以先排除,如此談對等關稅比較客觀。

坦白說,這次台灣傳統產業的確是受到IC及ICT等電子產業的拖累!真的不知道台灣談判代表團的談判策略,是否有反應此一事實!

20%對台灣傳統產業的外銷美國非常不利,對台灣衝擊有多大?不知道將會造成多少家廠商關門?

2025年7月31日 星期四

 

今天(7/31)是椿華跟我結婚42週年紀念日。結婚時我還在阿扁(時為台北市議員)的律師事務所當助理,所以就由阿扁來証婚,阿珍尚未發生車禍也來參加。當時參與民主運動的許多老朋友,如邱啦叭義仁、陳文茜同學、劉守成、蕭裕珍、謝明達、楊碧川、吳聰敏教授也都來參加。
因為二個禮拜前才決定結婚,非常匆忙!印象最深刻的是結婚二天前,這些老朋友發現新人竟然是住「出租房打地舖」,所以特別合資買了一套雙人床作為新婚賀禮。而這張床後來也用了40年左右頗有紀念性。
 
下面這篇文章是24年前我寫的文章!
———————————————————
 
《她大我八歲,我願意愛她一輩子!》
 
太太郭椿華大我八歲,結婚時還是佳興國中的老師。
 
民國71年底,剛退伍三、四個月,正結束在當時黨外有名的深耕雜誌執行編輯的工作,回鄉準備律師高考,一方面準備考試,一方面也在黃憲清醫師開設的家教班任教。
 
有一天,因為陪父親北上參加台灣原日本兵聚會,因公路局國光號班車誤點,而在興南客運的佳里車站與當時的郭椿華老師認識,上車後又坐在一起,而點燃了這一段姻緣。
 
當時我就知道椿華年紀比我大不少,所以第一句話就問她:「小孩多大了?」,椿華回答說她還沒結婚,一句莽撞的問話,害的場面很尷尬,幸好椿華不以為意,我也趕快心虛地找其它話題,就這樣,我們一路聊到台北,聊了四、五個小時。
 
坦白說,我是個看到女孩子很容易害羞臉紅的男孩子,而且古意到以為只要牽女孩子的手,就表示承諾要追那女孩子。由於了解椿華年紀大我不少,所以對大姐姐不敢有非份之想,因此心理上也毫無設防的展開了一段”單純友情”的交往。
 
也許準備律師高考是一件太沉悶枯燥的生活,每天強迫自己唸十二小時的書,空白的感情生活讓”單純友情”產生些微的變化。椿華很安靜,作手工藝品、插花、皮雕等各項才藝,充實她的生活。我很欣賞她能安排自己的生活,可是也看得出來她感情空白的幽怨,心理上也為她抱屈:「這麼好的女孩,為什麼沒有好男孩來照顧她呢?」。單純的友情,經過一個多月的變化,竟發
展出”男女朋友”的關係,也許這即是所謂的緣分!
 
民國72年2月,當時台北市議員陳水扁的律師事務所及服務處有一個工作機會,朋友介紹我去,我跟椿華提出來討論,椿華一口就鼓勵我北上工作,我問她,她擔不擔心如果我北上,我們兩人的感情會不會發生變化?椿華回答說,那也是命吧!她的回答讓我非常感動。
 
上台北之後,距離讓這段感情的熱度冷卻,而面臨社會現實及人生婚姻抉擇理性的考驗。我了解椿華大我八歲的社會壓力,不是一時感情衝動可以支撐完整個人生的,必須了透人生婚姻的究竟才能堅定的走下去。民國72年5月到7月中旬,除了工作以外,整顆心都是在思索著「跟一個大我八歲的大姐姐結婚,人生會變成如何?我是否有堅強的信心足以承受社會壓力?」,在作出人生不悔的決定前,我向許多朋友徵詢意見,包括現任行政院秘書長的邱義仁。
 
椿華知道我正在徬徨,她並沒有強迫我,祇是含著眼淚表示,無論我作出什麼決定,她都是我的好朋友。椿華的態度讓我非常感動,7月中旬暑假,椿華上台北來,我們已經二個多月沒見面,她憔悴了許多,為這一段感情所苦,她心理上覺得也許這是在一起的最後一段時光。見面時兩個人整個晚上都淚眼相對。那天半夜醒來時,發現她正眼眸含淚的注視著我,她說她希望能多看看我,她不知道以後是否還能這麼貼近地望著我的臉龐!她要我不要難過,她會作我永遠的朋友。她的話重重觸動我內心深處,頓時也禁不住奪眶而出的淚水。當天半夜,我終於下定決心:「無論多大的社會壓力,我會勇敢地陪她度過此生,給她快樂,給她幸福。」,隔天,我們共同決定兩週後結婚。
 
我們結婚已經十八年了,結婚後,我考上律師、考上研究所、開辦律師事務所到回鄉參選立委,連任立法委員三屆,椿華的操勞與辛苦,實非外人所能完全了解,我們同甘共苦,感情歷久彌新。我們慶幸做了人生重大不悔的決定,「愛她,就跟她結婚吧!」。
 
煥智寫於2001年10月,原文收錄於《真情—阿智的心情故事》乙書,煥智當時是第四屆立法委員,並正參選台南縣縣長。

2025年7月29日 星期二

拒絕賴過境紐約,美台關係冷淡給台灣什麼啟示?


傳川普政府拒絕賴總統過境紐約(拜訪南美友邦巴拉圭)。


雖然這項訊息被台灣政府及美國國務院列為機密而不予回應,但前眾議院院長斐洛西怒評「川普傳達危險信號」,也算間接証實此一訊息。


川普政府拒賴過境紐約的決策,不祇是打擊賴總統個人政治聲望,更嚴重的是打擊台灣的國際地位。顯示賴總統及民政黨政府在處理對川普政府關係上陷入困局。


川普政府預計在年底前訪問中國大陸,其幕僚已經展開川習會前的各項準備事宜。川普雖然以中國為美國霸權最大的挑戰者,其政治起家的主軸是反中,但在其第二個任期對台灣的態度卻呈現出異常冷淡及算計的態度。顯示出如何處理「美中關係」才是美國的大局,至於美台關係祇是川普打擊中共的籌碼價值。而現階段川普政府傾向修補多年來政經軍科技全面衝突的美中關係。


三天後川普對台灣的對等關稅即將宣布,台灣猶如待宰的羔羊,談判的籌碼有多少令人擔心。大於15%是確定的,但會到多少呢?令人擔心對台灣產業及就業的衝擊會大到什麼程度!
 

不過外交是國力的延伸,台灣的價值及競爭力、影響力應該要自己力精圖治,自己真正建立在地緣政治上不可替代的台灣價值。
 

如果祇依賴美國的保護,而缺乏台灣存在的國際價值及競爭力,自然很容易成為被犧牲的「亞細亞的孤兒」。


但台灣人民及台灣政府、執政黨是否認真思考,在超強霸鄰脅迫下,台灣立於不敗的價值在那裡?因應策略是什麼?

2025年7月28日 星期一

大罷免大失敗的效應及解套之道!

 
726大罷免大失敗,賴清德及民進黨重挫!
 

甚至日本台灣政治專家小笠原教授宣稱「民進黨終結十年執政優勢」;對未來2026及2028均將造成深遠影響!
 

《是否影響國際對台灣的支持?》
 

不過有一個很不安的現象,就是國際上關心台灣的關係國家,對於此一大罷免大失敗的解讀,傾向於綠營「抗中保台」路線的失敗;如此恐將不利於國際友邦對台灣的支持!
這也是民進黨及賴總統將大罷免案定位為「抗中保台」路線的保衛戰,在大失敗後所帶來的後遺症!
 

《誰應負政治責任?》
 

是否「抗中保台路線」遭否定?其實應該是民進黨將大罷免案建立在「抗中保台」的路線上,被人民否決!因為人民尚認為「國會監督」避免執政濫權,也是重要價值,此一價值也不應被忽視!
 

所以操作此次大罷免案,並將大罷免案定位為「抗中保台」的保衞戰,來挾持民意,的確是賴清德及民進黨的「政治豪賭」,但其反弒力也的確不小!
 

這的確是應該要有人負責。不過綠營迄今無人負責,而是把責任推給「罷團」!
 

《賴清德黨內地位面臨挑戰》
 

726大失敗後是否再推823大罷免?曹興誠坦誠罷團玩不起,應交給民進黨去處理。賴清德總統恐怕要繼續當「藏鏡人」都有困難!
 

而祕書長林右昌雖已宣布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下台,但綠營縣議員林宇翔卻為林右昌抱屈,並點名該辭職負責的是黨主席賴清德總統及總召柯建銘。顯然賴清德黨內定於一尊的地位也面臨挑戰。
 

《大聯合政府》  

面對目前的困局如何解套?其實並不困難!關鍵在於是否仍然堅持「少數·且又小圈圈」的治理模式?抑或採取「包容·整合」的「大聯合政府治理模式」?
 

其實原來最好的時機是2024年520就職前談好;但歷經一年多的朝野對抗,現在做,恐怕互信已完全破滅。如何重建互信?應該是領導者的責任!
 

不過可以預期的如果賴清德總統繼續堅持「少數、小圈圈」治理模式,民進黨2026、2028大選可能更不樂觀。
 

《國是會議》
 

除了如何取得大聯合政府的治理模式的共識外;另外針對台灣面臨的各種政治、經濟、社會的各項困境及挑戰,例如國會調查權及憲政機構精簡(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司法改革、少子化、高齡化問題、城鄉差距、及經濟、能源發展挑戰、國家防衛、對話及兩岸安全管控、治安幫派毒品網路犯罪等問題,執政當應該召集各主要政黨領袖及社會各界人士召開國是會議,尋求國家社會各界的共識。建立一個全民可以共同參與溝通的開放性社會,以共同解決台灣面臨的時代挑戰。

2025年6月11日 星期三

悼念民主先進「婉真姐」!

 


台灣民主先進前國代、立委陳婉真女士於今天凌晨病逝於泰國清邁(癌症治療中),享年75歲!
 
1977年陳婉真與陳鼓應在台北市,搭當競選國代與立法委員,造成全國轟動,後因中美斷交而停止選舉;而後發生美麗島事件。
 
陳婉真曾是台灣建國運動組織在台灣的先驅,並衝撞刑法100條的烈士壯舉。1992年立法委員全面改選時,跟我同期選上立法委員。
 
晚年退出綠營淡出政治後,仍然以專業記者的素養及理念,訪問對台灣民主運動有貢獻的各階層人士,記錄許多人物的生命歷程及歷史的點滴,對歷史人化紀錄也有很大的貢獻!
 
也持續參與民主人權的關懷活動,例如聲援被政府強制沒收的百年歷史的農田水利會!
 
哲人已遠,但其精神不朽!

2025年4月9日 星期三

「對等關稅?」或「貿易赤字關稅?」

 

大家一直疑惑美國說台灣的關稅64%是怎麼算的?而減半對台灣增課32%關稅,到底又是怎麼計算岀來的?
 
原來我以為川普所謂的「對等關稅」是指兩國的關稅稅率相同的平等原則,道理上是可以接受。但現在看來並非如此。
 
原來所謂64%是指「739億美元/1163億美元=63.54%的四捨五入64%」。亦即以2024年美國自台灣的進口額為1163億美元,貿易逆差為739億美元;將「貿易逆差除以進口額後」,得出64%。
 
但這64%怎能說是台灣的關稅稅率呢?這明明祇是美國對台的貿易赤字率,而不是台灣的關稅稅率。川普政府指控台灣64%的關稅根本就是硬抝栽贓!
 
而川普將相關64%折半後,得出了對台課徵的32%「對等關稅」稅率。其實就是要強制台灣吐出一半的「貿易赤字」;其實就是課徵50%的平衡「貿易赤字關税」(約370億美元,新台幣1兆
1100億元)。問題是這50%連成本都要自己吸收,而且成本也要被美國課稅。
 
所以川普推的不是「對等關稅」,而是「貿易赤字關稅」!
 
對台灣而言「台積電及其他資訊電子產業對美賺的錢」,卻要由全民來買單!

2025年3月19日 星期三

是戰略清晰?或拉高台海危機?


3/13在電視上看到賴總統一本正經的宣告「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並宣告將「恢復軍事審判」,我就有一個很大的疑惑,「總統有必要親自宣告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嗎?」


境外敵對勢力,根據2019年通過的《反滲透法》規定,是指「與中華民國交戰、武力對峙或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2019年5月7日,中華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根據中華民國刑法民國108年5月29日修訂版第115-1條,將「外國、中國大陸、港澳地區、境外敵對勢力及國際恐怖組織的刑責或其派遣之人等,納入現行外患罪規範」,而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民國108年5月10日修訂版第32、33、34條加重洩漏或交付國家機密給予上述方面的刑責。
 

所以法律早已明確規定「中共是境外敵對勢力」。
 

而且每一個檢察官的起訴案都是在宣告中共是境外敵對勢力。
 

所以以總統的高度,有需要親自再宣告「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嗎?
 

而且把「中共」擴大到「中國」,更是擴大打擊面向,是不是違反「統戰」的基本原則?
 

老朋友林濁水說「賴清德是戰略清晰化」,尤其在「川普戰略模糊」時,有其意義!
 

我的理解可能大不相同,川普對俄是「戰略模糊化」;但對中則是「戰略異常清晰」,就是「全力對付中國」「天下圍中」。至於「川普對台灣是否戰略模糊?」我看也是很清楚就是「戰略清晰」;但是「戰術模糊」(不正面承諾保台),其實關鍵就是要台灣出更多的錢。錢才是問題。
至於賴清德是讓「台灣對中戰略清晰」嗎?
 

我看自從中共訂定「反分裂法」以後,武統台灣的方向目標,已經非常清晰了。2019年新國安三法及2020反滲透法,也更清晰界定中共就是境外敵對勢力,而且執法迄今已進入第六年,有何不清晰的呢?
 

林濁水說「賴清德讓戰略清晰」,那豈不是搶了當年蔡英文增修定「新國安三法」及反滲透法的功勞呢?
 

倒是賴清德這個宣布後,以後如何跟中共政權展開和平對話呢?或者是台灣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完全放棄跟中共政權和平對話的可能性?
 

完全放棄和平對話的可能性,祇是讓台海戰爭風險提高!我想這應該也不是賴清德長期之所願!
那麼到底他在盤算什麼呢?
 

此時拉高抗中保台的氛圍,刺激台海戰火風險,看起來是有短期的目標,就是為大罷免案添油加薪!
 

看起來國民黨已經陷入這個困局,大罷免案能否為賴清德擺脫少數執政的困局,已經成為2025年台灣的內鬥大戲!

2025年3月17日 星期一

台灣蘭花園區的發想、定位及成功之道!

 台灣蘭花園區到底怎麼來的?如何在一片荒廢的烏樹林台糖土地長出?如何讓全世界上千位蘭花買家每一年到這個鄉野地方來朝聖一次,的確是一個有趣的故事?
台灣蘭花生技園區的發想,始自2001年我剛接任台南縣長,農業局安排我去參觀位於新營市姑爺里的「新發生技公司」(銅亞鋼構公司轉投資)參觀他們的溫室科技蘭花園。從組培、瓶苗、小苗、中苗、大苗等。並因而認識服務於該公司的柯南靖博士及黃素南研究員。我對於蘭花栽培的生技含量印象深刻。
 

1、蘭花能否像科學園區?
大約二個多禮拜後,柯、黃二人來拜訪我,並提出「蘭花能否像科學園區一樣的構想?」
他們的建議給我一些𤫊感,不過我有一個更深入的反省;因為我曾參觀過新加坡的農業生技園,了解重點不在農業生技的問題,關鍵還是在國際行銷問題。
 

我認為如果沒有同時解決「國際行銷及國際通路的問題」可能會造成生產過剩滯銷的問題。而且我也不了解一般蘭花業者的想法,希望他們能夠安排跟業者來溝通交流。
他們跟我提到3月初正好在東京大巨蛋舉辦東京國際蘭花展,屆時台灣主要的外銷蘭園及業者都會參加。所以就決定親自去東京國際蘭展觀摩,並準備與業者座談交流。我也邀請柯、黃能夠同行!不過後來他們公司並不同意他們出國。
 

2、業者擔心花能否賣出去?
蘭花生技園區雖然不是我的競選政見,但因為我在第四屆立法委員時是立法院科技資訊委員會的創始召集人,也曾在立法院針對農業生技產業,舉辦過專案報告及公聽會;並曾安排到新加坡參觀農業生技園,並從參觀中體會台灣農業問題在國際行銷。所以我就把蘭花園區的構想,結合每年一次的國際蘭展,主打國際行銷招攬國際買家來台採購的模式。希望「蘭花園區+國際蘭展(國際行銷)」的新模式,能否為台灣蘭花產業打造出一條「國際行銷」的康莊大道。
 

3、東京蘭展·新定位說服蘭花業者:
東京蘭展的觀摩,的確給我很大的啟廸,花卉跟生活品質跟景觀、環境息息相關,讓我們未來舉辦國際蘭展打開了視野。在跟台灣外銷蘭花業者溝通,才充份了解他們真正關心的問題的確是國際行銷能不能成功,蘭花能不能賣出去才是他們最關心的課題。所以我們就確立了「蘭花園區+國際蘭展」以吸引國際買家來台灣採購的模式。
 

4、2002台灣國際蘭展非常成功:
蘭業者為測試我的誠意,乃提出台灣蘭花產業發展協會將舉辦2002台灣國際蘭花展(地點在仁德貝汝展覽中心)希望台南縣政府能夠協助。我一口氣就爽快答應補助,並提供宣傳、交通維護、參與各項協助。結果那次展覽空前成功,業者皆受到很大的鼓勵!對「蘭花園區+國際蘭展」的計劃,從原來的疑慮轉而支持。
 

5、爭取扁政府納入挑戰2008重大建設計劃:
確立了「蘭花園區+國際蘭展」的模式後,我們開始著手向扁政府爭取「台灣蘭花生技園區」的計劃,並爭取2004亞太蘭展到台南舉辦。
 

一開始主導國家重大經建計劃的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對於台南縣政府這個由下而上所提出的創新計劃構想並不熟悉,也有些疑慮;反而比較看重彰化縣政府翁金珠縣長提出的「國家花卉園區」(國家花卉園區應該是選舉時張景森給翁金珠的政策建議。)不過很感謝扁政府還是把台灣蘭花生技園區列入挑戰2008的重大經建計劃。而配合台灣蘭花生技園區的正式成案,2004的亞太蘭展後來也配合在台南縣舉辦。
 

6、定位精準成功:
2004年2月台灣蘭花生技園區正式動土,2005年台灣國際蘭花展也正式在蘭花生技園區正式舉辦。從此「蘭花園區+國際蘭展」模式正式實施,隨著國際蘭展的成功,吸引非常多的國際買家及每年數十萬參觀者,引爆了蘭花業者的商機,業者擴大生產的需求日益增加,蘭花園區的需求供不應求。足見當初的定位非常精準成功。當年我看到每年許多國際買家來到後壁這個鄉下地方,內心都充滿著感動。
 

7、園區招商成功,另有那些因素:
(1)租金最便宜:
縣政府向台糖公司出面承租土地時,台糖公司本身也有蘭花部門,所以內部反對聲音不小。但國際蘭展帶來商機台糖本身也有受惠,因而後來也改變態度。
 

我親自出馬談判租金,當時台糖提出10%的租金,比市場的農地租金還貴。我就問為何比外面貴?他們說要包含地價稅,我反駁他們說「縣府對農地不課地價稅,所以這部份必須扣除」。台糖被逼的無話可說,所以租金定為4.5%。
租金便宜對業者進駐有很大的誘因。
 

(2)興建溫室的低率貸款。
由於溫室的建築成本愈來越貴,雖然沒有補助,但優惠利率的確是重要誘因。
園區業者蓋溫室的貸款,可能是農業金庫及農信保基金成立以來,最具有農業產業經濟效益的貸款。
 

8、業者充分參與,培養民間能量:
每年的國際蘭花展在我當縣長時代都完全委由蘭協來主辦,雖然每年政府的補助款一直在減少,但業者均全力投入辦好展覽。業者本身投入參展的蘭花數量及經費,都非常可觀。由於業者的投入使台灣的蘭花的國際經貿網絡,得以繼續壯大維持。目前蘭協的專職員工人數已有十多人,是台灣重要的花卉團體。而進駐園區的業者也組織自治協會。
而相反地,政府所花費的經費及人力均維持在最少的低度管理。111年由原來台南市政府主管,提升為由農業部主管,但園區目前卻祗有三個正式編制人力,可以說是非常低度人力管理,也算是一個非常特殊成功的案例。這也証明蘭花業者的茁壯成長已成為台灣農業的重要資產。
 

9、2008全球金融海嘯,但蘭花園區卻逆勢成長:
2008馬政府上台又逢全球金融海嘯大蕭條,正好園區第四、五期要進行開發,當時經建會認為全球大蕭條而打算取消四、五期開發。我親自帶隊北上向經建會說明,2008台灣蘭花外銷逆勢成長60%,後續接單更是逆勢成長。所以經建會終於同意後續兩期開發預算,而得以在我的任內將第四、五期完成發包動工,第四期招商完全滿租,將全部175公頃得以完全開發,我也算是完成了心願。


最後我要誠摯的感謝當時台南縣政府團隊共同努力,特別是農業局在郭伊彬局長領導下團隊共同努力,締造了一個國家級、國際級的成功園區,值得大家欣慰!也感謝阿扁政府的全力支持,及後續馬政府的延續支持。

2025年3月14日 星期五

讓國防部管軍事審判,會解決問題嗎?


賴清德提出恢復軍事審判,其實就是要國防部管軍事審判,脫離司法院,這樣會更好嗎?軍人司法審判歸國防部管會好嗎?


沒想過在野陣營竟然沒有清楚的反對立場,反而有部份國會議員表達贊成。至於民眾黨的立場也祗是以未看到草案無法評論。倒是綠營支持者一片喝呼!綠營背景的評論者也出聲支持。祇有剩下法學界例如中研院法研所副所長黃丞儀,還有一些很明確的反對聲音。


真的令人擔憂台灣朝野政黨到底有沒有在作研究?你們的基本價值到底是什麼?


至於綠營這些過去的民主人士,難道忘了當初洪仲丘事件就是因為軍事不當的管教懲罰事件,肇因於軍事審判制度隸屬國防部官官相護,打蒼蠅不打老虎,讓不少阿兵哥被凌虐受害,最終馬英九才在壓力下廢除軍事審判制度。


綠營支持者因為反中共併吞台灣,反統戰反滲透而矯枉過正的心態可以理解,但民粹心態不作比較研究,絕非治國之道!


有人說英美法系國家採取軍事審判制度,其實是錯誤的。英、加拿大、澳洲等大英國協國家目前並沒有軍事審判。


目前全世界祇有11個國家採用軍事審判制度,分別是(美、中、俄、北韓、伊朗、埃及、土耳其、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緬甸、以色列)民主先進國家祇剩下美國仍採用軍事審判制度。美國因為在全世界各地駐軍問題有些特殊及複雜,軍事審判制度成為美軍爭取自己審判自己的依據,也成為庇護美國軍人的保護傘,在各國駐地也引起不少爭端。而軍事審判官官相護,士兵有寃難伸在美國國內仍然頗受垢病。至於以色列也祇針對巴勒斯坦人才採用軍事審判,對以色列人則沒有。其餘9個國家絕大多數都是軍事統治國家。而伊朗、土耳其、埃及、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則因受伊斯蘭宗教文化影響,都是民主文化較為不成熟的國家。


軍事審判歸國防部自己管,最主要是違反司法獨立原則,因為軍法官的任命權是軍方(國防部),為貫徹軍方長官意志,非常容易造成官官相護,而士兵有寃難伸,因而不當管教及凌虐事件難以杜絕。洪仲丘被凌虐致死事件,就是最典型的寫照。而且軍法官的養成條件跟一般的法官仍有很大的落差,法律素養仍然受到質疑。


而更令人擔心的是,軍法官為貫徹長官意志,漫無邊際的擴大自由心証,降低軍事檢察官的舉証責任,而羅織入罪;甚至將非軍人也以共犯的名義,納入軍事審判的管轄。


反滲透反併吞需要從提升國安相關單位的人才及能力、科技偵察辦案的能力著手,而不是羅織入罪的軍事審判著手。

2025年3月13日 星期四

恢復軍事審判能解決國安滲透嗎?

 

賴清德在今天國安會議宣布為了反滲透等國安犯罪理由,要求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我認為賴清德並沒有解決問題的根源,反而矯枉過正,大開司法獨立的歷史倒車。
 
我當立法委員時曾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當時的軍事審判法違憲,後來大法官作成436號解釋宣告軍事審判法第11條、133、158條違憲。雖然後來軍事審判法作了部分修正,但軍法官仍然隸屬於國防部,人事仍然無法獨立,距離司法獨立審判仍有很大距離。以致軍中寃案仍然層出不窮。後來因爲 #洪仲丘 在軍中被凌虐死亡事件,馬英九宣布取消軍事審判制度。
 
為什麼賴清德並没有解決問題根源?因為真正涉及洩密及涉透的犯罪者比較嚴重的,反而不是現役軍人。而是少數退役軍人到中國大陸尋租、少數政客、商人、藝人到中國大陸謀求政商利益者,容易成為被統戰滲透的工具,或者有一些公眾人物在中國大陸留下把柄被脅迫者,但這些人都不是軍人,不適用軍事審判管轄!
 
現役軍人洩密問題,真的嚴重嗎?如果嚴重,則是現有國軍保防系統出了問題?如何強化國軍保防系統才是關鍵。而不是直接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
 
至於軍人以外的涉及國安滲透問題,則國安局、調查局都是重要的防治網,如何統合研究國安單位是否出了什麼問題,才是解決問題的正道。而不是寄望於「被動性質」的軍事「審判」制度。
其實比較務實的作法應該將國安相關的單位,定期召開統合會議,並在各地檢察官系統成立類似「國安檢察官」的任務分組,軍中駐有「國安檢察官」,普通法院也有「國安專庭」,這才是務實的做法。
 
至於外界垢病的國安案件判決太輕問題,則要依個案事實及証據來論斷,至於刑度則是立法問題,跟是否改為軍事審判制度並無關係。
 
反而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復活,而重新隸屬於國防部,則是大開司法獨立的歷史倒車。

2025年3月10日 星期一

愛鄉基金會再出發! —以村里公民電廠振興在地經濟、活化農村!

 昨天(3/9)中午愛鄉文教基金會在台北師大綜合大樓水粵香餐廳舉辦春酒,邀請許多老朋友相聚!


雖然政治退休了,但還是希望量力而為,為社會做一些福國利民的工作。


愛鄉成立於1994年,迄今已經31年,期間最大的任務之一就是反濱工業區(反七輕、反大煉鋼廠)推動七股潟湖及黑面琵鷺的生態文史旅遊,成立雲嘉南國家風景區、台江國家公園。包括平埔文化的振興及推動平埔正名運動。
 

這一次愛鄉再出發,主要關注台灣鄉村區滅村、滅校、滅香、滅鄉,城鄉嚴重落差,少子化已陷入不可逆的危機!而如何解決此一困境的策略及方法何在?
 

我們認為惟有「振興在地經濟」,讓年輕人在地方有工作機會及安身立命的環境,才能根本解決此一問題。我們提出了如下的工作計劃,希望以社會企業的方式來幫助振興在地經濟,活化農村。
————————————————
《愛鄉文教基金會2025年工作計畫》
 

壹:淨零碳排、振興在地經濟計畫
 

一、 村里社區公民電廠:
因應淨零碳排,能源轉型,改變目前財團化,佔用漁塭農地大面積的發展模式;推動村里社區居民共同參與的社會企業模式的「村里社區公民電廠」,將綠能利益全民共享,振興地方經濟,活化鄉村。
 

二、 整合祖先共業土地,推動農村社區更新:
以社會企業模式,整合鄉村區複雜的祖先共有土地,結合綠色淨零、智慧組合式建築科技,及新農業、長照整合服務,推動農村社區更新,成為「淨零、綠色、科技、生態、養生村」。
 

三、推動可振興在地經濟的新地方自治改革:
推動友善於社區總體營造及振興在地經濟、有助於青年下鄉、公民參與的新地方自治改革,包括:
 

(一)推動分稅制:
打破目前中央政府統收統支的中央集權分配模式,推動攸關在地經濟及就業的「營業稅」及「所得稅」,改為中央與地方(含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區)共享,各分得1/2的分稅制;以鼓勵地方政府可以「招商創稅」,振興地方經濟及就業。
 

(二)推動六都的區恢復地方自治。
 

(三)地方選舉採取政黨比例代表制:
改革地方選舉買票及地方黑金政治嚴重流弊,友善青年及公民參政;推動鄉鎭市區級選舉採取「政黨比例」選制,直轄市及縣市議員一半依「政權比例」選舉產生。
 

(四)村里法人化:
目前村里不具法人資格,卻有村里長公職選擇,卻無監督機制。而且村里公共財產無法有效管理,容易流失。例如村里活動中心成為市府財產。而且村里長及社區發展協會雙頭馬車,各村里地方派系分裂問題嚴重。為有助於地方社區總體營造,振興在地經濟,應推動村里法人化,並定位公益性私法人,讓全體村里民皆可依法參與,並有完善監督機制。
 

貳:網路/AI時代/教育/再學習/數位內容:
 

(一)面對網路AI時代,再學習運動:
推動AI的APP及其運用的APP之教育訓練及再學習運動。
 

(二)整合台灣歴史故事/影視產業/及創投資金的合作平台,以豐富台灣主題的數位內容:
網路時代的影響力,關𨫡還是數位內容,台灣必需充實台灣主題的數位內容,講台灣的故事。
 

參、推動司法改革
  仿效美國,推動法官定期需經人民審查投票同意,才可續任的制度。

2025年3月7日 星期五

美中衝突越嚴重,對台影響將如何?


美中貿易戰近日升級。北京4日警告美方若執意發動任何形式的戰爭,中方將「奉陪到底」,這一強硬表態引發美媒關注。對此,美國國防部長赫格塞斯5日回應稱,美方已「做好準備」,但將盡可能避免與大陸的衝突。


其實中國的怒火可想而知!
 

川普政府對中國採取全球獨一無二的增加20%的關稅,(美國對加拿大及墨西哥的25%應該仍有談判協商空間);或是針對巴拿馬運河特許經營權的黃埔和記集團施壓轉讓;或是購買格陵蘭的宣示,再再都是針對中國。尤其是Deepseek發表後,美國對中國AI產業的全面防範及圍堵等等都是科技戰、經濟戰的現在進行式。
 

甚至大動作抛棄烏克蘭,拉攏俄羅斯,都是為了離間瓦解中俄同盟軸心,中國的不滿可想而知。
川普把中國當作主要假想敵,把仇中、圍中當作川普的政治提款機,這樣的情境祇會提高中共的備戰及報復決心。
 

美中關係的惡化,雖然會強化美台關係,但台灣更容易成為中共爭回面子的藉口,把修理台灣成為報復美國的手段;而且攻打台灣成為中共最好的藉口,也是杮子挑軟的吃。
 

在川普激化中國的政策下,台灣及台海發生戰爭的危機應該會大幅提升。

今日烏克蘭,明日台灣嗎?


川普跟澤倫斯基在白宮大吵一架不歡而散之後,川普政府更下令停止對烏克蘭的軍事援助及軍事情報分享。真的是作戲作全套,背叛、霸道、凶狠到底。澤倫斯基果然也如眾所預期,不得不宣布準備簽署礦產協議,並宣示以川普為領導中心的和平方案。大家不禁要問:「今日川普對烏克蘭,是否也會成為明日台灣」的寫照呢?


川普政府在中、台立場上,台灣是否會如烏克蘭被川普拋棄或當作是利益交換的棋子?


我認為川普政府這種利益交換的本質不會變,祇是台灣繼續自主存在,對美國有不能交換的政治利益及地位!


因為放棄烏克蘭,直接壓力的就是歐盟各國面臨俄羅斯下一次侵略威脅。而對美國並沒有那麼直接的壓力。所以美國要求歐盟要出錢自己保護,甚至開始放言美國要退出北約組織!


但台灣卻不一樣,一旦台灣失守,美國就準備當老二吧!


但川普政府卻不承諾如果中共攻打台灣,美國是否派軍參戰?川普政府的立場其實很清楚,他們就是要逼台灣出更多的錢,甚至剛通過任命的國防部次長要求台灣軍費要達GDP的10%。


但一旦中國對台發動戰爭,戰略上美日絕對不可能坐視不管,一定會介入開戰。如果沒有此一明確立場,中共必定侵台,而台灣也必然失守。


台灣一旦失守被中共佔領,東亞、東南亞、緬甸、孟加拉、巴基斯坦這些國家都將不得不向中國臣服。西太平洋島鍊初中共切斷,亞洲各國祇好乖乖臣服。


美國祇能淪為老二了。


當然台灣也不能因而完全依靠美國的保護。讓台灣本身擁有充分地自主防衞的努力,也是生存絕對必要的決志!可惜台灣的政府這方面的準備仍然嚴重不足!台灣要有以色列的決心及準備。
但如何改善台灣與中共政權及中國人民的關係,也是不能放棄的和平路線。


至於如何繼續搞好對川普政府的關係?避免上次美國大選過度親民主黨的後遺症,也是賴政府應該要記取教訓的地方!

台積電會成美積電嗎?

 
台積電在川普的壓力下,跑到美國向川普輸誠,並宣布投資1000億美元建3座先進製程的晶圓廠2座封裝廠及1個研發中心。


這個發展在川普上任後高喊著台灣偷走了美國的晶片製造及關稅大刀壓力下,這個發展趨勢其實已經很難避免。


不過這並不代表「台積電」就會成為「美積電」,畢竟在美國的生產成本可能遠比台灣的二倍還多;而且四年內也不可能蓋完四座先進的晶圓廠,能夠蓋兩座也許就很了不起了!後續仍有待觀察!


至於輸美晶片關稅問題,是否已經解決?恐怕川普也尚未宣布取消。


至於台灣跟美國的關稅問題是否已經解決?看來也未必,在台灣向美軍事採購未達美國期待下,到底川普政府想從台灣拿到多少好處?何時議程輪到台灣?以川普政府的強勢風格,後續問題勢必仍會繼續發生。就看川普政府後續要出什麼招,台灣賴政府恐怕談判的籌碼並不多!


倒是台灣太過集中傾斜在晶圓製造這個產業,對於數位、AI的軟體、及內容產業、AI的使用及應用能力,顯得太過貧乏,缺乏未來競爭策略及佈局,實在令人為台灣的產經科技及青年未來擔慮!

2025年3月2日 星期日

烏克蘭,別為我哭泣!


2月28日川普、澤倫斯基白宮記者會擦出核爆級衝突!
 

澤倫斯基及烏克蘭被覇凌的遭遇,真的令人同情!
 

川普選擇拉攏普丁俄羅斯,而背叛盟友,導致美歐同盟關係分裂,未來世局將更形混亂。不過看來普丁侵佔的土地已成既成事實,並得到川普的尊重,已算是灜得俄烏戰爭的階段性勝利。
 

至於川普能否拆散「中俄軸心同盟」?看來是不可能的!
 

川普任期已經不到四年,而普丁任期還有11年,普丁俄羅斯因為川普得到喘息3、4年;四年後普丁下一個階段侵略行為必然再發生。如果中俄同時兩線發動戰爭,則台灣危矣!
 

川普路線的不可確定性,給世界帶來不可預測的危機!

2025年3月1日 星期六

沒設籍就非「自用住宅」,合理嗎?



最近各地方政府都在追究自用住宅是否本人有設籍問題,如果沒有設籍就要取消適用「自用住宅」的稅率!但沒有設籍就不是自用住宅,這個規定合理嗎?財政部有沒有搞錯?
 

1、「其他供自住」的標準呢?
 

要求自用住宅需設籍為原則,故有值得肯定之處;可以避免非自用者,但卻以自用住宅的名義課徵地價稅。但綜觀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及第四項的規定,「並不是未設籍者就不是自用住宅」。該條例第五條第四項上段雖規定「設籍原則」,但其下段則規定「其他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要件及認定之標準⋯,由財政部定之。」顯然已經考慮到「其他供自住」的類型。
 

2、子法遺漏「其他自住」類型:
 

不過財政部於113年4月25日公布的「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卻反而比母法第五條第四的規定更嚴格,母法𥚃有的「其他自用住宅之認定標準」,在子法「認定標準」𥚃卻「不見了」;反而限縮到祇有「設籍者才能適用自用住宅」,而「其他自用住宅」就完全不見了。
 

3、「其他自住宅」如何課稅?
 

如此勢必造成「沒有設籍的自用住宅」不能適用自用住宅,但到底要如何課稅呢?要適用那一目呢?
 

我認為這是財政部公布的認定標準本身有漏洞,漏掉了應該對設籍以外的「其他自用住宅」作認定標準,財政部應該儘速彌補此一漏洞。
 

4、依第(四)目顯不合理:
 

如果財政部要依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其他住家用房屋,最低不得少於房屋現值2%,最高不得超過4.8%」則顯然有如下之不公平:
1、第(四)目是針對「其他住家用房屋」的稅率;並非針對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自用住宅」及第四項下段的「其他自用住宅」。
 

2、第(二)目出租而有租賃所得的房屋稅率(1.5%-2.4%),反而比「其他供自住」房屋稅率更便宜。這顯然違反公平正義原則。
 

5、什麼人可能受害?
 

照目前財政部的規定,那些人會受到這種不公平對待?
在現在這種移動性社會的工作環境中,例如在這種故鄉與工作地點不同的人,或者有二個工作以上工作地點的人。
 

有的人在家鄉也有房屋(也經常需要回來自住),而北漂、中漂、南漂也有居住的需求也買了房屋自住,那麼他就無法在兩處同時設籍,祇能選擇一處設戶籍。但兩處卻都是實際自住的房屋。
例如我的律師事務所在台北,台北有自用住宅;但我平均一個月有七、八天都需回到家鄉台南,所以南部也有自住房子。有些人可能太太在台北,可是工作在中部或南部,也在工作的地點買房屋自住。


6、結語:
 

我相信類似的「北漂、中漂、南漂」族群人數應該不少,行政院及財政部應該務實面對此一問題,儘速就「其他供自住」房屋,訂定認定標準!

2025年2月20日 星期四

航向金銀島

 

前天(2/18)接到「作家凌煙」寄來一本鄭明創作的小說「航向金銀島」;這是一本有關大航海時代台灣的故事,令人驚喜!
 
凌煙是「失聲畫眉」的作者,是自立晚報1990年百萬小說獎得主。在林文義女兒的婚禮宴席同桌,她就說要寄一本「鄭明」創作的有關大航海時代的小說來給我!而且也提到鄭明現在住台南佳里。也許她知道我對大航海時代台灣的歷史及平埔族群歷史故事特別感興趣!沒想到她真的寄了!而且看了凌煙的創作歷程,也頗令人感動!
 
鄭明是屏東小琉球人,現移居台南佳里。他真的是一個「回家說自己的故事」的實踐者,令人敬佩。
 
小說是創作的起點,接著如何編成劇本,拍成電影,在數位網路的時代,內容產業非常重要,政府應該列為重要策略產業。這讓我想到魏德聖的「台灣三部曲」。台灣在地的歷史故事,政府必需大力支持,並應該帶頭投資。可惜政府祇重視鋼筋混凝土等硬體投資,軟體及內容、知識投資卻嚴重不足。
 
而且迎接AI的新紀元,如何善用AI(例如ChatGPT-Plus)來幫助創作,應該也是政府應該重要軟體內容發展策略!

2025年2月18日 星期二

太康有機專區及三位傑出農友

 大年初三(1/31)下午約農業界老友陳坤生、翁炳坤、及賴東卿父子到太康有機專區拜年並到服務中心用餐。


陳坤生是有機農業先驅「陳稼庒」的創辦人,也是有機專區的業者。是反七輕及大煉鋼廠運動中,推動七股潟湖黑面琵鷺生態旅遊的重要推手。3年多前他因車禍火燒車嚴重燒燙傷超過60%,在醫院躺了一年多,可能因他友善大地的義舉感動上天,終能康復。
 

翁炳坤的「台美牧場」是人道飼養蛋鷄的先驅,生產的「善好蛋」是符合歐盟人道養殖方式Cage-Free(無籠飼養)生產的鷄蛋。我縣長任內他曾擔任肉品市場總經理,建設肉牛屠宰場,是發揚台南清燙牛肉的基礎設施。也擔任過南灜農產行銷公司總經理,負責玉井芒果蒸熱檢疫處理廠,幫助愛文芒果外銷日本。
 

賴東卿從推銷東山咖啡,到投入太康有機專區轉型從事有機農業,目前在園區有五公頃基地。他投入有機蔬菜生產,除了溫室及各項農機投資外,更投入冷鍊、分裝、截切生產線,供應大型生鮮蔬果量販店,從單純生產者轉型為兼具通路供應商的角色。
 

他的兒子賴策方,六歲開始就幫忙家計賣咖啡,大學專研農業機械及自動化設施,畢業後成為他父親的左右手,假日更到台大農推研究所在職專班進修,農產行銷理論實務結合,非常難得。
太康有機專區是2005年我在縣長任內創辦,是台灣第一個有機專區,也是目前全台灣最成功的有機專區。目前台南市政府已經規劃新增第二期約二十幾公頃。


目前園區的管理營運中心委託生展生技公司經營,無論是賣場及餐廳都非常成功。店𥚃養了幾隻兔子,許多小朋友都很喜歡。園區成為全台灣最成功的有機專區,值得慶幸!

2025年2月3日 星期一

2025巨變的新世紀

過年期間,全球關注著川普政府的表演,川普的政策一波一波的衝擊著美國及世界!


其中關稅的衝擊會快速的影響到全球的貿易、通貨膨脹,物價到底會衝擊到何種程度。4%的估計應該是偏低。連加、墨進口的能源都要課10%,這怎麼可能不通膨呢?


如果連晶片都加課關稅,許多電子消費產品也都會上漲!研發成本也將墊高。


一方面通貨膨脹,但各項消費將緊縮,經濟成長勢必放緩,甚至縮收。


至於俄烏戰爭排除烏克蘭,能否順利達成停戰協議?仍有待觀察;不過川普給足普丁面子,而且美國以美國國安的理由,帶頭在格陵蘭、巴拿馬運河、及加拿大上扮演擴張主義的角色,也稀釋了普丁法西斯侵略者的邪惡形象?這時候應該是普丁鞏固階段性侵略成果,而暫時停戰的好時機,所以看來停戰協議簽署的可能性很高。


不過這個停戰也祇是階段性停止,雙方應會加強為下一個階段的戰爭作準備而已!


過年期間另一個全球關注的焦點是中國大陸AI新創公司Deep-Seek的衝擊,特別是對美國AI科技領先地位的衝擊,及對各個AI相關領先科技產業公司的影響。2025看來AI產業將會加速發展,世界將會加速受到AI高科技產業的全面向影響;台灣如何因應此一大趨勢,我們每一個個人、家庭又將如何因應這樣的AI科技的未來?年輕人又如何掌握這樣的大趨勢?教育如何因應AI的新世紀!

2025年1月26日 星期日

憲法法庭進入癱瘓!

 
憲法法庭原定在1/24審議是否暫時停止適用的處分,結果會議最終並未舉行,而未能即時阻止憲法訴訟法的適用!所以憲法訴訟法於昨天(1/25)正式生效。


這樣的發展可能超出賴總統及民進黨的預期;也呈現出國會在野黨過半且朝野激烈對抗下,賴政府陷入跛腳化的政治現實變化,多少影響大法官的心態,部分大法官不願意背負執政黨打手的污名。


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後,將來審理「暫停適用處分」時,究竟要採用1/2以上多數決?抑或採取絕對多數(至少9人以上)?可能會成為爭議!


按第30條修正案「違憲宣告至少需九人以上」,是否也適用在「暫停適用處分」案?不過因為有違憲爭議才要暫時停止處分,而暫時停止處分已經發生「暫時違憲的效果」,所以按理應該比照新法違憲宣告需絕對多數(9人以上同意)才合理,也才能服眾!


在新的大法官產生前,目前的憲法法庭已經不能再作出任何違憲性判決,形同已經癱瘓!


不過政治上到底在野聯盟是否得分?恐怕就不一定了!恐怕是氣勢上得分,民心上失分!

2025年1月11日 星期六

台灣出生率全球倒數冠軍!


台灣再度成為全世界出生率最低的國家,我們已經連續超過16年以上是全球出生率最低的國家。許多人都是這是一個國安級的困境,可是為什麼政府及國會仍然不重視此一問題呢?
 
如此嚴峻的情況繼續下去,台灣在預見的未來,將面臨經濟、社會崩塌的危機!勞保、公務員退撫基金、健保面臨龐大缺口危機會加速來臨!許多產業將面臨結束危機!
 
出生率全球最低,就是考驗國家領導人的領導力,出生率低,也是領導力低!

2025年1月8日 星期三

《京華城是否弊案?(一)》

 
《京華城12萬平方米可以無限𣈱飲嗎?》


金華城一直訴求「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米。」也就是120284.39平方米容積率可以不限次數,這個訴求合理嗎?


林欽榮擔任柯p的副市長、林洲民局長都認為在京華城的購物中心的特許執照已經適用了,而且該建築物拆除後,就應該恢復商三特的一般管制的基準容積率392%。12萬平方米不能無限暢飲!


但監察院介入,根據80年都市計劃要求台北市政府應以基準容積560%比較合理。但監察院這個意見合理嗎?有沒有受到污染?


至於柯P的意見呢?在簡版起訴書p.40(第9行以下)提到109年2月18日前的某日柯p向副市長彭振聲表達:「京華城120284.39平方米樓地板面積,應不限於使用1次等語」表達了不同意台北市政府107年都市計劃刪除12萬平方米最高容積保障的立場。明示其支持沈慶京的訴求。


柯P支持沈慶京的訴求,合理合法嗎?


金華城主張享有120284.39平方米的依據是80年2月14日生效的都市計劃。


一、容積率實施前,唐榮搶掛超額容積:


該基地原為唐榮鐵工廠舊廠,後來唐榮經營不善而成為省營企業。後因台北都市發展,鐵工廠舊址成為應淘汰的工廠。


民國72年台北市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自此之後工業區容積率僅為300%;但唐榮公司卻趕在實施前搶先申請工業廠辦建築,並將建築容積高達120284.39平方米,而基地面積16485平方米,容積率高達729.66%。


當時在容積率管制強制實施前,台灣各地方一片搶建風潮。但沒想到政府省營企業竟然也跟民間一樣爭著搶著實施前「掛號容積率」,真的是非常錯誤的示範。


二、唐榮低價售地:


如果取得工業廠辦建築執照後,有實際興建,那也就認了;可是唐榮公司卻將土地標售,並由威京公司於76年(1987)7月11日以新台幣13億元標得。等於每坪僅26090元(2.6萬/坪),每平方米7786元。如果以容積率計算相當1088元/每容積平方公尺。應該算是低價取得土地。


那時我已經正式執業當律師,75年9月以每坪8萬元在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購買房屋。相對於唐榮土地一坪祇有2.6萬元,實在是太便宜了!


三、建照未施工,超額容積喪失;恢復一般管制:


如果威京集團有依照建照興建工業廠辦大樓,那麼繼續享有12.084萬平方米的容積率,大家大概也不會有意見。可是威京集團並沒有興建工業廠辦,反而申請變更工業區為第三種商業區,興建購物中心。等於工業廠辦大樓的執照已經失其效力,應予以撤銷,而應該回復72年已經生效的工業區容積率管制300%。


台北市政府80年2月14日的都市計劃,將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要求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萬平方米,其實就已經違法圖利威京集團。


四、唐榮工業區變更商三特是重大失策:


其實從都市發展及經濟科技發展來說,唐榮舊址的確需要轉型,但究竟是朝向以國際購物中心為中心的商三特?或是朝向「工業廠辦建築」落實?或是更進一步將「工業廠辦」進一步朝向以「電腦資訊工業的高科技廠辦暨研發營運中心」的方向規劃興建,而不需要將工業區變更為商三特呢?


環顧當時台灣的電腦資訊產業環境,1976年宏碁成立,同時也是台灣工研院派曹興誠等人到美國RCA去學習半導體製造技術;1980年聯電成立,1987年(民國76年)2月台積電成立;1970-90年代正是台灣電腦資訊工業澎勃發展的年代。許多電腦資訊公司因為在台北找不到工業用地紛紛外移到台北縣、桃園甚至新竹。但其營運中心、研發、試量產許多仍然留在台北。台北市的高科技廠辦非常缺乏。如果唐榮舊址規劃為「電腦資訊高科技廠辦及研發中心」,將可以引導台北市松山區及以東區域、南港、內湖這些原來逐漸沒落的舊工業用地朝向「電腦資訊高科技廠辦及研發中心」發展。可以吸引更多資訊高科技人才留在台北,吸引更多國際高科技人才來台北市就業,台北市在全世界的競爭力將會更強,商業也會更蓬勃!


對威京集團而言12萬平方米的高科技廠辦大樓,如果能夠適當的規劃,不但穩賺不賠,而且可以大賺一把。同時也可以引導威京集團朝向投資高科技公司,也許整個威京集團的體質可以更健康。


據了解京華城購物中心的計劃一開始就有很多人並不看好,畢竟京華城距離忠孝敦南百貨商圈非常近,兩者有競爭關係;而相對偏僻而且並非主要交通幹線的京華城,如何跟早已成型而且是主要交通幹線的忠孝敦南商圈競爭呢?


無論是對威京集團或台北市政府、或內政部、經濟部來說,將唐榮舊址由工業區變更為商三特都已証明是一項錯誤的政策;但大家似乎都還沒有反省到其實台北市及台灣是喪失了一個重要轉型發展的契機。如果將一個搶佔容積率的工業廠辦建築,重新定位為「電腦資訊高科技廠辦、研發中心、營運中心」則台北市、台灣將更具有豐厚的國際競爭力。

《京華城是否弊案?(二)》

 
 

五、80年都市計劃兩大爭議涉違法?
 

80.2.13台北市政府將原唐榮工業用地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僅供作公眾服務空間、國際購物中心、國際觀光旅館、辦公大樓、文化休閒設施及停車場等六種用途。為大街廓整體開發理念將C區(西北側20筆小面積土地係多人所有,基地面積2134平方米)土地共同納入80年都市計劃範圍,亦變更為商業區。
 

該 計 畫 案 說 明 書 蛓 明 : 「本 案 應 捐 地 料
30%規劃設計為公園 、廣場之用 ,並登記為市政府所有 ,以 回饋社會大眾 ,增建捐地後土地20%樓地板面積作為停車空間,並開放供公眾使用;為採用『大街廓整體開發』理念, 並符合臺北市土地因畸零不整且丘塊過於瑣碎而必須採取 “整合與集約使用之特性 “,本基地開發方式應採大街廓整 體開發為原則 ;本案開發計畫應由威京公司整體開發⋯⋯•容積率依工務局於78. 11. 2 第六次專案小組會議所提 (78. 10. 27製表)”京華再開發計畫案不同使用強度建築面積比 較表”之第六案計算〔即容 積率依整個基地面積計算為392%(70%×560%)〕,但不應損及其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共120,284.39平方公尺)為標準」,80年月14日0時起生效。
 

80.2.14生效的都市計劃,有二點涉及違法疑慮:
 

(一)不應損及原已申請執照之樓地板面積(120,284.39平方公尺):
如上所述此執照原是工業廠辦之建築執照,而且祇是為「搶先掛號,搶佔超額容積率」,既然工業廠辦建築執照已經不興建,自然應予撤銷,而且也當然喪失此「超額容積率」而恢復正常的都市土地分區管制。
都市計劃竟然保護已不存在的容積率,而且違反土地分區管制的容積率,顯然是違法圖利。
 

(二)392%的商三特容積率,應該祇適用在已經變更為商三特的土地分區上適用;至於捐地30%的土地已經捐贈給台北市供作公共設施用地,而且並非商三特的土地分區。這三成土地是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的回饋,所以變相將其容積移轉到威京公司的土地上,顯然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基本原則,也是違法的。
 

六、金華城購物中心實際容積率已達678.91%:
 

本案土地開發於87年都市設計審議通過並核發
建造執照(北布府87建⻋年212就),京都公司、威京公司及京華城公司於90年10月16日與北市府簽訂捐建公園廣場設施之履約擔保契約書,北市府於90年核發使用執照 (北市府
90使字第350號) ,至此完成京華城建築案即京華城購物中心 ,基地面積16,485 平方公尺 ,容積樓地板面積111, 919. 11平方公尺 (地下1 層至 地下8層並未列入容積 樓地板面積計算 ),換算 容積率約為678.91%(111,919.11 /16,485 = 678.91%)。
 

七、錯誤的政策,撐不到十年:


京華城是2001.11.23開幕,開幕前的9月就因納莉颱風水淹地下室損失慘重。開幕過了不久就發現人潮不足生意不好;開幕不滿十年就因生意慘淡,於2011.9向台北市政府尋問是否可以都更。
為了轉換方向準備朝建築行業轉進,提高系稱土地容積率,乃針對京華城土地基準容積率是392%?或是560%開始跟台北市政府不斷陳情,當時郝龍彬市長時代基本上堅守著392%容積率。京華城乃轉向監察院陳情。


八、監察院站在錯誤的基礎,比劃乾坤:


監察院依據80年都市計劃書,認為京華城土地的基準容積率560%。不過監察院似乎忽略了更前面的歷史沿革,因為原來建照超過300%的容積率,已因為威京公司沒有履行工業廠辦建照建築,而失所附麗。


而且捐地是變更為商業區的回饋對價,並不能將捐地上的容積率移𨍭到京華城的商三特的土地上;而且所捐的地也無容積率可轉。但監察院於105年1月12日(1月16日總統大選)利用總統大選權力即將交替真空之際,以105內正字0005號糾正案認為560%較392%合理。


其實監察院是在站在錯誤違法的基礎上作有利於京華城的解釋。用違法解釋壓迫北市府原堅持的合法立場,圖利財團。

京華城是否弊案?(三)


九、柯P支持沈慶京立場,令人錯愕!


柯p支持威京集團的12萬平方米不限於一次,公開否定自己任內台北市政府107年1月19日公布的都市計劃。這跟他在106年4月26日都更論壇閉幕致詞「京華城這案就回到法規」顯然不同,令人錯愕!


這還是都更論壇後他自己核准公告的都市計劃;而且經京華城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市政府勝訴。
因為那12萬平方米是搶在台北市容積率實施前「搶掛號的建造執照」,而且最後並未依該建照施工建築,該建照台北市府早應予以撤銷。既未實際建造,該超額容積率早失所附麗,而應該恢復一般分區使用的容積管制工業局300%。


而金華城依80年都市計劃的錯誤政策所取得建造執照,及實際施工的容積率678.91%,也因為金華城構物中心拆除後而失所依據。


柯p認同威京集團12萬平方公尺可以不限一次,而可以無限暢飲。


其實是一件嚴重破壞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制度。


容積率並不是祇有地主既得利益保護問題,而且包括公共空間容量、公共環境容量例如天際線被侵犯的問題。


同時同一個土地使用分區類型,有的遵守容積率管制,有的卻能取得超額容積率,嚴重違反公平原則,這都是陌視法治違法圖利。


十、細部計劃可以推翻主計劃嗎?


檢察官起訴柯p、副市長彭振聲、黃景茂局長等人圖利京華城20%的容積獎勵缺乏法令依據。因為容積獎勵必需符合都更、危老的條件才可以,但本案並非都更也非危老改建。而且違反都市計劃主計劃560%的基準容積率。


柯市府以細部計劃附註的方式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等於以細部計劃取代法規,以細部計劃推翻主計劃。


從法律體系的來看,細部計劃不可以超越主計劃賦予的基準容積率,而且所有的容積獎勵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基礎或明確的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因為賦予容積獎勵不是祇有賦予人民受益權而已,它也同時具有侵犯公共空間、公共環境的影響,所以凡是缺乏法律明文授權依據的容積獎勵,都是「違反依法行政」的大原則。


也有一些論者引用其他直轄市或縣市的自治條例作為「細部計劃」可以授予容積獎勵的依據。詳情如何仍有待確認;其實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祇在該直轄市、縣、市有效力,本來就不及於其他縣市。


不過行政院及法律學界、都市計劃、地政界也應該借此機會好好體檢一下台灣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的土地規劃法律體系是否混亂?及如何合理整合的問題。


十一、圖利容積接近國父紀念館,金額高達121億元。


柯市府違法圖利京華城容積獎勵18463.2平方米樓地板面積,換算約為5585坪;如以銷售坪計約為8657坪。經都發局鑑價以每坪約140萬計算,合計圖利金額高達約121億元。
 

增加的容積略大昇新光三越天母店一館、接近國父紀念館總容積樓地板面積。


十二、結語:擔心都計體制更被破壞之虞!


柯p此案可能對台灣都市計劃體制影響甚大,往正面看也許有機會使台灣的都市計劃體係更健康,更能堅持原則。但也很有可能更糟糕,硬抝、扭曲,例如80年的都市計劃明顯圖利,監察院以台北市80年錯誤的都市計劃為基礎,壓迫守法的都市計劃公務人員。


我為什麼花了這麼多時間來寫京華城案,就是希望大家能夠看清問題的本質。不要因為事關某位政治明星的政治前途而導致都市計劃體系硬拗的更扭曲,讓財團既得利益者的違法炒作更如魚得水!

2025年1月5日 星期日

法官是否應有違憲審查權?

 
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認被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提起上訴,高院周四(1/2)表示因該案涉及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有牴觸憲法「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疑慮,因此將案件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合議庭認為,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讓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行止合度,並徹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廣泛蒐集資料,深入研究,耗費時間精力,並提出釋憲。


本案法官提出釋憲案,正好凸顯目前憲法訴訟案修正案需9人以上(但目前僅有8位大法官)才能宣告違憲,是非常不利於人民的憲法訴訟救濟,對司法人權的侵犯。


本案也凸顯我國法官為何沒有「法規的違憲審查權」?法官在適用法律、法規時,對於法規是否違憲通常不會主動提出,更不會主動解釋那個法規的那項規定構成侵害人權而宣告違憲不適用。但英美日等國家法官在適用法律時,卻都有違憲審查權。這些國家都以最高法院作為「法規是否違憲」的最終判決,而不另設司法院或憲法法庭或憲法委員會。美日英就是最典型的國家。


其實憲法78條祇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其實本條本身就是違反權力分立的憲政基本精神,因為祇有法院才能作出最終裁判及憲法及法律的解釋);但依憲法統一解釋法令,祇表示「大法官有最終憲法及統一法令解釋權,並不能獨佔解釋權」,普通法院的法官在適用法律時,也必須進行法律體系的整體思考,自不能排除憲法的適用,如果不能直接行使「違憲審查」,勢必陷人民權利處於被動地過度侵犯成為常態!例如過去的檢察官未經法院許可,即行使「覊押權」「監聽權」就是例子。


司法界應該共同發聲讓普通法院的法官也有違憲審查權。

2025年1月4日 星期六

柯P覊押禁見,引發司法濫權之爭?

 
一般認為既然已經覊押4個月,而且已經起訴了,表示檢察官對柯P所犯四罪,已有充分的犯罪証據。而且金流該查的應該也已經查完了;該詢問的証人也應該已經詢問了。所以既然已經起訴了,再以「湮滅、偽造、變造証據或勾串共犯或証人之虞」而覊押,似已有「濫權覊押」之嫌!基本上我也同意這樣的觀點。


不過在柯P案中,檢察官認為柯P的秘書橘子是經手經費(無論是政治獻金或捐贈或是賄款)的重要行為人及証人,橘子於案發前即逃到海外,而且懷疑是柯P指示她出國。重要証人可能是收錢行為人逃到海外,而且被告為了自保勾串共犯及証人乃是人性之常;所以檢察官在這波攻防中為何堅決抗告,而且訴求也並非毫無說服力!如果橘子繼續滯留海外,這種串証之嫌恐難洗白!


檢察官被質疑柯P收賄的証據薄弱,其實關鍵是偵查中覊押最多祇能四個月,而且重要証人橘子逃亡在國外;而且在智慧型犯罪的類型中,有關收賄部分相關金流的確是不容易掌握的!檢察官必須在覊押的4個月期限內不得不起訴。


檢察官公佈的簡版起訴狀,雖然用了48頁在論述柯P如何違法圖利,但最後在觸犯的罪名卻並沒有將柯P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違法圖利罪,列為其中罪名,應該算是一項嚴重的疏失!其實是否違法圖利京華城,才是社會最關注的議題。


另外如果柯p構成違法圖利,那為何作成違法圖利的都市計劃委員,除了彭振聲、黃景茂外,為何其他人都安然無恙呢?這也是檢察官必須回應社會質疑之處?

2025年1月2日 星期四

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藍白如何回應?

 
行政院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出覆議,我支持!


因為這不是一個政黨利益之爭,而是一個「人民司法人權」是否被侵害的問題!


立法院藍白在野聯盟,修改憲法訴訟法,將違憲判決要求必須有9位大法官以上同意。這個新修正案,將目前「相對多數」的決議方式,變成「絕對多數」的決議;但違憲決議需要至少九名大法官同意,是嚴重剝奪人民的司法救濟人權。


藍白在野聯盟以為大法官需9席以上共識決議,才能穩定社會價值;猜想應該是在野聯盟對於大法官在同婚及廢死及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的解釋及判決非常不滿而引起的修法動機!


不過藍白在野聯盟關切的這個問題,其實關鍵在於「大法官人選由總統及執政黨”整碗捧去”」的問題,所造成的司法不獨立及民意及價值的被扭曲。其解決之道在於如何避免「大法官的提名權、同意權被總統、或執政黨”整碗捧去”?」(將另案討論)而不是提高違憲決議的門檻!


在野聯盟顯然忽略了,除了少部分涉及單純社會價值觀如同婚、廢死的價值爭議案件外,其餘絕大多數的憲法訴訟案件是涉及「人民vs政府」、「人民vs人民」。其中尤其「人民vs政府」的案件,本來大法官就有袒護政府的傾向,如果這些案件再採取「絕對多數決」,那人民的寃情將更難以伸張。例如「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有非常多條文被憲法法庭大法官站在維護政府利益的保守黑箱立場予以否決,就是典型的例子。


如果國會藍白在野聯盟連這點都看不清,就實在令人非常遺憾!所以我們期待國會藍白在野聯盟,應該支持憲法訴訟的決議恢復原來「相對多數」,祇要出席大法官1/2以上的同意即可。